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安全及其对当代国际政治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其对论文,当代论文,政治论文,环境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古往今来世界各国在对外关系方面追求的首要目标。然而,处于不同的时代,人们对于“安全”的理解和把握是不同的。传统的“安全”概念,其内涵几乎完全是军事性质的,信奉的是“如果你想拥有和平,请准备战争”这一名言。这一理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对安全的威胁和危害,主要来自外国的进攻或武力威胁。因此,最大限度地发展自身的军事力量,直至强于对手,是国家获得安全的最重要办法。二战后出现的冷战和两极格局更强化了这一观念。但是,近二十年来,尤其是冷战结束后的国际关系发展史清楚地显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唯一物质载体——地球,实际上正日益面临着一系列新的、多元、复杂而紧迫的全球性安全问题。传统的安全观受到了强有力的冲击。虽然军事安全仍然是各国乃至国际安全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但不再是唯一的,从长远看甚至不再是最重要的安全要素。安全的内涵与外延大大扩展。其中,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巨大发展而产生的全球性环境安全问题日渐凸现,并迅速成为当代国际关系中最引人关注的政治议题之一。不少国际政坛的著名人士断言,环境安全将是本世纪末至下世纪中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重的国际问题。
本文试就环境安全问题的产生、环境安全对当代国际政治的重大影响及全球环境安全的实现途径等问题作一粗浅分析。
一、环境安全问题的缘起
“环境安全”是在环境与安全的交叉域上出现的新概念。要弄清这一新概念,须先弄清环境、环境问题和安全的基本涵义。所谓环境,是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世界,亦即“地球环境”或称“人类生态环境”,它的社会功能是向人类提供生存发展所需的空间、生产与生活资料,消纳人类生产与生活过程中排出的废料、废水、废气等。所谓环境问题,是指人类在生产与生活过程中,由于无节制、盲目地开发利用有限的地球自然资源,滥排滥放废物而造成的地球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耗竭及其引起的后果。所谓安全,从广义上讲,主要指人类在客观上不存在危险或威胁,主观上亦不存在对危险或威胁的恐惧与担心。从上述概念出发,我们就不难理解,所谓“环境安全”,是指地球生态问题及由此产生的人类群体之间的关系变化对人类的生存和持续发展不构成危险和威胁,也不使人类对此怀有恐惧和不安。
但是,长期以来,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环境与安全两者原本相去甚远,认为环境及环境问题主要体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多与科学技术相关;而安全主要体现人类群体组织(这里主要指国家)之间的关系,多与政治、军事相联系。促使人们把环境与安全联系起来并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的根本原因是日益恶化的地球生态环境对人类安全构成日益严重的威胁和危机。这一威胁和危机包含两个不同的层面。
第一个层面,指严重恶化的环境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安全和持续发展构成现实的危机和潜在、深远的威胁。地球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命活动的自然支持系统。二十世纪初以来,人类向这一系统索取了无法计数的资源,创造了令人陶醉的巨大成就。九十多年中,世界经济扩展了20多倍,工业产值增加了50多倍。但是,人们很少想到,地球拥有的资源和容纳废物的能力并不是无限的。盲目追求发展速度,过度掠取资源,无节制地向陆地、河流、海洋、大气排放废物,必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和资源短缺,最终导致自然环境对人类的报复,对人类的生存安全和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危害。当前,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巨大报复已经极其严峻地摆在全世界的面前。其主要表现为:第一,全球气候变暖。主要是由于人类在活动中,二氧化碳、甲烷、氮氧化物、氯氟化碳类等温室气体大量排放,且由于森林植被大量减少而造成的“温室效应”所致。科学家预言,若按目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到二十一世纪中叶,二氧化碳在大气中浓度将增加一倍,使地球平均温度上升3℃, 南北极的冰层溶化,海平面上升,将淹没许多岛屿、沿海城市和平原,同时引起全球性的灾害气候,,导致全人类的灾难。第二,臭氧层破坏。臭氧层位于距地面15至50公里上空的同温层,它吸收99%以上的紫外线,保护地球上人类和一切生物的健康。但是由于大量使用氯氟烃类化学物质(如制冷剂、灭火剂、洗涤剂、推进剂等),使臭氧层遭到严重破坏,逐渐变薄。近十几年中,臭氧层总量已减少5%以上, 并在南极上空出现了面积大于美国的臭氧空洞。臭氧层遭受破坏,使照射到地球的太阳紫外线大量增多,将极大破坏人体免疫力,危害植物生长。联合国环境署发表报告说,到2000年地球臭氧层如再减少10%,那么全世界范围内皮肤癌患者将增加26%,白内障患者将每年新增加160—175万人。第三,酸雨肆虐。大量排放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导致酸性降水。