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前期创造社的小说美学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学论文,思想论文,小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73(2003)06-0030-04
80多年前创造社的“异军突起”,同时也是一种新的美学原则在中国大地上崛起。它不仅为古老中国带来了朝气勃勃的青春文化精神,更为重客观、重再现、重写实的“五四”新文坛增添了一种重主观、重表现、重抒情的新的美学和艺术精神。小说,这种在中国文学史上历来以再现和写实见长的文学体裁,在创造社作家的手里却成了一种更重主观抒情的叙事文体。然而,80年来学术界对创造社诗歌美学极为关注,却相对忽视了对创造社小说美学思想的理论探讨。
一、为艺术而小说
(一)对“五四”新文学非艺术化倾向的纠正
应当注意一个重要的史实,创造社一出现是本着对于“五四”新文学阵营“清算的态度”的。尽管这批作家的主导倾向与“五四”新文学先驱所开创的时代精神并不相悖,但他们跃马文坛之初却主要不是和封建复古派作对,而是“和胡适之对立,和文学研究会对立,和周作人等语丝派对立……”。这样的选择并不是创造社作家敌我不分,而是在他们看来“已经攻倒了的旧文学无须乎他们再来抨击”。他们认为“五四”新文学先驱“陈、胡、钱、刘、周,主重在向旧文学的进攻”,而创造社的“郭、郁、成、张却主要在向新文学的建设”。[1](P24)他们对中国新文学建设的首要贡献,正是在于补充了“文学革命”先驱由于强调新文学的白话形式和变革社会的功利作用而对文学艺术特性的忽略。
“五四”新文学的先驱是以新的“文以载道”取代了旧的“文以载道”。尽管所“载”之“道”不同了(以新思想、新道德置换了旧思想、旧道德),但文学作为从属的工具地位却没有变。他们贡献给中国文学的主要是以白话文学取代了文言文的正宗地位和倡导中国文学“人”的觉醒。虽然他们激烈地抨击过旧文学的非艺术杂质和反艺术倾向,但是,从理论主张和创作实践两方面提高新文学独立的艺术品格却是他们想要做却未能完成的事业。
继“人”的觉醒之后,现代中国文学的“艺术”的觉醒,首先是由创造社作家的文艺美学思想体现出来的。他们高喊“为艺术而艺术”的口号,主要是作为纠正文坛偏向的一种策略提出的。他们希望新文学首先是文学,现代中国的小说首先是小说。如果说“五四文学革命”先驱首先思考的是小说开启民智的社会价值,那么创造社作家首先思考的是小说打动人心灵的艺术价值;如果说“文学革命”先驱更多地说明旧小说所“载”之“道”对人性的压抑,那么创造社作家更想挣脱“道”对小说本体的束缚。
(二)反对功利主义的“目的小说”
创造社作家对小说艺术特性的强调,源自于他们要求艺术独立的文学观念。
创造社一成立,便高举“艺术独立”的“大纛”,要求还文学给文学本身。他们认为文学既是“人”学,更是“文”学。他们要求中国的新文学既要向创作主体回归,也要向文学的本体回归。既要求新文学创作者张扬“自我”,又要求新文学作品体现艺术的“全”与“美”。在创造社作家看来,“五四”新文学的致命弱点,就是理论上对文学特性的忽略和创作中过分的功利主义倾向,在小说领域的表现就是“目的小说”。
郁达夫在他的《小说论》中明确指出:“中国古人对小说所抱的观念有两种。第一,是对小说的轻视,以为‘小说是小道,君子之所不为’的。第二,是在要求小说的实用,‘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可以补大人先生们的思想之所不及的。”[2](P1-2)郁达夫等人既强调小说的地位,又强调小说的非实用性,尤其反对“目的小说”。他们认为“目的小说的艺术,总脱不了削足就履之弊;百分之九十九,都系没有艺术的价值的。”[2](P16)
对于功利主义的文学倾向及“目的小说”观念,创造社作家以并不完善的理论和过分偏激的情绪予以反拨,这也是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论争的一个重要内容。表面来看,纷争只是“为人生”与“为艺术”两种口号的对立,而实际是新文学创作的功利主义倾向与反功利主义倾向的对立。文学研究会作家主张文学要达到指导人生、改造社会的目的,而创造社作家则主张“除去一切功利的打算,专求文章的全Perfection与美Beauty有值得我们终身从事的价值之可能性”。[3]他们认为,文学艺术并没有什么外在的目的,它的目的就在于艺术自身。他们的理由是“文艺也如春日的花草,乃艺术家内心之智慧的表现。诗人写出一篇诗,音乐家谱出一支曲子,画家绘成一幅画,都是他们感情的自然流露:如一阵春风吹过池面所生的微波,应该说没有所谓目的。”[4](P200)在他们看来,艺术的创造和自然的创造一样,首先不是人的有目的的社会性活动,而是来自人所固有的自然本性。而人的自然本性与人的功利占有欲望是对立的。
