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楚竹书”上博藏战国时期不同文章的类型及语言价值_战国文字论文

上博藏战国楚竹书《易经》异文的类型和语言学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易经论文,异文论文,语言学论文,战国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3年底,《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三辑出版,首次公布了经测定是属于战国中晚期楚国竹书本《周易》本经的竹简简文图版,并随附濮茅左先生所作的《释文》于书后。竹书本《易经》共58简,涉及34卦的内容,共1806字,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古老的先秦《周易》本经文献,比30多年前出土的长沙马王堆西汉帛书《易经》早了至少100年。战国楚竹书本《易经》重见天日,被学界认为是“石破天惊”的大事,这不仅是因为它使得今人有幸得睹战国古本《易经》的原貌,更重要的是,通过对照竹书本《易经》与传世本《易经》之间的异文,归纳分析两者之间异文的类型和内在联系,必然可为我们解决文字、训诂和音韵学上的诸多问题提供参考,具有重大的语言学价值。

一 上博藏楚竹书《易经》异文的类型

我们在穷尽性对照和整理竹书本和传世本《易经》异文的基础上,经过辨析归纳,认为上博简《易经》的异文可以分为六大类型。

1.异构字异文

异构字异文是指文字表词职能相同但构形属性不同的异文。构成异构字异文的两个字采用不同的构形方式或选取不同构件表达字义,而其表词职能则是相同的。上博简《易经》的异构字异文可再细分为如下四种情形。

一是部件改换异构字。如传世本《解》:“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竹书本“狐”作“”。“”,从鼠,瓜声,字书未载,字亦见于包山楚简,传世本《易经》将“鼠”旁改换为“犬”旁作“狐”。

二是部件增省异构字。如传世本《咸》:“上六,咸其辅颊舌。”竹书本“舌”作“”。濮茅左《释文》以“”即《集韵》“”字[1],其实不然。其一,《集韵》:“胋,肥也,或作。”若爻辞中“舌”作“肥”解,其义迂曲难解;其二,“”字实物文字资料最早见于西汉马王堆帛书《相马经》隶书写本中,传世文字资料最早见于先于《集韵》成书的字典《玉篇》中,释为“脂”,皆与“”形义不合;其三,竹书中的“”与《集韵》中作为或体的“”是否具有历时的相承关系也很难确认。所以,我们认为“”实际上就是“舌”的增旁异构字,增加肉字旁(月)以明口舌之材质。

三是部件换位异构字。如传世本《渐》:“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竹书本“漸”作“”。

四是全体创造异构字。如传世本《需卦》:“九三,需于泥,致寇至。”竹书本“泥”作“”。濮茅左《释文》:“,从‘土’从‘匚’,即坭字,《集韵》:‘坭,通作泥’。”[2]“泥”在《说文》中用为水名,盖非其本义,实物文献用字最早见于战国时期帛书《五十二病方》。今按“(坭)”非与“泥”通,“”(坭)即“泥”。孔颖达《周易正义》疏:“泥者,水傍之地,泥溺之处。”《正字通·土部》:“坭,音尼,水和土也。”可见“”(坭)、“泥”虽构件有异,实为音义皆同的全体创造异构字。又郭店简《尊德义》第17简中有一“”字,其构件“匚”与此处“”右部全同,刘钊先生《校释》认为“匚”有“隐藏”义[3]。如此“匚”当即“匿”字之所从,“匿”、“暱”与“泥”上古声韵皆同,都有“止”义,三字音义相谐,语出一源,亦可证“泥”即“”的全体创造异构字。

2.古今传承字异文

古今传承字是从汉字形义结合的废弃更新角度提出的异文类型,之所以不用传统文字学中“古今字”的提法,是因为古今字是从文字孳乳的角度产生的术语,与这里从汉字字形表词职能历时传承的角度提出的概念并不相同。古今传承字又可再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一个文献用词在历时上采用不同的汉字,竹书本用某字,而传世本废弃不用而改用他字。如传世本《比》:“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竹书本“原”作“备”。“备”乃“邍”之省文,仍读如“邍”。《说文》:“邍,高平之野,人所登。”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邍字后人以水泉本之原代之。”容庚《金文编》:“‘邍’,今经典通作‘原’,惟《周礼·夏官·序官》‘邍师’犹存古字。”[4]

另一种是由于同一汉字的字形在历时的使用过程中逐渐产生变化,最终导致构形属性发生根本变化而形成的异文。如传世本《豫》:“豫:利建侯行师。”竹书本“侯”作“”。《说文》:“矦,春饗所射矦也。从人,从厂,象張布;矢在其下……,古文矦。”“”、“矦”、“侯”实为“侯”字字形历时演变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代表字,“”为“侯”之初文。古者以射选贤,射中者封爵,故谓之“封侯”,从矢取射义,射之有侯意。现存甲骨文、中山王壶、曾侯乙戈、郭店楚墓竹简文字中皆作“”形;战国时的楚帛书中“”字上部则出现了一类似羡符的短横作“”,至诅楚文中短横演变为人形,已与《说文》“矦”的小篆在字形结构上无别,即“矦”字,到西汉马王堆帛书《易经》中此处亦写为“矦”;后来“矦”字经过进一步楷化[5],形体发生了离析和重组,形成了传世本《易经》的“侯”字。