五十年代酸雨只在欧洲局部地区出现,以后雨水酸度每年增加10%,酸雨范围迅速扩大,现在已在各大洲出现而成为全球性问题。由于酸雨对地球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危害十分严重而被科学家称为“空中死神”。第四,生物多样性破坏严重。由于大规模砍伐森林,水土大量流失,生物栖息地减少,导致物种迅速减少。物种灭绝速度由本世纪初的每天一个加快到目前的每六小时就有一个。科学家预计,到本世纪末,又将有十万个物种消灭。物种大量灭绝将导致地球生命维持系统受到损害,从而给人类带来重大灾难。第五,有害废物的越境转移和跨国污染。目前,这种世界性的废物转移正以每年3亿多吨的速度增长, 其中发达国家占转移总量的90%,尤其是发达国家利用发展中国家贫穷和环境法规的不完善,用低廉的“价格”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有害废物和剧毒化学废料等,而这种有毒害废物越境转移的规模日益增大,严重威胁着世界环境。此外,全球海洋污染和海洋生态危机日渐加重,核扩散和核污染时有发生,淡水资源匮乏和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短缺等,都构成了对人类生存安全的危害。
第二个层面,指严重的环境问题已成为引起国际紧张局势,甚至导致军事冲突的直接或间接的危机性因素,它危及有关国家、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安全。随着地球自然资源日益紧缺,国家之间为争夺原材料、能源、土地、海洋通道、河流海域等重要环境资源及其控制权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为此而产生国际争端,甚至酿成战争的事例屡见不鲜。海湾战争就是一个明证,这场战争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与伊拉克都想夺取海湾石油生产、销售和运输通道的主导权。一些国家因共有水资源的使用及水质污染、酸雨、大气污染等问题总是而争执不休,纠纷加剧。由于土地侵蚀、沙漠化严重、干旱等,使许多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条件极为恶劣,导致社会动荡和政局不稳,产生大批“环境难民”,涌入邻国,引起国际争端,直接危害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正是因为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类构成的上述危害和威胁,促使人们逐步把环境与安全联系在一起。人们对环境安全问题的认识与研究有一个发展过程。最早在理论上将环境问题明确引入国家安全和国际政治范畴的是美国著名的环境学家、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莱斯特·布朗。早在1977年,布朗就提出应重新界定国家安全的范围,1981年在他的专著《建设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中,专门撰写了一节“国家安全的新定义”,指出,自二战以来,“国家安全几乎完全是属于军事性质的。……可是,目前对安全的威胁,来自国与国之间关系的较少,而来自人与自然间关系的可能较多。……土壤侵蚀,地球基本生物系统的退化和石油储量的枯竭,目前正在威胁着每个国家的安全。”但是,由于这类“对国家安全的非军事威胁远远没有像军事威胁那样明显,在它们进入困境或发生灾难之前,很少为人们所考虑到。”“如果全球经济系统的生物基础得不到保护,如果油井枯竭而新能源未能及时建立的话,经济的瓦解和崩溃势难避免。”事实已经证明,布朗的论述确有见地。
八十年代前半期,国际上关于环境安全问题的讨论逐渐增多,提出了一系列诸如“建立全球生态政治”,“军事活动与环境”,“持续发展与环境”等新议题。有的学者尖锐批评了超级大国对安全的定义“极为狭隘”和“极端军事化”,其后果是导致外交政策的过分军事化和对环境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威胁的忽视。但是,由于当时世界还处于冷战时代,这些真知灼见很难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响应。
八十年代后半期以来,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东西方关系缓和,进而冷战结束。世界安全环境发生根本性转变,世界战争危险大大降低。人们对安全问题的目光开始转向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环境与安全的研究逐步升温。有关国际学术会议频频召开,一些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纷纷发表研究报告。其中以联合国成立的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影响最大。该报告的第八章题为“和平、安全、发展和环境”,专门阐述了安全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指出安全的定义必须拓展,不仅包括对国家主权的政治和军事的威胁,而且要包括环境恶化和发展条件遭到破坏。这一报告为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表明“环境安全”已被国际社会所认同。
二、环境安全在当代国际政治中的地位与影响
自从八十年代末“环境安全”这一新概念被国际社会接受以来,环境问题逐步超出了传统的自然科学技术的范畴,日益成为与当代国际政治经济及世界和平与安全息息相关的全球性热点问题,其在当代国际政治中的位置也逐步由边缘地带移向中心地带,地位和影响显著增强。
1、确保环境安全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方面。
