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发展速度计算方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业生产论文,发展速度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是统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改进工业生产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尤为重要,这不仅由于工业生产发展速度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由于当前在计算工业生产发展速度上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几种方法
在我国,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历来有如下三种方法:
1.采用不变价格。就是以某年为基年,采用该年的价格编制不变价格,再按产品产量乘以不变价格计算不变价总产值,以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根据不同时期不变价总产值对比,计算出工业发展速度。
2.采用工业品价格指数紧缩现价产值求得工业生产物量指数。即利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现价总产值进行紧缩,或利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对总产值、中间投入进行双紧缩,以反映工业生产物量的变动情况。
3.编制工业生产指数,根据若干种产品产量和一定的权数计算工业产品产量的综合指数,直接反映工业生产的发展速度。
上述三种方法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各有特点、各有利弊,我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各有所侧重,比如近期以来,我国正试图通过编制工业生产指数来解决工业不变价失效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不失为一种补救方法。但笔者认为,采用该方法只能说是现阶段的一种权宜之计,因为无论是从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发展的规律看,还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看,该方法的过度运用只能是弊大于利。今后我国应致力于加强和完善工业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以提高工业价格指数的质量,从而有效地适应工业生产发展速度计算的需要。
二、用工业产品不变价计算总产值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用不变价格工业总产值计算工业生产发展速度,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在此期间,鉴于不同时期的价格调整,新产品的大量涌现,以及工业生产结构、产品比价关系的变化,我国为了能准确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分析经济形势和满足现实经济管理的需要,分别于1952年、1957年、1970年、1980年、1990年组织进行了工业品不变价的更换编制工作。目前,我国仍一直使用1990年的不变价。这种方法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也基本符合当时的经济现实。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方法在计算工业发展速度过程中,已显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第一,不变价的总产值实质上是定期拉氏物量指数,公式为∑P[,0]Q[,1]/∑P[,0]Q[,0]。拉氏指数的性质,基期应不断地进行更换,使用时间越长偏离越大,易高估速度。每年进行宏观经济综合平衡检验,经常出现生产速度偏高问题,而这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变价格计算产值的结果。1990年不变价已经使用了9年,到了难以为继的程度。 然而,频繁地或周期性地更换不变价,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项十分繁重的工作,往往难以承受。
第二,过去,产品价格完全由国家控制,变动幅度和变动速率很小,不变价格在很长时期内能同现实价格保持允许范围内的背离。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产品的不断涌现,产品价格的变动加快,一物多价,一地多价,变化莫测,不变价格同现实价格之间的背离越来越大,而且在不同部门和不同产品之间这种价格的背离也相当不平衡,从而使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工业发展速度不能准确地反映工业生产发展的现实情况。
第三,过去不变价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在国有、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开放后,统计调查对象日趋庞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联营经济等多种经济类型迅速发展,工业企业的单位数由1985年的512 万个上升到1995年的726万个,1995 年工业总产值中国县及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在总产值中所占比重达到35.6%,其他各种经济成份达到64.4%。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条件下,许多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的核算基础较差,管理素质较低,难以有效地执行工业不变价,往往以现价代替不变价计算产值;而近年来新产品不断出现,没有相应的不变价格,对这部分产品的产值计算,尤其是新兴行业,如电子行业就只能以现价代替不变价,这样计算的不变价的产值偏差就比较严重,无疑会使工业生产发展速度造成一定程度的虚增,致使上报来的数据质量很差,从而迫使国家统计局采用人为砍数的办法加以估算。这种作法显然不够科学。
