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二维结构与多层次结构的整合研究_维多论文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双维多级构造的整合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社会形态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双维多级构造的基本性质

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内涵着一个双向维度和多种级序的逻辑构造原则。根据不同社 会形态的维度性质和级序性质,可以确定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的位置及其与其他社会形态 的关系。

1.社会形态的双维构造

社会形态的双维构造,指的是社会形态在时间和空间这两个不同维度上的结构。马克 思的社会形态概念首先可以从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维度上加以划分。如三阶段论和五阶段 论,都是对社会形态进行历时性、过程性分析所形成的社会形态划分,表现为社会形态 在时间维度上的不同构造。而社会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文化形态的划分则是对社会 形态进行共时性、结构性分析的结果,表现为社会形态在空间维度上的不同构造。区分 不同的社会形态概念在不同的时空维度中的具体性质,是正确理解每一特定社会形态的 第一步。时间维度上的社会形态概念具有历时性、过程性和阶段性,主要表现为社会形 态在时间上的发展和演进;空间维度上的社会形态具有共时性和结构性,主要体现社会 形态在空间上的展开和分化。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 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注:《马 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经济 的社会形态”概念就是一个时间维度的概念,而不是空间维度的概念。而以往研究者却 把它作为空间维度的概念,其结果就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理解为“社会的经济形态 ”。“经济的社会形态”其实是一个包括所有社会发展阶段的大概念,即包括“亚细亚 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在内的一个大的社会形态概念。正是 从这一概念出发,我们提出了长期被忽略的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两形态论的观点。一 旦混淆不同维度的社会形态概念,则理解上将产生失误。

2.社会形态的多级化构造

各种社会形态除了时间和空间维度上的不同性质区别之外,还存在着另一重要性质, 即多级化的级序性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上的社会形态概念,都存在一级社会形态、 二级社会形态和三级社会形态等不同级序上的划分。马克思多次提出了这种划分社会形 态不同级序性质的原则。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中讨论历史哲学的基本 关系时写下了这样的提纲:“第二级的和第三级的东西,总之,派生的、转移来的、非 原生的生产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 7、488、472、497、472页。)。在1881年给俄国女作家查苏利奇的复信中写道:“‘农 业公社’时期是从公有制到私有制、从原生形态到次生形态的过渡时期”(注:《马克 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5、771页。),“把所有原始公社混 为一谈是错误的;正像在地质的层系构造中一样,历史的形态中,也有原生类型、次生 类型、再次生类型等一系列的类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 95年版,第765、771页。),等等。

马克思并没有系统、具体地表述过社会形态理论中双维多级构造的全部内容,但是在 他的社会形态理论的论述中,已经明确表达了划分和理解社会形态的这些基本原则。全 部社会形态概念既要区分出不同时空维度的不同性质,同时还应当区分出其不同级序的 性质。社会形态既存在时间维度的不同级序,也存在空间维度上的不同级序,这就构成 了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双维多级的基本结构。这种社会形态的双维多级构造原则,是正 确区分和理解不同社会形态的性质的基本前提。

二、一级原生社会形态的基本性质

一级社会形态是社会形态的最高逻辑级序,具有独特的形态结构性质。一级社会形态 是原生形态,第二级的和第三级的东西是派生的、转移来的、非原生的生产关系。尽管 马克思没有专门论述过一级社会形态的具体性质,但是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经常涉及这一 问题。

第一,一级社会形态的形成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社会性。马克思认为:“生产的原始 条件最初本身不可能是生产出来的,不可能是生产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 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488、472、497、472页。)生产过程中 最基本的社会性,来自于天然的、也是自然的必然,它是“劳动的自然的或神授的前提 ”(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488、472、4 97、472页。)。它的具体形式就是“表现为种属群、部落体、群居动物”(注:《马克 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488、472、497、472页。) 。马克思指出:“部落共同体,即天然的共同体,并不是共同占有(暂时的)和利用土地 的结果,而是其前提”,是人的劳动的“客观条件的第一个前提”(注:《马克思恩格 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488、472、497、472页。)。马克 思这里揭示出原生型的一级社会形态既是天然形成的社会形态,同时这种天然形态具有 最初的社会性,因为人原本是社会化程度最高的动物。这种社会化的最初表现形式,就 是种属群、部落体和群居动物这些天然的社会化形式。

