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小平哲学贡献的评价问题的讨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贡献论文,评价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和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在开创和设计的过程中,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对于这一点,我国理论界是公认的。但是,究竟怎样估量这种贡献,却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评价是:邓小平是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来解决新时期的各种实际问题,从而在这样的原理或那样的原理上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了提示;另一种评价是:邓小平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用之于促成社会主义观念的根本转变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总体转型,从而在整体上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他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新阶段的开创者。我本人是持后一种评价的。我认为,第一种评价也对,但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另一些同志则坚持前一种评价,认为后一种评价是估计得太高了。本文就想这个问题展开讨论,以就教于我国哲学界的同仁们。
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我们评价邓小平的哲学贡献是在中国哲学发展的范围之内来进行的。谈到“中国哲学”,从五四时期起就区分这样两个概念:一个是“中国的哲学”(Chinese Philosophy),即在中国发生的、中国人自己的哲学,古代的儒、道、墨、法的哲学就是,现代的新儒学、新道学也是;另一个是“在中国的哲学”(Philosophy in China),自西学东渐以来,西方的各种哲学思想传入中国,被中国人学习、研究、评论,这样的哲学不是“中国的哲学”,但却是“在中国的哲学”。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也是从西方传来的,后来这一哲学的诸多后继者的思想又被中国人引进来。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是“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Marxist Philosophy in China)。
那么,有没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Chinese Marxist Philosophy)呢?应该说是有的,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他在党外的同志通过使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中国化”而形成的哲学思想,毛泽东哲学思想是它的首创形态。“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是“现代中国哲学”的一部分并且是主导性的一部分。称它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因为它具备了如下的条件:第一,按照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中国人民的需要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在它同中国人民的具体实践的结合中,被理解、被运用和被阐发。第二,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中国古代以来具有唯物性、辩证性和人民性的优秀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批判地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对之加以校正、改造和阐发;另一方面,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形成具有中国特点的新鲜思想。前一方面的例证如:毛泽东对孔子“名不正则言不顺”的观念、“中庸”思想、“智、仁、勇”道德观念等所作的批判性分析和辩证唯物论的改造;[1]后一方面的例证如:对《易》以来中国人所崇尚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加以理论化,形成“独立自主”的哲学思想。这种哲学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上是没有的,因为他们强调的是无产阶级的国际联合,而不是各民族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2]第三,提升中国人民在艰难曲折的奋斗之中所形成的智慧,形成中国人所独有的哲学体验和哲学观念。明显不过的一个事实是:近代以来的中国是一个中介过渡型的国家,在中国行得通的政策和战略、制度和体制必定是中介过渡型的。于是,中国共产党人就具有特别繁茂的中介思想;这种中介思想远远超出了黑格尔,也超出了马克思。总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按照中国人民需要来理解和阐发,凝聚中国人民的智慧,吸纳中国古代以来的优秀文化,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我认为在当代中国,仍然存在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区别。“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哲学,是党的具有哲学智慧的领导集体同党内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和理论家相互合作,在集中全党、全国人民智慧的基础上形成、坚持和发展的;“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学者们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来研究和解读的哲学。只要是中国哲学家,在中国环境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成果,都属于此。学者们不必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他们可以在书斋中考证和解读文本,可以在同西方哲学的比较中阐发马克思的哲学原理,可以不理会中国传统文化和哲学思想,可以不研究中国人民在革命、开放和改革建设中产生的哲学智慧。