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民主理论中的辩证思维_邓小平理论论文

论邓小平民主理论中的辩证思维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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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这与邓小平民主理论的正确指导密不可分,也与其内在的辩证思维息息相关。本文从五个方面对邓小平民主理论中的辩证思维进行探讨,一方面加深理解和认识,另一方面力图为在新的全球化背景下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一些新的启示。

一、民主的价值:手段与目的的统一

民主无论是作为一种观念还是一种制度都不是中国历史传统所固有,而是随着中国人睁眼看世界和西学东渐,才逐步为中国所引入、吸收和实践的。但是,在长期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斗争中,民主经常被当作一种救亡图存的手段来利用。熊月之在研究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后总结说:“由爱国而民主的特殊道路,使得近代民主思想带有明显的实用主义特点,影响了对西方近代民主思想的完整理解和系统吸收。”[1](pp.574-575)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为了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独裁统治和进行阶级斗争的需要,民主的手段价值比较突出。建国之前,党一贯主张建立和扩大民主,实行人民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的民主制度。建国之后,刘少奇在1951年的《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说到选举,有些人就常常想到,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这句老口号。毫无疑问,过去在蒋介石反动的独裁政权底下,提出这个宣传口号去反对蒋介石的独裁政权,那是有它的进步意义的。但是,这个口号如果拿到今天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底下要求立即实行,对于中国人民目前的实际情况则是还不完全适用的,因而也是不能完全采用的。”[2](pp.54-55)由此可见,中国过去讲民主,比较重视它的实用价值和手段价值。

民主的确具有工具理性的一面,比如民主有利于反对独裁和防止暴政,有利于集思广益和正确决策,有利于促进平等和扩大自由;与此同时,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价值本身也是不容忽视的,就是说也必须把民主作为一种目的来追求,做到手段与目的的有机统一。在改革开放中,邓小平既重视发挥民主的手段价值,也注重民主的目的价值,为我们确立全面和正确的民主观提供了指导、树立了榜样。

“文革”结束后,为了尽快摆脱极“左”的束缚,以吸取“文革”的教训,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邓小平及时提出和强调加强民主和发展民主的问题。在1978年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不仅正式确定邓小平在党内的领导核心地位,而且在他的倡导之下,发扬民主问题成为会议讨论的重要主题之一。根据亲自与会的理论权威于光远所说,邓小平关于民主问题的讲话给与会者很深的印象,也会给读到讲话的干部和群众一种深刻的影响。邓小平有一个给下面的干部“积极权”的提法,就很新鲜。充分发扬民主就是给大家以“积极权”。[3](p.353)在被视为“实际上是三中全会主题报告”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邓小平说:“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在党内和人民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4](p.144)

1979年,邓小平根据当时拨乱反正、百废待兴的新的历史要求,倡导解放思想,重新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目的就是创造条件调动全民的积极性,使中国人的聪明智慧充分地发挥出来。“我们现在加强民主、发展民主也是为了这个目的。”[4](p232-233)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发展之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成为一切工作的大局,民主政治建设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

在强调发展民主的手段价值的同时,邓小平也提出发展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开始重视民主的目的价值,并将二者有机统一起来。民主与社会主义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列宁就曾经说过:“不实现民主,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这包括两个意思:(1)无产阶级如果不在民主斗争中为社会主义革命做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2)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它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5](p.70)但是,在胜利了的前社会主义苏联,斯大林破坏民主和法制及其后的一系列错误,最终成为共产党垮台和国家崩溃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在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后,民主集中制逐渐遭到破坏,最后酿成史无前例的“文革”十年浩劫。邓小平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指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目标,并提出了如下经典论断:“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4](p.168)

在论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时,邓小平始终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在1980年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长期被看作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的文件中,邓小平非常明确地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项要求之一就是“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际的民主”。[4](p.322)在后来论述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时,他反复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包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在论述发展民主在改革开放政策中的突出地位方面,邓小平明确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6](p.116)这样,邓小平在阐述民主问题时就不仅仅强调民主的手段价值,而且重视民主的目的价值,就是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把发展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有机组成部分。

二、民主的内容:实质与程序的统一

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在近代以来的民主理论中这一实质体现为人民主权原则。在追求和实践政治民主的过程中,民主的这种实质必须通过一定的政治程序来具体体现。但是,在中国过去的民主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一种将民主实质与民主程序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倾向。由于社会主义民主是在批判资产阶级及其它旧民主形式的基础上建立的,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注意揭露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和否定它的一套形式主义做法。但是,在我们这样做了之后,在很长的时间内,我们并没有确立与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相适应并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套新的政治程序,因而出现了反复强调民主的原则和本质,但民主权利却难以在程序上实行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局面。

在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后,邓小平在强调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和批判资产阶级民主的形式主义特征的同时,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程序,使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制度保证,从而使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和程序达到了统一。他在1979年的一次重要讲话中说:“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4](p.175)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与历史上的各种剥削阶级的民主相比,它是一种新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有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4]([p.168)

