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严密性研究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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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G258.2

目前我国存在建设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最大障碍——体制障碍,即垂直层级管理的行政体制和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1]。近年来,我国一些公共图书馆在现存法律和行政体制下,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多种建设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较为紧密的总分馆制和较为松散的联盟模式。本研究引入紧密度概念,分析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紧密程度,探索服务体系的紧密度变化规律,分析比较服务体系的紧密度类型,为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1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紧密度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紧密度是指服务体系内部关系的紧密程度,在总分馆体系主要表现为总馆对分馆的行政、业务、人财物的控制管理力度,同时表现为法律、行政体制对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和建设主体、管理主体对总馆的支持力度;在联盟模式主要表现为承办馆与成员馆相互之间的业务关系紧密程度。一般来说,在适合的条件下,服务体系的紧密度越高,越有利于提高运作管理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和提高服务水平。

1.1 总分馆体系的紧密度类型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建设总分馆体系的需要,依总分馆体系的紧密度,可把总分馆体系分为四种类型:纯粹型总分馆制、紧密型总分馆制、半紧密型总分馆制和松散型总分馆制。

1.2 联盟模式的紧密度类型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依图书馆联盟的紧密度,可把联盟模式分为两种类型:紧密型联盟模式和松散型联盟模式。

1.3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紧密度渐变关系

根据概念的内涵和特点,总分馆体系的紧密度比联盟模式高。总分馆制和联盟模式的六种紧密度类型的渐变关系模型见图1。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紧密度关系可表示为一个线段AF,A是表示紧密度最高的纯粹型总分馆制,F表示紧密度最低的松散型联盟模式。这六种紧密度类型呈渐变的关系,A到F的紧密度趋于降低,F到A的紧密度趋于升高。在一定条件下,某些内涵或指标丧失,紧密度高的类型可成为紧密度低的类型;反过来,增加某些内涵或指标,紧密度低的类型可成为紧密度高的类型。

图1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紧密度渐变关系模型

2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各紧密度类型的分析比较

从法律体制、人事权、经费、文献资源、馆舍、设备、管理系统、服务、服务标准、工作考核十个方面对服务体系六种紧密度不同的类型进行定性分析比较,如表1所示。

2.1 纯粹型总分馆制

总分馆制(纯粹型)是指由同一个建设主体资助、同一个管理机构管理的图书馆群,其中一个图书馆处于核心地位作为总馆,其他图书馆处于从属地位作为分馆[2]。在一个总分馆体系中,总馆与分馆是同一个馆,总馆拥有分馆的行政、业务和人财物的管理权。

纯粹型总分馆制的紧密度最高,具有法律和行政体制的支持:一是法律确立了有利于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二是法律确定某一区域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单一建设主体、管理主体及财政支持。总馆拥有分馆的人事管理权,委派或直接任免分馆馆长,控制分馆员工的聘用、任免、工资和奖惩等。总馆获得稳定的经费支持,拥有分馆全部经费的管理权,包括分馆的人员工资福利费用、文献资源设备采购维护费用、办公运作费用等。总馆负责分馆所有文献资源的统一采购、编目、加工、配送,实现文献资源的统一建设和共享。总馆拥有分馆文献资源、馆舍设备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服务体系采用同一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一卡通”、通借通还、直接共享数字资源、联合参考咨询等,采用统一的服务标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总馆负责分馆的人员和业务考核。

典型的纯粹型总分馆制如香港模式。香港公共图书馆系统由66间固定图书馆、10间流动图书馆组成,香港中央图书馆是香港公共图书馆系统的行政总部,设有文献采编中心[3]。香港公共图书馆体系有法律和行政体制的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公共图书馆体系的唯一建设主体,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是唯一的管理主体。

纯粹型总分馆制有一个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不需要签订协议委托管理(其他类型都需要签订协议委托管理或进行文献资源共享),运作管理效率高,总馆具有清晰的责任和权力,可不受政府层级的制约对分馆进行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但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和行政体制下难以实现。

2.2 紧密型总分馆制

紧密型总分馆制没有法律和行政体制的支持,存在多元建设主体、多级管理主体,分馆的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通过协议把分馆委托给总馆集中管理,实行分馆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的分离,管理(经营)权包括产权中除所有权外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总馆拥有分馆的行政、业务和人财物的管理权,至少拥有分馆文献资源(包括分馆自建的数字资源)的管理(经营)权(分馆可能要求拥有原文献资源的产权)。分馆拥有分馆馆舍、设备的产权(总馆可拥有总馆用于分馆的文献资源、设备产权),总馆拥有分馆馆舍、设备的管理(经营)权。紧密型总分馆制的人事权、经费、管理系统、服务、服务标准、工作考核六项内容与纯粹型总分馆制相同。