其实,从创造社作家对“为艺术”主张的全面阐述和小说创作实际来看,他们并不排斥小说的客观功利效果。他们所攻击的是狭隘、短视的功利目的。他们所担心的不是小说“为人生”这一功利目的本身,而是担心对这种功利目的过分强调,有使文学及小说丧失审美独立性的危险,有减弱作家艺术创造力而导致“粗制滥造”的危险。从这个意义上说,创造社作家对“目的小说”的否定,不只是对小说“无目的”的强调,还应理解为是对小说“有目的”的补充。
二、主体性创作原则
“人”的发现,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最重要的收获,是中国文化由古代走进现代的标志。有了“人”的发现,才有了反礼教“吃人”的道德革命的呼声,才有了个性解放的“立人”主张,也才有了“五四”新文学的新的美学精神。
前期创造社的小说家发展了“五四”“人的文学”精神。他们把“文学革命”时期空泛的“人”的觉醒深化为具体的“自我”的觉醒,将“文学革命”时期笼统的“个人的发现”落实到“灵与肉”冲突的内心世界的发现。他们不仅是在思想上提倡个性主义,也不仅是以个性主义思想指导文学创作,而是为中国新文学提供了一整套张扬个性的美学思想体系和表现个性的创作范式。
他们拥有一套高扬主体性的文学本质观:在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上,他们把文学理解为“主观的、表现的,而不是没我的、模仿的。”在情感与理性的关系上,他们把文学理解为情绪的、直觉的、属于作家灵感的。因而他们把文学的内在本质确立为主观情绪的世界,从而把文学创作的本质规定为创作主体的自我表现。在这种文学思想的引导下,创造社前期的文学作品空前地将新文学创作的重心转向了心理和情感,并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创作原则。
他们立足于创作主体看文学,认为文学是作家内心世界的产物。新文学家应“把内心的要求作一切文学上创作的原动力”。他们所理解的真、善、美都服从于主观和个性。因而在他们的笔下,最“真”的个性表现,就是最“善”的,也就是最“美”的。他们超越了新文学先驱们仅仅肯定个性的价值和个体存在权利的个性主义,进而发展为大胆肯定个性张扬和肯定自我欲求的个性主义。
个性主义的思想原则在文学艺术中,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美学原则来充实。在“五四”新文学先驱那里,个性主义是理论层面的指导思想,而到了前期创造社作家那里,个性主义已经发展成为内在化了的艺术原则,即“自我表现”的抒情文学原则和“自叙传”的叙事文学原则。前期创造社的“人的文学”,在小说中描写的是交织着奋发与沉沦、亢奋与感伤、自信与自卑、雄强与赢弱的丰富人性,是醒来的“人”的全部真实性,是个体生命所蕴含的创造欲望,是“人”的情感、欲念、意志的自由宣泄和重铸理想人格的追求。他们在小说创作中把“五四”时代作为口号的“个人的发现”,落实到了创作主体心灵的发现、尤其落实到了“灵与肉”相冲突的人性心理的发现。
创造社“自我表现”的文艺美学思想,是现代中国文学主体性原则的最初体现。它开启并推动了中国新文学“向内转”的艺术方向。它把中国新文学读者的审美眼光,从外宇宙引向了内宇宙。这批作家所追求的主要不是再现客观世界的广度和深度,而是作家主观情感的自由程度和对读者心理的震撼力度。这就使得“五四”新文学“人的文学”
观念获得了缺乏美学内涵的补救,并结束了对“人的文学”的理论倡导并初步在创作实
践中落实到位。就小说而言,则是“把小说的动作从稠人广众的街巷移转到了心理上去
”[5](P108)。
三、“自叙传”的美学内涵
需要说明的是,前期创造社小说家们提倡的“自叙传”与他们作为抒情规范的“自我表现”,有理论上的相通之处:对个人“自我”价值的肯定,对个人审美经验的肯定。所以,人们常常把“自叙传”作为前期创造社“自我表现”文学主张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实,它们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
