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与民族、宗教问题论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恐怖主义论文,宗教论文,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恐怖主义是当代国际社会不稳定的一大因素,“9·11”事件更是凸现出恐怖主义已成 为威胁全球人类的一大公害。我们这里所说的恐怖主义,是指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世界 范围内有组织的政治性恐怖主义。它是指行为者对非战斗目标(特定的公私机构、设施 、交通工具、非战斗人员尤其是无辜平民等)采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的极端手段,进行破 坏、报复和讹诈,把一定的对象(有关政府、机构、民族、教派或其他团体等)置于恐怖 之中,以达到某种政治或社会目的。当代世界的恐怖主义不仅具有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历 史、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国际关系的深刻背景,并且不少是与相应的民族、宗 教问题紧密关联。尤其近年来的一些国际重大恐怖主义事件表明,“恐怖分子出于民族 仇恨或宗教狂热的动机,变得日益无所忌惮,日益倾向于制造大规模的不分青红皂白的 杀伤”。(注:伊恩·莱塞等著:《反新恐怖主义》,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 因此,关于恐怖主义与民族、宗教问题的研究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从其与民族、宗教因素关联的视角出发,当代国际恐怖主义在类型上大致可以分为极 端民族主义的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以及更多情况下两者混合的恐怖主义。
极端民族主义的恐怖主义是民族主义思潮和运动走向极端的产物。关于民族主义概念 的界定,国内外学术界历来是众说纷纭,笔者认为,所谓民族主义,是民族共同体的成 员在民族意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对本民族至高无上的忠诚和热爱,是关于民族和民族问 题的理论政策,以及在这种理论政策指导或影响下的追求、维护本民族生存和发展权益 的社会实践和群众运动。(注: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 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近20年来,随着冷战的结束、世界格局的转换,一股 具有全球性和综合性的世界民族主义浪潮汹涌而起。这股民族主义浪潮一方面具有提高 民族自信自强、加快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正效应,但另一方面又往往存在发展到极端狭 隘的民族主义、甚至出现种族主义、沙文主义的负效应,呈现出热衷于建立单一民族独 立国家的极端性和歧视、排挤其他民族的排斥性。由此,民族问题骤然成为当代世界动 荡不宁的一个根源,而极端民族主义也相应成为当代国际恐怖主义最持久、最重要的根 源之一。当今世界上的恐怖主义组织约有1/3是极端民族主义的恐怖组织。极端民族主 义的恐怖主义也是危害最严重的恐怖主义活动类型之一,其在全球各地呈现普遍蔓延和 泛滥之势,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国家稳定和世界安宁构成严峻挑战。
在极端民族主义的恐怖主义中,首先是由极右种族排外主义所引发的恐怖主义。20世 纪80年代以来,一些新纳粹主义团体在西欧、北美以及前苏联、东欧地区泛起,这些团 体五花十色,但政治宗旨却大同小异,不外乎推崇暴力独裁,主张排外反犹和极端民族 主义,在倡导极权主义、种族优劣论、排外主义等方面与当年老纳粹有惊人相似之处。 它们中除了一批以合法政治手段公开参加议会竞选的极右合法政党外,还有不少公开或 暗地从事排外反犹活动的新纳粹暴力组织。这些组织肆无忌惮地进行各种爆炸、纵火、 殴打、屠杀等暴力活动,其恐怖活动通常指向外来移民、有色人种和犹太人,具有明显 的种族排外性质。最典型的是在两德统一后的德国,诸如“光头党”、“德国替代者和 国民选择”、“国民阵线”等新纳粹组织达到近百个,其成员多达4—5万名。这些组织 的宗旨不外乎推崇暴力独裁,排外反犹和“复兴德意志民族”。据统计在德国,1990年 这批极右种族排外主义者对外国人施暴的事件仅200余起,1991年和1992年1—11月分别 已达2368起和3400起,1994年更是超过4000起,死于这类暴力事件的外国人也由1990年 3人上升到1991年的11人和1992年的17人。(注: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 风云的交汇》,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429—431页。)在20世纪90年代其所制造的排 外暴力事件增长速度之快、发生频率之多、危害程度之大令人震惊。