3.通假字异文

文字通假是上古文献用字普遍存在的现象,从字用的角度来考察对照竹书本《易经》与传世本《易经》的异文,可以发现有相当数量的通假字存在。

有竹书本《易经》文字读如传世本《易经》文字者,如传世本《谦》:“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竹书本“用”作“甬”,读如“用”。“用”与“甬”形近音同,出土文献中“甬”读如“用”的例证很多,如郭店简《老子》甲本和丙本、《成之闻之》、《性自命出》等共出现了16个“甬”字皆读如“用”字,而未见“用”读如“甬”者。

有传世本《易经》文字读如竹书本《易经》文字者,如传世本《讼》:“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竹书本“锡”作“赐”。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经典多假锡为赐字。”是竹书本《易经》用本字,传世本《易经》用借字。

4.通用字异文

吴辛丑提出:“假如两字在同一时间层面上共存换用,或者受条件限制而无法确定谁先谁后,分不清谁是本字,谁是借字,不如把他们归入通用字。通用字就是此亦可,彼亦可,共存混用的一组字。确立古代通用字的概念,就是要承认古人用字的习惯性和随意性,不要用后人才有的规范观念去解读古籍,以致产生认识上的偏差。”[6]我们在研究竹书本《易经》异文时,为便于对异文进行分期断代和微观考察,吸收了时贤意见,特将通用字单独列为一类,并且发现此类也不乏其例。如传世本《大畜》:“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竹书本“有”作“又”,二者是战国时的通用字。裘锡圭先生说:“在古代的一段时间里(下限大约是西汉),‘又’、‘有’二字都可以用来表示有无的{有}。另一方面,这两个字也都可以用来表示副词{又}。”[7]西汉长沙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又周车无所乘之,有甲兵无所陈之。”“又”、“有”对举同现,皆表示有无之“有”亦可证。又如传世本《小过》:“上六,弗遇过之,飞鸟離之,凶,是谓灾眚。”竹书本“離”作“羅”。高亨注曰:“離借为羅,古音同,通用。《方言·七》:‘羅谓之離,離谓之羅。’正因其为通用字也。《说文》:‘羅,以丝罟鸟也。’《尔雅·释诂》:‘鸟罟谓之羅。’盖鸟网谓之羅,因而以网捕鸟亦谓之羅,……古书通以離为之,《诗·新台》‘渔网之设,鸿则離之。’《兔爰》‘雉離于罦’并其例。飞鸟離之,即飞鸟羅之,张羅以捕飞鸟也。”[8]竹书本《易经》异文出恰可证高所持论。简帛文献中虽然“離”写作“羅”的情况居多,但在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竹简本《孙子兵法·行军篇》中“天羅”写作“天離”,也是文字通用的实证。

5.异词异文

上博简《易经》与传世本相对照产生的异文,有些虽然表现为文字形体的差异,但实际上已是不同词语的替换代用,属于词汇语义学的研究范畴,我们称之为异词异文。通过异文对勘,辨析简帛古书和传世古书的异词,是辨认证明汉语史两词之间同义或近义关系的重要方法。如传世本《颐》卦:“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竹书本“腓”作“足”。《说文》:“腓,胫腨也。”“足,人之足也。”然此非脚足之足,而是自股以下通谓之足。杨树达先生说:“股、胫、蹠、跟全部为足。足从口者,象股胫周围之形。”[9]竹书以“足”代“腓”,词义有所扩展,但联系前后初六爻辞“艮其趾”,九三爻辞“艮其限”,六四爻辞“艮其身”,六五爻辞“艮其辅”,爻辞井然有序,或“足”或“腓”皆不害其意,此处“足”也可专指“胫”义。又如传世本《谦》卦:“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竹书本“国”作“邦”。《说文》“邦”“国”互训,《周礼·天官·大宰》:“以佐王治邦国”,郑玄注:“大曰邦,小曰国。”统言之,则上古“邦”、“国”不别,属于异词异文。