即使这样,他们的工作仍是有益的,其成果仍然属于“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文不赞成说“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官方哲学”,“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民间哲学”;前者是“官方话语”,后者是“学者话语”。因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直是领导集体同哲学家们合作的产物,所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只要你努力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运用,努力于同中国文化的结合,努力于思考提升中国人民的智慧,你不是官员,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者。本文也不赞成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截然分开。因为广大学者所做的各种方式的研究,对于理解和阐发马克思及其他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思想是有益的,对于人民的事业是有助的。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同中国现当代的具体实践密切结合的哲学,并以具体实践的问题为主题的。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按照具体实践的分阶段展开而形成自己的阶段性的。毛泽东哲学或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哲学,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哲学。它的特点:一是学习苏联十月革命的经验,同时使之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从实践论和矛盾论上,论证实行和实现这个“结合”的根据,但中国革命所走的道路本质上是十月革命的道路;二是认识和处理中国社会特别复杂的社会矛盾,这种矛盾既有敌我性的主要矛盾,处理这一矛盾强调矛盾斗争性,又有人民内部性的非主要矛盾,处理这一矛盾则强调又联合又斗争,以斗争求联合;三是突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的阶级斗争学说,在尖锐的血与火的搏斗中,哲学上特别重视批判阶级调和论和人性论。这三点,就是毛泽东阶段哲学的“实践论”、“矛盾论”和“阶级论”三者统一的哲学思想。毛泽东领导过社会主义建设,提出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开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辩证法,但晚年走上了“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道路,没有真正找到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邓小平历史地承担起了领导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邓小平的哲学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哲学。它的特点:一是在苏联模式失败的条件下,必须引导中国人民走出自己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期道路;二是社会矛盾除了依法惩治的极少数敌人之外,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处理这一矛盾转变了矛盾辩证法的重点,强调对立面之协调性的统一,要求解决好社会主义的新制度、新体制的矛盾建构问题;三是阶级斗争已经基本上完结,“中国人”和“中国人民”在外延上已经大体合一,为中国人民服务和为中国人服务成为可以统一的口号。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终极关怀——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凸现在我们面前,引导我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富裕和幸福。这三点,就是邓小平阶段哲学的“新实践论”(在实践中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矛盾论”(在创造社会主义新模式过程中追求矛盾诸方面的统一与和谐)、“新人本论”(以人为目标来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三者统一的哲学思想。用党的十五大的概括来说:毛泽东哲学是中国“第一次革命”的哲学,邓小平哲学是中国“第二次革命”的哲学。它们具有前后相继的关系,但也存在着历史的明显区别和各自的特点。从毛泽东到邓小平,马克思主义哲学得到历史的全面的展现。
按照上述理解,邓小平的哲学思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哲学思想,保持和发扬了它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反映了人民群众改革、开放、建设新的实践,集中了新时期中国人民创造新生活的哲学智慧,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新形态。只有这样理解邓小平的哲学思想,我们才可能给它的历史地位以应有的高度评价,才可能作出“邓小平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新阶段的开创者”的判断。
二、“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创立者”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新阶段的开创者”
对于邓小平理论,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给了众所周知的科学评价,在理论界未曾听见过有什么争论。在1992年的十四大,中央指出:邓小平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3]这里的“第一次”清楚地指明,邓小平理论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阶段的新理论。1997年的十五大,中央进一步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产生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4]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5]
问题来了。有的同志同意邓小平是新阶段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却不同意说邓小平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新阶段”的“开创者”。理由只有,一个:邓小平不是一个哲学家,一个非哲学家的人如何可以成为这样的开创者呢?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讨论什么是“开创者”?我同意说“邓小平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新阶段的开创者”,是基于以下各点:
第一,邓小平开辟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确立了这一时期的新的实践主题,更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题内涵。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6]为基本问题的,这一基本问题决定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理性质、总体特征和理论原理。这一基本问题在各个国家、各个民族有其空间区分性,而在时间的展开上,显示出阶段性来。在诸实践阶段之间,存在着主题转换和实践转型的状况,对哲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邓小平正是起到了领导全党顺利完成战略转变,并提出了一系列哲学问题的开创作用。他实际上开出了如下的问题单子,包括:阶级斗争不是唯物史观最根本的理论,那么,什么是唯物史观的真谛呢?建设时期的“群众运动”迭遭失败,那么,怎样理解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作用呢?“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7]那么,怎样理解人类历史的进程和怎样解释唯物史观的革命学说呢?国际国内各种力量之间不是仅有对抗的关系,那么,怎样理解矛盾辩证法才是全面的呢?“文革”期间发动的人对人的“战争”,践踏了人权、人的尊严,那么,马克思主义者怎样对待“人”的学说呢?结束旧时代,开辟新时代,靠的是实践检验的力量,那么,实践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究竟处在什么地位呢?所有这些问题,引导中国哲学界重新解读马克思的哲学文本,责疑原来哲学教科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不但拨乱反正,还要应时开新。在一定意义上,党的新实践的新路线的开创者,也就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阶段的开创者。
第二,邓小平针对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的实践要求,重新界定了党的思想路线,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创新找准了核心。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聚焦为党的思想路线;党的思想路线的发展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创新指明了方向。在党的思想路线问题上,邓小平有两大贡献:第一,把“实事求是”同“解放思想”结为一体。这里的“解放思想”不是一般的敢想敢干,而是要求从已经过时的传统社会主义观念和模式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教条主义理解中解放出来。换句话说,就是对既有的理论和实践采取批判态度,恢复和发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精神,而这种“解放”与“批判”是为了客观地把握已经变化了的世界和中国的情势,合乎实际地而又能动地作出决策。第二,把“客观实际”同“客观效用”统一起来。“客观实际”是既成的,必须以此作为出发点;“客观效果”则是有待争取的,必须预设为目的,用以规范决策,并以此作为实践的归宿。邓小平以他的“客观效用论”发展了毛泽东的《实践论》,给哲学原理创新打开了广阔的天地。在一定意义上,党的思想路线的更新者,也就是新阶段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创者。
第三,邓小平按照中国历史发展和世界经济变动的双重约束,创造性地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推进到了新的境界。马克思主义哲学聚焦于党的思想路线,而思想路线又是同辩证的思想方法结为一体的。毛泽东初创了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提出并初步回答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的一系列辩证法问题;但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辩证法,历史扬弃了计划经济,选择了市场经济,这就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的新形态。邓小平在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对这样做的价值性、可行性作了原则的论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辩证法的建立和发展开创了前提。在这个意义上,谁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谁作了科学全面的论证,谁就是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新阶段的开创者。
第四,邓小平具有强烈的群众观念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他发挥了集中群众智慧、吸收知识分子创造性成果的独特作用。他的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哲学思想就是从中国农民、工人、知识分子勇敢地开创社会主义新模式的实践智慧中概括和提炼出来的。他的新实践论的哲学观念是在同中国哲学界一起讨论“实践标准”的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共产党的哲学,党的领导人承担着集中人民智慧的重任。领导人如果背离群众要求,他就失去创造作用。邓小平则相反,他对于人民群众紧迫要求的深切体验和人民群众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使他成为新阶段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开创者。
以上所说,就是我把邓小平了解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新阶段的开创者的主要理由。重复地说:邓小平开辟了社会主义实践的崭新阶段,提出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重新理解的课题和任务;邓小平重新界定了党的思想路线,确认了“解放思想”的批判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的统一、以客观实际为出发点和客观效果为归宿的统一,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阶段的发展确定了理论核心;邓小平设计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社会主义辩证法的新形态打下了基础;邓小平以他深厚的哲学修养,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智慧,形成了创新的哲学观念。在这样的意义上,他正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阶段的开创者。