嘉兴市形成了市政府主导、三级政府投入、集中管理、市—区/乡镇—社区/乡村三个层级的紧密型总分馆体系[4]。建设主体是三级政府组成的共同体,市政府以行政指令、区和乡镇政府以委托授权的方式使嘉兴图书馆拥有总馆(集中管理分馆)的权力[5]。

紧密型总分馆制适合我国目前的法律和行政体制,但分馆存在多级管理主体,协议存在期限,总分馆体系的持续、稳定发展存在不确定性,运作管理效率不如纯粹型总分馆制。

2.3 半紧密型总分馆制

其分馆的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把分馆的业务通过协议委托给总馆进行集中管理,总馆没有分馆的人事管理权,没有分馆馆长的任免权和分馆人员的聘用、任免决定权;总馆集中管理分馆文献资源的全部经费(包括总馆用于分馆的和多元建设主体投入分馆的文献资源经费)。分馆文献资源、馆舍、设备产权归分馆(总馆拥有总馆用于分馆的文献资源、设备产权);总馆拥有分馆的文献资源管理(经营)权和馆舍、设备的使用权,保证业务顺利开展。总馆对分馆人员的考核力度弱,需加强分馆人员培训,加强业务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业务考核和管理,以提高分馆的业务和服务水平。半紧密型总分馆制的管理系统、服务、服务标准三项内容与紧密型总分馆制相同。

与紧密型总分馆制相比,半紧密型总分馆制基本不改变分馆原有的行政隶属和人事财政关系,实践起来容易,但运作管理效率不如紧密型总分馆制。

2.4 松散型总分馆制

其分馆的独立性强,拥有自身的行政、业务和人财物的管理权,总馆对分馆有服务管理权;分馆对自购文献资源有产权,总馆拥有分馆文献资源的使用权,进行文献资源协调建设、联合编目并标准化。分馆自有馆舍、设备的产权,其他馆没有使用权。总馆拥有总馆用于分馆的文献资源设备的产权和经费管理权,支配这部分文献资源的统一采编送。总馆对分馆进行人员培训、服务考核和业务指导,可通过加强分馆业务的规章制度建设,保证分馆的业务和服务水平。松散型总分馆制的管理系统、服务、服务标准三项内容与半紧密型总分馆制相同。

与半紧密型总分馆制相比,松散型总分馆制的总馆没有分馆的经费管理权、文献资源统一采编送权,注重分馆的服务,实践起来更容易,但总馆对分馆业务的管理力度不强,要统一分馆的服务水平存在困难。

2.5 紧密型联盟模式

其没有采用统一的业务管理系统,各馆自有业务管理系统,没有完善的统一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成员馆的独立自主性强,承办馆没有成员馆的行政权、人财物管理权,承办馆与成员馆互相拥有文献资源使用权。紧密型联盟模式实现了资源协调建设、联合编目并标准化、联合目录服务、“一卡通”、通借通还、馆际互借、直接/间接共享数字资源、联合参考咨询、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

与松散型总分馆制相比,紧密型联盟模式在各馆独立自主性更强的情况下实现“一卡通”、通借通还和数字文献资源共享,实践容易;但各馆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水平比松散型总分馆制更难统一。

2.6 松散型联盟模式

松散型联盟模式没有“一卡通”、通借通还,其他内容与紧密型联盟模式相同。与紧密型联盟模式相比,松散型联盟模式实现文献资源共享较容易,但没有“一卡通”的纸质文献资源共享。紧密型联盟模式可同时进行纸质文献的通借通还和数字文献资源共享,但条件不适合如地域范围广时“一卡通”通借通还难以实现。