马克思揭示部落共同体的形成时提出了历史哲学的一个重要性质,即“共同体本身作 为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而出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5、46、 42页。)。这就是说,共同体本身是一种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同时也是一种生产力 ,所以生产关系既是与生产力相对立的结构形式,同时又是生产力的一种特殊形式。这 一观点与传统教科书的观点有很大的不同。而马克思对复杂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 关系理论则有着更为深刻和丰富的内容。

第二,一级社会形态具有普遍性。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的原始社会具有不 同的内容,所以马克思认为“把所有原始公社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注:《马克思恩格 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1页。),但这是指各民族在原始社会的基 本性质基础上的特殊性和个性,而不是原始社会基本性质之外的特殊性和个性。原始社 会基本的社会性质是人类社会最初阶段所共同具有的,所以一级社会形态表现为一种历 史普遍性。马克思也指出:“近来流传着一种可笑的偏见,认为原始的公社所有制是斯 拉夫族特有的形式,甚至只是俄罗斯的形式。这种原始形式我们在罗马人、日耳曼人、 克尔特人那里都可以见到,直到现在我们还能在印度人那里遇到这种形式的一整套图样 ,……仔细研究一下亚细亚的、尤其是印度的公社所有制形式,就会得到证明,从原始 的公社所有制的不同形式中,怎样产生出它的解体的各种形式。”(注:《资本论》第1 卷(上),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4页注。)后来,在研究了德国学者毛勒的有关著作 后,马克思进一步肯定了自己的观点:“欧洲各地的亚细亚的或印度的所有制形式都是 原始的形式,这个观点在这里再次得到了证实。”(注:《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 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55页。)

第三,一级社会形态具有原初的简单性和纯粹性以及与此相应的总体性。在一级社会 形态中,社会形态的结构具有简单性、纯粹性,它的双维多级的结构性质尚未展开。正 因为一级社会形态这种简单性、纯粹性,所以它也是一种适合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一般 抽象,是人类社会总体共同具有的性质和人类社会形态的最基本性质。马克思说:“一 般的抽象的规定,因此它们或多或少属于一切社会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46卷(上),第495、46、42页。);“劳动一般这个抽象”“是各种劳动所组成的具体 总体的精神结果”,“表现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 (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5、46、42页。)。马克思还说过:最一 般的劳动,“是人用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人类生产活动,它不仅已经 摆脱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而且甚至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不以社会为转移, 超乎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是还没有社会化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 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注:《资本论》第3卷(下),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 1页。)所以,马克思揭示的社会形态的最简单的抽象性和纯粹性,是一级社会形态和其 他社会形态所共同具有的性质。

一级社会形态既从根本上把人类社会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同时也揭示了人类社会的 最一般的特征。这就决定了原生型的一级社会形态是社会形态理论在逻辑上首先要确立 的前提性内容,是其他社会形态理论得以生发和深化的逻辑前提。

由上可得出一个结论,即在关于历史哲学逻辑起点的讨论中,应当把一级社会形态即 人类社会的原始共同体作为历史哲学的逻辑起点,因为一级社会形态即人类社会的原始 共同体正是人类社会的历史起点,根本上应当成为历史哲学的逻辑起点。关于这一结论 的详细阐述,已经超越了本文的范围。

三、二级次生社会形态的基本性质

二级社会形态是一级社会形态的展开。在二级形态中,社会形态开始出现双维多级化 构造。一方面社会形态在空间维度上出现横向的结构性形态,另一方面也在时间维度上 出现纵向的过程性形态。

1.二级社会形态的空间维度上的结构性构造

空间维度上的社会形态在二级层次上开始分化为社会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文化形 态。这种空间维度上派生的社会形态可以在不同标准下进行多种划分。其中最重要的划 分形式,就是划分出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文化形态。在一级原生态的后期,社会形态 开始过渡性地形成空间维度上的这三种结构。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最重要贡献之一, 就是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区别出以生产关系为基本内容的经济关系,提出了经济活动在 全部社会活动中最终的决定性作用。这已经是马克思历史哲学中被普遍知晓的内容,本 文不再重复。