首先,确保自然资源的充分供给一直是冲突各方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历史上为此爆发过多次战争;其次,战争不仅不能改善环境状况,相反会对环境与环境安全造成更大破坏。现代战争注入了越来越多的高技术因素,生物化学及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运用必将给生态和环境造成长期的甚至是难以恢复的破坏。至于为保存自己、消灭对方而故意进行的“环境战”,对环境的破坏更是直接和惨烈,如越南战争、两伊战争、海湾战争等,这些战争区域的生态恢复相当缓慢。再次,战争和军备竞赛占用了巨额资金和大量技术人才,大大降低了为改善环境,提高环境安全系数所必须的资金和技术人才。据联合国环发委员会估计,用于保护全球热带森林计划每年须花费的总开支只相当于目前不到半天的世界军费总开支。战争的威胁越大,为扩充军备而占用的资金人才就越多,人类生存的不安全程度也越强。因此,环发会的报告明确指出,环境的不安全“没有武力的解决方法”。环境安全本身就是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2、环境安全是促进世界与各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联合国环发委员会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先提出来的,其基本涵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这一思想就是针对人类在尽情享受现代工业文明和经济繁荣的同时带来的人口、环境、资源等一系列日趋严重的全球性问题而提出来的。首先,这一思想强调的是经济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一点尤为迫切和重要。其次,它强调经济的发展必须与生态、环境、资源相协调。再次,它强调的是人类的长远利益和持久安全,告诫当代人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尤其是开发、利用不可再生性资源发展经济时,必须承担“隔代责任”,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让后代去面临一个污 染严重、资源耗竭、充满不安全感的世界, 使之为争夺资源和生存条件而去相互厮杀。因此,确保生态良好和环境安全,既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其本身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部份,是一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绿色国际政治”。
3、正是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重要原因, 环境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的重要战略目标。
1992年6月, 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在巴西首都里约热内卢隆重召开(简称“里约大会”)。全世界15000多人,代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云集里约,共商世界环发问题的根本大计。这次大会以其出席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规模之大,讨论内容之广等都创下了联合国历史新纪录。这次大会是世界环境与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标志,表明全球环境与发展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政治议题之一。正如大会秘书长斯特朗所说,“冷战已经结束,环境问题一跃成为世界问题的榜首,全球环境问题影响深远,已渗透到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贸易、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对人类的思维方式、发展模式、生活及消费方式构成全方位的挑战。”“‘确保全球环境安全已是人类社会所面临的空前绝后的巨大挑战。”
如果说七、八十年代关于环境与安全的讨论主要限于思想认识和理论范围的话,那么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直至今日。环境安全的讨论已远远超出学术研究的范畴,而直接进入国际社会及各国的发展战略和对外政策目标,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大大提高。其主要表现是:首先,确保环境安全已成为世界各国持续发展战略和对外关系的主要目标之一。1991年8月,美国公布了新的国家安全战略, 第一次将环境纳入其国家安全利益之中。克林顿上台后不久,进一步将环境与军事、经济、政治并列纳入了“现代安全概念”。1993年,美国环保署署长获准参加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1996年4月, 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在斯坦福大学发表了题为《美国外交与21世纪全球环境挑战》的长篇演讲,宣称“美国政府决心给予环境问题应有的地位,将其置于美国主要外交政策之中。”日本虽是世界经济强国,但由于国内资源匮乏,严重依赖进口,世界环境和资源保护对日本关系重大。因此,在西方大国中,日本较早就提出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主要工作,还积极建议联合国制订“地球环境基本法”。欧盟、俄罗斯等也把环境安全列入国家安全战略的主要目标。其次,国际环境外交蓬勃兴起。