另外,由民族分离主义引发的恐怖主义,也是极端民族主义的恐怖主义中比较重要的 一种。民族分离主义一般是指某一民族脱离原先所属的多民族国家而建立自己独立的民 族国家的思潮和运动。这种民族分离主义通常以“民族自决权至上论”和“一族一国论 ”为理论依据。一些多民族国家的少数民族在其民族分离主义目标难以实现的情况下, 往往运用暴力恐怖手段或发泄自己的绝望情绪,或作为自己斗争的武器,希冀引起国际 社会的关注,从而加剧了当代国际恐怖活动的猖獗。中国的东突疆独组织、俄罗斯的车 臣分裂主义武装就是这类恐怖主义的典型代表。另外,西班牙巴斯克人激进组织“埃塔 ”进行的恐怖活动也是该类型恐怖主义的典型。1958年巴斯克民族主义激进势力成立“ 埃塔”(ETA),为争取巴斯克人自治权利展开针对西班牙佛朗哥法西斯独裁统治的暴力 斗争。这几十年来,“埃塔”已完全成为一个具有完整严密的部门体系和专业化分工的 恐怖主义组织。其策略是,通过针对政府目标的恐怖活动,形成“行动——镇压——再 行动”这样一种螺旋式循环的暴力升级,制造社会混乱恐怖气氛,激化社会矛盾,促使 政府全面危机,从而营造“革命形势”,最终实现独立建国目标。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 来,“埃塔”策划了近3000起恐怖事件,杀害900多人,伤害约2000人,造成经济损失 不低于15亿美元。(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民族与宗教研究中心:《全球民族问 题聚焦》,时事出版社2001年版,第259页。)与“埃塔”相类似的民族分离主义型恐怖 主义组织还有法国“科西嘉民族解放阵线”、和南斯拉夫联盟阿族的“科索沃解放军” 等。
宗教极端主义也是当今世界上恐怖主义的渊薮之一。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宗 教极端主义的恐怖主义,一种是邪教又称膜拜团体的恐怖主义。
在有着浓厚宗教传统的国家和地区,一些历史和现实问题往往会通过教派冲突的形式 集中地表现出来,从而在不同的宗教信仰群体之间产生恐怖活动。印度的印度教和伊斯 兰教的教派冲突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它一直困扰并且阻碍印度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而其 中宗教民族主义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所谓宗教民族主义就是一种以宗教作为意识形态和精神支柱的民族主义思潮或运动。 印度宗教民族主义曾为独立和民族解放作出过贡献,独立后对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 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也起到积极作用。但它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宗教极端 主义的思潮、组织和群众运动;当社会矛盾和冲突积郁到一定程度,必然假手于宗教民 族主义强大的社会资源和文化遗产,以宗教极端主义的形式爆发出来,从而演变成为教 派之间的暴力冲突和恐怖活动。以成立于1925年的激进印度教派组织国民志愿服务团为 例,其明确主张建立印度教国家、排斥印度穆斯林、反对印穆和解。在狭隘的民族主义 思想的支配下,该组织成员在1947年巴基斯坦独立庆典时刺杀真纳和蒙巴顿夫妇未果, 1948年又刺杀了圣雄甘地。1966年也引发一场大规模骚乱。印度教和穆斯林冲突在1992 年北方邦阿瑜陀的寺庙之争中再度达到白热化,国民志愿团联合其他印度教教派组织从 中推波助澜,酿成印度独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教派冲突。一半以上的邦卷入了冲突,印度 教寺庙和清真寺被焚毁,穆斯林和印度教徒互相残杀。据官方统计,冲突造成2000人丧 生、5500人受伤,经济损失难以估算。(注:孙培钧、华碧云著:《印度国情与综合国 力》,中国城市出版社,第249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印度教的民族主义通过大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但印度宗教民族 主义的政治化并没有使得宗教的极端思潮和运动有所消解,围绕着阿瑜陀的寺、庙之争 ,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组织冲突不断,是宗教冲突和恐怖活动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最近 ,2002年2月27日古吉拉特印度教徒遭袭事件又一次引起印度各地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 间的仇杀,共造成646人死亡,其背后也有寺庙之争的背景。归根结底,教派冲突乃是 印度的宗教民族主义极端化的表现。只要印度的宗教民族主义中的极端主义运动没有消 失,宗教冲突和暴力恐怖事件还会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如果说宗教极端主义思潮是恐怖主义的根源之一,那么某些邪教也会产生恐怖主义。2 0世纪的宗教发展呈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势。一方面,随着科技进步,各种宗教日趋 世俗化,宗教宽容的原则深入人心,而另一方面,新兴宗教运动蓬勃兴起,日渐增多。