从知、情、意三者关系来看,“自叙传”与作为抒情规范的“自我表现”的组合方式不同。前者主要是“知”与“意”的融合,“情”是“知”和“意”融合后的感性形式。也就是说,“自叙传”主张小说的真实性(知)与创作者要表达的思想(意)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必须以现代的思想观念才能表现出生活和人性的真实,也只有最真实的东西才符合现代的伦理原则)。这种最真,也就是最善的东西,用个人情感(情)的方式表达出来,就是最美的。后者是强调“意”与“情”的融合,“知”处于从属的地位。也就是说,抒情主体抒发的情感(情)与现代伦理价值观念是一个难以区分的整体(情感本身就是个性主义、人本主义等伦理思想原则的体现)。其真实性的认识内容(知)完全服从于主体所抒发“情”的深挚程度和“意”的表达程度。
从美学类型上来看,“自叙传”和“自我表现”都属于“崇高”的美学形态。“崇高”作为审美理想是对古典的“和谐”审美理想的抗击,具有“主体与客体、内容与形式、情与理对立”的美学特征。作为前期创造社抒情规范的“自我表现”主要体现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个体情感与压抑情感的外在力量的对立。其“崇高”美的特色表现为充满自信的乐观情调;作为前期创造社叙事规范的“自叙传”主要体现了主体内部的矛盾对立,具体呈现为“灵与肉”的心理冲突。其“崇高”美的特色表现为充满殉情意味的感伤情调。
从“真”、“善”、“美”三者的关系来看,前期创造社的“自叙传”小说观念是以“真”为核心,郁达夫在他写的《小说论》中说:“小说的生命,是在小说中事实的逼真。”[2](P17)他们以“真”为“美”,以“真”为“善”。如前所说,他们认为最“真”的东西就是“美”的和最“善”的;反过来说,最不“真”的东西就是最“丑”的和最“恶”的。他们的小说主要表现了两大内容,一是展示人性的“真”,二是批判束缚人性的“假”。在“五四”时期,以文学作品揭露和批判中国封建文化最有力度、最有影响的作家应是鲁迅和创造社诸君。鲁迅着力批判的是中国封建文化“吃人”的残酷性;前期创造社小说家所着力揭露的则是中国封建文化“骗人”的虚伪性。前者对封建文化“吃人”的深刻批判,深刻得一针见血;后者对封建文化“骗人”的大胆揭露,大胆得惊世骇俗。
创造社的“自叙传”小说还有一些别名,析别这些名称能够帮助我们理解“自叙传”小说观念的内涵。其一,“自叙传”的小说观念淡化了小说文体的客观再现功能、强化了小说文体的主观表现功能,因此创造社的“自叙传”小说常常被理解为“抒情小说”的近义词乃至同义语。其二,“自叙传”小说既然是以创作主体的生活体验为依据,那么这种小说不可避免地带有自传性。这就使得创造社的“自叙传”小说即使不是创作者纯粹的自传,也主要是以展示作者的生活经历和身边生活为主,通过主观自我的表现来揭示客观世界,故而创造社的“自叙传”小说又被称为“身边小说”。其三,前期创造社的小说侧重表现主人公的心境,大胆地袒露创作者的灵魂,甚至敢于对自己青春期的性心理做露骨的刻画。所以,他们的“自叙传”小说还被称为“心境小说”和“自我暴露小说”。
四、叙述方式与“向内转”的艺术方向
创造社的“自叙传”小说在叙述方式上有以下两大特征:
(一)“三位一体”的人格化叙述
小说中主要有三个主体:创作主体(作家本人)、叙述主体(作品的叙述者)、对象主体(作品主人公)。本来,这三者的区别应是非常明显的,可是在创造社的“自叙传”小说中,三者的界限却极为模糊,多数作品呈现出这三者三位一体的特征。创造社最典型的“自叙传”小说,往往是作者以自己的口吻,讲自己的故事,塑造近似于自己的人物。总之,创造社“自叙传”小说追求的是创作主体、叙述主体和对象主体三者的共在性和同一性。
创造社小说家的这种叙述方式,就艺术本身来说是不成功,因为在“现代”小说中“所有的作者都应该是客观的”。他们这种“三位一体”的叙述方式大大削弱了创作者、叙述者和作品主人公之间的差异所形成的应有的叙述张力。从理论上说,只有创作者在文本中的隐退和叙述主体与对象主体距离的适当控制,才能更大限度地留给读者以丰富的想象和再创造的艺术空间。在这方面,鲁迅小说为中国现代小说提供了成功的创作范例。与之相比,创造社的“自叙传”小说对读者的情感撞击有余而理性回味不足。这不能不说是他们的一个缺点,但我们更应看作是他们的一个特点。
这种主观主义的人格化叙述方式,在中国小说史和中国小说美学史上都是一种独特的类型。这充分体现了他们文化精神、人格精神和美学精神的一体化倾向。他们在作品中形成的对象关系和创作目的之间的同一性,导致创作主体与叙述主体的重合。这种重合了的创作主体与叙述主体,很容易导致作品主人公成为作家人格化的代言人。这就使得在阅读创造社“自叙传”小说的时候,对于作品中的理性认识和情感态度,读者实在难以分清哪些是属于作品主人公的?哪些是属于叙述者的?那些是属于作家本人的?他们同属于一种文化精神和人格精神,也就呈现为同一种美学风貌。
