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土地财政管理;地方政府;行为研究
一、引言
最近几年以来,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人均耕地过快的减少、土地的违法时间、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之外,不断攀升的房价更是让地方政府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当然,在现如今土地财政的体制化管理当中,社会矛盾不断出现,地方政府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要把目光投入到更加深层次当中研究问题,根本原因还是制度问题,所以文章从分税制度着手,对地方政府进行行为研究,提出相对应的措施。
二、土地财政的概念
1978年开始,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式进入改革,国有土地从资源管理转向了资产经营。所谓的“土地财政”,其实就是在改革的行进深入当中,市场经济逐渐发展,地方政府为了有更多的收益,通过各种方式,增加财政方面可支配的财力。从1994年开始,国家实行了分税制度的改革上得到了许多财权的收入,面对所存在的矛盾,地方政府开始使用另外的激励约束的机制来让财政的来源得到扩大。土地财政也被称作是第二财政,从狭义上来理解,就是地方的政府所获益的出让金,成为了地方政府收入的主体部分。
三、土地财政的制度诱导因素:分税制
(一)地方政府增加收入的途径:土地财政
分税制度实行之后,地方政府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增收可支配的财力,一个是中央地方的共享收入当中增加地方分享,比如项目投资的扩大、工业的发展从而促进GDP的增加。第二个是地方可以独自享受的收入资源得到扩大,比如地方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等,大部分都是从土地资源直接得到的收益增长,地方政府依旧是城镇地区的建筑事业和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收的主要收益者。如此一来,地方政府一面号召经营城市,一面却利用这一行为来进行土地的征收,强行改造旧城区进行拆迁,扩张城市规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得到增加。所以,即便最近几年以来,国家一直对楼市持有宏观调控的措施,但是土地财政依旧是地方政府收益无法撼动的“第二财政”。
(二)分税制之后地方政府开始出现预算之内的财政难题
从1993年的年末,国务院颁发关于分税制的文件《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之后,于第二年正式开始分税制。文件内明确指出,基于财权结合事权,税种将会系统化地分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以及中央税,并且建立起相关的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系统,由地方和中央两套机构分别进行税务的征收管理。相关数额科学核算制定,逐步规范化、强化体制达到各级预算的约束效果。国家因为分税制的出现极大程度地调整了原有的税收体制,地方与中央的事权、财权关系也有了新的定位,组要为了提高中央的财政收入和中央政府的行政管理、调控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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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财政”管理中地方政府的行为研究及影响
(一)助力推动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达到最大
2001年起,国务院有关文件提出,土地一定要集中进行管理,地方政府有集中统一供应城市建设用地的权利。如此一来,地方政府确切地垄断了土地的以及市场,土地的出让收入都被地方政府控制着,也是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相关数据明显显示,至此之后,每一年地方正度在土地财政方面的收入都有所增长,甚至是大幅度的增长,有着惊人的数据。地方政府越来越依赖土地财政,土地出让得到非常明显的财政效应。但是,土地财政的发展,这一把双刃剑也让财政收入的结构渐渐失去平衡,这一危机矛盾越来越明显,虽然如今房地产繁荣、经济市场发展良好,一切如火如荼。但是只要进入到经济萧条,GDP的快速下降,一定会让财政收入受到极大程度的震动。这一种行为模式,实在是不适合长远发展,更别说可持续发展了。
(二)利用土地来引资招商
政府对土地有了集中管理统一支配的权力之后,再加上工业发展对GDP以及地方经济收入极为有利,也成为地方政府政绩的衡量标准。在此基础之下,地方政府开始告诉扩展开发区的创办,为了让工业更快速地发展,不断引资招商。而为了在招商引资的时候,有更大的优势,地方政府不停地减低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如此虽然快速让工业化得到推进,但是也会造成一系列不好的后果,比如土地的利用率变低、闲置率变高,甚至有些工业园区的收入呈现亏损的情势。虽然利用土地来吸引商业化的投资可以在一定的时间之内让税收得到明显增长,但是这一类增加是不正常的,扭曲了土地市场的本有状态,也绝对无法长久发展。
(三)利用土地撬动银行的资金,使地方的隐形收入得到增长
城镇化、工业化已经是大势所趋,脚步越来越快,由此一来,地方财政薄弱的自给力量也与地方进行建设的大量资金需要形成矛盾,矛盾日益激烈。土地一直以来都是地方政府集资的一大手段,也是向银行金星贷款的一大工具。地方政府经常把土地抵押给银行由此获得贷款,再利用贷款来建设城市的基础设备或者是旧城区的改造。虽然在地方政府自给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利用土地进行融资结合市场的力量以及银行、政府的相关优势,对地方的基础设备的建设以及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利用土地所得到的贷款日后也是需要从土地的收益里来偿还的。再贷款的期限内所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都会对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造成不利影响,银行等机构的操作不妨、地方政府的多地区贷款,会有可能增加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长久以往,事态会难以控制。
(四)扩张城市建设,使地方即期的可支配税收得到增加
因为工业税收的获得需要极长周期的发展,至少也要8-10年。所以,根据分税制的相关规定,扩张城市所有的税收收入,包括房地产产业和建筑业的营业税以及四成所得税都是地方所有的,因此城市建筑业的发展,房地产业以及土地的征用彻底成为了地方政府的收腰选择,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土地不断被征用,旧城区频繁受到改造,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土地财政收入所有的行为。这一举措带来最大的后果就是大大减少了更低的面积,虽然这一措施让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确实大大增加,可是长此以往必然要让国家的粮食安全生产受到威胁。
参考文章:
【1】娄成武 王玉波.中国土地财政中的地方政府行为与负效应研究.《中国软科学》2013年 第6期 1-11
【2】邵茜 邹旭.地方政府土地财政行为研究.《中国证券期货》2012年 第A10期 114-115
论文作者:邱晓凌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7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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