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宇[1]2001年在《日本融资制度与金融危机关系探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日本经济、金融的奇迹和危机同样发人深思。战后至八十年代末的叁十多年时间里,借助政府主导型经济、金融体制的力量,日本经济在战后的废墟中得以重建,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产业结构的顺利升级和金融业的不断壮大,“日本模式”成为各国效仿的对象。但是,以八十年代末泡沫经济的破裂为转折点,日本经济陷入了长达十年的衰退之中。日本融资制度的缺陷在这场危机中的负面作用不容忽视。中国作为与日本融资制度十分相似的国家,目前也面临着融资效率损失严重的困境。借鉴日本的经验和教训,对当前我国融资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简述了市场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融资制度,并分析了日本融资制度的主要特征。第二章论述日本融资制度在金融危机中的作用机制。分别从主银行制、日本企业的资本结构和日本金融行政的角度分析危机之不可避免。同时,指出日本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与日本经济发展阶段之不能相容方是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第叁章介绍日本融资制度在危机之后的变革过程。第四章论述了我国基本融资制度的困境,分析了在我国当前条件下主办银行制度可行的前提条件,提出我国当前融资制度改革应保持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格局。但必须重塑银企关系的制度基础并借鉴德国模式,建立市场型的融资制度。同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形成不同融资形式竞争发展的局面,实现最佳融资效率。
周旭峰[2]2013年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金融先导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孔祥毅教授提出的金融先导理论和金融协调理论为指导,首先通过对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的历史探寻,总结出叁种类型的工业化模式,即自然演进模式、后起赶超模式和金融先导模式。早期的工业化主要是自然演进模式的,其成功范例为英国和一些西欧小国;进入十九世纪,自然演进模式让位于后起赶超模式,后来居上的主要有美国、法国、德国、俄国等;十九世纪末,开始出现金融先导的工业化模式,二战后普及起来,比较成功的国家(或地区)主要有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等,以及联邦德国的工业重建。在梳理世界各国工业化历史的基础上,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二战前的资本主义世界中,无论是自然演进模式还是后起赶超模式的工业化,即便很成功的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和工业化结束后都经历着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这成为资本主义挥之不去的痛;二战后工业化较为成功的国家,大都采取了金融先导模式,并保持了20—30年的高速增长,不仅工业化时间大为缩短,而且在工业化进程中熨平了经济危机,但在工业化结束后往往会爆发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出现停滞或增速放缓。因此,我们得到一条规律:现代经济环境中,要快速实现工业化,必须运用金融先导战略;要防止工业化结束后出现的金融危机,必须正确运用金融先导战略。其次,本文总结了中国近代以来的工业化历程,包括洋务运动和晚清到民国的叁次工业化浪潮,其间既有壮士扼腕的悲曲,也有机会一闪的叹息。解放后,我国在前苏联的援助下,开始了后起赶超模式的工业化,取得非凡成就,然而在“赶美超英”的错误指挥下,工业化遭受很大挫折,中苏关系恶化后,中国闭关锁国,“自力更生”,结果使中国与世界的差距越拉越大;改革开放奏响了金融先导模式工业化的乐章,早在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上就提出“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主张①,在其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农行得以迅速恢复,拉开了经济改革的序幕。同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纷纷成立、分设或恢复,为新的工业化高潮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金融改革与经济改革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成就了我国长达30年的高增长。(二)金融先导为什么能够克服经济危机,获得平稳高速增长呢?本文通过对金融先导战略充要条件的论证,发现经济系统存在固有频率的规律:落后国家工业化前,经济系统处于低水平的均衡;工业化开始后,大量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技术引进成为经济系统的一个扰动源,这个扰动在量上明显超过了其他随机扰动,成为扰动的主方向,构成一种明显的单向冲击,使经济形成“技术引进→收入增长→货币需求增加→利率上升→投资下降→收入减少→货币需求减少→利率下降→投资上升→收入再次增加”的周期性波动(图示见第4.1.2节)。本文不仅用图示法演示了经济系统受到冲击后,必然经历循环往复波动的现象,而且用数学推导,严格证明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任何经济系统都存在这样的固有频率,并得出经济系统在固有频率的作用下周期性波动的解析表达式y=y+(y+y-βt1t010)(),从而为各种经济周期假说提供了逻辑严密的数学依据,使假说上升为定律。本文分别考察了经济系统在正向扰动(如科技创新)和负向扰动(如战争)的冲击下,周期性波动的轨迹;考察了各种内生变量对经济波动产生的阻尼效应,即证明了“经济稳定器”原理;考察了纸币发明的作用,即纸币制度使货币供给,由经济的内生变量,转变为内外共生变量。在管理通货制度下,一国货币当局可以通过改变货币供给量缓冲经济波动,即在“货币需求增加→利率上升”过程中插入一个“货币供给增加”环节,使之变为“货币需求增加→货币供给增加→利率不变或下降”,使投资不再下降,进而收入不再减少,经济在新的高度达到均衡,这样就避免了经济危机的出现,解答了上段段首的疑问,对二战后经济危机的缓和作出了合理的解释。工业化需要叁个要素的增长:技术、资本和劳动力。先进的技术可以从国外引进,廉价的劳动力可以从农业中释放,而资本呢?二战前,工业化成功的国家往往通过殖民掠夺和侵略战争,来攫取资本的增量;二战后,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纷纷独立,而且正是这些新独立的国家需要工业化,她们不能再进行殖民掠夺了。二战后,管理通货制度在世界各国确立,金本位的最后一抹余辉,也随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黯淡下去。管理通货制度确立后,货币供给不再是经济的内生变量,而成为内外共生变量,一国货币当局可以通过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给,为工业化提供资本的积累。与殖民侵略相比,这种方法不仅文明了许多,而且取得了意想不到的好处——缓和了经济危机。那么,为什么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在工业化完成后不久,都出现了金融危机、经济停滞或增长乏力呢?原因就是:工业化结束后,该国的生产技术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没有了技术引进这个明显的、确定的、在量上占优的正向冲击,经济系统在其他各种随机扰动的迭加影响下,围绕其均衡点作无规则的震荡。此时,如果再增加超量的货币供给,试图刺激经济只朝一个方向前进,结果只会事与愿违:不但无法推动经济,而且极有可能加剧经济波动,发生金融危机是迟早的事儿。因此,工业化结束后,我们建议终止金融先导,改用弗里德曼的单一规则。还有一些国家,走的同样是金融先导的工业化道路,却没有收获像日本、亚洲“四小龙”那样的成就,而是金融巨幅波动,经济停滞不前。究其原因,就是金融先导过度,货币超量供给,欲速则不达。因此,我们在运用金融先导的过程中,必须使金融先导与实体经济保持协调。本文在第6章,运用孔祥毅教授提出的金融协调理论,专门论述了二者之间的协调关系。金融先导与实体经济的协调,要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种情况:存在负向扰动或冲击(如石油危机)时,是不宜使用金融先导的,因为此时增加货币供给,无法提高商品供给,只会推高物价,形成“滞涨”(详细推导见第6.3.1节)。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消除负向扰动源,如石油危机时,只能通过提高石油产量或寻找替代能源来解决;又如发生战争时,只能通过结束战争来解决,其他任何宏观调控都治标不治本。第二种情况:存在正向扰动或冲击(如技术引进)时,运用金融先导增加货币供给是对的,但要克服过量与不足两个弊病。货币供给不足时,无法完全平抑经济的波动,经济只能在波动中低速增长;货币供给轻微过量时,物价温和上升,经济仍然低速增长(详细推导见第6.3.2节),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处于这种状态;货币供给严重过量时,物价腾贵,经济停滞,没有了经济的增量,供给的货币也得不到回报,结果只能是继续追加货币供给,饮鸩止渴,恶性循环,最终形成债务危机,墨西哥、阿根廷当属此例。然而,如何在量上把握呢?我们提供的方法是:测量经济泡沫率。通过对经济泡沫率的监测,判定金融先导是否过量。当经济泡沫率达到某一阀值时,我们就要控制货币供给,防止其过量。测量经济泡沫率的方法是:经济泡沫率ρ=yFy,其中,yF为资本化定价方式所决定的表象价格,y为劳动价值论决定的实际价值。本文随后对美国的经济泡沫率进行了测量,并将经济泡沫率数值与美国经济史进行了比对,比对结果与事实基本吻合。(叁)我国属于后起国家,山西又是我国的落后地区。