2.7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各紧密度类型的量化比较指标

服务体系紧密度的高低可通过量化宋体现,如表2所示。

把纯粹型总分馆制的10项都设为10分,总分为100。“法律体制”项有法律体制支持得10分(有政府主导得2分)。“人事权”项总馆有分馆人事权得10分(或仅有招聘任免的参考权得2分)。“经费”项总馆集中管理分馆的全部经费得10分,其中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得3分、全部文献资源经费得4分、设备购买维护经费得2分、办公运作经费得1分。“文献资源”项总馆统一采编送分馆文献资源得5分(有文献资源协调建设得1分、联合编目并标准化得1分)、总馆(承办馆)拥有分馆(成员馆)文献资源(包括分馆自建的数字资源)的产权得5分(有管理权得3分/有使用权得2分)。“馆舍”和“设备”项总馆拥有分馆馆舍、设备的产权各得10分(有管理权得6分/有使用权得4分)。“管理系统”项采用同一的管理系统得10分。“服务”项“一卡通”通借通还得5分(馆际互借得1分)、直接共享数字资源得3分(间接共享数字资源得1分)、联合目录服务得1分、联合参考咨询得1分。“服务标准”项统一的服务标识得2分、统一的服务内容得4分(统一的服务内容不完善得1分)、实行统一的服务标准得4分(统一的服务标准不完善得1分)。“工作考核”项人员考核得5分(人员培训得1分)、业务考核得5分(服务考核得1分、业务指导得1分)。

同一类型服务体系的紧密度也可能存在高低,有些类型的某些量化指标可以比表2的高或低,如紧密型总分馆制的“文献资源”项,若总馆拥有文献资源的产权则得10分,松散型联盟模式的“服务标准”项,若没有统一的服务标识、内容和标准则得0分。

3 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可选择合适的紧密度类型

在现有的法律和行政财政体制框架下,各地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可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紧密度类型。

3.1 有些级别的公共图书馆应首先考虑采用紧密型总分馆制

建设紧密型总分馆制的区域范围有以下几种:直辖市和部分公共图书馆较发达的副省级市界定为区,公共图书馆较薄弱的副省级市和地级市分别界定为整个城区,县及县级市界定为整个县(市),以区/市/县(市)级图书馆作为总馆,区/市/县(市)内其他图书馆为分馆,总馆与分馆形成多级紧密型总分馆体系。

3.2 有些公共图书馆适合采用半紧密型总分馆制

上述区/市/县(市)区域范围可能由于条件和实际情况限制,总馆难以控制分馆的人事管理权和全部经费管理权,也可采用半紧密型总分馆制。这样,区/市/县(市)范围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可采用紧密型总分馆制或半紧密型总分馆制,也可同时采用紧密型总分馆制和半紧密型总分馆制,即有些图书馆采用紧密型总分馆制,有些图书馆采用半紧密型总分馆制。

3.3 不同级别独立性强的图书馆适合采用松散型总分馆制

可采用松散型总分馆制的区域范围:直辖市和部分公共图书馆较发达的副省级城市的市级图书馆和区(县)级图书馆之间,公共图书馆较薄弱的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的市图书馆和县(市)图书馆之间。当然,如果区/县(市)图书馆基础较薄弱,也可采用半紧密型总分馆制,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3.4 有些公共图书馆适合采用紧密型联盟模式

大城市的市级图书馆和区级图书馆之间,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的市图书馆与县(市)图书馆之间,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也可采用紧密型联盟模式。

3.5 有些公共图书馆适合采用松散型联盟模式

中央、省、地级市、县(市)四级服务体系因地域覆盖面大,不适宜在其辖区域内采用紧密度较高的模式(如总分馆制)进行实体延伸,采用紧密型联盟模式即通借通还模式的效益不大,也没有必要,可采用松散型联盟模式,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文献资源共建共享。

4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可采用紧密度不同的混合模式

一个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可包含多种紧密度不同的类型,六种紧密度不同的类型在一个服务体系中可进行适当组合,这种情况称为混合模式。城市文献资源共享可合用总分馆制和联盟模式[6]。区域内(如城区内)的图书馆可选择适当的紧密度类型参与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有些成员的联系是紧密的,他们组成服务体系的核心层;有些成员的联系是半紧密的,他们组成服务体系的骨干层;有些成员的联系是松散的,他们是服务体系的一般成员。服务体系既可有紧密度不同的总分馆制,又可有紧密度不同的联盟模式。

地级市图书馆与所在城区内的图书馆采用联系紧密的紧密型总分馆制和/或半紧密型总分馆制;地级市图书馆与各县(市)图书馆可采用紧密度低的联盟模式,如条件许可可采用松散型总分馆制模式。这样,整个地级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既有紧密度高的成员,又有紧密度低的成员,形成紧密度不同的混合模式。

实践中,有些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若干紧密度指标可能比相应已列出类型的高或低,服务体系紧密度与上述六种类型不完全相同:或介于两种类型之间,或更接近某一类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紧密度合适的模式和紧密度不同的混合模式来建设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收稿日期:2010-01-05 修回日期:20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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