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少数民族教育改革_社会改革论文

论少数民族教育改革_社会改革论文

少数民族教育改革浅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改革论文,少数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民族教育是我国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是关系到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重大问题。本文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论述了当前改革和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性,总结了新中国民族教育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剖析了当前民族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对策。

民族教育是我国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第11条强调指出,要“重视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由于特殊的历史和现实原因,改革与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将是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

一、改革与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性

九十年代,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转移和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当前民族问题已成为事关整个中华民族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国有55个少数民族。由于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幅员辽阔,生产力发展极不平衡。党中央认为,新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党的一切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为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与共同繁荣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但是,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消除我国各民族间教育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实现共同繁荣仍然是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

要完成这一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把发展民族教育放在首要战略地位。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和繁荣,不仅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实践证明,民族教育的发展,对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具有深刻的影响。没有各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的充分发展,没有大批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没有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劳动素质的普遍提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各民族间事实上存在的不平等,也就不会有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发展民族教育,对于我国经济建设具有更直接的现实意义。今后若干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第二个战略目标的特殊阶段。经济建设能否搞上去,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这是党的十四大在全面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之后得出的重大结论。要实现党中央提出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当前摆在各民族人民面前的根本任务是要努力把经济建设进一步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党中央认为,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进一步深化,这一转移必将保证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将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把经济建设及时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和教育的轨道上来,最根本的是要把科技和教育搞上去。这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显得尤其紧迫和重要。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土地辽阔,资源非常丰富,但长期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其根本原因之一是大多数民族地区教育不发达,人口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才奇缺。因此,少数民族地区要实现经济建设第二步目标,还需要大批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不仅需要造就各行各业有文化、懂技术、业务熟练的各少数民族劳动者,而且还要造就具有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知识、富有创造性的少数民族厂长、经理、工程师、农艺师、经济师、会计师和适应现代科学文化发展和新技术革命要求的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者、科学工作者以及各方面的党政工作者等等。所有这些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只有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才能实现。

我们还要看到,当前国际形势十分复杂,国外反动势力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的活动长期存在。尤其是我国有30个民族居住在两万多公里的边境线上,还有20多个民族与境外同一民族相邻而居。国外敌对势力企图利用我国国内民族问题以及某些特殊边境地区作为突破口,制造事端,以达到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丑恶目的。国内也有极少数人企图利用宗教、民族等问题大搞分裂祖国的活动。面临国内外的挑战,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是最有力的战略对策之一。充分利用民族教育阵地,提高广大群众的爱国主义感情和思想觉悟,培养大批捍卫共产主义旗帜、坚定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少数民族干部和社会主义接班人,对于巩固国防,维护祖国统一,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历史实践还告诉我们:“贫困不是社会主义,愚昧也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建设一要靠富裕、二要靠精神文明,二者结合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而要在民族地区建设精神文明,同样必须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民族教育本身既是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是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具,各级各类民族学校更是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少数民族有些在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前的母体社会还比较落后,在生产方式、风俗习惯、思想观念及行为等方面至今还存在一些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幸福和民族健康发展的内容,有些方面还相当严重。因此,大力发展民族教育,积极传播现代文明、科学知识,有利于逐步改变还不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传统观念和风俗习惯,促进少数民族精神文明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只有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才能使各民族优秀文化在新的条件下得到继承、发展和繁荣。

此外,民族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教育的发展,将使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更加完善。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发展民族教育不仅关系到9000多万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幸福、民族地区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各民族的平等和共同繁荣,也关系到我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性,把民族教育放在特殊的战略地位。

