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满足而幸福:婚姻期待研究回顾与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婚姻论文,期待论文,幸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 B849:C91
1 引言
期待(expectation),也称期望,指对人或事物的未来有所等待和希望。依此推论,婚姻期待(marital expectation)当然就是指个体对婚姻的期望。婚姻中双方的婚姻期待与其婚姻满意度、婚姻质量关系密切。很多婚姻的解体究其根本都是因为婚姻期待落空而产生了挫折感、绝望感,最终选择放弃婚姻。有关婚姻期待的探索,临床实践开始得比较早,很多家庭治疗师们在治疗实践中发现,低的婚姻满意度与双方期待的不满足有关系,通过帮助来访者觉察自己的婚姻期待、做出调整来提升婚姻关系质量和个体自尊(Sullivan & Schwebel,1995; Epstein,Baucom,& LaTillade,2006)。而研究者们则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理论基础出发探索这一心理现象,对这一概念进行界定。
2 概念
2.1 婚姻期待的界定
社会角色理论将婚姻期待定义为个体对自己和配偶在婚姻关系中所承担的角色的期望,即个体在婚姻关系中认为哪些是自己想要的(desirable)和应该(should)得到的(Dunn,1960)。社会交换理论认为婚姻期待是一种导致行为选择的认知操作,指在某个时期,个体期望从婚姻关系中得到,并且认为自己应该得到的结果(outcomes)(Sabatelli & Pearce,1986)。不难看出,婚姻期待在这两个理论背景下的定义是相同的。
2.2 婚姻标准与婚姻理想
在社会认知理论背景下对婚姻期待开展的研究中,Epstein和Baucom认为包括婚姻标准(marital standard)在内的五个主要认知变量对婚姻的功能起作用,他们对婚姻标准的定义是:配偶认为自己的婚姻应该是什么样,以及自己的配偶应该(should be)是什么样的观点。他们所定义的婚姻标准与婚姻期待非常类似,都是有关个体对自己应该从婚姻中得到什么,以及配偶应该如何与自己互动的一系列观点,也都是评价婚姻的参照点(Epstein et al.,2006)。
Fletcher和Simpson对婚姻理想(Marital Ideal)开展了系列研究,他们提出了理想标准模型(Ideal Standard Model)。将婚姻理想和婚姻标准结合起来。他们认为,婚姻理想包括长期以来获得的与婚姻相关的认知结构,这些结构将成为个体做决定的标准。他们指出,个体将婚姻理想或标准与感知到的事实进行比较,以判断婚姻关系是否令自己满意(Fletcher,Simpson & Thomas,2000)。
从这些研究中可以了解到,尽管研究者们分别提出了婚姻理想、婚姻期待、婚姻标准三个概念,并进行了界定,但可以看出,研究者们关注的是同一类心理现象,在三者的界定上存在很大重合:1)三者均被界定为个体在婚姻中期望达到的状态、获得的结果。2)无论是婚姻期待、理想还是标准,都被认为是个体对婚姻和配偶进行评价和做决定的参照点。3)这三者没得到满足会令个体对婚姻不满。4)三者均来自于早期生活经验和观察学习。在相关的研究中,研究者们并未对三者的具体差异进行辨析,从概念的细微差别来看,三个概念的理想化(idealistic)程度略有差异,婚姻标准最为现实(realistic)、婚姻期待次之,而婚姻理想最为理想化(Ruvolo & Veroff,1997),可以总结为:标准是实际的期待,而理想是理想化的期待。由于研究者们在研究报告中常常将这三个概念互换使用,从进一步研究的需要出发,将三个概念整合,命名为婚姻期待。概念界定为:婚姻期待是一种认知结构,指在婚姻关系中,对于配偶和关系本身,个体所期望达到、并认为可以达到的标准,此标准将影响婚姻中的行为选择。本文从这一概念界定出发,对婚姻理想、婚姻期待及婚姻标准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以期尽可能反映此领域研究的全貌及进展。
3 婚姻期待的测量
婚姻期待的测量工具受到开发者理论背景、研究目的以及不同时期心理学研究热点的影响。有的测量工具关注婚姻生活的具体内容,有的关注婚姻生活的抽象维度,如亲密、忠诚等。还有些工具关注期待满足的程度。
3.1 社会角色理论角度
Dunn的婚姻角色期待量表(Marital Role Expectation Inventory,MREI)扎根于社会角色理论,该自陈报告量表有71个项目,将婚姻期待划分为:权威、家务、照顾孩子、个人特点、社交参与、教育、受雇情况或经济支持7个维度(Dunn,1960; Botkin,Weeks,& Morris,2000; O'Leary,2000)。这个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使用非常广泛。Kelly-Tharp的婚姻角色问卷(Marital Role Questionnaire,MRQ)则分为期待和期待满足两个部分,每部分包括关系稳定性、性、外部关系(指夫妻与他们的社会环境的联系)、内部工具性(指完成家庭内部事务的功能)、责任分担五个维度(Jacob,Kornblith,Anderson,& Hartz,1978)。
