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保险资金在企业债券投资中的比重_投资论文

提高保险资金在企业债券投资中的比重_投资论文

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范围扩大比例提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保险资金论文,企业债券论文,比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迈出重要一步。今后我国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卷的范围,由只允许投资三峡、铁路、电力、移动通信等中央企业债卷,扩大到自主选择购买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由目前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

这是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的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这意味着长期困扰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问题,今后将得到解决。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积累了相当规模的保险资金。今年一季度全国保费收入114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2.57亿无,增长32.69%,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达6291.55亿元,资金压力严重。而资金年收益率2002年为3.4%,比2001年下降0.9%,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根据保险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企业债券。但由于目前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特别是对投资企业债券限制较严,只允许投资三峡、铁路、电力、移动通信等中央企业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运用。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企业债券市场而言,保险公司是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扩大和比例提高,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新办法还规定了具体险种的投资比例。经批准开办的投资连结保险,投资企业债券比例最高为该账户总资产100%,万能寿险投资企业债卷,比例最高为该账户总资产80%。分红保险或其他独立核算的保险产品,投资企业债卷的比例不得超过本产品上月末资产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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