后起国家或地区要想运用金融先导战略实现工业化,必须解决以下四个问题:第一,对落后的经济提供一个正向扰动或冲击,这个问题由技术引进和科技创新来解决;第二,经济系统对正向扰动或冲击的传导机制要顺畅,也就是现代经济的固有频率模型成立,这个问题由市场经济体制来解决;第叁,在正向冲击袭来之前,政府能够提供一系列金融安排,以承接正向冲击的力量,也就是金融先导战略的实施,这个问题由市场金融体制来解决;第四,防止金融先导的过度与不足,这个问题由金融先导与实体经济的协调来解决。因此,我们的政策建议是:实施科技立国战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市场金融体制,统计和监测经济泡沫率,并将其纳入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体系。我国落后省区运用金融先导战略赶超发达省区的具体建议主要有:构建金融洼地,建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系,引导各驻地金融机构加大投融资力度,打造地方商业银行航母,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地方资本市场,切实缓解县域经济发展融资难问题,建设区域政策性金融机构等。我国整体运用金融先导战略促进工业化实现的具体建议主要有:科学实施货币政策,确保先导的金融与实体经济相协调;切实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集体所有制银行股份公司行为;建立国家清算中心,担负存款结算的社会职能;单一化政策性银行,集中管理贷款的社会职能;着力完善货币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解决长期资金不足的问题;充分利用国外资本,增加我国工业化资金总量等。工业化实现后,由于国内与国外的技术差消失,技术引进停止。没有了这个稳定的正向扰动源,金融先导战略的使命也就完成了,一般应当转向单一规则。如果还想继续运用金融先导促进经济增长,必须事先做好两件事:一是制造稳定的正向扰动源。这就要求我们加大科技投入,鼓励自主创新,使科技跳跃式发展,引领世界潮流;二是尽量准确测算正向冲击袭来的时间,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科技——经济”互动模型,根据大量信息和数据,测算从“科学发现”到“技术发明”、从“技术发明”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具体期限或时滞,确定货币供给放量的时间点。在没有正向冲击来袭或不知道来袭时间的情况下,不得盲目运用金融先导战略。(四)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有:(1)发现现代经济系统存在的固有频率。本文分别用逻辑、图示和数学方法,证明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任何经济系统都存在固有频率,经济系统在各种外界扰动的作用下,依其固有频率作循环往复的固有振动;并通过运算,得出其振幅的解析表达式y=y+(y y-βt1t010)(),从而为经济周期假说提供了逻辑严密的数学推导,使假说上升为定律。本文分别考察了经济系统在正向扰动和负向扰动的冲击下,周期性波动的轨迹(详见第4.1.3节);考察了各种内生变量对经济波动产生的阻尼效应,即证明了“经济稳定器”原理(详见第6.4节)。证明了“纸币的发明,使‘货币供给’变量由经济的内生变量转变为内外共生变量”这一命题(详见第4.2.2节),一国货币当局可以通过改变货币供给量,缓冲经济波动(详见第4.1.4节),对二战后经济危机的缓和作出了合理解释;同时,证明货币在“纯金属货币制度”下是中性的,而在“管理通货制度”下是非中性的。(2)区分了存款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本文通过对存款的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的论述,提出了比存款保险制度更科学的保护存款人利益的方案:将存款的社会职能交由国家清算中心管理,即成立国家清算中心,存款人可以把交易性存款、预防性存款等风险厌恶类存款存入该中心,该中心为政府性质,对存款不付息但保值,从而保护了非逐利存款的安全;商业银行通过给付利息,吸收逐利性存款,按照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参与竞争。本文将“国家清算中心制度”与“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比较,得出国家清算中心制度优于存款保险制度的七大优势:①存款保险制度有社会关系经济化的弊端,国家清算中心正确析出了存款的社会属性;②存款保险制度能够诱发道德风险,国家清算中心制度只保障非投机性存款的利益,不会引发此类道德风险;③存款保险制度鼓励银行的冒险行为,增大其经营风险,国家清算中心不干涉商业银行经营,因此不会增加银行的冒险性;④存款保险制度的逆向选择导致经营效益好的银行退出存款保险体系,国家清算中心制度对各类银行均一视同仁,不会产生逆向选择;⑤存款保险制度本身也有成本,而国家清算中心由现有的同城票据交换所联网构成,无需增加运营成本;⑥存款保险制度并非全额保险,国家清算中心对于无风险的存款却是全额保障;⑦存款保险制度无法区分投机性存款和非投机性存款,对银行和储户都不公平,国家清算中心制度可以明显区分投机性和非投机性存款(详见第7.3.3节)。(3)提出“现代集体所有制”概念,即集体所有制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形式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在当代演变为国有股份公司;集体所有制,同理,也应演变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公司。基于上述理念,本文提出:“一股独大”的全民所有制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退出竞争性行业领域,代之以“为数众多”的集体所有制股份有限公司。这样,既能确保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又可使国有经济能够集中力量控制基础产业、公共设施、思想阵地和国家命脉,确保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还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行业垄断、国企高管腐败、“寻租”、国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国有股不能流通、收入差距扩大等棘手问题(详见第7.1.2节)。(4)在金融压抑与金融深化的关系中,笔者认为在统一市场内部,应当金融深化;在割裂的市场之间,应当金融压抑。也就是说,在一国内部或劳动生产率水平相近的几个国家之间,已经形成了统一的市场,资本就应当完全自由流动,以享受金融深化带来的红利;在劳动生产率水平具有明显差异的国家之间,市场是割裂的,如果金融深化,资本将会流到劳动生产率水平高的国家,损害落后国家的利益。因此我们主张,对于发展中国家,应当国内金融深化、国际金融压抑(详见第5.2.2节)。此外,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金融体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四大特征,即金融关系没有完全市场化、金融企业经营没有完全自主化、宏观金融调控没有间接化、金融运行没有完全法治化;得出现行金融体制的九大不良后果,即银行经营管理异化、存在行业垄断、信贷总量不足、信贷结构失衡、利率水平偏高、利差过大、银行侵占企业平均利润、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屡禁难止、所有者缺位。提出应在体制层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容的市场金融体制,并给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金融体制的七项具体措施(详见第7.1.3节)。这些提法也可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文建国[3]2012年在《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改革的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认为2008年金融危机在全球引发的经济动荡暴露了各国在金融监管制度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如,对金融衍生产品缺乏有效监管,缺乏对金融体系顺周期性的制度安排,缺乏对金融消费者的有效保护,缺乏各金融监管机构间的信息沟通与合作机制等一系列制度缺陷。这些问题受到各国和国际金融组织高度关注,美、英、法等国政府及欧盟纷纷在2009年启动金融改革计划,并将对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作为本次金融改革的重心,以图重建金融秩序和恢复金融消费者对金融市场的信任。后金融危机时代,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制度构建已渐成形。在我国,虽然金融业遭受危机的冲击相对较小,但金融领域的资产泡沫以及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敞口使我国也需重视对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同时,随着金融领域投诉争议不断增加、消费者利益遭受严重侵犯等现状,我国也需要加强金融微观监管的改革和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本文从制度层面上对后危机时代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宏观监管和微观监管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制度创新加以考察,其要义在于,尽管中国与西方国家在法律传统、法律文化以及司法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宏观监管和微观监管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类对金融市场规律的一种深入认知,而且,西方在后金融时代的金融改革和制度检讨中更强调对金融法则的遵循。因此,已渐成形的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制度对我国金融法律的现代化具有借鉴意义。本文主要分为引论、正文部分,其中正文分为五章。具体内容如下:引论部分概括介绍了论文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以及研究进路。正文第一章对以金融监管关系主体和金融监管“度”之批判为视角进行论文研究的缘由说明。