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缺陷及其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外贸易论文,中国论文,农产品论文,对策论文,缺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5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0)04—0075—04
一、比较优势分析
加入WTO,中国农产品贸易将逐步融入世界自由贸易体制。 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如何得以充分发挥?这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加入WTO,有些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忧心忡忡, 担心面对处于优势地位的强有力的国际竞争,遭受严重冲击在所难免。这未免过于悲观,优势和劣势都是相对而言。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要素禀赋优势。一个国家的生产要素禀赋状况直接影响其对外经贸活动地位。从土地、资本和劳动力三大要素状况比较,中国劳动力资源具有明显优势,而人均资本和土地拥有量中国却无与伦比,美国、欧洲和日本分别占有绝对优势(见表1)。不仅如此, 中国人均耕地呈现加速下降趋势,1999年人均1.2亩,不到建国初期的二分之一。
2.出口商品类别优势。为了便于比较,我们将农产品分为土地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其中,土地密集型产品主要指大宗农产品(如谷物、油籽、棉花、烟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主要包括中间产品(如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和消费者导向产品(如肉类加工品、水产加工品、食糖、谷物加工品、蔬菜与水果加工品、饮料等)。按出口商品类别比较,最具优势的出口产品是劳动密集型的中间产品。1995—1998年,中间产品出口约325亿美元,占同期农产品出口的50 %以上,呈现出明显的产品优势。其次为消费者导向产品,其出口总额稳定在30%左右。相比之下,大宗农产品为同期出口最少的产品,处于劣势地位。(见表2)
表1 中国的可比优势
土地(公顷 资本(1000美元 劳动力占世界
/劳动力) /劳动力) 的比例(%)
中国
0.12.2 26.5
美国
1.4 115.6 5.0
欧洲
0.5 144.2 6.4
日本
0.1 281.9 2.4
资料来源:《国际经贸消息》1999年11月18日
3.出口商品品种优势。按出口商品品种比较,具有明显出口竞争优势的主要是劳动力资源密集型的农产品,依次为畜产品、水产品、蔬菜、肉类和水产品加工制品等。我国现已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一渔业大国,水产养殖和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其它国家不可比拟的。土地资源密集型的大宗产品如食糖、饮料、棉花和谷物产品却为主要进口品。 (见表2)
表21995-1998年中国农产品出口优势比较(百万美元)
1995 19961997 1998
出口总额 13739.613436.516912.114934.6
大宗产品 出口额 842.9 793.1 1653.8 2432.8
比重(%) 6.15.915.7
16.3
消费者导 出口额 4598.2 4924.2 5653.0 4671.8
向产品比重(%) 33.5
36.6
33.4
31.3
肉类/水
出口额 1114.7 1470.1 1383.1 1212.2
产品制品 比重(%) 8.010.1
8.18.1
蔬菜/水
出口额 1083.9 1047.1 1042.6 1022.4
果制品比重(%) 7.97.86.26.8
中间产品 出口额 8298.5 7719.2 8605.3 7829.9
比重(%) 60.4
57.4
50.9
52.4
畜产品出口额 2384.8 2437.1 2297.3 2101.9
比重(%) 17.4
18.1
13.6
14.1
水产品出口额 2089.9 1737.9 1886.7 1732.0
比重(%) 15.2
12.9
11.2
11.6
蔬菜 出口额 1715.3 1546.9 1510.9 1473.9
比重(%) 12.5
11.5
8.99.9
资料来源:根据“海关总署:1995—1998”资料整理
注:农产品统计范围指“WTO农产品+水产品”。
4.出口商品价格优势。出口商品价格低廉一直是中国出口的一大优势。但近期变化较大,也不平衡。总体看,国内肉类产品具有显著的价格低廉优势,与国际市场的平均价格相比,牛肉低84%,羊肉低54%,猪肉低57%(注:范平:《敞开大门,中国农民准备好了吗》,《经济参考报》,1999年4月13日。);但是, 粮食的价格却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大米高40%,小麦高10%,玉米高60%,大豆高40%,食用植物油高50%。(注:陈劲松:《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国际经贸消息》,1999年11月26日。)
5.出口商品地区优势。按出口产品地区分布比较,中国农产品最具优势的是亚洲市场,在1995—1998年间对该地区的出口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7%以上,其中对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所占比重最大,1998年达73%以上。其次是欧洲市场,在1995—1998年间对该地区出口占农产品出口的比重近20%以上,对拉丁美洲、北美洲和大洋洲的出口则处于明显劣势状态。(见表3)
表31995-1998中国农产品净出口(百万美元)
1995199619971998
亚洲 7533731094877369
非洲 9 83 150
5
