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产业与农民价格剪刀差异变化分析_剪刀差论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变动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剪刀差论文,工农论文,产品价格论文,新中国论文,成立以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902(2013)06-0046-04

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工农产品价值交换关系历程进行回顾分析,发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与工业产品价值交换中存在着明显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现象,即在我国的工农产品交换过程中长期实施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农产品远远低于它的价值,而工业品则远远高于它的价值。这种不等价交换,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生活水平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从长期看,这种长期存在和扩大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不仅仅影响农业产业发展,也损害工业产业的前景;由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既影响农业产业发展也损害工业产业的利益,进而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还会危及到城乡关系、工农关系,波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变动状况进行回顾,分析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认识这种现象的复杂性以及消除这种现象的长期性、艰巨性,有助于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逐步消除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现象,以实现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的均衡协调发展。

一、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计算方法分析

一般来讲,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是指工业品价格高于其价值、农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的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所出现的差额。工业品价格高于其价值,在图形上表现为工业品价格线呈上升趋势,而农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在图形上表现为农产品价格线呈下降趋势,工农产品价格运行的轨迹犹如张开的剪刀,故称之为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1]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分为比价剪刀差和比值剪刀差两种类型。比价剪刀差,是从工农商品价格的变化上研究二者之间的比价关系的,是指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相对而言工业品的价格愈来愈高,农产品的价格则相对越来越低,工农产品价格运行的趋势图犹如张开的剪刀。比值剪刀差,是从价值量对比的角度来衡量的剪刀差,它是指在工农产品交换中,工业品价格愈来愈高于它的价值,农产品价格越来越低于它的价值,反映在统计图表上,就像一把张开的剪刀。

新中国成立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就一直在我国工农产品价格体系中长期存在,也曾引起诸多学者进行系列定量研究。按时间顺序,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李炳坤(1981)[2]、严瑞珍(1990)[3]、武力(2001)[4]、巴志鹏(2005)[5]、孔祥智等(2009)[6]对我国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进行过定量的研究,其研究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比价剪刀差计算法和比值剪刀差计算法两种。比价剪刀差的两种计算方法基本没有歧义,第一种方法是,如果以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为基数,比价剪刀差计算公式为:

比价剪刀差=(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1)×100%(1)

(1)式的结果表明与基期相比农民要换回相同数量的工业品必须多拿出的农产品的百分比;另一种方法是,如果以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为基数,则比价剪刀差计算公式变为:

比价剪刀差=(1-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100%(2)

(2)式的结果表明与基期相比农民用相同数量的农产品少换回工业品数量的百分比。比值剪刀差计算方法由于要考虑到商品的价值,需要比较工农劳动的差别,即比较劳动生产效率的差异,因而在这种如何具体比较工农劳动的差别方面出现了一些分歧,如有的专家主张按照工农业劳动者的文化程度进行折算比较,也有专家主张按照劳动力生产装备的价值比来折算成工农业劳动进行比较。笔者分析认为,陈宗胜博士等人在将生产效率的变化与供求充分考虑进去以后得出的比值剪刀差计算公式具有一定的可取性。陈宗胜等人的比值剪刀差计算公式为:

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指数=工农产品综合比价指数×工农劳动生产率比价指数×100(3)

(3)式中:

工农产品综合比价指数=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农产品零售价格指数×100;

工农劳动生产率比价指数=工业劳动生产率指数÷农业劳动生产率指数×100。

其中:工农业生产率指标是指人均产值指数,并在计算中用工农业劳动力人数的增长率指数对工农业总产值指数进行平减。[7]下面将分别采用上述的比价剪刀差计算公式和陈宗胜博士等人的比值剪刀差计算公式对新中国成立后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变动进行计算和分析,以探求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这种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并试图探寻消除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这种现象、改善城乡关系、促进工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图1 1951至1978年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变动情况

图2 1979至2011年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变动情况

二、新中国成立后工农产品价格比价剪刀差变动分析

由于采用比价剪刀差计算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方法比较简单,所需的相应数据资料容易获取,所以,我们这里先用比价剪刀差方法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变动进行计算分析。新中国成立后已经走过了60多年的光辉历程,由于1978年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政策,1978年后才开始探索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不同的经济政策又会对工农产品价格体系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我们以改革开放的1978年为界限,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阶段计算分析工农产品价格比价剪刀差的变动情况。根据所掌握的相关统计资料情况,这里只以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2001年以后用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代替)和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2001年以后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代替)为基数,分别对1951年至2011年的工农产品价格比价剪刀差变动过程进行计算和分析,而不具体计算工农产品价格比价剪刀差的绝对数量(1951年至2011年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变动趋势情况见附表,考虑到篇幅这里略去,如果读者需要的话,可向作者索取,而这61年具体的比价剪刀差变动趋势则见图1和图2)。

首先,从图1中可以看出,除1955年、1962年、1963年、1964年和1977年外,1951年至1978年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都是负数,表明除了这5年之外,其他绝大部分的年份的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都在缩小。其次,从图2来看,1979年至2011年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变动情况,第一个明显的状况是1979年至1988年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都小于零,表明这个时期的比价剪刀差继续缩小,并且由于1979年政府提高了18种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使得1979年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达到最小的18.02;第二个比较明显的情况是在1989年至2004年农副产品全面放开时的16年中,有10年的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大于零,只有6年的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小于零,表明这期间比价剪刀差有所扩大;第三个比较明显的特点是2005年至2011年的7年中,其中3年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值大于零和4年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值小于零,表明这个时期的比价剪刀差呈现出继续缩小的趋势。总的来说,在1951年至2011年的61年中,根据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计算结果来看,其中有18年的比价剪刀差值大于零,43年的比价剪刀差值小于零,总体上反映了61年来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进一步缩小的趋势。