既然社会主义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人民民主,那么这种民主就不仅包括政治民主,而且包括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和文化民主等范畴,是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民主的全面发展。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了发扬经济民主和基层民主的问题,认为“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现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但应该使每个车间主任、生产队长对生产负责任、想办法,而且一定要使每个工人农民都对生产负责任、想办法。”[4](pp.145-146)在1986年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谈话中,他进一步指出:“农村改革是权力下放,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要权力下放,下放给企业,下放给基层,同时广泛调动工人和知识分子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管理,实现管理民主化。”[6](p.180)在1987年,邓小平说:“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在农村就是下放给农民,这就是最大的民主。我们讲社会主义民主,这就是一个重要内容。”161(P.252)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这些论述,极大地丰富了民主的内涵,充分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邓小平不仅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还指出我们在制度上的不足,努力探索能够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结构和政治程序。在1980年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讲话中,邓小平深刻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4]([p.333)因此,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成为邓小平关注的一个重要主题,而且经过他的大力提倡和反复强调,现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必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决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民主制度。邓小平说:“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6](p.220)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改革和完善各种具体的制度安排和程序安排必不可少。例如,选举无疑具有非常关键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恩格斯把民主选举比作人民选择社会公仆,认为只有人民选择的公仆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列宁也把民主选举看作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体现,认为民主选举关系到社会的国家改造。但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民主选举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行。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就开始强调恢复和重建包括民主选举在内的各项政治制度,提出了民主选举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积极稳妥地逐步扩大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的范围。他曾经指出:“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至于各种民主形式怎么搞法,要看实际情况。比如讲普选,现在我们在基层,就是在乡、县两级和城市区一级、不设区的市一级搞直接选举,省、自治区、设区的市和中央是间接选举。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人口这么多,地区之间又不平衡,还有这么多民族,高层搞直接选举现在条件还不成熟,首先是文化素质不行。”[6](p.242)但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我们应该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邓小平甚至像规划中国现代化的三步走发展战略一样明确提出了实行普选的时间表。他在1987年指出:“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6](p.220)正是在邓小平民主理论的指导下,中国的选举制度发展较快,程序逐步完善,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在一些地方已扩大到了县一级,农村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已经出现在大江南北,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已在许多地方实行,这些都是我国政治制度建设中的新成果。

三、民主的基础:稳定与发展的统一

现代化就意味着一个社会在体制结构、行为方式和文化价值等方面的急剧而深刻的变革。在一个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社会结构不断改进,社会成员通过各种制度化的方式实现利益、满足愿望、扩大自由、发挥潜能,个人与集体形成一种有机关联。这样的社会既是一个多元开放的社会,也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但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社会与政治的不稳定会显得尤为突出。正如一位政治学家所说:“现代性产生稳定,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7](p.45)不仅社会和经济现代化会产生不稳定,而且不稳定的程度也与现代化的速度有关;向现代性转变的速度越快,出现不稳定的可能性越大。

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稳定显得弥足珍贵。因此,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就反复强调稳定的政治环境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极端重要性。他说:“文化大革命的经验已经证明,动乱不能前进,只能后退,要有秩序才能前进。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可以说,没有安定团结,就没有一切,包括民主、‘双百’方针等等,统统谈不上。”[4](p.252)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出现了一些曲折,受到了一些干扰。邓小平察微知著,高瞻远瞩,提出了“压倒一切的是稳定”的严重警告,并明确指出:“我们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搞西方那一套更不行。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内战’不一定都是用枪炮,动拳头、木棒也打得很凶。民主是我们的目标,但国家必须保持稳定。”[6](p.285)

稳定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基础。但是,要发展民主,仅仅有稳定的基础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通过改革和发展来创造发展民主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条件,因此,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民主的发展必不可少。当代政治学研究一再证明,经济发展和民主之间具有一种正相关关系,虽然不能说民主的进步是直接由经济发展决定的,但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无疑有助于民主的发展。邓小平在确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目标时,始终强调先发展经济,提高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他说:“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4](p.250)在1985年,他进一步指出:“先把经济搞上去,一切都好办。现在就是要硬着头皮把经济搞上去,就这么一个大局,一切都要服从这个大局。”[6](p.129)邓小平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不仅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物质基础。

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可能会引发一些不稳定,但没有发展的长期停滞与落后则可能导致更大的不稳定。因此,在创造发展民主的现实条件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使它们协调和统一起来,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邓小平的改革思想为这种良性互动关系的建立指明了方向,这就是,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维护稳定,发展和扩大民主。

四、民主的途径:法制与教育的统一

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曲折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两种错误偏向。一是搞群众运动,搞“大民主”,搞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另一种是搞个人崇拜,搞特权,权力高度集中。改革开放后,邓小平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对这些弊端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法制和加强教育的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途径。

改革之初,邓小平首先对过去存在的一些重大弊端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和认真的反思。他尖锐地指出:“林彪、‘四人帮’踢开党委闹革命,闹出一场什么‘革命’,大家都很清楚。今天如果踢开党委闹民主,会闹出一场什么‘民主’,难道不同样清楚吗?一九六六年本来是中国经济经过几年调整得到迅速发展的一年,但是林彪、‘四人帮’一闹,经济受到了严重破坏。”[4](p.171)“针对个人崇拜,邓小平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从一九五八年批评反冒进、一九五九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4](pp.328-330)邓小平的这些分析可谓入木三分,是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武器。