在我国的金融监管关系中,我国传统金融法律制度中缺乏对金融关系全面、多维度的准确界定,导致在制度中偏重某些价值追求和强调相关主体的利益需要。这些制度在梳理金融关系、界定各主体时往往存在对一些主体合法权益和价值诉求的淡薄与缺失。因此,本文从国家(政府)、市场主体——金融经营者、消费主体——金融消费者的维度来理解金融关系,并尝试制度构建中的利益平衡。国家(政府)的界定主要是为后金融危机时代国家干预金融市场的权力边界提供合法性和监管伦理标准;金融经营者的界定主要围绕着金融经营自主权的有效实现和其权利边界——对金融消费者的承担的法定义务。金融消费者是我国现行金融制度中不太关注的一个群体,准确的讲,它可以算是一个舶来品。针对我国立法及金融监管中缺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理念,本章重点分析了我国金融消费者的权利状况及其群体属性,在此基础上,从金融分业经营的行业现状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了法律界定,以期为下面的金融监管改革、权义配置和制度建构提供理论基础。在对金融危机所暴露的金融监管失灵进行原因解析时,笔者认为,思考问题应重新回到马克思,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本来一块钱的生意,结果变成了四块钱的信用贷款”的论述无疑是对金融风险的最好诠释,金融危机不仅仅是监管不力的问题。通过对西方和我国金融监管“度”之现实批判,笔者提出了在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监管度把握方面的两个前提性问题:金融经营的利润最大化与金融系统风险性之间的矛盾;金融经营者交易方的不特定公众性。第二章探讨了金融监管改革制度创新的价值选择。本章通过梳理法律制度价值的主要学说及其传统理论基础并结合金融市场规律和市场法则,选择以目的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区分为中心的价值重构基准。目的性价值应当反映金融法所欲追求的目的与理想并提高法律推理的合理性,因此,目的性价值是对对实质正义的目标诉求;工具性价值旨在为实现目的与理想提炼基本属性和共性价值,提供目的与理想的一种手段与实现方式,因此,利益衡平是手段选择。在此区分下,本章在写作中强调金融监管改革的制度创新首先应在国家(政府)、金融经营者以及金融消费者的集团利益框架内实现一种平衡机制,尤其是金融消费者的利益表达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因为,金融资本的天然贪婪事实上很容易俘获政府。其次,在金融交易领域内,尤其是在合同交易和信息偏差的条件下,应超越规则正义,实现金融消费者的集团利益。最后,金融市场的天然风险以及监管的滞后失误要求人们在实现合理金融秩序的制度条件时,既要强调金融监管的有效外部限制和约束,更要有遵循金融市场规律与法则的监管理念和素养。第叁章主要探讨了金融监管改革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本章中,笔者通过对英国经济史学家卡尔·波兰尼的“嵌入”理论的深入分析,认为:市场体制应嵌入到一个社会关系和谐、社会结构公平的社会之中。我们在关注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问题时,还应关注经济社会的历史演变以及全球化背景的影响。后危机时代,制度化创新应摒弃以往历史时代的非嵌入社会关系裂变,应实现社会对金融市场的控制,将金融市场的作用限制在社会能够控制的限度内,避免金融贪婪极度膨胀,金融市场复恶性循环而最终导致人类社会走向自我毁灭。在金融监管路径依赖方面,笔者通过对道格拉斯·C诺思“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制度变迁理论模型的分析,为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制度创新选择了由国家提供法律和秩序引起制度变迁的路径。在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思路方面,笔者认为英国经济学家麦克尔·泰勒提出了金融监管“双峰”理论具有借鉴意义。泰勒认为,金融监管存在两个并行不悖的目标:一是审慎监管目标,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二是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目标,通过对金融行为的有效监管,防止消费者在金融消费中受到欺诈和不公平待遇。后危机时代背景下,“双峰”理论具有中国本土化和创新化的价值:审慎监管的内涵可以从宏观和微观的层面进行理解,即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审慎监管的目标也可以做进一步的拓展,宏观审慎监管的目标理应是识别和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而微观审慎监管的目标则是金融消费者的保护。第四章回顾了2008年金融危机叁个阶段:信贷危机阶段、紧急救市阶段、监管改革与制度创新阶段,对现行金融监管进行了理性思考:金融市场银行机制与市场机制的高度关联所衍生的各种风险敞口是金融体系脆弱与崩盘的症结所在,因此,通过宏观审慎监管识别和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是金融监管改革的制度创新之一。本章接着考察了欧盟欧盟莱姆法路西金融监管框架和欧盟2010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美国2010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英国2010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并对这些法案宏观审慎监管制度进行介绍和评鉴,从宏观审慎监管目标、监管主体、监管范围、监管工具选择、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面为我国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提出了本土化价值。在对我国宏观审慎监管一般制度分析时,本章通过对最后贷款制度、银行接管制度以及金融监管协调制度等叁个方面的实证分析证明:我国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缺失。从国际金融市场的现状以及我国金融经营的发展趋势讲,混业经营应当是一种必然要求。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和协调制度均不能承担混业经营下各种风险识别和处理任务;我国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中,信贷结构不合理、泡沫风险使得我国的存款存在巨大的道德风险,银行在经营中的不审慎经营行为会加大我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爆发可能性。在制定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法律的总体思路下,专司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委员会在制度层面应设计系统性风险防范委员会和金融监管协调部门。前者负责监管范围内的信息收集和早期风险预警以及监管建议,后者负责收集各微观审慎监管机构的监管信息并促成金融监管信息的交流与微观监管的趋同。第五章探讨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微观审慎监管改革和制度创新。较之于西方相对健全的金融消费者微观监管制度,我国金融监管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存在较大的不足。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决策缺乏对“人”主体关怀、缺少民主参与机制是导致我国对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本章首先介绍了上世纪60年代至今西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主要立法和具体制度,并从监管理念、立法技术、制度构建等方面进行了评鉴。接着,本章从消费者政策法和金融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现状进行了归纳与分析,从金融监管收费、金融定价现状等方面探讨了问题原因。在微观监管改革方面,通过及时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来明确微观审慎监管的目标和主要监管制定。在具体措施方面,通过金融合同审查制定、金融隐私保护制定、金融风险信息发布制定以及金融教育制定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监管保护。
严晨[4]2013年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金融的成熟和繁荣,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国家也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中担当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国家主义”再度成为人们研究的热点。本文对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不同时间、不同类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国家角色的比较,关注了四个基本问题:(1)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各国的国家角色;(2)不同历史时期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异同及其原因;(3)不同类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异同及其原因;(4)中国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同其他国家的异同及其未来发展。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个案研究和比较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国家角色为研究目的,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研究框架,试图对上述问题进行比较全面和深入的分析,主要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方法、内容框架和主要创新点。