欧洲 1291227727481923
拉丁美洲 -1321
-1659
-1194
-1540
北美洲
-3480
-2411
-1919
-3309
大洋洲
-1139
-1814
-1700
-1512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1995—1998年。
不可否认,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由于农业基础薄弱,许多部门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无论管理经验还是实力水平,与国外大公司、大集团相比,均不可同日而语。国内农产品的比较劣势也客观存在,并已形成严重影响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这主要表现在:
1.农业人均资源贫乏,耕地面积持续减少。据统计,1949年人均耕地2.7亩,1969年为1.9亩,1979年为1.5亩,1989年为1.3亩,1999年进一步降至1.2亩,比1949年减少1倍多,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注:《中国统计提要》1997年及1999年。);人均水资源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现已被列为全球13个贫水国家之一;水利基础设施差,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农业技术水平低下,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且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
2.农产品贸易发展缓慢,后劲不足。农产品贸易与进出口总贸易比较,呈现出发展缓慢、后劲不足、比重小且下降的趋势,与农业大国的地位不相称。据中国海关总署提供的资料,按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统计,中国农产品贸易有了较大发展,1998年比1980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值增长1.5倍,年增长率为5%,其中,出口增长2.3倍,年增长率为6.4%。但是, 农产品在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80年的24.1%下降为1998年的7.8%,下降近17个百分点; 进口比重也由1980年的31.07%下降为1998年的8.5%,下降23个百分点。
3.出口产品成本上升,价格优势削弱。农产品贸易中,中国素以比较价格优势取胜,但近年来,由于国内农产品成本上升,某些商品价格低廉的竞争优势已经不复存在。如粮、棉产品,90年代以前,国内价格水平均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水平,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近10年来,粮食生产成本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使粮食价格也随之快速增长。小麦、玉米、大米价格分别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二至七成以上,失去了以往的竞争优势。(注:范平:《敞开大门,中国农民准备好了吗》,《经济参考报》,1999年4月13日。)
4.农产品生产技术落后,出口竞争力低。如我国的水果类产品,其目前的出口量仅占其总产量的1%左右。 造成每年都有大量的果品积压、浪费。一些专家认为,主要原因是出口水果加工技术落后,品种退化,产品结构不合理,不能保证全年供应和均衡上市。
综上所述,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情况表明,农产品贸易既有优势又有明显的劣势。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
二、对策思考
按《农产品贸易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将逐步消除和废除市场准入的保护,通过各国实施的关税、进口数量限制等措施来降低保护水平,建立公平的、市场指向型的农产品贸易体制。中国也不例外,享受权利的同时要履行义务。已承诺对农产品进口采取约束关税方式,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即对配额内农产品进口实行低关税)。目前已将农产品算术平均税率降至21.2%。配额内的农产品税率也进行了调整,有些品种进口关税率已降为零关税,国内市场准入程度将逐步提高。面对机遇和挑战,应发挥优势、培育优势,抓住机遇扩大出口。同时,要利用《协定》条款,对潜在优势企业、产品适度支持、培育,促其尽快提高竞争力。当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发挥资源优势,制定适宜的农产品贸易发展战略。
上述资料表明,我国现阶段要素禀赋的基本特征就是人均可耕地资源及资本短缺而劳动力资源丰裕,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也险证了这一结论,所以,我国农产品贸易应充分利用和发挥经济规律作用,按比较优势确定发展战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这个角度讲,我国不论各地区资源状况如何,过高强调粮食自给率,用70%以上的耕地进行粮食生产,不仅造成了粮食生产的低效率,也大大限制了其它劳动力要素投入多的农产品的生产,并进而对出口产生不利影响,从根本上制约了我国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发挥。目前,我国仍对低效率的粮食生产不得不给予大量补贴,一方面增加了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制约了进口,影响了国际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此,依资源优势确定合理的农产品发展战略是发展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的当务之急。