鉴于过去存在的大量破坏法制的严重弊端,邓小平非常重视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早在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他就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4](p.146)随后,他在完善这一思想的过程中形成了民主和法制两手抓的著名论断:“民主和法制,这两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4](p.189)为了加强法制,就必须修改旧的法律,尽快制定新的法律,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体系。根据邓小平的这一指导思想,首先修改了宪法,取消了关于革命委员会的规定和体现“大民主”的有关规定,随后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律体系逐步得到建立和健全,基本改变了过去无法可依的状况。

在逐步建立法律体系的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并在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恢复民主原则和建立民主制度的过程中,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倡导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他反对过去实际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主张建立离休制度,因而主动安排了自己的离休并顺利地实现了中央领导集体的交接班。1980年邓小平以年纪太大为由拒绝出任党的主席一职;1985年从党政管理的第一线退了下来:1989年退出中共中央政治局;1989年辞去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他之所以能够有这样有意识的安排,就是因为他认识到:“如果一个党、一个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很健康。那样,只要这个人一有变动,就会出现不稳定。”[6](p.272)正是由于邓小平的积极倡导和身体力行,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才向纵深发展。

民主既是一种国家制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国家制度的民主化,会在全社会逐渐形成民主的生活方式。当民主最终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形成良好的民主作风和民主习惯时,民主的国家制度才有保障。对于养成民主的生活方式,我们必须依靠民主教育,形成民主的政治文化。早在1941年建设抗日民主政权时期,邓小平就提出了加强民主教育的问题,他说:“随着民主政治的开展,民主教育比任何时候还要迫切,无论在党内或在群众中,过去这点都是极其不够的。实际的政治斗争,是党员和群众的最好锻炼。我们除在学校中、民革室中、训练班中,应注意民主政治的教育外,对每一个民主运动都要精细地布置,不可丝毫草率,要使之完全符合民主政治的要求,真正动员起广大民众来参加,动员起全党来领导。”[8](pp.20-21)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4](p.367)就是要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邓小平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论述中包含了大量民主教育的内容。

五、民主的资源:传统与现代的统一

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充分调动一切有用和有益的传统文化资源,借鉴和利用一切适合中国国情的成熟的现代民主制度,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中国过去的民主政治建设之所以步履维艰、屡经曲折,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遭遇空前灾难,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当时的林彪、“四人帮”集团疯狂推行极左路线,搞历史虚无主义,大肆批判和否定优秀的传统文化,搞闭关锁国,夜郎自大,盲目排外。邓小平在认真总结了过去的这些经验教训之后,郑重地提出了既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发扬自己的优良传统,又全面对外开放,大胆吸收外来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的新方针。这种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统一起来的思想,对于开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资源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长期以来,一些人习惯于认为要建设现代社会,就必须彻底改造传统社会,要建设新国家,就必须打碎旧国家。当代的一些现代化理论秉承这样的思维逻辑,认为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从传统到现代,就是传统社会的消失和现代社会的建立。因此,我们建设现代民主政治,就不能割裂传统,而必须在传统的基础之上展开,在批判封建传统和扬弃糟粕的基础上注意发掘和利用传统文化资源。中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传统文化资源丰富。但正如邓小平所说:“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4](p.332)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封建专制传统的批判,防止封建特权的滋长。与此同时,中国历史上也有非常丰富的反专制主义的思想、民本思想、天下为公的思想。其中,民本思想就源远流长,且富有中国特色。虽然民本不同于民主,但它的基本理念存在与民主相通之处。孙中山在民族民主革命中就曾多次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古训阐发他的民权学说。在党的长期革命斗争中,也形成了宝贵的民主传统,值得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继承和发扬。邓小平曾经指出:“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重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可惜,这些好的传统没有坚持下来,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4](p.330)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扬过去的优良民主传统并使之成为制度,就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重要任务。

现代民主的观念和制度虽然是在西方诞生的,但是其中的核心与精华已经传播和普及到整个世界,成为人类共同的财富。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立足国情,发扬自己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也要比较和借鉴国外的民主思想和制度建设的优秀成果,吸收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做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统一,充分利用国内与国外两种资源,促进中国民主大业的进步。邓小平在提出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的任务时就说:“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这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比较各国的经验,集思广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4](p.336)这是因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过长期的曲折探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民主机制,利用这种民主机制,他们就能够防止类似于斯大林破坏民主和法制的事情发生。因此,“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代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6](p.373)除了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邓小平也很重视东亚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方面的成就,强调借鉴他们的经验,发展自己和提高自己,使中国的制度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

通过这些研究,我们可以对邓小平民主理论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一个更加清晰、准确的认识。邓小平民主理论中的辩证思维,一方面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方向,拓展了空间,也要求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注意协调和平衡发展。在邓小平民主理论的指导下,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坚持和发展邓小平民主理论的过程中,党相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尊重和保护人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一系列充满辩证色彩的新思想和新论断,极大地丰富了邓小平民主理论,推动着中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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