第二章主要是理论研究。从国家自主性的角度对经济和金融发展中的国家角色进行分析,为后文的实证研究做好理论基础。并且还通过比较马克思理论同西方经济学理论对市场和政府关系的不同分析来比较社会主义国家同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金融发展中的国家角色。第叁章是历史比较研究。本文根据生产力和金融发展的水平,将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分为叁个历史阶段。对各自阶段中最典型和最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建设的背景、过程、意图、具体政策和角色的转换等进行了深入和细致的案例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国家进行历史比较,指出了随着金融的发展和成熟,国家角色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愈加重要的事实。尤其通过对其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国家同金融市场的关系的历史比较,驳斥了绝对的自由市场理论。第四章是横向比较研究,本文依据金融中心的计价货币将国际金融中心划分为服务型和经济型、依据金融和经济的相对阶段关系将国际金融中心划分为赶超型和成熟型,并对他们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将这两种类型的两两匹配,归结出四种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模式,并就此对其国家自主性、国家能力、国家干预等进行深入的比较,由此得出某一类型国家角色的特征。如经济型-赶超型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会出现国家同银行关系紧密的特征。第五章在前文的研究基础上,在比较视野下对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行了深入比较分析。对中国的国家意图、金融发展和开放水平、金融发展模式和具体战略等都进行了比较,指出中国独有的机制安排使得中国的金融企业具有更多的社会性和国家性,保证了中国的国家自主性。但这面临着开放带来的挑战,需要尽快提高金融发展水平和国家管理水平。
刘杰[5]2015年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文中指出公债作为一种新的财政收入形式为中国近代政府所长期使用。晚清政府以“息借商款”形式为财政筹募资金开创了中国近代政府发行公债的滥觞。此后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是多次以公债作为调节财政收支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近代政府公债的运行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撑。由于近代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完善,特别是完备的金融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迟滞,政府大多数时候摒弃“公募法”,采取间接募集法由金融机构特别是华资银行业来负责公债的发行、承募及偿还。以近代金融史长时段演变轨迹来管窥近代公债的发行历程,银行业与公债演进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关系。近代政府公债无论是对于政府财政本身功能的拓展还是对银行的经营与制度变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关注的是“公债”本身所呈现的问题,“就债论债”居多且多以政府层面和财政角度出发去阐释,对于“公债与金融”这一主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本文更加关注于近代公债“观念”——“行为实践”——“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力图通过“经营公债”的视角窥视近代银行业在公债发行、整理、政策调整之中的具体行为以及引起的制度变迁。具体则是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分析,从银行业视角,来进一步观察公债政策乃至制度的建立与调适的过程。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角度继而审视近代银政关系以及近代国家信用构建的历史镜像。从“公债”知识传播与观念源流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公债及其制度内涵自清末西学传播热潮之中传入中国。“公债”知识经历了古今词义转换与中外对接历史过程。公债知识在中国的引介、传播对晚清政商界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近代公债与金融演变轨迹上看,外债与外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均早于内债与华资银行。在这一独特背景下,清末政府举借外债进一步刺激了外资银行在华的发展。随着晚清政府公债的实践与新式华资银行的成立,早期华资银行正式启动了对政府公债的经营。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的具体实践受到了国家公债政策、银政制度安排以及近代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公债制度以及金融环境的改善,华资银行业在民国时期政府公债承销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债对银行业的影响可以从其对银行业的发展作用角度进行考察。实证分析证明公债对近代银行业资力以及盈利有着直接的影响,但对银行数量的变动并不构成直接影响。在具体经营过程之中,华资银行在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之上与政府展开了复合型博弈。同时经营公债对其本身业务制度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与近代商业性质银行相对应的是,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发展与政府公债亦存在密切的关联。公债成为了国家创立中央银行重要的原始资本来源。中央银行亦获得政府授权经理公债、公开买卖公债以及参与对公债的保管等具体事务。受限于近代中国特殊的金融发展环境,从效应上看,近代中央银行以公债调控金融市场的具体实效较为有限。公债风险是近代华资银行经营公债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计量实证进一步表明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面临着市场与政治的双重风险。银行业对公债经营的风险应对主要是从投资的选择以及内控制度的构建着手。为合理规避公债风险,银行业在调整自身经营、对政府债务政策发声、谋求信用保障之余,其自身亦进行了多层组织搭建与制度设计。近代华资银行业在经营公债之中还积极参与了政府叁次公债整理。其中银行公会是公债整理的重要力量,银行公会积极协助银行业与政府进行交涉、同时联络商人团体共同参与公债整理并谋划公债基金的稳固,在公债整理之中发挥着联动作用。从制度变迁角度看,近代华资银行在经营公债过程中直接促进了近代公债法制建设以及国家公债基金制度的建立与演进。银行与政府协商博弈建立了新的公债管理组织,在制度创新上集中体现在银政“债权共同体”的构建。从债权信用角度上看,银行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存在紧密关系,对推进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的构建起到了一定作用。中国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自始终在于对信用秩序的追求。而在其具体经营公债过程之中推进了中国近代国家信用的构建与金融制度的变迁。
李志锋[6]2015年在《基于金融资源视角的房地产金融理论框架研究》文中认为房地产金融作为与房地产业相伴而生的一个金融分支,随着中国城镇化、经济金融化、金融全球化、金融复杂化和金融危机的频频发生,成为金融理论界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但是,从房地产金融理论研究的文献和成果分析,就房地产融资等技术层面和房地产金融具体问题进行研究者居多,涉及房地产金融本质和功能等基础理论层面的研究者较少,使房地产金融理论的研究存在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的状态,难以形成适合中国城镇化和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够对中国房地产金融的实践给予系统的、有效的“解释和预测”的理论体系。房地产金融基础理论研究的不足,体现在对房地产金融实践的指导上,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房地产融资渠道狭窄,中国城镇化发展缺乏完善的金融体系;房地产金融发展呈现非理性化,房地产供求结构出现失衡;经济金融化发展迅速,房地产金融的创新与资产泡沫难以平衡;金融全球化趋势明显,房地产金融资源全球配置面临挑战;宏观调控政策缺乏战略和顶层设计,房地产金融宏观监管体系不完善、政策短期化严重等等。房地产金融与房地产这些相互联系而又相互矛盾的问题,一方面集中反映了房地产金融资源的配置与经济、社会和生态资源的失衡,另一方面在更深的理论层次上,说明经济金融理论界对房地产金融的本质和功能认识的还不够清晰和系统,因此,有必要对现有房地产金融理论的范式进行变革,并以新的方法论构建一种房地产金融理论的新的分析框架,以此对房地产金融理论进行深化和创新。本论文正是基于上述背景和问题,在借鉴金融资源理论的基础上,试图以金融的复杂化为假设,以金融资源为理论视角,以唯物史观和系统科学复杂性理论为主要的研究方法论,以房地产金融资源为研究对象,以构建房地产金融资源理论分析框架为目标,以房地产金融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和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发展的协调为主线,对中国房地产金融理论的深化问题进行的较为系统化的研究。