二、新中国民族教育的巨大成就、基本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解放前,在反动统治下,我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十分缓慢,教育事业极为落后。据1950年统计,在全国高等学校、中专和中小学在校生总数中,少数民族学生分别仅占0.9%、0.4%和2%左右,远远低于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6%的比例。有的少数民族教育被寺庙所垄断,群众中文盲充斥,现代教育几乎一片空白。还有的少数民族,处于刻木结绳记事的状态。全国没有一所正规的民族高等院校。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关心和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先后于1951年、1956年、1981年和1992年召开了四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措施,加速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是:(1)从1951年起,中央和各省(区)财政单列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专项补助经费;中央向地方下拨的各项教育专款中,对民族地区给予照顾。(2)动员大批内地教师和高校毕业生支边,并有计划地开展内地与少数民族地区院校之间的对口支援协作。(3)在办学条件较好的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预科班,在山区、牧区举办寄宿制民族学校(班)。(4)积极编译出版民族文字教材,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双语教学。(5)在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时,在相近条件下,优先录取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国家每年划拨一定的研究生、出国留学生或进修生指标,向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生,为民族地区培养急需的高级人才。(6)在中央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区,建立各级民族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7)根据西藏的特殊情况,于1987年和1993年先后两次召开了智力援藏会议,国家拨出专款,扶持西藏发展教育,动员各省(市)支援西藏教育,并在部分省(市)举办内地西藏班(校)。实践证明,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1992年3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措施,对新时期的民族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新中国民族教育事业巨大成就

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数以高于全国平均速度大幅度增加。1995年,全国各级各类普通学校在校生有2.26亿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2736万人,与建国初期相比,少数民族在校生提高了约15倍。

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得到迅速发展。建国以来,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已先后建成大专院校105所,在全国举办了12所民族学院,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还在全国重点大学、地方大学举办了大量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到1992年,国家教委等6个部委院校和内蒙古、新疆等11个省区已办预科班230多个,在校生8000余人;1990年各部委所属高校还举办民族班59个,在校生1457个。1995年全国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达到16万多人。

造就了一大批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有现代科学知识的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队伍。建国以来培养的200多万名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绝大多数人已经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为民族地区和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为增进各民族的团结、边疆的稳定、祖国的统一,作出了重大贡献。

少数民族教师队伍不断成长壮大。在旧中国,民族教师的数量很少。目前,在全国普通大中小学1100万教师中,有少数民族教师81.30万名,与建国初期相比,大中小学教师全国平均提高了4.3倍,少数民族提高了10余倍。

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编译出版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新中国成立后,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不仅受到尊重,而且得到法律保护。现在全国已有10个省、自治区建立了民族文字教材编译机构;在国家教委指导下,还成立了蒙古文、藏文、朝鲜文中小学教材协作组,负责编审跨省区使用的教材。每年出版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近1800种,总印数达5000万册以上。目前,已有蒙、藏、朝、维、哈萨克、壮等23个民族的600多万名学生,用29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在一定年级学习汉语文。

民族教育的改革出现了好势头。近年来民族地区在调整教育结构,落实“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发动群众集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举办寄宿制学校以及发展电化教育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涌现出一批好典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1983年以来,国家每年拨款1000万元,自治区政府每年也拨款1100万元,用于改建和新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小学校舍。云南省从实际出发,举办了寄宿制中小学,目前,寄宿制中小学已发展到40余所,寄宿制高小班已达3000多个。四川省凉山、甘孜、阿坝等自治州、县在发展普通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开办职业高中和初级职业中学30多所,在校生达6万多人。在办学条件、经济条件较差的西藏,近年来兴起了群众集资办学的热潮,1991年,仅堆龙德庆县和左贡县群众就集资80多万元,用于改建和新建乡办小学。

内地支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长期以来内地与民族地区高等院校之间长期开展了对口支援协作。1982年以来,有70多所高等院校,同新疆、内蒙、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甘肃等省区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对口协作关系。近年来,还通过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接收教师进修提高、派出教师讲学、支持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开展教学与教育管理的经验交流形式,加速了边远地区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水平的提高。为了加快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教育援藏工作。40多年来,国家为发展西藏教育已累计投资11亿元,仅1987年国务院第二次援藏工作会议一次就为西藏教育投资6000万元,帮助建设了九个教育项目(含34个子教育项目)。1993年3月召开的全国教育援藏工作会议,再一次直接向西藏投资4100万元,帮助发展教育。1985年以来,在全国选择教育质量较高的中学创办了内地西藏班。目前,已有10000多名藏族中学生和中专生,分布在全国25个省(市)的67所学校学习。另外据不完全统计,自五十年代中期以来,全国各有关省市还为西藏选派援藏教师6640余人次。