(二)“自我对话”的心态话语
创造社前期的小说家在创作中无意于构制浑圆自足的故事,也不太注重作品中的时间、地点、事件、环境等叙述要素,甚至对人物典型化等问题都不关心。他们着力展示主人公的心态,大胆地袒露创作者的灵魂,甚至热衷于对自己青春期的性心理做露骨的描绘。从中可以看出,创造社“自叙传”小说叙述重点不是外在世界,而是内在世界。其小说情节主要是以主体心理的变化为线索,作品中的背景、环境以及气氛,无不被烙上人物心态的主观印记。所以,创造社的“自叙传”小说并不像小说,而像自我告白的日记、自我剖析的忏悔录、真情诉说的通信。他们不是给别人讲故事,而是一种自我对话、自我宣泄的说话方式。
如此看来,创造社“自叙传”小说的心态话语明显跃出了中国小说的叙述常轨,甚至偏离了小说“讲故事”的体裁本质。然而,自有创造社以来没有多少人认为这是他们小说写作的无能,而是理解为一种新的美学追求。20世纪80年代有人提出,创造社小说对中国小说发展史的贡献之一是缔造了心理——情绪小说模式,越来越多的学者接受了这一观点。这一全新的小说创作模式深化了中国小说“向内转”的艺术探索,其艺术力量的支撑主要来自主观情感的力度和人性表现的深度。
五、开放的美学观念和“向前看”的审美眼光
当“文学革命”还在酝酿阶段的时候,“五四”新文学先驱就意识到,未来的中国文学必须“以外国文学为师”。随着古老中国“文化中心”观念的打破,“五四”新文学家们以空前开阔的胸襟,“放开度量,大胆地,无畏地”将外来的新思潮“尽量地吸收”。由于他们将外来文化思潮视为中国新文化的源泉和摹本,因此,在吸收和借鉴西方文化和西方文学的问题上,他们采取了兼收并蓄、择取百家的态度。当时几乎没有一个作家只是某一种外来文艺思潮或学说的信奉者,而是或同时或先后师法多种异域的文艺观念或表现形式。也许后人已经记不清他们究竟“拿来”过多少外来的“主义”,但永远忘不掉的,是“五四”式的博大的“拿来主义”气概。
“五四”新文学家们“拿来”的西方文化虽是五花八门,毫无系统可言,然而其中相近的民主意识、自由意识、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促使他们摆脱封建传统的羁绊而跨进新的精神境界,加速了他们文学观念的更新。尤其是从西方文学世界里看到了全新的审美理想和千姿百态的艺术形式,于是他们掀起了文体解放的新潮。他们在破坏封建中国旧文学形式的同时,仿照西方文学的体裁形态样式,重建了中国新文学的形式格局。
创造社前期的小说家光大了“五四”新文学“拿来主义”的开放精神。他们痛感中国旧文学缺乏西方近现代文学艺术的自由精神和创造精神,因而他们比“五四”新文学先驱和文学研究会作家更自觉、更广泛地向外来文学艺术吸取精神营养和艺术力量。他们所“拿来”的是包括西方启蒙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自然主义等多元的外来文艺复合体。他们自称“没有划一的主义”,但他们有一个更为开放的美学思想体系。创造社小说家对“五四”文学“拿来主义”开放精神的深化,是他们更多地引进了欧美浪漫主义特别是现代主义的文学观念和表现形式。他们紧紧地追踪着世界文学的最新潮流,并不断地进行创作实践。如郁达夫的小说之于唯美主义和自然主义,郭沫若的小说之于意识流和精神分析,滕固的小说之于唯美主义,成仿吾的小说之于表现主义……可以说,以前期创造社的文学创作为标志,中国新文学才真正实现了与世界文学的全面对话。
创造社对“五四”新文学的补充,还表现为这批小说家的文学行为加速了中国文学现代化的进程。创造社也许是“五四”时期最注意文学自身现代化建设的新文学团体。他们自觉地追求文学的先锋性。这批作家不断地提出一个又一个文学观念,又不断地否定着自己才提出不久的文学主张。尽管这样的自我否定不断招致他人的讥笑,但他们却总是最新文学观念的发表者。他们所提出的各式各样的文学主张,大都是“舶来品”。他们当时还没有能力分清自己“拿来”的外来文学观念,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但是他们却总能分清哪些是最新的、哪些是已经不新的。他们几乎总是将“向前看”的目光投向最现代化的世界文学。
创造社对新文学现代化的追求,既体现在现代化文学观念的引进,又体现为对现代化文学形式的建设。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任何一种现代化文学样式大都能在前期创造社的作品中找到最初的尝试。他们并且能够极大地影响当时的文坛和以后的文学创作趋向。
收稿日期:200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