摘要:计算机科学、网络通讯、多媒体等技术的发展,给公共图书馆带来新的活力,直接将其带入数字化发展新时代。数字化建设已经成为公共图书馆自身发展,重现生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作用,2018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其中。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法 公共图书馆 建设
第四次科技革命,特别是计算机科学、网络通讯、多媒体等技术的发展,给公共图书馆带来新的活力,直接将其带入数字化发展新时代。公共图书馆馆藏资源数字化、服务手段数字化、用户“数字化”等已经成为不能回避的事实。数字化建设已经成为公共图书馆自身发展,重现生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作用,2018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其中。公共图书馆法中包含了哪些数字化建设的内容,对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有什么样的影响,本文将予以阐述。
一、公共图书馆法中关于数字化建设内容
1、文献资源数字化。本法第二条,公共图书馆是“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并且规定“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本条明确了数字资源是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中的重要内容,将文献资源数字化纳入到了整个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当中。
2、公共图书馆服务数字化。本法第四十条,“国家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支持数字阅读产品开发和数字资源保存技术研究,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数字化发展。[1]
3、古籍资源数字化。本法第四十一条,公共图书馆要加强对馆内古籍资源保护,“根据自身条件采用数字化、影印或者缩微技术等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并且为古籍资源开发提出了“巡回展览、公益性讲座、善本再造、创意产品开发”等开发方式,将古籍资源保护全面纳入法律中。
4、总分馆服务体系数字化。本法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总分馆制,要做到“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建设完备的数字化总分馆服务体系。
二、对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的影响
1、为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工作中会涉及到各种领域里的各种文献信息,甄别、选择、获取及技术的运用都需要参与者依法进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作为第一部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为整个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指导,也为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首先,相对于纸质文献等传统类型的文献资源,数字资源作为新兴的文献类型更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其次,本法提出国家要建设标准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各个图书馆要进行数字化管理,做好数字资源建设,设备设施建设,利用网络数字技术向读者提供网络化服务。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数字化建设的内容,主体责任。
2、为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解决了资金、人才问题。自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提出、发展以来,资金和人才问题在不同程度、不同地区上一直是困扰各馆的重要问题,并且难以得到有效的、持续的解决。本法第四条“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第十五条第五款公共图书馆要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作为图书馆建设中的重要部分,数字化建设资金问题也在其中得到了解决。第十五条第四款公共图书馆要有“与其功能、馆藏规模等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第十九条“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些条款为公共图书馆解决了整体人才问题的同时,也为数字化建设解决了人才问题。
3、为数字化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支撑。自2004年以来,针对我国基层图书馆规模、发展、服务水平不平衡的实际情况,总分馆制开始受到各图书馆的关注,各主要城市和地区逐步启动总分馆体系建设,总分馆、服务网络、流动图书馆等纷纷建立,一时间形成总分馆建设的风潮。但是由于缺乏政府主导、数字技术支撑等问题,总分馆建设推进缓慢,短时间内没有太大成效。公共图书馆法中关于总分馆建设的相关规定,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的责任,明确了数字化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准,为数字化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支撑。
4、存在的相关问题。(1)重建设轻推广。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是公共图书馆法重点强调的内容之一,但是殊不知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读者的使用。(2)强调读者服务轻阅读素养的培养。公共图书馆数字化服务是公共图书馆法重点强调的另一内容,而良好的读者素养,是读者更好的享受数字化服务,图书馆更好的实现数字资源价值的必要前提。(3)资金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公共图书馆法虽然提出“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但是关于投入标准,怎样及时、足额拨付,不拨付怎么处理,却没有出现。
三、相关建议
1、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作为第一部关于公共图书馆的法律,需要广泛的宣传,尤其是其中关于数字化建设的内容。让读者、政府、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者都要了解其中的内容,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及义务。[2]
2、完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本身需要在不断的发展中修订与完善,上文提出的相关问题可以在修订中解决。由于公共图书馆法的广覆盖性,与各地实际情况的特殊性是客观存在的,无法一一解决,这时候就需要其他相关法律与地方性法律作为补充。
3、加强理论研究。数字化建设是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发展方向,强力推动着公共图书馆的转型与开放,公共图书馆人要不断加强理论研究,以更新的、更实用的理论成果来推动数字化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邱冠华;新世纪以来国内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回顾与思考;中国图书馆学报;2017(04)
[2]范并思;依法运行、科学管理公共图书馆的基本依据;图书馆杂志;2017(11)
论文作者:陈晓悦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8年第10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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