作为新兴宗教的变异形式,世界上的邪教组织形态各异、光怪陆离,基本上都是以教 主崇拜发展起来。一些教主自命为视,赤裸裸地宣扬末世学说,对教徒实行精神控制, 在教徒中间散布与现实社会的对立情绪,因而邪教突显出来的反人类、反社会和反科学 的本质特征往往使它们最终走向恐怖主义的深渊。美国人民圣殿教教主吉姆·琼斯原是 基督教一名牧师,因宣扬世界将会因一场核战争而毁灭,获得不少信徒的相信,1977年 带领信徒在乌拉圭一片沼泽地里建立琼斯镇,吉姆·琼斯以“在爱、和平与合作的原则 上建立一个新社会”相标榜,实际上却实行家长制统治,每一个信徒必须把全部收入, 包括不动产、保险和其他财产奉献出来,然后再平等分配给成员。为了在行动上绝对控 制信徒,琼斯还组织武装人员巡逻放哨,既为了防止信徒逃离,也使他们与外界隔绝开 来,无从获得真实情况。当吉姆·琼斯的极端行为引起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和新闻媒体的 关注时,他就下令枪杀前去调查的议员和记者,而后带领914名人民圣殿成员集体自杀 ,酿成人类20世纪邪教教主导演的最大一幕惨剧。(注:罗伟虹:《世界邪教与反邪教 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第214页。)
有些邪教不仅针对宗教组织成员实施恐怖主义,还通过恐怖主义手段来实现它们反人 类、反社会的宗教理念,因而对社会造成更大危害。1990年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 彰晃在散布“奥斯丁彗星将飞临地球,届时日本将会沉没”的预言后,就开始实施他的 “武装计划”,要为他的“真理”而战,其中一项最具危害性的内容就是制造杀人的沙 林毒气。1995年3月,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车站施放毒气,造成5500多人受伤,11人 死亡,在和平时期发生如此滥杀无辜的事件,足以证明奥姆真理教不仅是一个邪教组织 ,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恐怖组织。(注:罗伟虹:《世界邪教与反邪教研究》,宗教文 化出版社,2002年版,第230页。)
中国的法轮功这个典型的邪教组织也愈益发展着恐怖主义倾向。它狂热鼓吹“世界末 日论”、“地球爆炸论”,欺骗信徒为“宏法”献身可以“功德圆满”,可以“升天堂 ”、“上层次”,实际上是鼓动信徒用暴力手段破坏社会。这导致邪教信徒铤而走险, 走上自杀和杀人的罪恶之路。迄今,屈死于法轮功邪教恐怖暴力之下的冤魂多达2000人 。近来,由于其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丑恶本质被世人彻底识破而陷于绝境,法轮 功竟狗急跳墙,用非法手段干扰破坏通讯卫星信号系统。这些表明法轮功开始从邪恶组 织向邪教恐怖组织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在更多情况下,当代世界出现了极端民族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因素相 互纠合的恐怖主义。这是由于宗教与民族的紧密关联,即宗教的民族性和民族的宗教性 所造就。一方面,与民族常为一个基本的人类共同体单元的状况相适应,宗教的空间性 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为它的民族性,宗教对一个民族往往具有一种无形而巨大的凝聚力和 号召力。另一方面,宗教以民族亚文化的形式广泛存在于各民族社会生活中,民族冲突 与宗教争端紧密交织。由此民族和宗教极端主义因素结合的恐怖主义不论在发达国家和 发展中国家都不少见,其中较为典型的是英国北爱尔兰冲突。
北爱尔兰问题不仅是一个民族分属两个国家的问题,也是宗教冲突、民族矛盾和种族 歧视相互交织的社会问题。在北爱尔兰150万居民中,1/3为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人,要 求与爱尔兰统一;2/3为信奉新教的英国移民后裔,坚持北爱尔兰留在联合王国内。代 表英裔新教徒的统一党长期控制北爱尔兰政府大权,对天主教徒实行种族歧视和排挤。 因此爱尔兰共和军提出“以子弹和炸弹”求得爱尔兰南北统一的口号,通过暴力手段对 付阻挠南北爱尔兰统一的各种力量。其进行的暗杀、爆炸、绑架、纵火等恐怖行动越出 北爱尔兰,扩大到爱尔兰、英国甚至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而北爱尔兰新教徒也以自己 的准军事组织北爱尔兰防卫协会在“以恐怖对付恐怖主义者”的口号下,展开针锋相对 的暴力对抗。而新教和天主教会中的极端势力在北爱尔兰冲突中,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 代到80年代,对对立双方的恐怖主义活动明显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在长达30年由北爱 尔兰问题引发的恐怖活动中,已有3000多人在武装袭击、暗杀和爆炸事件中丧生,3万 多人受伤。(注:王逸舟主编:《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安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第251页。)近年来北爱尔兰和平进程出现不可逆转的进展,但围绕北爱尔兰问题的恐 怖事件还时有发生。