不赞成说邓小平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新阶段的开创者的人的主要理由是:邓小平不是一个哲学家。我认为:就哲学学理的研究而言,邓小平确实不是一个哲学家,但也应当承认,邓小平又是具有深厚哲学素养、通晓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本质和基本方法论、善于应用它作出战略决策的政治家;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实践呼声,善于集中和提升群众智慧,建立新的实践观念的领导人。我说邓小平是“开创者”而没有说他是“创立者”,是因为他没有可能去直接地建立新哲学理论,而是为建立新的哲学理论拟定了主题,提出了问题,贡献了基本思想;我说邓小平是“开创者”而不是说他只是一般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解决问题,是因为在他的战略决策、体制选择、政治结论中蕴含着创新的哲学理论。这种非显性蕴含正表现出他作为深通哲学之根本的政治家的本色;也是他能够为专业哲学家阐发他理论中的哲学蕴含起到引导作用的原因。我们可以说,邓小平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新阶段”的开创者,引导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术界并与他们合作共同创立了作为集体智慧结晶的邓小平哲学思想。
三、“教科书框架上增添要素”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上的总体发展”
对于邓小平有重大哲学贡献这一点,人们都是承认的。但是,他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究竟贡献了什么,人们认识还是不一致的。
不一致的原因有两点。第一点,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同恩格斯一起创立的、他自己称之为“新唯物主义”的哲学,存在着理解和阐释上的重大分歧。一部分学者本于恩格斯的《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这三部写于1873年之后的书,把“物质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一般唯物主义和“运动论”的辩证法的统一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而把历史唯物主义当作这一理论核心在历史观方面的推广。按照这种理解,他们写成了板块结构的教科书:第一块“唯物论”,第二块“认识论”,第三块“辩证法”,第四块“历史观”。另一部分学者从1978年实践标准大讨论中发现了社会实践论的极端重要性,受此启示,重读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他们的“新唯物主义”时的主要文本:《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致帕·瓦·安年科夫的信》等,从中发现了马克思哲学的本真规定:其“新唯物主义”是以唯物主义为前提、实践论为核心、历史观为最高成就、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终极关怀、辩证法则贯彻其中的哲学体系。持此种见解的人抱有完全的信心,一方面,他们发现原初文本的珍宝,另一方面一个半世纪以来的人类实践,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显示,真正指引着这种实践走向成功的哲学正是这样的“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人本的唯物主义”。他们发现,原来教科书体系的最大问题正在于:把马克思当作哲学核心的实践论边缘化为认识论中的一个原理,而失去了实践论基础的历史唯物论,完全抹杀马克思的本有原理:“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8]导致对历史规律作先定论的机械理解。
第二点,我国哲学界习惯于一、二、三、四的知性思维,把有机的哲学总体肢解为板块式的知性结构。在这样两点的共同作用下,他们把邓小平的哲学思想知性地区分为若干成份,像货物一样地分别放入“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的板块框架。然后一看,邓小平充其量不过是这里增加一点,那里增加一点,他没有任何的哲学,而只是哲学素材的一个提供者。
我本人不同意这种知性方法,我认为,应该致力于研究邓小平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主义旧模式陷于失败、社会主义新道路亟待开辟的环境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和总体观点的坚持和发展。
我认为:邓小平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贡献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核心发展成为总体性的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中国新历史的“实践创造论”。在这里,唯物论、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论、辩证法不可分割,融成一体。邓小平“实践创造论”的合乎逻辑的要点是:
——从批判开始。任何一个实践者,当他投入一项创造新历史的伟大实践时,他必定面对着既有的理论观念和实践经验。邓小平和我们整个的党,在1978年决定实行战略转变和改革开放时,正是面对着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传统理解,面对着苏联和中国过去的实践经验。邓小平认为,必须对这些东西采取批判态度,重新研究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建立新的实践理念,从而另起炉灶,从头迈步。
——从实际出发。任何一个实践者,即使是具有高度理论修养的实践者,他顶多知道一些一般规律的知识,却难以在没有任何经验积累时把前行之路说得清清楚楚。这时,唯一具有确定性的是实践赖以展开的既成客观条件。邓小平对此具有极为清醒的意念,他研究了国际的实际,揭示了以和平和发展为主要问题的时代实况;他又研究了国内的实际,确认了中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两个刚性条件的约束下,邓小平估计了现实中包含的各种可能性,选择了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同政治民主、同精神文明结合起来的前进道路。
