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上城考古新发现及其意义_考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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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商城发现于1983年,十几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此进行了一系列的考古发掘工作,取得了若干引人瞩目的科研成果。1996~1997年,为了配合国家重大科学攻关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和“95”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中国考古学》的实施,我们围绕偃师商城的年代、布局和文化分期等学术课题,在偃师商城遗址展开了新一轮考古发掘,取得了可喜成果。

一 外城发掘的主要收获及其重要意义

1996年,我们在偃师商城外城东北隅进行了一次考古发掘,发现了商代早期的城墙、护城河、护城坡、道路、车辙、墓葬和灰坑等遗迹,出土了一些铜器、陶器等遗物。

夯土城墙现存高度为2.3米,基部宽19米。墙体下有深约0.8米的基槽;城外有护城河,河宽20米,深6米;城墙内侧修筑有护城坡,坡高0.7米,宽14米,亦系夯筑而成;在护城坡的下面发现三个灰抗(H8、H9、H10),填土中包含的陶片为纯粹的早商文化遗物; 在护城坡的上面叠压着四层路土,其中最底层的路土面上发现有双轮车的辙印,经测量其轨距约1.2米;墓葬分布在路土上,分别开口在第一、二层路土下, 或东西向,或南北向,约半数随葬有陶器,其中一墓还随葬有铜爵。

此次发现的车辙印,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中国在商代早期即已发明和使用双轮车,这在中国车子的起源研究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据古代文献的记载,早在夏代中国就已发明了车子,如《孙膑兵法·势备》说“禹作舟车”,《墨子·非儒下》、《世本·作篇》说“奚仲作车”。又说,夏代有管理车政的官吏“车正”,如《左传·定公元年》云:“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还说商汤伐桀时动用了不少的战车。如《墨子·明鬼下》曰:“夏桀贵为子,富有天下,……汤以车九辆,鸟阵雁行…”,《吕氏春秋·简选》云“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三千人,以戊子战于成,遂擒推移大牺,登自鸣条,乃入巢门,遂有夏。”商代早期车辙的发现,表明古代文献关于夏代有车之记载,或为史实。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发现了可以用于准确判断城墙建造年代的地层关系,即在护城坡的上面叠压有路土,路土上分布着17座墓葬,从墓中随葬的陶器来看,这些墓葬都属于商代早期,其中年代偏早者属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二期晚段(约相当于郑州二里冈H17); 在护城坡的下面叠压有H8等三个灰坑,坑中陶片皆属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一期偏晚阶段(约相当于郑州二里冈H9)。由此可以推定,偃师商城的这段城墙的建造年代,当早于护城坡上的墓葬,而晚于护城坡下的灰坑。因此,偃师商城北城墙(包括护城坡)的建造年代,应当卡在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二期晚段与第一期晚段之间,即大体相当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的第二期早段。在护城河底部出土的陶片,时代特征与城内道路上的墓葬出土陶器基本相同,二者皆当代表城墙建造年代的下限、使用年代的上限。这是偃师商城自1983年发现以来,首次以确凿的地层叠压关系,卡定一段城墙的建造年代。这一突破性发现,对于解决久议不决的偃师商城城墙始建年代问题,显然相当的重要。

在护城坡下叠压的灰坑中和与之相邻的护城坡、城墙夯土中,分别出土了一些铜渣、陶范、坩锅、木炭等与青铜冶铸有关的文化遗物,附近护城坡下的地面上还发现有红烧土面、红烧土坑,推测亦当与铸铜有关。从上述遗迹遗物分析,此地曾有一处商代早期的青铜治铸作坊,修筑本段城墙时,破坏、叠压了该作坊的一部分。这一考古发现,不但丰富了偃师商城的文化内涵,为偃师高城科技考古提供了可贵的资料,而且在偃师商城的年代学研究方面意义更为重大。据此,我们可以推论说,在本段城墙修建之前,偃师商城已经存在着相当丰富的商代早期文化遗存,有了青铜冶铸作坊,则偃师商城至迟在其商文化第一期偏晚阶段的时候,已初具规模。这就提出了一个足以突破以往传统观念的问题:以前发掘的城墙,并非偃师商城最早的商文化遗存,也即以往发掘的城墙的年代并不代表整个城址的始建时间。这在偃师商城的年代学研究方面,是一个新的突破。