考察由极端民族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所引发的当代国际恐怖主义的形成背景,我们注 意到如下三方面因素:
从国际层面上来说,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下,世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全球一体 化程度的深化,凸现出世界各国各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发展过 程中的发展差距和贫富鸿沟进一步扩大,促使生活于极度贫困中的弱势民族群体参与、 支持或同情恐怖主义。而在国际政治中,惟一的超级大国依仗独超强势,坚持推行霸权 主义和强权政治,对其不喜欢的国家横加罪名,动辄进行制裁、打压以至动武;特别是 支持、扶植以色列欺压巴勒斯坦。这些激化了受害国家和民族,特别是阿拉伯和伊斯兰 国家的极端民族主义者与美国的对立和仇恨。这种霸权主义行径往往成为一些极端民族 主义型和宗教极端型恐怖主义活动滋生蔓延的温床,因此,是滋生国际恐怖主义的根源 之一。
就国内层面而言,当代极端民族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恐怖主义的生长发展更是有着 经济、政治、历史、社会、文化各方面背景缘由,包括:长期形成的地区经济发展落后 以及相关的贫困、失业和贫富悬殊问题,不合理的民族政策和不公正的民族歧视、排挤 甚至迫害状况,历史遗留的民族矛盾、领土争端久拖不决,近代殖民侵略和统治的恶果 ,根深蒂固的宗教矛盾、教派对立,外部势力别有用心的煽动支持,种族主义荼毒残留 、移民与难民引发的社会问题,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思潮的发展,精神信仰危 机、社会道德伦理失范,等等。这些错综复杂的因素为民族主义型和宗教极端型恐怖主 义提供了适宜的土壤。
此外再从民族、宗教因素本身来谈,建立在民族自我族属意识基础上的民族主义,几 乎生来就具有某种突出的排他性。它既可以表现为对外来侵略和异族压迫的反抗,又容 易无视客观现实,片面追求本民族狭隘利益,甚至不惜损害其他民族利益,以致对他族 的歧视、排斥和伤害发展到不受理性制约的极端地步。如果有关国家政府不加引导和抑 制,这很可能成为极端民族主义宣扬和实施恐怖主义的理论武器。而宗教作为一种普遍 而重要的观念性和体制性上层建筑,能以神圣的光环掩盖世俗的目的,具有社会整合和 制控功能,对信徒们的行动产生强大的精神控制力和影响力。由此许多恐怖主义者往往 利用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利用宗教的社会功能,打着宗教的旗帜,杜撰、歪曲宗教教义 ,蒙骗信徒投身暴力恐怖活动。
从恐怖主义与民族、宗教问题密切相关的现实状况出发,我们认为,国际反恐斗争应 同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有机结合,尤其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第一,国际社会努 力达成对恐怖主义问题的基本共识,坚决反对发生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表现的恐怖 主义;打击恐怖主义应在国际法准则和原则基础上进行,不能混同于反对某种民族或宗 教,不能给某种民族或宗教贴上恐怖主义标签,在反恐问题上不能搞“双重标准”;第 二,在多民族国家建设中努力倡导和完善民族自治制度与多元文化主义,促进国际社会 和多民族国家内部不同民族的互助友爱、和平共处,加强反对民族歧视、种族压迫的法 律化和机制化建设,追求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第三,强调民族自决权适用的范 围和历史条件,揭露和批驳“一族一国论”和“民族自决权至上论”在理论和实践上的 荒谬性和非理性,辩证地处理国际法中国家主权原则和民族自决原则的统一关系;第四 ,任何政府和团体都要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积极的社会作用, 增进宗教之间的宽容与理解,促进宗教组织与政府部门、宗教与社会相适应,加强各国 民间与政府间反邪教组织的机构之间合作,互通信息,协力防范;第五,在少数民族地 区,特别是民族成分复杂、宗教形态多样的地区,要致力于推行正确、妥善、务实的民 族和宗教政策,避免把一般的社会矛盾复杂化、尖锐化,防止其上升为宗教矛盾和民族 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