在论文的研究逻辑和路径上,笔者是把房地产金融作为金融理论演进中的一个特定的金融领域和复杂系统进行研究。因此,论文以金融资源为理论视角将房地产金融纳入到金融发展的逻辑框架内,以“房地产金融资源”为核心概念和逻辑起点,以房地产金融与房地产、经济、社会、生态的关系为复杂巨系统,逐渐展开房地产金融资源理论的研究,认为房地产金融是金融与经济互动发展的结果,是金融复杂化的一个重要侧面和体现,是金融的发展与金融功能的一种延伸。在研究方法上,引入系统科学的复杂性理论的方法论,以金融的复杂化为背景和假设,从金融的复杂巨系统来研究房地产金融的复杂性、整体性和系统性,而不是某个环节、某个局部和某个具体问题,从而通过房地产金融复杂巨系统的组分的互动关系,揭示房地产金融的“涌现性”,即国家重要的战略性金融资源的特征。在结构安排上,首先,通过对资源和金融复杂性演进过程进行的回顾,探究了包括“生产叁要素”在内的资源理论形成过程和金融资源理论的发展。在此基础上,通过对金融资源范式和系统科学复杂性理论方法论的引入,对房地产金融资源理论的基本框架进行了初步设计和构思。其次,进入本论文的核心部分。以房地产金融属性的研究为切入点,研究和提出了房地产金融资源的核心概念,阐述了房地产金融资源理论的核心内容,并以房地产金融的社会属性为约束条件,对房地产金融资源配置的协调机制进行了研究。最后,通过对世界典型国家和地区房地产金融资源配置状况的分析和借鉴,结合中国房地产金融发展内外部环境的客观分析,提出了基于房地产金融资源理论框架的中国房地产金融发展的战略性和政策性的建议。整篇论文通过“房地产金融资源”核心概念的提出和房地产金融资源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础性研究,为中国房地产金融理论的深化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和范式,从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两个方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点。1、提出了房地产金融资源的核心概念。本论文从房地产的金融属性研究入手,首次提出了房地产金融资源的核心概念,从资源的层面扩展了“房地产金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揭示了房地产金融的资源属性和本质特征,将房地产金融体现的金融与经济(房地产)的互动关系及房地产金融功能纳入了金融发展的逻辑框架。2、提出了房地产金融资源社会属性的观点。在房地产金融资源属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房地产金融资源的社会属性,并作为房地产金融资源配置的约束条件进行房地产金融资源理论框架的研究。3、在房地产金融理论中引入了复杂性理论的研究方法论。本论文引入系统科学的复杂性理论方法,试图将金融、房地产、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组分要素纳入房地产金融资源的复杂巨系统和理论分析框架中进行研究,对传统的房地产金融理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方法论的创新。同时,在房地产金融资源理论框架的研究过程中,侧重于“房地产金融资源”核心概念、房地产金融资源的社会属性及房地产金融资源配置协调机制的研究,限于论文的篇幅和研究的精力,本论文关于房地产金融资源的量化和实证研究还不够深入,在一些相关具体问题的研究方面还存在不足。这些论文中理论研究的不足,正是笔者今后在本研究领域进一步学术努力的方向,也希望能得到本领域各位前辈和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以便继续为中国房地产金融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做出新的贡献。
张志杰[7]2001年在《金融体系稳健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金融体系稳健性问题,事关经济、金融发展的全局,金融体系不稳健将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产生。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机制和法制不健全,金融体系中潜伏着的不稳健因素必将随其经济市场化过程中而逐渐显露,严重者乃至爆发金融动荡,因而它成为国内外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本文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历史分析与现状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探讨国内外金融体系存在的稳健性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思路。 论文共分六篇,根据其内在联系大体分为叁人部分: 第一部分,即第一篇。主要论述了货币信贷关系及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特性、分类、作用及其有效性,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金融体系稳健性的定义与衡量标准,构建稳健金融体系应遵循的若干原则、必须处理的几个关系及其重大意义,力图沿着经济学说史的轨迹揭示出经济金融的辨证关系,尤其是金融对经济的巨大反作用。 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篇至第五篇。着重就影响金融体系稳健性的若干因素进行分析,在此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西方经济学流派的相关理论进行评述,研究如何消除不稳健因素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第二篇根据经济决定金融的原理,分析了经济的周期性变动和投资的波动及经济非均衡发展对金融体系稳健性的影响,阐明了不同类型国家金融结构的特征以及与此相关联的金融体系稳健性问题,揭示了经济金融泡沫产生的根源及其对金融体系稳健性的影响,并提出了经济金融泡沫的度量标准与消除泡沫的对策思路。 第叁篇从经济金融制度和经济金融政策等角度考察金融体系稳健性问题,笔者认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金融体系内在脆弱,企业融资方式利融资制度选择,宏观经济尤其是财政与货币政策的确定对金融体系稳健性的影响较大,同时,根据金融压制与金融深化理论的若干原理,分析了不同金融体制对金融体系稳健性的不同影响。 第四篇着重考察了经济金融一体化下,由于国际资本尤其是短期资本流动加速、投机因素增加及不同汇率制度安排下的金融体系稳健性问题,笔者认为合理选择汇率制度、慎重开放资本市场和保持合理、适度的外汇储备有助于防范化解国际金融风险。 第五篇阐述了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与加强金融监管的关系。提出通过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强化金融企业内部控制与外部有效监管来维护金融体系稳健性。 第二部分,即第六篇。以史为鉴,理论联系中国实际分析了当前中国金融体系存在的稳健性问题如金融体系具有的内在脆弱性,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上潜伏着的金融风险,并从经济、体制、政策、融资制度、内部控制和金融监管等方面剖析了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路。同时,还对中国金融的未来走势作了预测与分析。
安辉[8]2003年在《现代金融危机生成的机理与国际传导机制研究》文中提出在人类发展历史长河中,金融危机如影相随,但从没有任何时候像现在这样如此贴近人类,如此频繁地发生。1992-3年欧洲货币体系危机不久,1994—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接踵而至,仅仅两年之隔的1997年,众多国家就陷入“亚洲风暴”的肆虐中。进入21世纪,土尔其以及乌拉圭、阿根廷、巴西等又挣扎在金融危机的苦海中。在不断经受的金融危机的洗礼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最具国际影响力当属20世纪90年代的叁次危机,其共同的特征包括:金融危机发生的频率加快;金融危机的超周期性;金融危机的蔓延和传染性效应增强;金融危机更容易在新兴市场国家爆发的区域性特征;投机攻击引发货币危机,货币危机成为现代金融危机的先导;货币危机与银行危机的双重性。本文将以上特征概括为现代金融危机的特征,以区别于传统金融危机。在人类经受金融危机考验的同时,全球正经历金融业的高速发展,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日益加深,世界逐步浓缩成一个“地球村”。现代金融危机爆发的大环境是经济全球化,金融危机暴露了全球化进程的问题。伴随全球化程度提高,各国经济波动的同步性和金融波动的全球化成为金融危机生成和国际传导的助推器,一国政策和经济指标的变化,立刻对他国产生影响,“金融病毒”的传播使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危机迅速传导为全球性金融危机,令人不得不担忧金融危机这一经济顽症随时会在身边发生。 现代金融危机的特征引起了经济学家们激烈的争论,出现了大量的文献来解释危机的产生和传导,如费雪认为同时出现负债过度和通货紧缩现象是金融市场产生大动荡的最根本原因。凯恩斯论述金融交易不确定性和人们的预期对金融动荡产生的影响。海曼.朋斯基的“金融不稳定假说”最先对金融内在脆弱性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述。还有金德尔伯格所着的《过热、恐慌及崩溃—金融危机史》,从史学的角度提供了研究金融危机的框架,利用历史展示他重要的理论思想。在近20年中诞生了叁代以研究货币危机为主的金融危机的模型,用于解释现代金融危机的生成和传导。克鲁格曼(1979)、弗拉德和伽伯(1984、1988)为代表的第一代理论模型、奥伯斯特菲尔德(1986,1995)的第二代模型和正在发展的道德风险等危机模型为主的第叁代理论模型。Masson(1998),Calvo & Reinhart,Baig & Goldfajn(1998),Forbes & Rigobon(1999),Eichengreen et内容提要al.(1 996)等学者也不遗余力地研究金融危机的传染问题。 一次又一次的金融危机揭示了金融的潜在的脆弱性。欧洲货币体系危机揭示了高失业率时政府在阻击投机者投机攻击的无能。墨西哥金融危机暴露了一国借债度日的危险。亚洲金融危机让人们意识到金融市场不完善带来的弊端。这些解释都有一定的说服力,但相互间缺乏关联。