偃师商城平面图(1/125)

二 内城的发现及其学术意义

1997年,通过考古钻探和发掘,我们发现、确认偃师商城有内城、外城之分,以往人们所知道的偃师商城的城垣,属于其外城;在外城之内还有内城,其平面大致呈长方形,南北长约1100米,东西宽约740 米,城墙宽约6~7米。它的南、西城墙以及东城墙的南段,与外城城墙重合。在内城北墙东部的发掘,发现了如下地层关系:商代二里岗文化时期的墓葬,打破了城墙的附属堆积;在城墙主体和附属堆积的下面,叠压着一条灰沟(G2),沟中出土的陶片虽因碎少而很难确认其具体年代,但属于商代早期则无疑义。在城内路土和灰土中出土的陶片,时代特征明确者,属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二期早段。

从地层关系上说,此处城墙的建造年代应当晚于灰沟G2,而早于墓葬和路土、灰土。即早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二期偏早阶段,约属于第一期偏晚阶段。

内城的发现与确认,是偃师商城考古发掘与研究方面的飞跃性进展。多处发掘地点的明确的地层关系证明,偃师商城的内城早于外城,外城城墙的一部分是在内城城墙的基础上修建起来的。以往发掘的城墙或者是外城城墙,或者是内、外城城墙的共同体,而1983年发掘的T1、T2、西二城门,1996年发掘的北城墙T11,都属于偃师商城的外城城墙。 十几年来,学术界关于偃师商城始建年代与性质的讨论,其焦点之一是关于城墙年代的讨论,而学界所说偃师商城的城墙之年代,皆指其外城的年代。可见,内城的发现,必将有力地促进关于偃师商城的年代与性质的研究。

内城的发现,有力地推动了关于偃师商城之布局的研究。关于偃师商城的布局,以往有许多费解之处,如宫城为何偏居城址西南隅?东城墙的南段为何内收?现在我们知道,偃师商城是先建宫城和内城,最后在内城的基础上扩建成外城。在内城城外的东南部原有一个较大的水泊,扩建外城时为避过水泊而使得外城东南部凹缺。偃师商城有宫城、内城、外城三重城垣,宫城位于内城之南北轴线上,联通宫城与城外护城河的两条水道则恰好是内城的南北轴线。可见,中国古代帝王都城所讲究的轴线、对称和多重城垣相套等建筑规则,都可上溯到偃师商城。

三 宫城大灰沟发掘的主要成果与其意义

1996年秋季和1997年春季,我们在偃师商城宫城内的北部,对一条商代早期的灰沟做了两次发掘。

经过发掘,我们发现在这条灰沟里堆积着厚厚的商代早期的土层,探方第6层属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二期晚段;第7层属于第二期早段;第8层属于第一期晚段;第9、10层为第一期早段。商文化第一期地层中出土的陶片,既具有浓厚的二里头文化风格,又表现出鲜明的商文化特征。其中橄榄形罐、鬲、折肩盆、束颈盆等一望而知是商文化系统的,其余的则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同类陶器基本相同或非常相似,如盘口深腹罐、圆腹罐、卷沿盆、大口尊、甑、缸、鼎、捏口罐、敛口盆、刻槽盆等。这一发现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商文化的上限推定至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时候。这是因为,在这里发现的纯粹的商文化遗存,虽然在数量上不占优势,但是它在河洛地区的出现、在极有可能曾做过夏王朝都城的二里头遗址之近旁出现,就应当标志着商人在当地的立足,亦即夏、商王朝已经更替。

四 结语

根据偃师商城的考古新成果,我们有如下的认识:

偃师商城的商文化第一期遗存,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商文化,其年代与二里头文化有所交叠,其文化内涵则既继承了二里头文化的若干因素,又体现出鲜明的商文化特征,它与二里头文化应属于不同的文化系统,它在二里头文化之腹地的出现,应该标志着夏、商文化的交替。

偃师商城在其第一期文化时即已有城垣、宫殿和青铜冶铸作坊,具有了早期都城的基本内涵。后来宫城的扩建和外城的修筑,使得偃师商城更具有了早期都城的规模。联系到古代文献的有关记载,我们认为偃师商城应该就是商汤灭夏之后所建用于镇抚夏人的具有都城性质的城邑,即后世所谓“西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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