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妍1 赵银山2 迟少华3
1.身份证号码:3701041xxxx4152247;2.身份证号码:3206221967xxxx2474;
3.身份证号码:37068519830xxxx029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000
摘要:当前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健全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管理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设项目的正常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许多实践经验表明,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着各种问题和缺陷,亟待解决和完善。在本中,笔者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基础,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给出了相关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问题;分析
1建筑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1.1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中国招标投标的法规、规章和法律、法规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有关部委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由于他们的立场和角度不同,以及部门利益的负面影响,实际上出现了部门垄断、条块分割甚至上下级法律之间的冲突。上位法的招标法律与一些地方和部委的招标文件相冲突,这大大降低了法律约束力。由于现行有关招投标管理的管理办法、部门规章、法律法规所涉及的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不同,而且调整的是不同的工程项目,共同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加以规范,再加上制定的各方严重的缺乏协调与配合,最终导致执行的不到位。
1.2招标前已经暗定中标企业
对于招标企业,或者是主持招标的部门,在进行招投标管理中,经过资格预审环节后,已经确定了几家投标单位,缩小了中标范围,在此之后,需要建立一个考察团对拟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考察,这样很多投标单位都非常重视,都非常兴师动众,对考察队伍进行热情地接待,在此期间会花费大量的钱财,但是到实际工作中,其没有按照流程办事,也没有进行实质性的项目指标考察,在此过程中对于表现过于热烈的企业产生好感,将中标单位已经内定,在此基础上,结合意向企业的特点,分析该企业获得过的奖励,以及施工方案等,为其设置评标程序,设置合理的评标办法,这样其在众多竞争企业中,有绝对的优势可以脱颖而出,而其他企业却不知道该项目已经被内定。
1.3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难点
从法规上说,行政主管部门目前主要依靠《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第三章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现况及存在的问题部令和地方法规等监督招投标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实施细则。特别是法律规定的歧视性条款较难把握,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极易发生越位和缺位行为,也给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暗箱操作”提供可乘之机。就组织机构而言,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深入,政府机关越发精简,配置人员更少。目前,我国处于建设高峰期,项目规模大、数量多,分布广,许多建设项目法人作为一次性业主缺乏工程项目经验,建筑市场必然产生大量问题。面对此种状况,建设行政主管部成立的招标办及有形建筑市场,又人为割裂,导致人力资源浪费,监管力量更趋削弱二从行政手段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筑市场,特别是规范业主行为缺乏有效手段,而仅有的手段是惩罚性的消极手段,从理论上说,过多使用消极手段会伤及自身,最终会影响事业的繁荣。
2解决项目招投标中的问题措施
2.1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应当加强招投标备案制度,切实的贯彻落实有关招投标管理的书面报
告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等;在监督工作上,应当深入的加以延伸与拓展,对招投标结果和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在重视程序性监督的前提下,重点突出建筑招投标内容方面的合法性监督及合理性监督;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具体现状,明确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文件编制、合同及标底的履行、投标人资格审查等操作规程,并且对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进行统一规范,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招标人,依法进行招投标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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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设置独立的监察系统,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应在全国范围内设置一套独立的监察系统,该系统由中央建设部统一管理,统一划拨经费。这套系统应与地方各级财政脱钩,以尽大限度地保证监察的独立性。具体的工作职责包括:首先,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察,特别是决标后施工过程的监察。其次,建立施工企业信用数据库,将各个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信誉数据进行记录,为考察该企业日后进行投标活动提供历史数据,并将该数据库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共享。最后,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授权启动当地的司法审理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3建设单位比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
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从以往招投标工作经验得知,某项目的招投标是否顺利高效,招标人员的素质会起到决定作用。例如在招投标工作中,必须达到“三公”的要求,同时选择优秀的竞争企业,在整个交易环节,保证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我国相关法律也明确指出,对于招标工作人员而言,一定要正确使用文件所赋予的权利,企业日常培训中,强化对责任意识的培养,工作人员积极进行自我约束,对自我的行为进行规范。通过对查处案件的分析发现,很多围标串标问题的出现,都是招标人员和投标人员关系密切,经常往来造成的,因此对于建筑单位而言,要积极防范这些问题。
2.4加大力度整治低标价恶性竞争的现象
首先,要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不断完善和改革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相关行政审批制度,将政府的经济监督职能转变为建设市场主体行为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其次,作为建设项目招标经理,我们应该严格遵循市场规则和工作实践,加强对恶性价格竞争现象的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低价投标和恶意投标现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低价投标和恶意投标的发生;最后,加大治理力度的目的旨在净化建筑市场,而为了净化建筑市场,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对企业的引导,使其充分认识到恶意竞争和低价竞争的危害性,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从源头消除这一现象,确保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达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净化建筑市场的目的。
2.5把握好评委抽取及评审过程的环节
评标专家人员作为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对保证招投标活动能否公平、公正、公开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招标的本质是选择价格低、资信好、能力强的施工队伍,但就字面上理解,技术标是能够体现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重视程度、管理水平,甚至产品质量优良程度的,但这仅对于有独特个性的大型建筑而言,应该没有什么本质差别。这样评委(或评标过程)的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工程招标活动能否顺利结束,也在于评委的公正与否。评标人员的集中过程必须做好保密工作,招标人及公证处代表和项目管理责任人按约定时间和地点用专车接送至评标地点。也可在开标半小时前抽签选取专家,缩短可能泄露专家名单的时间。防止在人员集中时出现评标人员和投标单位联系串通的现象。评审过程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证处代表对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进行编号,项目代理责任人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文件、评分表、草稿纸等评标资料送至各评标专家所在评标室,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完成各自的工作,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
结语
通过以上对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分析,发现当前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而且很多招投标企业都存在,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善,因此企业必须予以重视,制定相关的管理机制,实施岗位责任制,将工作责任明确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同时实施惩罚机制,让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相互挂钩,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做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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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马妍1,赵银山2,迟少华3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6
标签:招投标论文; 评标论文; 建筑论文; 工程项目论文; 工作论文; 企业论文; 单位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2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