3.2 社会交换理论角度
Sabatelli和Pearce的期待水平指数量表(The Expectation Level Index,ELI)源于社会交换理论。这个工具包括32项,涉及陪伴、信任、性关系、家务分担、伴侣的倾听意愿、情感表达等方面的内容,每项从0到100计分,分数越高,期待越高。研究者报告该工具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在0.84以上(Sabatelli & Pearce,1986)。
3.3 社会认知角度
这一理论背景下的婚姻期待测量工具主要有两个,一个是Baucom和Epstein的一般关系标准问卷(Inventory of General Relationship Standard,IGRS)。该量表有80个题项,包括关系界线、分享时间、分享信息、对配偶妥协、努力改变配偶、反抗配偶控制、平等决策、工具性投入、表达性投入和努力让婚姻完美等共11个分量表。Baucom等曾以之为工具对中国夫妇进行了跨文化比较研究。各分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在中国丈夫群体中是0.65至0.84。在中国妻子群体中是0.66至0.88(Epstein,Chen,& Beyder-Kamjou,2005)。量表还包括测查标准是否被满足,以及未满足时的焦虑程度的条目。
另一个是Fletcher和Simpson的亲密关系(婚姻关系是其中之一)期待测量工具,分为配偶理想量表和关系理想量表,配偶分量表包括3个维度:温暖-值得信任(6项)、活力-吸引力(6项)和地位-资源(5项);内部一致性系数在0.82以上。关系分量表包括2个维度:关系亲密-忠诚(6项)和激情(6项),内部一致性系数在0.79以上(Fletcher et al.,2000)。他们的维度建构从关系和配偶两个层面入手,更具概括性。
3.4 其他测量工具
除了以上针对婚姻期待编制的测量工具外,Locke-Wallace的婚姻调适测验(Marriage Adjustment Test,MAT)中有婚姻期待分量表,也被研究者用于测量婚姻期待。该量表有丈夫版本和妻子版本,分别是78项和71项(Sandhya,2009)。此外也有一些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目的编制婚姻期待问卷,例如McNulty和Karney的研究使用了两个自编量表,第一个3项量表用于测量关系将随时间发生何种变化的期待;第二个9项量表则报告对伴侣的期待。两个量表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均在0.78以上(McNulty & Karney,2004)。还有研究者专门针对不现实(unrealistic)的婚姻期待编制了测量工具(Foran & Slep,2007)。也有研究运用开放式问卷对婚姻期待进行了解(Knobloch-Fedders & Knudson,2009)。
当前婚姻期待的测量工具均为自陈报告量表或问卷。在维度和项目的构建上,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以婚姻生活的具体内容作为考察项目,如MREI和ELI,以及McNulty和Karney的自编问卷。另一类以婚姻生活的抽象特征作为考察维度,如Tharp等的MRQ、Fletcher和Simpson的关系理想量表。还有一类则将前两者结合起来,如Baucom和Epstein的特定关系标准量表。此外印度有研究者从期待的来源考察婚姻期待,包括来自配偶的期待、来自婚姻的期待以及来自配偶的原生家庭的期待等维度(Juvva & Bhatti,2006)。总体而言,这些工具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婚姻期待这一内涵。
4 婚姻期待的影响因素
各种理论取向的研究者都认同婚姻期待来自于过去的生活经验和教育。婚姻期待受个体因素、家庭因素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Cherlin,2009)。
4.1 个体因素
影响婚姻期待的个体因素包括性别、年龄、婚姻投入程度、依恋类型、信念、性别认同、关系阶段、自我评价等。
Sabatelli和Pearce的研究考察年龄、经济收入、对关系的投入度、教育水平、子女数量、离婚的阻碍等因素能否区分出高婚姻期待群体和低婚姻期待群体。结果发现,年龄较大、受教育水平高、对婚姻的投入多,离婚的阻碍大的男性被试,更可能对婚姻有高期待,年龄大、结婚时间久、有过多次婚史、收入较低的女性被试更可能对婚姻有高期待。无论男性女性,对婚姻投入多,婚姻的专注度高,认为自己父母婚姻幸福的个体,其婚姻期待也更高。(Sabatelli & Pearce,1986)。