从规模和范围看,今天国际社会的环境外交具有真正的全球性,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积极参与环境外交,170 多个国家设立了专门的环境机构;环境外交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不仅涉及所有全球性环境问题,而且涉及和平、发展等全球性政治、经济、军事等问题;环境外交的规模和层次大大提高,以前联合国召开有关的环境会议,很少有国家首脑参加,而里约大会有102 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参加,且每人发言7分钟。近几年来, 各国政府首脑都亲自参加各种国际环境活动,使环境外交成为名副其实的“首脑外交”。美国副总统戈尔还出版了自己的环境安全问题专著《平衡中的地球》。再次,国际社会对环境立法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六十年代,涉及环境问题的国际公约只有16项,七十年代末增至近100项,而现在已达180多项,其内容涉及几乎所有环境问题。1997年6月, 联合国又召开第十九届特别联大,检查1992年里约大会以来,各国对里约大会通过的各项宣言和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 并再一次就环境恶化向全世界敲响警钟,进一步表达了“保护我们的地球,为今大和后代做更多的事”的决心。除了国际性环境立法外,各国还根据有关国际法和本国实际,制订了本国的法律及政策。
三、国际环境安全的实现途径和存在问题
1992年里约大会通过的《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中特别强调必须“研究和考虑扩大与加强各种机制,特别是联合国系统的能力,以在有关各方的同意下斟酌情况、查明、避免和解决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国际争端,要充分考虑到现有的双边和多边协议以解决这些争端。”一般说来,避免国际环境冲突,解决国际环境争端,确保全球环境安全的主要途径和机制是:
1、世界各国必须不断强化全球环境安全意识,共同承担责任。 当前,国际社会对于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及确保环境安全的深远意义已达成共识,从而为各国共同努力,改善地球环境,实现全球环境安全提供了基本前提。然而,环境安全作为一个世界性的重大问题,其本身具有一些鲜明的特性,主要包括:第一,全球性。环境安全涉及全世界一切民族、一切国家、一切地区,涉及整个人类的长远利益。当今世界已不存在与世隔绝的“环境绿岛”。第二,危机性。环境安全问题产生于环境危机和因环境危机进而引发的国际关系危机,环境安全问题本身解决得如何反过来也或缓解或进一步加剧这些危机。第三,挑战性。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决定了其具有鲜明的挑战性,人类只有直面挑战,才能获得安全,否则,若逃避挑战,则无异于自行走向更深的危机直至崩溃。第四,依存性。一方面,环境安全与其他全球性重大问题,如和平、发展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另一方面,每一个国家面临的环境安全问题,又与其他国家及整个世界的环境安全问题紧密联系,相互储存,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福共享,有难同当”的相互关系。强化对上述诸特性的认识,对于各国不断强化全球环境安全意识不无裨益。
2、加强各国政府通力合作和国际组织的协调仲裁, 是实现全球环境安全的根本途径和方法。环境安全所具有的全球性、危机性、挑战性、依存性四个特性,决定了解决和实现全球环境安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协作性原则。当今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也不可能具有单独解决环境安全问题的能力,而只能依靠国际社会全体成员坚持不懈的通力合作才能达此目的。这一全世界范围的大协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居住在地球上的每一个人和人类群体,都必须强化环境安全意识,自觉地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安全环境作出努力。二是世界各国政府的合作与共同努力,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须共同担负起这一历史性的责任。一方面,各国应坚持以经济与环境、人口、资源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制订“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另一方面坚持以和平、合作的方式解决国际环境争端。尤其是发达国家,应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三是充分发挥国际组织尤其是联合国的协调、组织和仲裁作用。环境争端的和平解决和国际环境立法与执行,不仅取决于有关国家的协调合作,也是与国际组织的推动作用分不开的。联合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综合性国际组织,其下属的环发委员会、环境署及成立不久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在环境安全方面发挥了其他国际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其他许多政府间与民间国际环境组织,如“绿色和平组织”等为“国际关系绿色化”和保护生态环境起了重要作用。