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我们对现代金融危机的了解和研究都只是一知半解。事实上,货币危机模型的“升级换代”如此迅速,恰恰反映了它的不成熟,研究的结论也是非常繁杂,同时也说明该领域的研究是非常前沿的,并具有极强的创新性和挑战性。因为旧的理论不断被新的事实抛在后面,尚有许多理论上无法解释或得到很好解释的问题。总之,目前在金融危机的研究中的现状是更多偏重于一般危机成因解释或某个成因的研究、注重某些区域性危机研究,而对金融危机的前沿的传导问题和对金融危机的时代特征关注不够,缺少对现代金融危机的整体和系统性的研究,而且有很多的概念术语繁多,交叉使用,造成很大混乱。 基于以上事实,本文通过对叁次金融危机内在作用机理的分析,运用相关的经济学理论,汇总现有的一些研究成果,提炼出一个现代金融危机较系统和全面的“生成一传导一制约”的框架。在这样一个框架内,通过大量的定性和定量研究,对现代金融危机特征予以充分的关注,并在理论上加以解释。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和金融环境,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以开放的胸襟成为认叮0的正式成员。在我们幸运地避免了亚洲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后,金融危机对中国的金融安全有多大的威胁?大多数的新兴市场国家都经历了金融危机的考验,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本文最后对中国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问题的研究更具有其现实的意义。 全文共分8章。 第1章是绪论,介绍了论文的写作背景、文献回顾及创新之处。第2章对金融危机研究予以概述,这是本文研究的起点,介绍了金融危机的概念及其演变、现代金融危机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及现代金融危机叁代理论模型,为本文研究的展开奠定基础。第3章研究现代金融危机的生成机理,提出了金融脆弱性是不可克服的,是现代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泡沫经济的形成和自我膨胀机制到泡沫的必然崩溃,得出泡沫经济酝酿金融危机;金融自由化加剧了金融的脆弱性,因此它催生了现代金融危机;而钉住汇率制与“叁元冲突”的作用成了内容提要投机攻击目标,并最终引发全面的金融危机。第4章关于现代金融危机的爆发和传导理论,本章对金融危机的传导做了一个理论上的介绍,引人了具有典型意义的Masson模型,目的是为下一章进一步
叶新阶[9]2017年在《基于市场主体的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研究》文中提出从传统金融理论来看,市场参与主体通过对收益的理性预期、对风险的最大化回避以及根据影响因素来抉择行为,但是随着经济和市场形势的快速发展,传统金融理论的假设已无法全面解释在风险因素复杂化和多元化情况下的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通过研究发现,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除了土地供给不足与刚性需求旺盛之间的供需矛盾、货币超发和利率走低推升的房价收入比问题、房地产市场火热加剧了政府债务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经济的区域差异化而引发的去库存压力问题以外,还体现出在房企、政府、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等四个主要的市场参与因素在追求超额收益的非理性行为下,对于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过度狂热和市场风险认识不足的主观能动性问题。由于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市场参与者因素缺少的理论探讨,使得目前对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处置策略较为零散,不利于形成切实有效的风险处置策略。面对当前日渐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本论文的研究目标是:通过系统性金融风险、周期性泡沫在金融与实体经济互动的效用,以及运用行为金融学的视角对金融风险和房地产金融进行分析,梳理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状况,识别当前国内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特征,建立一套从政府、房企、金融机构、投资者等四个房地产金融市场参与主体角度的房地产金融风险识别体系,通过对国内J房企债务危机化解的实证分析,日本、香港、美国等重大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的比较分析,建立适合当前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状态的风险识别和风险处置模型,基于维护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市场化原则、依法处置、防止风险扩散、以“时间换空间”同时兼顾利益相关方的处置原则,构建包含市场主体独立处置风险、政府干预下处置风险和匹配风险阶段的综合处置策略,并对未来房地产金融风险提出防控建议,旨在对房企与金融两个行业的稳定向好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导论、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分析的理论背景、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现状、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我国房地产金融的风险识别、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国内处置实例分析、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国际处置的借鉴与启示、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的对策建议、研究结论与建议等部分。第一章提出本研究的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从关注经济转型升级期内房地产行业变局带来的金融风险,追寻世界范围内知名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依据,重视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社会性和扩张性等叁个角度出发开展对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处置研究。由此引出本论文的研究目标就是通过梳理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状况,识别当前国内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特征,建立包含政府、房企、金融机构、投资者等四个房地产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房地产金融风险识别体系,以及具有评估价值的风险识别模型。通过对国内j房企债务危机化解,日本、香港、美国等重大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的回顾,建立适合当前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状态,包含市场主体独立处置风险、政府干预下处置风险和匹配风险阶段的综合处置策略,并对未来房地产金融风险提出防控建议。第二章是对国内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的研究综述。在传统的金融理论中,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引发金融不稳定性的主要原因,传统金融理论认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要产生机制是货币发行、信用扩张与利率调整等叁个因素相互互动的外部作用的宏观经济学机制,但是较少探索市场参与者效用的内部根本因素。国内外学术界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生成、识别、预警和防范等关注较多,但对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处置,尤其是综合处置策略研究较少。处置方式上更多的是关注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政手段等方式进行风险的化解,以及金融机构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对风险的转移和分散,对其它参与方的处置策略研究不多,对涉及到房企、金融机构、投资者叁个市场主体的参与作用的研究较少。由于金融资源信息不对称,从而产生时间和空间上的错配,进而导致了周期性泡沫的产生。在周期性泡沫过程中,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通过挤出效应、替代效应、排斥效应和杠杆效应等四种方式互动,不断催生金融风险。传统金融研究中对于理性人的假设与当下经济现实间的偏差,对于房地产金融市场四因素主体对市场发展趋势的影响作用的忽略,使笔者发现通过引入行为金融学的理论体系来分析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必要性。从心理因素干预投资导致的行为偏差,噪声交易理论、羊群效应,以及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等角度来分析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得出应遵循从市场参与者角度开展风险成因分析,建立一套基于市场参与者主体的行为特质的分析体系,开展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因素识别。第叁章回顾国内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八个阶段,进而分析国内房地产市场对经济的带动性、增长贡献、成长性等特点,国内房地产行业正从以增量为主的时代向以存量为主的时代进行变化,优质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前景持续向好的发展特征。