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液体复苏在院前急救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中的应用论文_邱里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 四川 南充 637000)

【摘要】 目的:探讨限制性液体复苏在院前急救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中的应用。方法:回顾性的分析我院2015年1月—2015年12月共计100例患者,在院前,对照组患者采用了普通的液体复苏方式,观察组采用了限制性液体复苏方式,对以上的患者进行临床资料的整理与相关分析。结果:在50例经过限制性液体复苏的患者中,死亡率为20%,使用常规液体复苏方式治疗的对照组50例患者死亡率为26%。另外,在患者的总共输血量,术后出血量,和住院天数等方面,观察组的数据明显的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使用限制性的液体复苏方式进行院前的急救以及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有较好的治疗效果,适合于临床的应用。[1]

【关键词】 限制性液体复苏;院前急救;临床应用

【中图分类号】R45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7)34-0389-02

现阶段,随着社会飞速发展,各种意外的发生几率增加,创伤患者的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如坠落伤,交通上,地震伤等,这些创伤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安全与健康。创伤往往导致了非控制的出血性休克,这种情况往往在短时间内导致机体有效循环血量大量减少,并引起全身性的伤害[2-4]。现对我院2015年1月—2015年12月共计100例院前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了全面有效的分析,将结果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非控制出血性休克100例患者,其中有男性50人,女性50人,平均年龄34±12.5岁,其中,交通伤64例,坠落伤15例,其他类型的创伤共计21例。观察组使用限制性液体复苏的方式治疗,共50人,男性26例,女性24例,平均年龄34±3.2岁;对照组共50人,使用常规的液体复苏治疗方式进行治疗,其中男性24人,女性26人,年龄37±5.1岁。

1.2 方法

进行病情的评估,确定病情的严重程度,确定病患者的病史,症状,损伤部位,出血量等相关的指标,并对病情的现状进行准确有效的估计。维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必要时使用呼吸机支持治疗。

对照组使用乳酸林格氏液进行常规的液体复苏,尽量维持收缩压≥90mmHg;观察组进行进行限制性液体复苏:使用乳酸林格氏液静脉滴注,保证收缩压在60~80mmHg。其余治疗方法两组相同:止血药予白眉蛇毒血凝酶1Ku静推;四肢部位的出血进行有效的包扎止血,固定,并进行镇痛处理。

1.3 观察指标

对患者持续心电监测,并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记录:患者院前第一次血压,术前输液量,总共输血量,术后出血量,和住院天数。另外,对各组的死亡率进行统计说明。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8.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或方差分析,进一步两两分析采用LSD法,计数资料比较采用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两组患者的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经过分析发现,两组患者在院前第一次测量血压的均值分别为观察组:68±5.21/35±2.14mmHg;对照组:71±10.71/33±2.54 mmHg,差别无统计学意义(P=0.12)。在50例经过限制性液体复苏的患者中,死亡率为20%,使用常规液体复苏方式治疗的对照组患者死亡率为26%。两组间有明显差异(P<0.05)。另外,在患者的总共输血量,术后出血量,住院天数等方面,观察组的数据明显的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在传统的医学认知中,进行创伤性休克的抢救过程和原则首先是进行早期的液体复苏保证患者血压:将晶体液与胶体液快速的输入到患者的体内,使血压尽量维持在正常水平,保证重要脏器、组织的灌注,防止休克引发的各类并发症,这种治疗的方式较为普遍,现阶段被称为积极液体复苏方式。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与实验的充分进行,现阶段的各类实验证明和临床资料对之前的复苏方式提出了一定的质疑:在出血的控制之前就对患者进行大量的液体复苏,往往会导致稀释患者血液,导致酸中毒的加剧。

限制性液体复苏又称为低血压性的液体复苏,当机体出现活动性的创伤时,往往产生休克,可以对患者进行输液治疗,同时,通过有效的控制输液的速度,维持患者机体的血压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往往维持在60~85mmHg之间),使患者的重要器官能够得到有效的血供即可,防止产生再出血的症状,最终起到彻底止血的作用。限制性液体复苏使用的液体主要包括晶体和胶体,在院前的时候更多使用晶体液,包括生理盐水和平衡液,但是现阶段,使用较多的生理盐水往往导致产生酸性中毒和凝血的障碍,因此,可以使用平衡液对生理盐水进行替代,并很好的改善了肾脏的血流灌注,防止产生高氯血,维持酸碱平衡,在液体复苏的前期较为常用。对于液体复苏来说,单纯使用胶体或者晶体都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两类的液体可以联合使用,共同应用在液体复苏中。另外,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患者的不同,对于晶体胶体的配比情况也应该不同,应该保证比例配比合适。传统来说,晶体和胶体的配比比例往往在2比3左右。

现阶段,我们使用限制性的液体复苏方式对创伤非控制出血休克患者进行处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进行限制性液体复苏的过程中,按何种比例选择复苏的液体,液体的输注速度,抢救时低压的持续时间等一系列问题尚无统一的标准,仍需我们在进行临床的救治过程中,认真仔细研究患者的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摸索总结,争取能进一步提高患者的救治效果。

【参考文献】

[1]陈原兵,李斌,周爱国,洛桑群培,杨艳文,何雁.限制性液体复苏救治在创伤失血性休克急救中的应用[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医学版),2015,(01):135-137.

[2]潘爱珍.限制性液体复苏在院前急救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中的应用[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3,(S3):133-134.

[3]李春.创伤非控制性失血性休克限制性液体复苏的急诊急救应用进展[J].当代医学,2013,(14):17-19.

[4]徐国明,李艳梅.限制性液体复苏在创伤失血性休克急救中的应用[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2,(28):3140-3141.

论文作者:邱里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7年12月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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