不难看出,用不变价格总产值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方法,已越来越不适应工业体制改革深化的需要,而且这种计算方法与国际通行的作法也不相符。因此,今后我国不宜继续编制2000年不变价。
三、工业生产指数的优点和局限性
1995年国家统计局颁发了《关于改革工业发展速度计算办法的通知》,旨在全面布置各省、市着手计算1994年、1995年两个年度的生产指数。
工业生产指数主要根据各种工业产品产量的发展速度的个体指数,以各种工业产品在工业生产中相对重要程度作权数,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数指数方法来计算工业生产发展速度。
工业生产指数可以综合反映若干种产品产量的发展速度,它不受产品价格变动的影响直接反映产品产量的变化程度是其优点,但是它与产值指标不相配套,不能进行相互的物量变化与物价变化的因素分析,也与反映国民经济规模速度的指标GDP等不相匹配,是其局限性。
第一,工业生产指数的计算原则是“产品法”,而现价总产值指标是按“工厂法”原则计算的,二者计算的基础不一致。因此,工业生产指数不是工业总产值的物量指数,如用工业生产指数倒推求出工业品价格指数也不是工业现价总产值的价格指数,不能准确地反映工业总产值的价格变动。
第二,现行《工业生产指数试编办法》提出了以各种产品相应行业的增加值比重作权数计算生产指数,实际上是以增加值比重大小来权衡各种产品的重要程度,却不是反映增加值的发展速度,增加值是在生产过程中在劳动对象上增加的价值,是总产值扣除中间投入后的余额,它在一个企业和一个行业中均表现为价值量,却没有相对应的实物量,它的实物形态只有在全社会的最终使用时才能表现出来。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其产品有的被用于中间消耗,有的作为最终使用,如果把工业生产指数解释为全部产量都与增加值对应,反映增加值产量的变动是难以理解的。这种不对称的作法,实际上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编制出的生产指数产生误差。
第三,反映经济总体的价值量指标的物量与物价变动应通过一个有机的指数体系来完成。如: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速度,就必须要有各行业增加值的价格指数、投资价格指数、消费价格指数,这些价格指数构成一个整体来综合反映国内生产总值的各项因素的价格变动及对总体的影响程度,从而消除价格变动后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发展速度。所以,工业品价格指数不是一个孤立的指数。如果工业增加值价格指数用生产指数倒推的办法求得的话,由于上述原因,就很难与其他各行业的价格指数相配套,从而影响了经济总体指数的准确性。所以,我们应逐步建立一个规范、协调的价格指数体系。
第四,工业生产指数在实际操作和数据使用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①从理论上看,虽用工业生产指数能够反映工业生产发展速度,但由于工业生产指数的准确性同产品的代表性及权数的适用性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都存在一定的假设前提,如代表产品的确定,并非按随机抽样的原则进行的。权数的确定一是价格,二是产品结构。计算产品权数,首先要计算出各代表产品的价值量,代表产品的价值量等于代表产品产量与平均出厂价格之乘积,但平均价格资料平时没有统计。②工业生产指数又要求代表产品相对稳定,每年不能有大的改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品不断升级换代,企业的转产速度加快,这种情况下产量虽不增加甚至减少,但产品的价值量却上升,生产指数就不能反映这种变化。而且产品生产不稳定的地区和部门计算生产指数有一定的困难,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工业生产指数计算的准确性。③工业生产指数的计算遵循“产品法”而不是“企业法”的原则来进行的。因此,生产指数不能反映我国多种经济成份、企业规模等发展情况,如果一定要采用生产指数来计算上述分组的发展速度,统计计算工作量将成倍增加,因而只能采用推算近似值的办法解决,这样计算的发展速度就不可能十分准确。
综上所述,计算工业生产指数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采用不变价计算工业发展速度所存在的问题,但从各国的统计现状及我国统计改革和发展的趋势看,其作用范围将是有限的,也不符合统计调查的成本与效益的规律,而且,采用它倒推出来的工业品价格指数,也势必难以准确地反映工业产品价格变动的情况。
四、改进和完善我国现行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
为适应我国价格改革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从1984年起就恢复了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经过1985—1987年3年的试编,1988 年正式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月、按年编制工业品价格指数。其中,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调查单位由1985年的50个城市500 家工业企业增加到现行制度的265个城市的近20000家工业企业,1140种代表产品(3120种规格品)和700多种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购进指数的产品、 规格品。并于1997年开始采用新工业行业分类标准计算类指数,大大提高了指数的实用性。