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增长率:研究与争论_国内生产总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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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是中外普遍关注的对象。之所以如此,有其深刻的原因。首先,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度地增长,中国经济规模不断增大,中国在世界舞台的地位随之提高,这必然引起其竞争对手的注意。其次,目前中国经济的增长过程同时又是经济发展和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国经济能否通过持续增长来顺利完成经济转型,是普遍关注的问题。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将对其他面临同样转型的经济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再次,中国经济能否持续高速度的增长对于中国社会面临各种困难的解决具有决定性意义。很明显,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地快速增长,直接关系到各项改革措施的成功与否、关系到企业利润和投资者收益的增减、城市职工下岗、农村贫困等问题的解决,以及整个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中外各界对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寄予极大关心的同时,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估算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问题产生的一个原因是经济增长速度,或者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估算本身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人们所关心的经济增长速度,是通过复杂的过程生产出来的。它不仅需要合理的方法,更需要对大量数据的收集、鉴别和加工,实际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制约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估算准确性的另外一个因素是,中国的基础统计调查还十分薄弱,不能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提供十分可靠的第一手数据。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经历了由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到国民账户体系(SNA)的转换。这种转换虽然伴随着全面采用SNA和世界银行对中国官方国内生产总值估计值的全面接受(1999年)而告一段落,但是由于缺少必要的原始数据(尤其是服务业),以及核算方法的问题(农业和工业不变价产出计算使用的“不变价”方法),关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的官方统计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常常引起人们对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官方估计的可信性争论。2002年之前发生的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官方估计值可信性的争论就是其中的一例。争论的导火索是罗斯基教授对1998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官方估计的质疑。罗斯基教授根据相关指标的变动,猜测该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官方公布的7.8%,甚至是负增长。这场争论再度引起人们对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官方估算的普遍关注。这种普遍关注无疑有助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核算的改善,包括官方估计值和民间研究。

在看到争论的正面影响的同时,仍然有许多值得反省的地方。在争论过程中,对增长速度数字关心的人多,对如何计算不变价GDP感兴趣的人很少;有关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新闻多,相关学术研究少;用价格、能源消耗量等间接指标猜测增长速度的人多,按核算方法严格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人少;简单地把工业增长速度高估归咎于政府造假的人多,探讨现行核算方法存在问题的人少;对色情产业等地下经济核算不完整给服务业增加值造成影响的夸张之词多,对残缺不全的我国服务业统计进行深入研究的甚少。

这次争论中出现的绝大多数研究都是通过观察一个或者几个被认为与国内生产总值变动有密切关系的指标,以其变动来判断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进而对官方数据是否高估了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做出结论。这种论证方法和方式从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角度来讲是不规范的,而且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原因很简单,通常认为与经济增长速度有密切关系的变量,其关系并不是永远是稳定的。在某一考察时期内,某一个,或者一些变量与国内生产总值保持着和我们的预期相一致的互动关系,但是同一时期,另外一些变量与国内生产总值的互动关系则与我们期待正好相反。如此一来,当我们用不同指标变动来观察和判断经济增长速度是否高估时,结论经常是完全相反的。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以某一指标为标准来判断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的估计值是否存在高估偏差之前,对这一指标在统计上的可靠性必须加以谨慎的考察,否则对增长速度估计值偏差的判断本身就成了不可靠的结论。遗憾的是,在过去争论中出现的绝大多数文章都有失于对所依据数据可靠性的检讨。

与使用相关指标变动判断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官方估计可靠性的研究不同,一些研究则是通过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所要求的方法重新估算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通过使用规范方法的重新估算,其估算结果本身对官方估计值是一种强有力的检验,同时又提供了关于中国经济水平以及经济增长速度可供参考的估计值。

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官方估计亟需得到解决。我们认为目前的重点应当放在以下三点:

第一,在有了充分准备的基础之上,迅速实现由“可比价格”制度向价格指数缩减法的过渡。目前农业、工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所采用的“可比价格”制度是统计核算方法上导致农业、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增长速度高估的最主要因素,因此放弃这一不合理的核算方法,采取国际上通行的价格指数缩减法势在必行。当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发生变化时,相应行业增长速度,以及整个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比不可少地受到影响。这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第二,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研究的重点应当放在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上。关于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存在的问题,我们仅仅知道现价增加值的绝对水平被低估了,但是增长速度是否存在着偏差,偏差的方向如何等等,我们一无所知。在国家统计局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不变价服务业增加值的现行制度下,服务业增长速度受现价增加值的变化和价格指数双方面影响。在价格指数给定的条件上,服务业增长速度由现价增加值的变化决定。如果现价服务业增加值的低估程度每年不断增大的话,那么服务业增长速度则被低估。反之则被高估。但是,现价服务业增加值被遗漏的部分是逐年扩大了,还是缩小了,以往的研究没有任何结果。考虑到服务业在我国经济的比重和重要性不断上升,服务业增加值的核算问题亟待深入的研究和解决。

第三,通过支出法估算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有重要的意义。作为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的估算方法,与生产法相比,支出法具有所需资料来源单一,以及估算方法较为简单的优点。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的发达国家都以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估计值为准。也就是说,主要国家每年公布的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水平以及增长速度都是通过支出法测算的。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的估计尤为如此。而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的估计仅仅为了满足行业结构变化或者分行业劳动生产率比较等经济分析之用,不作为一个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的定期官方公布的标准。美国明确宣布按支出法估计的本国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较生产法估计值更为可信。支出法估计之所以能够产生更可靠的估计值,一个原因是它所需要的数据来源较其他方法单一,另一个原因是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所通用的价格指数缩减法或者物量指数外推法可以简单而又准确地适用。

与主要发达国家的实践不同,我国是以生产法估计值为标准,每年公布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绝对水平以及经济增长速度。作为支出法估算结果,每年公布现价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而没有公布按支出法估算的增长速度。在采用支出法估算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方面,仍然有诸多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例如,作为民间消费支出的数据来源,住户调查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哪一个更加可靠?如何编制进口和出口价格指数?等等。由于这些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的解决,因此支出法还不能提供比生产法明显可信的关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估计值。为了完善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为了充分发挥支出法的优势,有必要加强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估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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