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大事化小”“小事闹大”等问题
《北京日报》4月15日刊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唐爱军的文章说,做好新时代的群众工作,在当前实践中尤其要关注“大事化小”“小事闹大”等问题。
“大事化小”指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由于考核机制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在面对群众各种诉求、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时候,首先不是着力于维护群众利益、化解冲突、解决问题,而是或想方设法敷衍、应付,或采用各种手段包括一些强制暴力手段摆平各方,把问题压下去、把矛盾掩盖下去。“大事化小”的行为取向是消极的、不作为的,简化问题甚至回避问题,核心诉求在于防止矛盾或问题的泄露和扩散,避免受到上级政府和领导的关注与问责。由此可见,“大事化小”遵循的根本逻辑就是“不出事”,根本方法就是“捂盖子”。
“小事闹大”指的是个体或群体由于自身利益受损通过一系列策略性方式制造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行为,其目的在于引起社会大众,尤其是更高层次的政府及其官员关注,从而争取获得解决问题的机会或获得更多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民众的“小事闹大”是对官员的“大事化小”的应对策略。“小事闹大”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一是高昂的社会治理成本。二是形成了不好的示范效应。
探讨当前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要讲两点论,既要从“官”的行为逻辑出发,关注并解决“大事化小”的问题,也要从“民”的行为逻辑出发,警惕并解决“小事闹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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