6.形讹异文

这里所说的形讹异文是指在竹书本《易经》中出现的发生在书写层面上的讹误字,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笔误,即书写时将一个字误写成另一个音义完全无关的字。总体来讲,由于抄手在竹书本《易经》全书抄完后做过校对,因而纯粹的讹文并不多。如传世本《讼》卦:“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竹书本“百”作“四”。孔颖达《周易正义》疏:“‘三百户’者,郑注《礼记》云:‘小国下大夫之制。’又郑注《周礼·小司徒》云:‘方十里为成,九百夫之地,沟渠、城郭、道路三分去其一,余六百夫。又以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定受田三百家。即此三百户者,一成之地也。’”楚文字中“四”与“百”字形下部形似,且帛书本《易经》此处亦作“百”,如此简文“四”乃“百”之形讹异文。又如传世本《颐》卦:“初九,舍尔灵龜,观我朵颐,凶。”竹简上“龜”字,濮茅左《释文》将其释作“龜”[10]。《郭店楚墓竹简·绷衣》第46简上有一字与此同形,简后所附《释文》也将其释为“龜”。裘锡圭先生比照已释楚文字字形,得出郭店简此字“其实是‘黽’字……应该看做‘黽’的形近误字”[11]的正确结论。则此处竹书《易经》本也必是形近致误,应隶做“黽”,濮释不确。

二 上博藏楚竹书《易经》异文的语言学价值

日本著名汉学家太田辰夫曾将语言文献材料分为“同时资料”和“后时资料”,“所谓‘同时资料’指的是某种资料的内容和它的外形(文字)是同一时期产生的。甲骨、金文、木简等,还有作者的手稿都是这一类”,“所谓‘后时资料’基本上是指资料外形的产生比内容的产生晚的那些东西,即经过转写转刊的资料”,“中国的资料几乎大都是后时资料,它们特别成为语言研究的障碍”[12]。现已出土的战国时期的简帛文献作为“同时资料”在量上实际上并不多,而能与传世本相对照的简帛古书就更加珍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易经》文本由于其产生的时间和地域都较为确定,便于进行断代考察和历史比较,因此更是“同时资料”中的典型代表,它的面世无疑可为我们解决先秦时期文字、训诂和音韵学等方面的诸多问题提供重要参考,具有重大的语言学研究价值。

1.考释文字,沟通字际关系

裘锡圭先生在谈到考释古文字的方法时曾说:“考释古文字的依据主要是字形和文例,要善于将出土文献和传世本‘对勘’。”[13]其所言“对勘”,就是利用异文来释读古文字。如竹书本《易经》第8简上中有一“”字,濮茅左利用传世本文字与之对勘,将此字隶做“”,并释之曰:“,《说文》所无,简本从‘今’从‘凶’,当是‘禽’字。《增修互注礼部韵略》:‘禽,飞曰禽,走曰兽;又捉也,又凡畋获飞走皆曰禽,又鸟未孕曰禽’。”[14]今按濮释甚确,“禽”甲骨文作“”,象带柄的捕鸟网形,金文加声符“今”作“”。今简文字形,实“禽”字之省形,“擒”字之初文。

战国楚竹本《易经》是两千年前先秦古人用字习惯的真实孑遗,因此还是研究当时汉字字际关系的权威资料,不但“能帮助我们解决古书中很多本来难以解决、甚至难以觉察的文字训诂方面的问题,而且一种用字方法的启发,有时能帮助我们解决一系列问题”[15]。学者一般根据《说文》系字书的本形本义理论,将传世文献中的字际关系分为古字与今字,而上博简《易经》异文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古代汉字字际关系的新视角。比如吴辛丑曾将传统意义上的古今字“冬”和“终”纳入到马王堆帛书《易经》和阜阳汉简《易经》文本中去考察,经与传世本对照,发现简帛本与传世本二字不仅互易,而且在简帛本中可以通用,于是提出了二字为古代通用字的看法[16]。今以他的思路继续考察上博竹书本《易经》,竹书本《易经》“冬”字凡十见,与今本《易经》中之“终”字形成异文者有九处,然通简无“终”字。又检之其他出土文字资料和古文献,“冬”字习见,而甲骨金文中皆未见“终”字,“终”字最早出现在成书于战国晚期的长沙子弹库楚帛书中。这说明“冬”与“终”的字用关系实际存在着冬终合一、冬终通用、冬终分明三个断代时期,文字职能的合并、交织和分化比较明显。我们不能简单地仅以古今字或古代通用字概之。

另外,上博简《易经》中的很多异文对研究汉字字形结构的发展演变史具有独到的考证作用。如其第4简、第33简和第38简上各有一个“肤”字形,且有两处恰与《传世》易经中的“膚”够成异文。而检之现存的先秦实物文字资料,皆无“肤”字,马王堆汉墓中《易经》帛书本此处也仍为“膚”,及至顾野王《玉篇》中才将“肤”字作为“膚”之异体收入,并成为当今的简化正体字。按此孤例当为现今所见“膚”之异构字“肤”最早的实物字形来源。书籍抄手于竹简上过录典籍,抄写水平和认真程度往往较之于帛书上逊色,故抄手为求简省快捷,改换声符且体势分为左右,这正是汉字发展过程中简省化、形声化和方整化的集中体现,从汉字演变发展的视角来看绝非偶然。