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的代表产品(规格品)在工业行业分类40个大类中,选择38个大类作为代表大类的样本,样本比重为97.5%;在197个中类中选择143个中类作为样本,样本比重为73%;代表产品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70%以上,有较高的代表性。这些价格指数本来既可用于反映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原材料购进价格的变动幅度,也可用于计算工业发展速度。但是,多年来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们一直采用不变价总产值计算工业发展速度,而利用工业品价格指数缩减方法计算出的速度,与前者出入较大。因此,在已经确定使用不变价的情况下,工业品价格指数无论质量好坏都难以有效使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工业发展速度比较如下表:
工业生产发展速度比较表
工业品 现价工业 与上年可比按可比价按不变价
年份出厂价
总产值
价工业总产 计算的 计算的
格指数
(亿元)
值(亿元) 环比速度环比速度
1985108.7
9716
1986103.8 11194 10784 110.99 111.67
1987107.9 13813 12802 114.36 117.69
1988115.0 18224 15847 114.72 120.79
1989118.6 22017 18564 101.87 108.54
1990104.1 23924 22982 104.38 107.76
1991106.2 26625 25071 104.79 114.77
1992106.8 34599 32496 122.05 124.70
1993124.0 48402 39034 112.82 127.30
1994119.5 70176 58725 121.32 124.20
1995114.9 91894 79977 113.97 120.30
上表数据表明,按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将各年现价工业总产值换算为与上年可比价总产值,然后据此计算工业总产值环比速度,都低于按不变价总产值计算的速度,相差5个百分点以上的有1988年、1989年、1991年、1993年、1995年5个年度。
上述差异主要是按不变价总产值计算的速度高估造成的。从工业品价格指数的变动趋势看,它与商品零售物价指数、消费价格指数变动趋势是基本一致的,这足以说明我国编制的工业品价格指数是基本能够反映工业品价格变动情况的。
综观上述,要想准确地反映工业品的价格变化和工业生产发展速度,加强工业品价格统计无疑是一种合乎实际的正确选择,也是最有效的途径或方法之一,它具有许多显著的优点:
一是工业品价格指数不仅能反映工业品出厂价格的变动和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购进价格的变动,而且还能计算工业总产值的速度,可以利用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购进价格指数采取双紧缩的办法计算增加值的速度,使工业生产产值中的物价变动与物量变动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是可行性。工业品价格统计调查制度在我国已有十几年的历史,有一支从上至下具有一定业务素质的调查队伍,因此,只需对现行制度加以适当的改进和完善,就可满足各级政府的需要。这样将大大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统计调查的经济效益。
三是多功能性。(1 )工业品价格指数不仅能够用以计算工业发展速度,而且还能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并与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其他价格指数协调配套。(2)为相关的价格指数提供资料。 我国同国外发达国家一样,并非所有的价格指数都直接编制,有些实际上是用工业品价格指数中的相关资料推算出来的。如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的国内设备工器具投资指数,建筑业投入产品价格指数等。(3 )研究工业经济效益和利益分配。通过对工业产品生产中购买投入的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以及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的对比研究,可以分析出工业企业、工业部门由于价格变动所造成的效益提高与下降,以及企业间、部门间由于价格变动造成的利益调整等问题。(4 )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中的不同主体对工业品价格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
笔者认为今后我国的工业品价格指数应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及时审查、调整更换代表产品,保证指数质量。在价格调查中,我国编制工业品价格指数,运用划类主观选择法来选择代表产品、代表企业,因而需要防止抽选过程的任意性。在这方面,应根据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地、及时地调整和更换原先抽选的代表地区、代表企业、代表产品。同时要考虑代表产品的质量差异和价格岐视等多因素,以避免由此而造成的偏差。
2.解决时效性问题,增强指数的实用性。目前,工业品价格指数的上报时间是月后10日,不能满足有关部门的需要。为此,可先利用上几个月数据进行推算,来满足月初计算发展速度的需要。最后根据该月上报数据进行必要的调整,再正式公布。
3.细划指数类别,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工业发展速度不仅需要按行业来反映,而且需要计算按不同经济类型分组的工业发展速度;就中间投入价格指数来说,工业只有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耗投入的价格指数,今后,应加强研究和编制有关中间服务投入的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