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地区、科研院所和学校,重视研究民族教育领域的重大课题,初步形成了民族教育科学研究的网络,取得了一批优秀科研成果,出版了一批在国内外较有影响的论著和期刊,培养锻炼了一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理论队伍。199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领导小组还正式批准了“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理论与实施若干重大问题研究”为“八五”期间重点研究项目。目前课题研究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四十多年来,民族教育工作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这些成绩是对人类和平与发展的伟大贡献,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

新中国民族教育的巨大变化,具有特殊的人权意义:第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各少数民族不仅享有共同的社会政治地位,而且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权的广泛性;第二,我国各少数民族教育的巨大变化还表明,建国四十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为改变少数民族教育的状况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发达地区给予了民族后进地区大量的支持和帮助,充分体现了我国各民族教育权的平等性。总之,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少数民族越来越多的获得平等的生存、发展以及受教育的权力。

(二)发展民族教育的基本经验与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思考

四十多年来,我国民族教育工作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是:发展民族教育,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民族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必须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坚持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必须在继承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同时,学习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必须实行教育与宗教的分离;必须坚持国家帮助和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方针等等。

由于非常复杂的历史原因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四十多年来,民族教育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影响民族教育发展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是:

1、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地区的教育发展仍然困难或十分困难,基础相当薄弱。

从目前总体水平看,大约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2/3的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内地,其中近1/3人口地区的教育发展尤为困难。其突出表现是: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师教学业务水平较低,合格教师少,教育质量不高;老文盲没有扫除,新文盲还在不断产生,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很低。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民族地区的小学处于“7.5.2”的状况(即适龄儿童入学率70%、年巩固率为50%、毕业合格率为20%)。在一些特殊困难的地区,适龄儿童入学率甚至不足20%。据1982年统计,全国少数民族12岁以上人口的文盲、半文盲率平均为42.63%;有9个少数民族12岁以上人口的文盲、半文盲率在70%以上,如有30余万人的拉祜族,12岁以上人口的文盲、半文盲率为82.33%。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表明,文盲、半文盲率高于20%的七个省区,大多数是少数民族地区。

产生以上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教育发展起点很低,经济上没有摆脱贫困、封闭的自然地理条件,有的民族还长期受宗教的消极影响和落后的传统观念的束缚等等。

2、在教育事业的发展上,不同程度地脱离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教育结构不够合理,基础教育十分薄弱,并且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发展缓慢,教育不能有效地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由于基础教育薄弱,有的地区升入高中和大学的生源质量较低,又因为教育结构不合理,内容单一,所以许多学生回到家乡不能为当地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服务。

3、教育工作没有很好地做到从少数民族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少数民族人口稀少的地区,学校布局缺少合理规划,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影响教育投资效益的提高。教学内容考虑民族特点和地区特色不够。教学语言文字政策有待于从民族的长远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出发,区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双语教学的科学研究比较薄弱;民族文字教材的出版发行存在许多困难,教材种类不配套,供应不及时,课外读物缺乏。

4、在教育投入上,不少地区经费不足,办学条件差。“依靠人民办教育”的思想观念尚未得到很好的确立,广大群众的办学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教育经费单纯依靠国家投入。1980年财政体制改革以后,中央和省(区)原来单列的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被并入各级政府包干基数,有的地方挤占或挪用了这项经费,影响了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一些支边单位,近年来强调各自的经济效益,对支边工作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5、在办学政治方向上,前几年,由于受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的影响以及党的工作上的失误,民族地区学校的品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也受到削弱。一些学校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坚持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爱国主义教育重视不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少数民族地区还存在外部敌对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策动民族分裂和制造动乱的活动,个别地区宗教干预教育的现象一度比较严重。对这些问题,有的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有的缺乏有力对策,甚至听之任之。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这种状况虽然有所改变,但在民族地区如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加强热爱祖国、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等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教育,仍然是一项紧迫而繁重的任务。