——用社会进步尺度引导。任何一个实践者,都怀着一定价值目标投入实践。这种价值目标,可以是教条主义的,以外国的或者其他什么模式为目标;可以是个人主义的,从权力、私利、甚至仇恨出发来构想前进方向;马克思主义者不会这样做,他们把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作为价值方向。邓小平就是这样做的。他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形成了“社会主义本质论”的重要思想,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史进步尺度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人学价值尺度统一起来,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设置了正确的价值导向。
——在选择中建构。实践的先行工作是决策,决策以客观实际和价值目标为制约条件,在各种可能的方案中进行选择,把可利用的资源实行辩证的结合,构想待创造的新事物。邓小平是重视选择的,他在1962年农村生产关系形式的问题上就讲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选择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9]1978年在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的问题上,又讲了这种选择论。选择不一定是从现存几种模式中选优,还可以从不同经济形式中各取一端加以组合,这就是一种矛盾的建构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结合就是对立面的结合。
——通过实践检验来确定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新路”,只能在实践中一步一步地创造出来。邓小平一方面主张发挥实践的创造性,“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另一方面主张自觉接受实践的检验,运用它的自律性,“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10]在实践创造和实践自律的相互作用下,党领导人民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创造了新的社会主义模式和中国的崭新历史。
邓小平运用这一整套实践论的思维方式,同人民群众在一起奋斗,达到了既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又为人民群众共同富裕不断创造坚实基础的目标。这种思维方式在哲学学理上完全应当被理解为指引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创造论”。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在19世纪中叶所讲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从既成条件出发创造历史”的理论,具体地揭示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机理,具有极高的哲学价值。
第一,它确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唯物主义为前提、实践论为核心的。“实践”范畴是总体性范畴;“实践观点”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因为马克思主义者面对的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现实世界,这是它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社会历史是人的实践史,人在实践中创造历史,这是它的历史观。人的实践是在先在自然界的约束下,从既有客观条件出发,谋得确定的客观结果的。实践论同唯物论是一体的。
第二,它指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是真理论和价值论的统一。实践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这就必须认识世界,把握真理;实践又必须满足人的价值要求,这就必须对需要进行自省,建立正确可行的价值观。邓小平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论的同时,突出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论,强调尊重人的利益,满足人的要求,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第三,它显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认识论、历史观是以实践论为基础而同一的。认识论研究的是人的认识活动,它实质上是人的历史创造活动,只是在比较抽象的意义上来研究。把邓小平理论中的哲学思想分成两类,一类是认识论的,一类是历史观的,这根本上不妥,实际上也分不开。邓小平所论的,是中国人民如何在以和平和发展为主题的开放世界和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开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活动,走出一条他所说的“好路”、“新路”,它是认识论的,同时也是历史观的。
第四,它表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实践论的辩证法,是有机地贯通在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邓小平讲辩证法,既用以“批判”既成理论和经验,对此作辩证分析;也用以“把握”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实际,把握“实际”自身中的矛盾。既用以“制定”社会发展的价值方向,使历史进步尺度同人的价值尺度辩证地同一起来,在“效率”与“公平”之间保持张力,也用以“选择”和“建构”,此时,它成为创造新体制的辩证方法。邓小平的辩证思想告诉我们:它是反映客观实际的方法,是评价价值关系的方法,又是制定决策的方法。就是说:辩证法是同实践论结合在一起的,是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历史的总体理论的一个层面。
综上所述,邓小平的哲学思想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这一哲学思想和按照这一思想制订的路线、方针、政策所获得的明验大效,确证了它所从来的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本质和理论核心,指引中国哲学界正确解读、阐释和宣传本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时,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阶段”,它对于21世纪全部“中国哲学”的发展具有奠基性的价值,它表明只有不断创新的实践论、矛盾论和人本论,才是新世纪中国哲学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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