然后,对国内房地产金融发展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认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是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经营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研究指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是作用于房地产行业的最主要因素,经济发展周期与房地产市场发展关联密切,房地产市场价格长期受到土地价格的影响且相互作用,房地产价格与货币供应量和国内生产总值gdp正向关系,与物价水平、利率负向相关关系,房地产行业发展还受城镇化进程推动,为下一步探寻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因素分析和处置策略做好研究支持。第四章分析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特征。主要对多方加杠杆带来的金融泡沫所加剧的房地产金融风险,政府债务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带来的债务风险,房价收入比以及房地产库存在区域间的分化带来部分地区的去库存压力,由于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资源分配不均匀和错配等风险特征进行分析。研究指出,房企开发资金余额增加、资产负债率逐年走高,而流动比率不断走低的市场表现,反映出近年来房企的融资杠杆逐渐放大,不断侵蚀企业的经济效益。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过度依赖,居民杠杆快速上升都进一步加大了金融风险失控的可能性。与此同时,政府的土地供给落后于市场需求,土地价格随着房价上涨而不断上涨,也加剧了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使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发展成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显现的重要领域。尽管全国的房价收入比在二叁线城市持续降低的带动下,呈现走低的态势,但是,叁四线中小城市依旧面临巨大的去库存压力。同时,一二线城市不断走高的房价,使得居民的购买力不断下降,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端日渐萎缩。另外,房地产金融市场内房企、政府、金融机构与投资者等多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资源错配,进一步提高了房地产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第五章全面开展我国房地产金融的风险识别研究。研究指出房地产金融市场由房企、政府、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共同参与,相互影响。在一个公开的、与外界密切联系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机制下,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涵盖了各个参与对象,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及投资者。进而开展了对四因素理论的有效性实证分析,通过spss软件,对涵盖政府层面、金融机构层面、房企层面以及个人投资者层面等四个层面的9个风险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与国房景气指数进行对比后发现,模型分析结果与国房景气指数吻合度较高,由此印证四因素分析理论的实证价值。通过研究表明,政府、房企、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等作为四个主要因素,参与房地产金融市场,并成为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房地产金融风险四因素分析是研究房地产金融风险成因的重要出发点,也是拟订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策略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本章还通过四因素理论对国内房地产金融风险进行识别研究,指出国家的宏观政策调控可以有效控制全国性房地产金融风险,但土地财政将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市场捆绑,而房地产市场表现的区域分化,又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使得区域性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在增加,并引用四因素模型对六个不同城市的风险水平进行验证。由于区域性以上规模房企在不同城市间的项目布局失误和滞销,增大了房企的破产风险并有可能成为新时期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重要爆发点。限购限贷政策下的严格管控,在考验着房企的经营能力,过度融资和利润下滑带来的财务压力,使得房企债务风险极易在境内外传播。金融机构对于房地产金融产品的过度加杠杆,将成为风险传播的加速器。投资者在房地产金融产品上的过度投资,也可能成为风险散布的重要因素。通过研究表明,鉴于中国房地产金融问题的复杂性,化解风险需要建立一套从政府、房企、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四个角度共同作用的房地产金融风险综合处置体系。第六章国内j房企的金融风险处置实例研究。回顾债务危机的背景和债务情况。从企业的经营风险,连锁反应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市场恐慌风险,金融稳定风险角度分析风险的危害性。结合风险情况,从协同处置,政府参与,因时施策角度思考处置策略。然后从房企收缩战线,出售欠发达地区储备项目,积极维护政府关系,项目恢复销售以重获现金流,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并延展债务等角度开展自救;金融机构在合理评估企业价值基础上,通过诉前保全,控制损失,成立债委会统一步调,加强与监管机构沟通赢得理解和支持,细化研究资产及项目情况,积极保护中小投资者角度进行风险处置;政府采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全力支持房企,同时投资者理性维权,给予处置的时间和空间等策略,共同化解了j房企的债务危机,实现了共赢。通过对j房企债务危机处置案例的实证分析,提出对债务危机成因的思考,指出企业隐性债务是形成融资泡沫的根源,政府锁盘是刺破泡沫的诱因,金融机构的表外借款是泡沫的放大器,投资者的不理性行为将推动危机蔓延。同时分析j房企债务危机的案例典型性,进一步得出国内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上的自觉担当社会责任,处置过程应符合法律要求,形成风险共担机制,防范风险蔓延,“以时间换空间”的经验。第七章开展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的中外借鉴与启示分析。通过对日本1991年房地产泡沫、香港1997年楼市崩盘、美国2008年次贷危机等叁次全球范围内重要的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危机背景、危机前市场四因素的行为表现、危机爆发后导致的社会经济问题等进行分析,研究叁次国际范围内的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共性特点,进而归纳出叁次金融风险爆发前市场参与各方的表现、风险爆发后的处置措施。通过分析得出日本处置策略中政府强硬干预市场、香港处置策略中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美国处置策略中将风险转移至全球市场等问题,对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处置都带来了不利影响,需要在下一阶段的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处置过程中加以避免。第八章提出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策略。结合前述研究,在明确维护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原则、市场化原则、依法处置原则、防止风险扩散原则、兼顾利益相关方原则的国内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的基本原则基础上,提出金融机构审慎控制风险传播、房企强化自身经营能力、投资者主动规避风险的市场主体独立处置的风险策略,提出政府主导下的风险处置策略,然后进一步探讨在时空纵向发展过程中匹配风险不同阶段的综合处置策略,构建纵横交错的多元化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方案。同时同时对未来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提出建议,包括推动政府指导下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改革,建立宏观数据与区域数据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巩固政府监管体系,继续开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调控管理,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金融机构的自律管理,鼓励建立房企稳健发展与投资者风险识别相结合的市场体系,从多方面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第九章对上述研究进行总结,指出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金融环境下,房地产金融风险在不断累积,如果风险爆发将引致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对于风险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值得重视。政府、房企、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既是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来源,也是处置风险的参与要素。得出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需遵循的五个原则,维护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原则,市场化原则,依法处置原则,防止风险扩散原则,兼顾利益相关方原则等五个基本原则。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处置需要根据风险在不同阶段的特点,采用不同的化解方法,建立从政府、房企、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四个角度共同作用,包含市场主体独立处置,政府主导下的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匹配风险阶段的综合化处置等叁种不同层次的房地产金融风险综合处置体系。在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量化分析不足,处置策略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也将是笔者的下一步研究方向。
