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值观的角度看中国青少年性教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角度看论文,性教育论文,价值观论文,中国青少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的青少年性教育举步维艰,是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本身有问题,还是学校在执行中出了问题?本文试从教育价值观的角度来分析青少年进行性教育的正当性、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明确性教育的价值所在,并试图找出影响青少年性教育的消极因素。
什么是价值、价值观、价值观体系?
根据时蓉华主编的《社会心理学词典》所载[1](P238),价值是作为态度对象的某些客观事物对人的意义。它是人类活动中与人的需要相关的普遍范畴,大体可分为2类:一是客观对象的价值体现人们的需要、目标或利益,是值得费时间和精力的事物,如财富、知识、地位、权力、爱好等;一是社会观念的价值,反映的是社会意识中某些现象对人所具有的肯定或否定的意义,即人们内心关于美好或正确事物的观念。如美、信仰、理想、精神等。价值观是人们关于客观事物价值的观点与信念。它是在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的,是个体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价值观的重要基础是价值标准的掌握。价值标准与人们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有关,也与人们的各自需要、利益、旨趣、知识等个性特点有关。价值体系是个体或团体所持有的若干的价值观所构成的思想体系,表明人们对一系列客观事物的意义进行的评价,以及这些事物的价值在人们心目中的主次、轻重缓急的排列顺序。价值体系涉及到各种价值实现的层面,价值取向的社会标准、个人选择价值的种种原因。
价值、价值观、价值体系的作用是什么?或者说它们对人的行为有什么影响?价值影响人们对事物的态度,越是符合个体的需要和利益的事物,就被认为是价值越大,也会是越优先选择的事物,因此价值、价值观、价值体系是决定人们的态度意见和行为的内部依据之一。Halstead说:“价值观是对行为提供普遍指导和作为制定决策或是对信念、行动进行评价……的参照点,是使人们据此而采取行动的一些原则、基本信念、理想、标准或生活态度[2](P35)。”那么,我们就先从一些基本的事实来看一看,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从国家、民族、社会、家庭、个体自身等角度,评价一下是否具有价值。
我国共有青少年3亿以上,而且随着性成熟年龄提前出现这一趋势的发展,每年大约有2000万人进入性成熟期。要保证让这些人成功地完成社会化,成为合格的公民,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其中,性教育就是构成这个多元化系统工程中的一元。
青少年社会化需要在社会活动中进行。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存在着很多不利于青少年社会化的消极因素。西方各种思潮和生活方式的涌入,我国传统的腐朽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沉渣泛滥,道德规范方面的失范,导致社会环境的日益恶劣。铺天盖地的人体广告,随处可见的色情文艺,明目张胆的黄色网络,洪水猛兽般的艾滋病,时时戕害着青少年的心灵和肉体。而幼稚、脆弱的青少年们,面对着陷阱,竟然缺乏最起码的性防范意识、性道德观念、性法制观念,缺乏内在的免疫力和防卫能力。从上世纪80年代起,青少年犯罪就显示出日益增长的趋势,而其中18岁以下青少年的犯罪与其他年龄性犯罪的人数从1982年的10%已上升到1987年的41%。而卖淫、嫖娼者更是不在计算之内。由此带来的间接后果更是令人毛骨悚然。乱性是艾滋病主要的传播方式之一,在目前的医疗条件下,艾滋病就意味着贫穷和死亡。西方不少有识之士提醒我国,如果不能有效地扼制住艾滋病的蔓延,改革开放20多年积累起来的财富将会荡然无存,四个现代化的实现将被推迟50年。站在民族、国家的立场上,评价性教育谁能说是没有价值?