2.发挥产品优势,制定优势产品重点支持政策。
具体讲,在对出口农产品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支持对象。对具有现存贸易优势的产品,要充分利用加入WTO 后比较宽松的贸易环境,扩大出口,巩固旧市场,开拓新市场。对具有潜在优势的产品,国家要依据WTO原则给予必要的培育和支持。 例如利用“国内支持”措施,在允许的时间内,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促其迅速提高竞争力。从实际条件分析,它也具有可操作性。例如,按WTO制定的对农业支持条款的规定, 我国今后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将可达480多亿元,而我国近三年的农业支持平均每年只有270多亿元。这200多亿元的待投入资金, 只有对优势产品实施必要的重点支持或保护才是最切合实际的选择。目前,可以利用开放农产品市场机会,依据承诺进口土地资源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谷物、棉花、油籽、制成品等),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蔬菜、水果、畜物产品等),以此进行农业资源置换,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安排生产经营。这既可以大大减轻国内土地资源和资本短缺的压力,又可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发展生态农业,扩大优势产品出口,提高中国农产品贸易地位。
3.发挥政策优势,调整产业结构。
从上述材料看出,我国畜产品和水产品具有明显优势。但是,1998年与1995年相比,出口数量不稳定,这些产品在农产品出口中的地位下降,分别由1995年的第二、三位下降到第三、四位。特别是近期欧盟加强了对畜产品的检疫措施,日本也公布了一套新的检疫标准,这将对我国有关农产品的出口造成影响。为此,政府应利用WTO 允许的“绿色补贴”措施,提供“一般性服务”和“地区援助计划”等,支持具有出口优势的畜产品和水产品加工生产。有条件的地方,应适当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借助政府必要的支持和服务,扩大此类产品生产。例如,国家在扩大西部开发的战略实施过程中,一些适宜畜牧业发展的省、自治区,可考虑依据当地资源优势和畜牧业经营管理经验,适当弃粮还牧,一些适宜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地方,可考虑适当弃地还湖,发展水产养殖业。同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改良有关品种,提高加工水平,加强和完善检疫工作,严格按国际规范和惯例操作,使之符合国际通用标准,使产品向多元化、高质量、高附加值化发展,提高出口创汇能力。
4.利用“发展中国家优势”,加速培育潜在优势。
《农产品贸易协定》规定,鉴于农产品贸易的特殊性和各国农产品贸易长期游离于WTO的多边贸易体制之外的实际情况,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有别于其他货物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强调贸易“回归”,强调提高农产品市场准入程度,改善贸易环境,推进贸易自由化。同时,又兼顾贸易各方利益,允许在履行承诺方面有适当的弹性,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协定》给予了特别关照。例如,“市场准入”条款规定:为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程度,要求成员国对约束关税进行相互减让,同时,又规定了不同国家关税减让的不同比例和不同年限——“以1986年—1990年为基期年份,发达国家承诺平均削减关税36%,在6年内完成;发展中国家则平均削减关税24%,10年内完成; 最不发达国家只对其关税进行上限约束,无削减义务”。再比如,“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条款为各国政府向国内生产者提供的国内支持总量和农产品出口补贴的价值、数量制定了最高上限水平,同时,对不同国家作了不同的削减要求。“发达国家承诺将其支持总量削减20%, 6年内完成;发展中国家削减13.33%,10年内完成; 最不发达国家无削减义务。”与此同时,《协定》还允许所有“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或影响生产作用”以及“没有对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的绿色补贴免除削减义务,包括一般性政府服务、食品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国内食品援助、自然灾害救济支付和地区援助计划等等。由此可见,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有一个过程,要逐步实现,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允许有一个较长的“回归”过渡期,为此,我国应该充分利用作为“发展中国家”这一特殊待遇优势,采取积极措施,在过渡期内,尽快制定适宜的农产品贸易发展战略,加大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对优势产品、产业重点支持,适度保护,趋利避害;对发展无望的劣势产品、产业,下决心淘汰,使中国农业、农产品贸易步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收稿日期:199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