三、90年代改革与发展民族教育的任务与战略对策的思考

90年代,是我国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民族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第十一条强调指出:要“重视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第四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指出:90年代,改革与发展民族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一要打好基础,在数量和质量上有一个新的发展和提高;二要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明确办学的路子,使民族教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文明富裕服务;三要努力缩小目前困难较大的民族地区同全国教育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

为了实现上述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在民族事业发展中,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指导方针,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努力探索教育为逐步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状况,使之同全国的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路子。在今后改革中,应重点采取以下对策。

(一)重点加强基础教育

加强基础教育,第一要端正办学思想:必须端正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主要为当地建设培养人才,同时兼顾升学。第二要积极创造条件,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在有特殊困难的地方,首先要办好初小,努力提高学龄儿童入学率,尤其是女童入学率。发展初中教育,要重视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布局,使学生逐步做到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发展过快的,要适当控制或改办为职业中学。第三要改革教学内容。民族中小学的教材要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单独编写,充分反映本民族、本地区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增加学生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教学内容,尽量做到多样化。要重视加强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教学,边远贫困地区的学校,要从小学开始引进职业技术教育因素,把学文化和学技术早期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学能致富,使民族教育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密切相联,充分发挥学校参与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巨大作用。第四民族学校的布局要合理,办学形式要灵活。在民族杂居地区提倡不同民族学生合校合班或合校分班上课,以便相互学习,增进团结,提高规模效益;风俗习惯不同的,可分餐、分宿。民族学校的办学形式要适合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既要考虑学校的规模效益,又要照顾群众的居住环境,可灵活变通,以方便少数民族子女入学。在人口较少,居住分散或经常流动的牧区,学校的布局要相对集中,从一定年级起举办寄宿制学校。对有特殊困难和散杂居地区的民族教育,要给予足够重视,切实帮助解决办学中的实际困难,逐步改变这些地区教育落后的状况。

(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是民族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1985年以来,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指引下,民族和边远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已呈现出可喜的发展势头,涌现出一批有影响,能起示范作用的职业技术学校。但是,由于历史、社会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不少人对职业技术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还缺乏应有的认识,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教育的着眼点还是放在少数学生身上,致使大部分回乡中小学毕业生,既缺乏必要的建设家乡的思想准备,又不具备致富的技术和技能。有的地方即使办了职业技术学校也未能摆脱普通教育的模式,不能培养大批合格的技术人才和劳动大军,严重地是制约了这些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步伐。

根据1992年国家教委职业技术教育司与国家教委民族地区教育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与边远地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意见》的主要精神,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

第一,坚持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培养素质较高的新型农牧民。

第二,要加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联系,职业技术学校应积极向周围农村和农户推广科学技术,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生活的变革,为科教兴农贡献力量。

第三,坚持多层次、多规格、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网络。

第四,加强农科教统筹结合,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职业技术教育。

第五,积极发展校办企业,开展勤工俭学,走产教结合,以厂养校的道路。

第六,采取多种措施,扩大职业技术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推动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第七,采取国家和地方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教材建设。各地有关部门应根据当地需要,组织编写部分乡土教材,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第八,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帮助职业技术学校配备和建设好生产实习基地,兴建有关专业的实验室,就近划拨一部分土地、山场、水面或小型企业;或帮助学校租赁、承包、领办有关企业或田产;或与科技、经济实体联合经营,建立相应的生产实习基地。

第九,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方针,逐步实行技术证书制度。

第十,加强对民族和边远地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领导。各级政府应把职业技术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创造一个有利于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政府统筹,搞好教育、计划、劳动、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加强教育部门的具体指导。