冯小初[10]2016年在《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文中提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问题一直金融学界关注的重要学术问题。自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来,新兴经济体面临的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各国货币汇率的变动的幅度和频度都加大,跨国资本流动日趋便利化,金融自由化氛围日渐浓重,受此影响,新兴经济体对原本采取的金融抑制政策进行松绑,为此,新兴经济体金融适度性矛盾日益突出,部分新兴经济体甚至爆发了较为严重的金融危机。为了更好的解决新兴经济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适度性问题,非常有必要对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分成了七章,较全面围绕新兴经济体金融适度性问题展开论述:第一章为导论。主要陈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相关文献的综述,而后进一步探讨了本文的逻辑结构和主要的研究方法,最后,指出了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为理论研究基础。主要剖析探讨金融政策与内生经济增长、储蓄——投资转化率、金融发展与企业融资约束叁种相关理论。第叁章为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历程。主要回顾了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状况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并就两者因果关系进行简单的分析。为此后深度的理论分析打下基础。第四章为战后发达体金融适度性问题对新兴经济体的启示。分别就发达经济体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美国、日本和英国的金融发展模式、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比较分析了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部分金融发展指标的差异。为新兴经济体金融适度性问题的分析提供参佐和启示。第五章为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该章从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出发,构建理论框架,然后进行数学建模,并采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对新兴体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第六章为新兴体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该章根据上一章的理论模型分析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作用传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指出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此外,还针对分析结果提出如何改进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的措施。第七章为本文的主要结论和对中国的启示。在结论方面,主要总结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相关结论对中国的启示。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在进行充分回顾前人关于金融发展的相关理论后,对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历程进行了回顾。同时,还回顾了发达经济体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历程作为新兴经济体金融适度性问题研究的参佐。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一个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和据此设置的计量模型,并带入包含世界经济排名前40位的主要新兴经济体,即中国、巴西、印度、俄罗斯、韩国、墨西哥、印度尼西亚、土耳其、伊朗、波兰、阿根廷、中国台湾、泰国、南非、哥伦比亚、委内瑞拉、马来西亚、智利、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共计20个经济体的数据,从金融发展广度、金融发展深度和金融效率叁个维度进行面板数据分析,并对金融发展广度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深一步的经济体类别面板数据分析和经济体个体协整和误差修正分析。实证分析的结论显示:第一,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广度对经济增长呈负相关关系,这是由于金融发展广度一般与经济增长呈“倒U”形结构关系,目前新兴经济体的金融发展广度已经越过了“倒U”形曲线的最高点。为此,新兴经济体不能盲目的扩大金融规模,否则将激化金融适度性矛盾,影响经济的正常发展。第二,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深度与经济增长正相关,能对经济增长起到较弱的正面影响。随着新兴经济体金融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其金融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和效率也不断提升,这有助于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增长。第叁,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效率的提升能微弱的促进经济增长。新兴经济体存贷款利差越小表明金融市场发育越成熟,金融中介机构的竞争越健康,金融业存在的垄断利润越少。与发达体相比,新兴经济体的金融效率指标较差,新兴经济体的金融效率提升仍有非常大的空间。第四,对金融发展广度的类别和个体的分析,则显示出各种类别和个体各自的金融适度特性。金融发展广度的经济体类别分析中,金融依赖程度较高的亚洲四小龙可以承受金融超适度扩张的结果,其余类别的经济体都无法承受金融发展广度超适度的状况。在经济体的个别分析中,协整和误差修正模型显示,在长期,泰国和南非的金融发展广度对经济增长呈现出了正向影响,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墨西哥、智利、波兰等经济体的金融发展广度对经济增长呈现出了负向影响,其余新兴经济体的金融发展指标都未能通过显着性检验;在短期,韩国、马来西亚、泰国、中国香港、新加坡和中国的金融发展广度都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负面影响。基于此,可以认为许多新兴经济体都通过了金融发展广度“倒U”形曲线的顶点,使金融发展广度的扩张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但对更多的新兴经济体而言,该问题的结论尚不明晰。由实证分析的结论可以看出,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传导仍然存在一定的障碍,金融自由化产生的资金并没有完全的作用于实体经济的投资,金融发展并没有非常强力的促使新兴经济体实现全面经济增长。为此,新兴经济体必须采取克服政府过度的金融抑制和干预、金融市场秩序不健全、商业金融机构效率不高、金融人才素质不高等困难,才能建立起高效的金融体系,深化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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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现代金融危机生成的机理与国际传导机制研究[D]. 安辉. 东北财经大学. 2003
[9]. 基于市场主体的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处置研究[D]. 叶新阶.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
[10]. 新兴经济体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D]. 冯小初. 吉林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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