2.二级社会形态的时间维度上的阶段性构造

在二级社会形态中,社会形态在时间维度上的过程性和阶段性也开始表现出来。时间 维度上的二级社会形态有两种类型:Ⅰ型即我们曾经提出的两形态论的社会形态划分; Ⅱ型就是学术界近年来比较深入研究的三形态型。我们把Ⅰ型Ⅱ型都作为二级层序的内 容,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时间维度上的二级社会形态表现为各民族发展的普适性。任 何一种社会从原生形态发展出来,无论表现出怎样的特殊性和个性,都首先可以归结为 二级社会形态的内容,在逻辑上同时表现出两形态意义和三形态意义的过程性和阶段性 ,然后表现为更次生形态的过程性和阶段性。作为纵向的二级社会形态,它们都有着仅 次于一级社会形态的历史普适性。

我们曾经论证了时间维度上二级社会形态Ⅰ型所划分出“经济的社会形态”与“非经 济的社会形态”。其中“经济的社会形态”源于马克思自己的表述,而“非经济的社会 形态”则是我们在马克思的阐述基础上所作的对应性概括。“经济的社会形态”的一个 最重要和独特的性质,就是物质生产运动是各时期人类根本的、决定性的活动。而“非 经济的社会形态”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它存在于这种“特有的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注:《资本论》第3卷(下),第926页。此处译文根据德文重译。参见邵腾:《马克思 的社会形态两阶段论探索》,《学术月刊》2001年第10期。),物质生产已经不再成为 人类的根本活动和决定性活动。人类已经摆脱了物质生产的强制性,自由劳动以及自由 人的联合体是“非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基本活动和基本结构。“经济的社会形态”为“ 非经济的社会形态”打下历史基础。“经济的社会形态”也就是“正在生成中的社会” ,而“非经济的社会形态”就是“已经形成的社会”。前者意味着人类处于“必然王国 ”之中,后者则意味着人类处于“自由王国”之中。

二级社会形态Ⅱ型划分的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关系发展的三大形态理论。 马克思认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 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 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 、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 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 段创造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

Ⅱ型的三形态论还应当归结到劳动运动的这一本质层次上,因为人的关系形态是劳动 运动性质的一种形式。从劳动运动的性质来看,原生型的社会化劳动、分工与私有制意 义上的分化劳动和共产主义公有制意义上的社会化劳动,是劳动运动的三种历史形式, 它们决定了人的关系发展的三种形态。

四、三级社会形态的个性丰富性与奴隶社会问题

空间维度上的三级社会形态,基本上属具体学科的研究领域。这里我们重点讨论时间 维度上的三级社会形态问题。

一级和二级社会形态都具有普适性。三级社会形态开始表现出特殊性和个性,而时间 维度上的三级社会形态也开始表现出各民族发展的丰富个性。马克思曾经说过,《资本 论》中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生产起源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注:《马克 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4页。)。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马克 思的五阶段论。

五阶段论是否具有普适性,其中一个焦点就是奴隶社会是否具有普适性的问题。奴隶 现象是原始社会之后各民族普遍出现的社会现象,但是并不一定成为一种社会形态。实 证地寻找各个民族历史上是否出现过奴隶社会的史料,当然对证明是否形成过奴隶社会 有着特定的意义,但是诸如奴隶殉葬的出现尽管能够证明奴隶现象的存在,却不能证明 作为社会形态意义上的奴隶社会的存在。下面试从现象论背后的本质论的逻辑,从具有 普适性的二级社会形态三阶段展开的逻辑,来分析奴隶社会形成的特殊性。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最高形式,是资本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这 是一种形式彻底的独立性,例如工人成为一无所有的自由人。