三、新中国成立后工农产品价格比值剪刀差变动分析

上述用比价剪刀差方法计算的新中国成立后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变动的情况似乎与我们的现实感觉存在一定的区别,下面我们再从考虑工农业生产率的上述比值剪刀差计算方法来分析新中国成立后工农产品剪刀差的变动趋势情况(1952年至2011年工农产品比值剪刀差变动具体情况见附表,考虑到篇幅这里略去,如果读者需要的话,可向作者索取,这60年具体的比值剪刀差变动趋势见图3,其中以第一产业代表农业,第二产业代表工业)。

图3 1952至2011年比值剪刀差指数变动趋势

从图3可以看出,如果以1952年为基期,纵观1952年至2011年共60年的工农产品比值剪刀差变动趋势情况,可见60年工农产品比值剪刀差变动趋势呈现出4个明显的阶段性特点。

第一阶段为1952年至1970年。这一阶段共19年,比值“剪刀差”整体上以年均7.43%的速度逐年上升,到1970年达到1991年前的峰值241.23%。这期间,首先,主要是由于国家为了实施大跃进、大炼钢铁的战略需要,依靠行政手段将当时许多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工业生产部门,而增加了劳动力的工业生产部门的工业生产率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从而导致1958年比值“剪刀差”降到历史最低点,并出现负数;其次,这段时期自1964年开始比值“剪刀差”相比1952年增长了1倍以上,并且长期在这个高位运行至1970年达到比值“剪刀差”的峰值。总之,这个阶段比值“剪刀差”的扩大主要是由于政府实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需要农业为其提供资本积累的缘故。

第二个阶段为1971年至1987年。这一阶段共17年,比值“剪刀差”整体上自1971年始以年均7.86%的速度逐年下降,到1987年达到比值“剪刀差”的历史第三最低值107.67%,仅比1952年增长了7.67%。这一阶段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1971年至1977年和1978年至1987年两个阶段,1971年至1977年的7年间,其中有6年相比1952年比值“剪刀差”增长了一倍以上,7年间比值“剪刀差”整体上以年均3.33%的速度缓慢逐年下降,而1978年至1987年的10年间则整体上以年均7.33%的速度快速地逐年下降,且相比1952年比值“剪刀差”的增长都回落到一倍数以内。1978年至1987年的10年间比值“剪刀差”之所以出现较快地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从1978年开始,党和政府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广大农村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个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再加上到1985年,政府开始推行全面取消农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使得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大幅度地上升,因而相对而言这期间的比值“剪刀差”就出现了较快地下降的情况。

第三个阶段为1988年至2003年。这一阶段共16年,比值“剪刀差”整体上自1988年始以年均12.64%的速度逐年上升,到2003年达到比值“剪刀差”的历史最高值313.59%,比1952年增长了213.59%,即比值“剪刀差”比1952年增长了2倍多。这一阶段也可以进一步细分为1988年至1998年和1999年至2003年两个阶段,相比1952年,1988年至1998年的11年间,比值“剪刀差”增长数都在一倍以内,11年间比值“剪刀差”整体上以年均7.42%的速度较快逐年上升,而1999年至2003年的5年则整体上以年均16.06%的速度高速地逐年上升,且相比1952年比值“剪刀差”的增长都上升到一倍甚至二倍。这段时期比值“剪刀差”之所以出现较快地增长,主要原因可归结为:1988年至2003年这段时期是我国全面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国家整体上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始将经济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入城市,到20世纪90年代又进一步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进入20世纪末期,又遭受1997年、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以及进入21世纪中国农副产品市场的逐步放开,再加上农副产品本身的弱势地位,所有这些因素的叠加,使得这段时期的比值“剪刀差”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第四个阶段为2004年至2011年年底。这一阶段共8年,虽然国家自2004年起全面放开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并开始推动实施以工补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有序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这些战略措施的实施使得2004年至2011年年底8年间的比值“剪刀差”整体上自2004年始以年均6.37%的速度逐年下降,但由于2004年的比值“剪刀差”起点过高,虽逐年下降,至2011年年底的比值“剪刀差”仍高达240.83%,仍为1952年的1.4倍多。

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工农产品价值交换关系历程进行计算分析,发现60余年来中国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时而缩小、时而扩大,但从总的趋势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余年,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长期处于较高位运行,并且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农业产业的发展。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5年以来,随着中国农产品购销价格的全面放开,以及工业反哺农业和城乡一体化为取向的新的“三农”政策的实施,中国农业产业获得了举世公认的大的发展,但上述计算分析表明,21世纪以来中国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并没有因农业产业的大发展而大幅度地缩小,相反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仍然存在并且价格剪刀差还不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仍然存在的客观原因可以说是工业的劳动生产率大大高于农业劳动生产率,而其根源则是城乡分离、工农分离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由占人口总数60%以上的人生产的农产品,供应占人口总数30%以上的人作为商品性消费,这种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极不相称的农产品供求关系和供求格局,意味着当下中国农村仍存在不少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剩余劳动力,表明相对于城市工业的劳动生产率而言,农业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依然很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存在的原因并未消除。正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筑造的城乡分离、工农分离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存在,所以要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农产品供求关系和供求格局,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产品供求关系和供求格局,以实现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市场回归,仅仅依靠放开农产品购销价格这个手段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彻底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强制筑造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体制,使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资源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使城乡的人口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革,才能最终实现消除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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