2.考证词义,辨章训诂源流

简帛古书和传世典籍之间的异文,除了牵涉到汉字本体的问题之外,还有很多就是同义甚至别义换用的异词现象,这对上博简《易经》异文也同样适用。赵克勤说:“异文是指古代不同典籍记载同一事件或者转录同一文章时使用的不同词语。古人在引用前人著作时常常有同义词替换的情况,这就构成了大量的异文……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对比不同版本或不同书籍的异文来研究这些词的词义。”[17]我们通过对上博简《易经》异文进行分析,可以微观个案地考证先秦汉语的词义,并为古汉语同义词的研究提供重要的文献佐证,如传世本《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李富孙《周易异文释》:“《春申君传》引作‘狐涉水,濡其尾’。案汉初时或别本如此,或史公以诂训窜易之。”[18]按《尔雅·释诂》:“涉,度也。”《广雅·释诂》:“济,渡也。”“度”同“渡”,故“涉”与“济”于此处属于同义替换。上博藏楚竹书本《易经》卦辞此句“济”正作“涉”,足证李氏按语之卓。

有些异文不仅可以用来旁证前贤已有的训诂结论,还可以使一些久未解决的训诂难题涣然冰释。如传世本《易经·渐卦》:“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经典释文》引古人成说,或释“干”为涯、水畔,或释“干”为山间涧水[19]。高亨先生以为前说读“干”为“岸”,后说读“干”为“涧”,并认为“两解俱通,读干为岸,其义较胜”[20]。今简帛本《易经》俱出,帛书本《易经》“干”作“渊”,《说文》:“渊,回水也。”竹书《易经》“干”作“”。濮茅左《释文》:“‘’,从两,從水。‘’,大陆其山无石;两夹水,会意,亦‘涧’字。《说文·水部》:‘涧,山夹水也。’‘涧’,通‘干’。《诗·卫风·考槃》‘考槃在涧’,《经典释文》:‘涧,《韩诗》作干’……简文作‘(涧)’,与今本作‘干’也相印证。”[21]综合简帛两个版本的《易经》异文考量,则可认定“干”为“涧”的通假字,训为涧水较为准确。

3.审定古音,声韵研究津筏

清人许瀚在《攀古小庐文·求古韵八例》中总结了前人研究古音所使用的八种方法,“异文”的运用是为其一。前贤利用比勘先秦典籍异文的方法来推求上古声纽韵部已经有不少名篇佳构存世,这种方法的原理是具有通假或通用关系的异文在使用时代读音还是相同或者相近,后来有的读音在发展过程中声韵调出现分化变异,所以我们在汉语上古音的研究中,可以通过考证异文来推求上古音系的声韵特点。

出土的包括战国楚简《易经》在内的简帛古书写成时代地区较为确定,真实保存了当时的上古汉语汉字的使用状况,因此可以用来研究上古音韵的通假异文,较之传世各版本之间的异文,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性。首先,这些异文可以用于验证成说,起到了很好的旁证作用。如“贲”与“蘩”(《贲》,后字为竹书本文字,下同)、“班”与“烦”(《复》)、“不”与“弗”(《无妄》)构成异文关系正与钱大昕“古无轻唇音”说合;“逐”与“笛”(《颐》)、“它”与“池” (《比》)等例异文也可证钱氏“古无舌头舌上之分”的论断;黄侃先生“照系二等归精系,照系三等归知系”的论断在竹书本《易经》中同样能找到例证,如“簪”与“谗”(《豫》)、“臧”与“床”(《震》)、“苏”与“疏”(《履》)等;而曾运乾“于母古隶牙音匣母,喻母古隶舌声定母”的结论也可以从中找到证据,如“有”与“或”(《比》)、“违”与“回”(《涣》)、“娣”与“夷”(《坎》)等。

上博简《易经》异文还可以为尚在讨论的某些上古声纽韵部的归属问题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如章太炎先生曾将上古声母分为5类21纽,并提出了“古音娘日二纽归泥”的著名论断。而当今高校广泛使用的王力《古代汉语》教材却将上古声母分为6类32纽。章氏之失在于将精系归入照系,除此之外,他与王氏的一个明显歧见就是王力并未将日纽归入泥纽,而是分立于照、端两系之中。我们将上博藏竹书本《易经》与传世本相对照,发现日母字和泥母字异文确实存在通用的情况,如《蒙》“入”(日)与“纳”(泥)、《大有》“女”(泥)与“汝” (日)等。这说明先秦乃至汉初泥日两母之间的语音关系是很密切的,而章氏之论也有了地下实物文字资料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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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楚竹书”上博藏战国时期不同文章的类型及语言价值_战国文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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