资本意义上的人的独立性从人的依附性发展而来,而人的依附性又是从人的直接依赖 性发展而来。不能把人的依附性理解成人的直接依赖性的一种形式。人的依附性是人的 分化和独立性的最初形式,表现为最低水平的人的独立性。从人的直接的依赖关系发展 到人的依附关系,是最自然的社会关系的发展过程,是人的独立性的历史离心力积累的 最初形式。人的直接的依赖关系的一般形态是原始社会,而人的依附关系的一般形态就 是封建社会。其中,人的依附关系的一种极端形式是奴隶制的关系,表现为人对人的直 接的所属关系。奴隶社会不同于有奴隶存在的社会。奴隶社会是一种以奴隶制度为根本 社会制度的社会,是以占有奴隶的人身和劳动这一生产关系为主要生产关系的社会。从 原始的人的直接依赖关系,发展为一般的人的依附关系(即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关 系)是比较自然的形式,但是要使这种关系发展为极端形式即形成奴隶社会,则需要具 备特殊的条件和能量。

古代西欧社会具备了转变为奴隶社会的特殊的历史条件,这就是它有着发达的商业。 马克思说:“在古代世界,商人的影响和商业资本的发展,总是以奴隶经济为其结果” ,这“除了取决于商业资本的发展以外,还取决于完全另外的一些情况”(注:《资本 论》第3卷(上),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71页。)。恩格斯对这“另外的一些情况” 作了某种解释:“第一,奴隶劳动所需要的工具对象;第二,维持奴隶困苦生活所需的 资料。因此,先要在生产上达到一定的阶段,并在分配的不平等上达到一定的程度,奴 隶制才会成为可能。要使奴隶劳动成为整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那就还需要 生产、贸易和财富积聚有更大增长。在古代的自发的土地公有的公社中,奴隶制或是根 本没有出现过,或是只起极其从属的作用。”(注: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 社1973年版,第158页。)

恩格斯这里所指的古代自发的土地公有制的社会,长期存在于东方。马克思和恩格斯 都认为,“东方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这甚至是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真 正的钥匙。”(注:《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80—8 1页。)由于没有这种土地私有制,从而也就不可能有这种私有制基础上的商业和商业资 本的发展,也就不可能像西欧那样以奴隶经济为其结果。

恩格斯曾经指出:“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 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00页。)这就是说,奴隶现象在整个私有制社会都存在。 但是,奴隶现象不一定构成奴隶社会。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是,西欧历史上不仅出现过 古代的奴隶社会,而且在近代的资本主义阶段也出现了这种奴隶社会。近代美洲的移民 是西欧新兴的资本主义式的移民,但是他们却在新土地上恢复了古代的奴隶制。这在社 会形态发展史上是一种奇特的倒退现象,仿佛不合逻辑。如果一定要把奴隶社会当作封 建社会之前的一种社会形态,那么为什么在西方社会实现资本主义化的过程中,又在美 洲重新出现奴隶社会?奴隶制的生产关系到底是适合古代水平的生产力,还是适合近代 水平的生产力,或者是既适合古代又同时适合近代的生产力?其实,这种现象的实质就 是,奴隶制伴随着整个文明时代。奴隶制作为人的依附关系的一种极端形式,也是私有 制的极端形式,是私有关系对人的形式。只要条件具备,私有关系就渗透到人的关系, 从而出现奴隶现象,甚至出现奴隶社会。奴隶现象在什么时候会发展成为奴隶社会,则 是由奴隶劳动在该社会中的规模和作用所决定的。

在没有发展为奴隶社会的东方社会,同样存在着奴隶现象。但是,东方社会总体上是 以自然经济为主的人的依附关系形式存在着,即以长期的封建社会形式存在着。西欧社 会在经历奴隶社会之后,依然回复到一般的人的依附关系,即封建关系形式。当然东方 和西方的封建社会的具体性质有所不同。人的独立性的形成过程中,人的依附性是它的 历史积累的必要形式,而体现人的极端的依附性的奴隶社会,则是这一积累过程中的特 殊时期和特殊现象。