(三)优化和改革发展民族高等教育

根据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及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今后应重视和发挥民族地区高等院校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具体讲,应重视以下几点:

第一,应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八五”期间,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改善条件、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上。要特别重视培养大专层次的经济、科技、管理方面的人才。同时,民族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要根据当地需要和可能统筹规划,合理调整、提高整体效益。

第二,办好民族学院。民族学院在历史上为培养民族干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应继续努力办好。有关部门要帮助民族学院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民族学院现有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质量;民族地区急需的一些专业,要在地方统筹规划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努力创造条件,经审批后有计划地设置。

第三,加强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当前除继续重点办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学科、专业和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外,还要努力办好大学预科。国家教委和中央部委所属的高等院校,要制定计划,面向55个少数民族招收新生;达不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要通过预科,提高入学起点。解放以后,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普通高等学校开设了民族预科班。在1980年至1991年底的10余年,全国有11个省、自治区和6个部委所属的近百所高等院校,举办了民族预科班,有效地提高了少数民族大学新生入学的文化起点进一步加强了高等院校民族预科班的工作。

今后高等院校民族预科班要注意面向边疆、农、牧、山区定向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困难的地区,如无考生进入最低分数线,可由当地推荐,经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择优录取若干名。

各高校应根据民族预科班学生的特点和教学要求,制定适用的教学计划,编写预科各科教学大纲和教材。并由国家教委组织力量,编写预科主干课程教材,供各高校选用。

(四)加强民族师范教育

加强民族师范院校建设,培养合格教师,是提高民族教育质量的关键。根据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师范院校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唯物史观的教育。同时,要从本民族和本地区的实际出发,调整教学内容,上好劳动技术课,开展双语教学。民族师范院校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热爱教育专业,一专多能,既有较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又要掌握一、二项实用技术。要改革民族师范院校的招生分配办法,定向到县、乡,为牧区、山区、有特殊困难的边远民族地区,单独举办师范班,保证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凡自愿从事民族教育工作的汉族考生,要予以鼓励。民族地区的教师进修院校,要有计划的培训在职民族教师,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到本世纪末,要使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小学教师和多数初、高中教师的学历,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或取得专业合格证书。90年代,还要依托国家教委所属师范大学和办学条件较好的师范院校,为部分民族地区的高等院校培训数以千计的专业技术学科的教学骨干,并作为一项长期工程,下大气力办好百所有较高水平的民族中师和师专,尽快为民族地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培养大批合格教师。

增加对民族师范院校的经费投入。国家、省(区)和市(州)三级教育部门,在正常事业费、专项补助费的安排上,要对百所师范院校实行倾斜政策,帮助这些学校尽快改善办学条件。

(五)努力搞好对口智力支援工作

开展对口智力支援是促进民族教育发展较好的形式,高等院校、中专、职业中学都可以采用。为了更加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今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口支援协作,建立起双方直接联系的渠道,国家教委要积极协调和指导。

1、加强对少数民族贫困县的对口支援协作

目前,全国328个贫困县中,有143个是少数民族贫困县,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428.%。为了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必须动员各方力量,给予有效支持。为了进一步搞好对贫困地区的支援工作,必须提倡经济发达地区的县(市),与国家确定的143个少数民族贫困县,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支持。双方通过协商,经济发达的县(市)定向招收贫困县学生,尽量帮助他们多培养一些初中级技术骨干,接收教师进修提高,派优秀教师去讲课。1992年,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对全国143个少数民族贫困县组织教育对口支援协作的意见》。1993年11月,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又在宁夏召开了全国对口支援协作工作会议,总结了经验,布置了任务。

2、加强对民族地区师范教育的对口支援

目前,全国有民族中等师范学校85所,民族师范专科学校25所。为了加强民族师资队伍建设,以适应民族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需要,今后十年,要有步骤地集中力量办好百所民族师范学校。