3、加强国际环境立法, 是实现全球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和主要机制。国际环境立法对国际社会的成员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制约性。一个国家加入了某一个国际公约,就必须在法律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得到一定的权利。如果某个国家拒绝加入或加入后拒绝执行,不履行义务,就会受到国际社会的压力甚至制裁。因此,加强环境立法,督促执行环境立法,是保障国际环境安全的主要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际社会虽然在有关环境安全的一些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推动了全球环境安全工作的进展,但分歧与矛盾依然存在,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有些重大问题上的分歧与矛盾还十分尖锐,比较突出地表现在:
1、环境安全问题的全球性与国家主权的关系。 地球生态环境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保护环境安全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这是当前世界的共识。但地球在政治上却分为一个个独立的国际政治行为主体——主权国家,国家主权不容侵犯,这同样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原则。因此,里约大会根据联合国宪章明确指出,“各国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按照自己的环境和发展政策开发它们自己的资源,”同时有责任保证有关地区的环境安全。但是,不少西方发达国家都武断地认为全球环境污染主要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发展政策造成的,因此,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应加以限制,即“主权限制”论,同时蛮横地要求发展中国家在考虑发展时必须首先考虑环境保护,否则就不予合作,甚至予以制裁。这实质上是一种环境强权政治,完全违反了里约大会的原则,其目的是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并干预其内政,维护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旧秩序中的地位和利益。
2、环境安全与国际秩序的关系。 全球环境安全的实现需世界上所有国家公平协商、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才有可能。然而当今世界的经济政治秩序仍然是以西方发达国家利益为主导的旧秩序,发达国家,尤其是超级大国凭借自身优势推行霸权主义,国际政治舞台上不公正、不合理、不平等现象屡屡出现。这同样也表现在环境问题上,发达国家干预发展中国家的环发政策,向发展中国家大量输出或转移高污染工业和大量有害有毒废料等,这些反映环境殖民主义和环境剥削的事例每年都层出不穷。近几年美国一改1992年以前对环境安全问题的消极态度,其主要背景就是为了凭藉自己在国际旧秩序中的实力地位争夺世界环境安全和发展事务的主导权,这实际上也是当今美国世界战略的一个部分。近两年中,美国已在世界重要区域设立了六个地区环境中心,还计划1998年再开设六个同类中心。欧盟、日本也积极努力,试图共享世界环境和发展的主导权,提高自己的国际政治地位。
3、造成环境不安全的责任与开展环境保护的资金筹集问题。 从历史和现实的情况看,是西方发达国家而不是发展中国家消耗了世界80%的原材料能源和商品,是造成全球环境污染的主要责任者。1997年6 月在丹佛召开的第二十三次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也参加,实为八国首脑会议)上,连法国总统希拉克也批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世界四分之一”的美国是“世界最大的污染源”。按理说,西方发达国家在环境问题上应尽较大义务。按联合国环发委员会估算,到2000年前,每年用于保护地球环境和帮助发展中国家的经费需6500亿美元,其中80%由发展中国家自己解决,20%的1250亿美元由发达国家提供,但是至今,这笔资金只落实了550亿美元, 大多数发达国家拒绝承担这一义务。在环境技术方面,西方国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根据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的责任和应尽义务,应当按照优惠或非盈利性原则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但西方发达国家同样不予承诺。 1997年2月,联合国环境署发表的《内罗毕宣言》,再次敦促发达国家执行1992年里约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为发展中国家优惠提供资金和技术。
在环境安全问题上的分歧与矛盾表明,全球生态环境的恶化是历史地形成的,它与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和西方国家的掠夺、剥削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全球环境安全的实现还必须与改变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与反对和消除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或变相的限制、剥削及掠夺政策的斗争结合,通过国际社会坚持不懈地努力和协作,逐步实现各国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才能切实推进全球环境安全和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因此,确保全球环境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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