马克思对人的依附性是人的直接依赖性的最自然的直接形式作了论述:“正因为人身 依附关系构成该社会的基础,劳动和产品也就用不着采取与它们的实际存在不同的虚幻 形式。它们作为劳役和实物贡赋而进入社会机构之中。这里,劳动的自然形式,劳动的 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而不是像商品生产基础上那样,劳动的共性是劳动的直 接社会形式。”(注:《资本论》第1卷(上),第94页。)劳动的特殊性成为劳动的直接 社会形式,这是原始社会的劳动分化转变的最简便的形式,而要把这种分化形式转变为 劳动的共性则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就需要古代西欧那样有发达的商业这些特殊条件 。所以商业资本总是以奴隶经济为其结果,这只能是西欧的特例。但是,西欧必须从特 殊的奴隶社会重新回到以劳动的个性作为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形式,回到人的依附形式 ,从而为资本意义上的人的独立性和劳动分化的形成创造历史条件。

奴隶社会问题是一个值得进一步展开的论题。这里我们只是初步提出,原始的人的关 系和劳动关系发展到下一历史阶段,它的最一般的和最简便的形式就是形成人的依附关 系和劳动的自然关系形式(“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这就是东方社会 的进程;而发展为奴隶社会的形式则需要特殊的历史条件,这在西欧社会进程中获得了 体现。这样我们看到,三级社会形态的演进表现出各民族复杂的个性和特殊性,从而展 开了历史的丰富性。

最后我们要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在社会形态演进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即它在消除各民 族发展的特殊性和个性上具有特殊作用。资本主义社会不仅是充满个性丰富性的三级社 会形态中的一种形式,同时它具有消除这些特殊性以实现自身的历史普遍性,从而达到 社会形态的历史统一性的作用。资本主义社会在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基础上,“迫使一 切民族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6页。),从而为人类的世界 性的解放创造历史前提。由此,人类社会形态重新回归一级社会形态,同时具有丰富历 史内容的纯粹性。

五、社会形态双维多级构造的初步整合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到,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双向维度的多级构造中,空间维度上 的多级化形态相对比较简单,而时间维度上的多级化形态比较复杂,许多争议都集中在 这一方面。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之所以形成这些争论,与从逻辑上对社会形态理论没有 完成严格的双维多级构造的整合有关。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我们对马克思的社会形态 理论尝试作出初步的整合。列表如下:

时间维度的社会形态整合

在一级社会形态中,时间维度上的阶段性和空间维度上的结构性都尚未展开,它具有 最高的抽象性、一般性和普适性。

在二级社会形态中,时间维度上的阶段性表现为两种类型:Ⅰ型,经济的社会形态与 非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划分;Ⅱ型,人的发展的三形态是一种表现,其基础是劳动运动的 三形态,即原生型的社会化劳动、次生型的分化劳动和共产主义的社会化劳动。二级社 会形态同样具有普适性。

三级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性质就是,不同的社会开始表现出历史的特殊性,普适性不 再存在。五形态论是时间维度上的三级社会形态的发展形式,不具有普适性。根据社会 形态的双维多级构造,可能更容易理解这一点。三级社会形态在空间维度上的划分,也 开始表现出各民族自身的特殊性,即在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文化形态中表现为各个民 族不同的次生形态。当然,这些问题基本上是具体学科研究的内容。

马克思的社会形态还存在着一些特定意义上的划分,如对于空间维度上的社会形态, 马克思有时也以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这种形式进行划分。这还仅仅是名称意 义的不同。有时还有实质性的不同划分。如在时间维度上,马克思曾经提出“资本的伟 大文明作用……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 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的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上),第393页。)由此我们也许可以对时间维度上的社会形态增加一种内容的整合, 即作出地域性社会形态和世界性社会形态的划分。划分出社会形态的这种形式具有特定 的意义,可以突出表现出资本主义的世界化性质。再如,强化资本主义在全部历史进程 中的特殊地位,从而区分出“前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和“后资本主义”这三种社会形 态,也是马克思著作中经常出现的一个划分。(有人就认为,马克思提出的关于人的发 展的第二大形态就是指资本主义。)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马克思就以 这种划分讨论了“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所有制问题、 财富问题和劳动问题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整合的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 的遗产。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社会形态的双维多级构造,主要揭示了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 的非实体性的内容即逻辑性的和构造性的内容。在进一步的建构中,我们还必须提炼出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丰富的实体性内容。只有将实体性内容与构造性内容结合,才能 为社会形态理论的体系化确立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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