根据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师范院校,与民族地区现有百所中师和师专,开展对口支持。尽量为民族地区多培养一些急需的合格教师。民族地区的师范院校,应针对当地需要,深化改革,培养能教文化课、又会实用技术、一专多能的教师。特别应重视双语教师的培养。各地政府,在经费使用上,应优先考虑师范院校的需要,国家拨给的教育专款补助经费,对百所民族师范院校,适当给予支持。同时应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为搞好对民族地区师范教育的对口支援,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1)组织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师范学校与百所民族师范学校建立对口协作关系。通过派教师讲课、接受教师进修、帮助培训干部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形式,支持办好百所师范学校。

(2)委属师范大学,有关省、区师范大学和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要分期分批为百所师范学校培训教学骨干,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根据民族地区的需要,由省、自治区教育部门择优选送师专教师入内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主要培养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和教师骨干。

(4)组织内地有关高等师范院校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帮助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各地应认真贯彻落实上述精神。

3、加强对西藏教育的援助

西藏是我国藏族同胞聚居的自治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是我国西南边防的战略要地。西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我国边防巩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没有西藏的繁荣,就不会有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繁荣;没有西藏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国的现代化,也就不会有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大力发展西藏教育,意义十分重大。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特殊的自然条件的限制,发展西藏教育的困难很大。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关心和重视西藏教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援西藏发展教育事业。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也做出了极大的努力。西藏教育事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代学校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基本建立起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中等专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电化教育等在内的,具有西藏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教育体系。特别是1987年第二次援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和项目的落实,进一步推动了西藏教育事业的发展。到1992年底,西藏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数已经达到22.3万人,比1986年增长了45%;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60.4%,比1986年增加了20个百分点。25个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19个部、委、局举办的中学和中专西藏班(校)已有70多个,累计招收西藏学生逾万人。其中中专西藏班第一批600多名毕业生已返回西藏,走上了工作岗位,还有近300名高中毕业生进入了高等院校学习。

党的十四大以后,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努力发展西藏教育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1993年3月,国务院又委托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教育援藏工作会议。会议根据邓小平同志“先发展起来的地区要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指示的精神确定了今后教育援藏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第一,内地办学要长期坚持,努力办好,逐步扩大。通过改革要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二,教育援藏工作要实行对口、定点、包干责任制。今后,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教委决定拿出4100万元,进一步发展西藏教育。各省、市、自治区还应在财力、物力和其他方面继续给予支持。承担援藏任务的地区、单位要同受援地、市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定点培养西藏学生,所需经费包干使用。

第三,教育援藏工作必须从西藏的实际出发,培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内地西藏班初中后和高中后的专业培养计划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制定,学校要积极配合,指导学生选学西藏建设急需的专业。同时支持和鼓励汉族学生学习藏语文,研究藏族历史、文学艺术、医学等,培养汉藏兼通的专门人才。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援藏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国家教委要搞好宏观指导,注重政策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担负教育援藏任务的省、市、自治区教委要有一位副主任主管这项工作,国务院有关部委局也要有人负责。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搞好评估,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六)积极发展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教育

在我国的绝大多数县、市,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共居。在9100万少数民族人口中,大约有2000万散居在全国各地。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各地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散杂居的少数民族教育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应有计划、有措施、有专人负责,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尽快缩小与当地其他民族在教育发展程度上的差距。

(七)加强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的培训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民族地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队伍得到了相应的充实和加强。但是,从整体上看,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为此,各地应根据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力争在“八五”期间将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民族聚居县教育局长,分管教育的县(旗)长,主管教育的专员、州(盟)长和地、州(盟)教育局(处)长,省、自治区教委主任、副主任和民教处处长等普遍培训一次。通过培训,使民族地区的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逐步加强对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解,提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了解内地教育改革的经验,总结本地区的经验,开阔思路,提高水平,以适应90年代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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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少数民族教育改革_社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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