而从家庭和个体的角度看,性教育的价值也不可谓不重大。独生子女时代,每个家庭仅有的孩子是全家的希望所在。但这个孩子如果未婚先孕或感染上性病、艾滋病,家长的心情会是怎样的?当孩子成为性罪犯时,家长又怎能承受这些痛苦?就青少年自己来说,也往往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因为性无知而缺乏性道德和性法制观念而出现性过错或性犯罪,不仅在生理上可能造成性病染身的机会,即使侥幸没有染上性病,其心理上的影响也是难以磨灭的。不当的性关系将会使人际关系因轻薄、欺骗而使人格堕落,声名狼藉,也会因此使自己产生负罪感,丧失自尊。更为严重的是青少年的不当性行为与抽烟、喝酒、吸毒、逃学、离家出走、自杀、杀人等行为联系密切。如此一来,性教育的价值,谁能轻视。
从青少年自身的合法权益来讲,接受性教育同接受其他教育一样是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可是他们却被剥夺了接受性教育这种正当而合法的权益。当他们因缺乏性道德和性法制观念而走上性犯罪的道路时,法律也照样要制裁他们,这岂不是“不教而诛”吗?这对他们公平吗?所以,获得性教育的机会,这是教育必须应该给他们的。
让千家万户的孩子避开性困扰与性诱惑,一是要净化社会环境,二是要靠提高孩子自身的认识水平和品格品质,包括性知识、性道德、性法制教育而形成的性自制、性责任、性自律。而这些品格,不是自然本能,是后天靠教育而产生的社会性,靠教育来解决。而学校则肩负着这一使命和责任。
但是,时至今日,学校这个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对青少年性教育进行得冷冷清清,甚是不如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传统观念的问题、教材问题、师资问题。除此之外,我认为还应当从学校的价值观角度,分析对性教育工作的影响。一所学校拥有的价值观体系,决定着学校的活动倾向。学校教育价值观应该体现在对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影响上。除五育教育之外,还应该包括心理教育和性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应是一个多元的价值体系。1988年8月24日,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颁布了《关于在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的通知》,指出要适时地对青少年进行青春期教育,正确地进行引导、促进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199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1992年9月8日,卫生部监督司和国家教委学校体育卫生司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中,将青春期教育的性生理、性心理、性道德融入到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的内容中。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这说明国家已将性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价值体系之中。那么,当前性教育冷场的学校,他们是否在执行这样的教育价值观?他们的价值观到底是怎样的?在他们所尊崇的价值体系中,把什么活动排在了重要位置?为什么会这样做?非常明显,大凡不重视性教育的学校,总是把智育放到第一的位置,在价值多元化的体系中,突出地将智育的价值绝对化。这样选择的结果,将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都挤得排不上位置,更不要说性教育了。这种价值体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明确无误地运转着,发挥着作用。通过校长、教师们的言行,学校的政策、制度、规范表达出来,但却又找不出明明白白的语言文字的标志,是一种内隐的现实价值观体系。
为什么学校在价值观上会出现“一育独大”,排斥价值多元化的倾向?说到底就是为了一个“利”。学生上学是逐利,是为了升学,为了在选拔中胜出,胜出了就达到了最大的利。2000多年来“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加上现实的工作竞争,更为凸显了智育的价值,从而弱化了对其他价值的选择,学生的价值标准,构成了学校教育价值标准的基础。哪个学校升学率高学生就往哪个学校挤,哪个学校升学率低就留不住人。而学校要想留住学生,就得拼命地提高升学率。提高了升学率,校长可以名利双收,教师得到丰厚的奖酬。而在时间方面,不论是什么学校,都是一样的多;精力方面,不论是什么人,精力也大体相等。做了最有利的活动,就做不了其他的活动,只能把利小的不重要的活动挤掉。抓智育、抓升学率利大,德、体、美、劳不考试,抓多了白费精力和时间反而影响升学率,自然是利小或是无利有害。现实的利益是真实的,升学率低了,校长和教师不仅名利双失,还可能受到下岗的威胁;升学率高了,校长和教师们什么利益都可以获得了。而搞其他活动,虽说是对学生的发展有利,对学生的社会生活影响深远,可是眼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再远了,学生从我们的学校毕业走了,那时他们如何,我又何必操心。所以,说穿了,就是急功近利,罔顾国家、民族利益。
青少年在校学习期间,是一生发展的黄金时期,这一现象是由青少年自身内部发展规律确定的。在这一时期内,不仅是学习知识、形成技能、发展体力和智力的关键期,也是性教育的关键期。试想,少年15岁便进入了性成熟,25岁方能结婚,这其间,对性的需求是急切的、强烈的,从生理上讲,此时比任何时期都更需要自我克服。而在此时,因为有内在性需求,对社会存在的多种诱因也分外敏感,优先选择感知。在内外因的交互作用下,如果没有性教育及时地予以引导,积极地进行性道德、性法治的指导和实践,学生怎能获得对性需求进行抑制、升华,对外部诱惑进行抵制的能力?
学校作为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应肩负着社会的期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而今却因学校的利益而放弃社会规定角色的职责和义务,变成了一个追名逐利的市侩,那么,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将由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