与年长者相比,年轻人对婚姻抱持更理想化的乐观期待(Sullivan & Schwebel,1995)。另外,在自我发展中有缺失(如低自尊、非安全型依恋)的个体的亲密关系期待更为消极,而安全型依恋的个体则会对婚姻抱持过度乐观的期待,但安全型依恋的个体在婚姻中的调适好于非安全型依恋个体(Russell,1997)。Baldwin等人的研究发现,焦虑/矛盾型依恋的个体比安全型依恋或回避型依恋的个体有更消极的人际期待(Baldwin,2005)。持有不合理的婚姻信念的个体有更多不切实际的婚姻期待,更易失望而对婚姻不满意(McNulty & Karney,2004)。Hall(2006)的研究也认为,个体对婚姻的信念将影响到个体在婚姻中的期待和行为。
Yoder等人的研究发现,女性性别认同与婚姻期待之间存在显著相关。被动服从取向的女性较少期待平等婚姻。而有整合的女性身份认同(synthesized feminist identity)的女性更期待平等的婚姻或亲密关系。非传统性别认同的女性的关系期待更具有弹性(Yoder,Perry,& Saal,2007)。Rhoden的较早期的研究也有类似结论(Rhoden,2003)。
亲密关系的不同阶段期待不同。订婚者和已婚者相比,对关系有更高的期待,对伴侣和关系有更多理想化的认知歪曲(Bonds-Raacke,Bearden,Carriere,Anderson,& Nicks,2001)。新婚夫妇的婚姻期待中,更看重双方的亲密感,对婚姻角色的期待更为传统,较少出现约会期伴侣那样的浪漫期待。对于夫妻冲突解决方面,新婚者的期待随着婚姻时间的增长而变得更加务实(Knobloch-Fedders & Knudson,2009)。
自我评价(self-assessment)对婚姻期待也会有影响(Fletcher et al.,2000),Campbell等人发现在理想配偶量表某个维度上自我评价低的个体对配偶在该维度上的期待较低,而自我评价高的个体会期待配偶有较多该类特质。高自我评价个体的期待弹性较少,不易改变(Campbell,Simpson,Kashy,& Fletcher,2001)。
以上研究从个体内、外部因素探讨了个体因素与婚姻期待的关系,但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及其作用机制没有深入探讨。我们似乎可以推论依恋类型、性别认同等因素通过直接影响个体自我评价及个体关系信念,从而对婚姻期待产生影响。然而这样的推论仍有待于进一步验证。
4.2 家庭因素
父母的婚姻期待对其青少年子女的婚姻期待有影响,影响程度受到青少年的依恋类型和程度的调节。与母亲的依恋关系紧密的青少年,其婚姻期待更易受母亲的婚姻期待的影响。在“尊重夫妻双方各自的个体差异”这一婚姻期待维度上,父亲的期待显著影响其青少年子女在该维度上的期待(Shulman,Rosenheim,& Knafo,1999)。对父母婚姻冲突消极感知(negative perception)的非安全型依恋青少年有更为消极的婚姻期待(Steinberg,Davila,& Fincham,2006)。父母离异也会影响到子女的婚姻期待,与父母离异相关的各种体验会影响儿童和青少年的婚姻态度、信念及期待的形成(Marquardt,2005)。父母离异对成年子女的亲密关系理想也有显著影响,父母离异的成年人对关系中的情感、承诺和稳定三个维度比完整家庭对照组有更高的期待。研究者认为,来自离异家庭的成年子女在其父母婚姻中观察到的高冲突、低承诺(commitment)等现象影响了他们的亲密关系期待(Conway,Christensen,& Herlihy,2003)。但是Ellison等却发现相比于来自离异家庭的女大学生,来自完整家庭的女大学生对婚姻赋予更重要的意义,更希望早结婚,也对婚姻有更高的期待(Ellison,Burdette & Glenn,2010)。
4.3 社会因素
有研究者从1961年到1996年对女大学生的婚姻期待进行了追踪研究,结果发现,女大学生的婚姻期待总体呈现日益平等化的趋势。在权力平等、家务分配和共同照顾孩子方面有更高期待(Botkin et al.,2000)。我国两位研究者分别回顾了我国50年择偶标准的变化和我国女性15年的择偶标准变化,发现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择偶标准差异很大,反映出无论是对婚姻关系的期待,还是对理想配偶的期待都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徐安琪,2000;钱铭怡,王易平,章晓云,朱松,2003)。文化背景对婚姻期待也有影响,一项青少年研究发现白人青少年相对而言比黑人青少年有更高的婚姻期待(Crissey,2005)。而对中国夫妻和美国夫妻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发现,中美夫妻的婚姻期待内容存在显著文化差异:美国夫妻在维持界线和共享时间两个维度上有较高的一致性,而中国夫妻在努力达到完美和表达性投入两个维度上有较高的一致性(Epstein et al.,2005)。对在美国就读的土耳其女研究生的研究发现,大多数居留美国时间超过3年的女生的亲密关系期待变得与当地文化背景更一致,显著不同于在美国居留时间较短的女生,后者的亲密关系期待更贴合土耳其的文化背景(Delevi & Bugay,2010)。
近年一些研究者针对宗教对婚姻期待的影响开展工作,Baker等对宗教誓约婚姻与一般注册婚姻的夫妻进行对比,发现誓约婚姻的夫妻性别角色更传统,双方的婚姻角色期待更一致(Baker,Sanchez,Nock,& Wright,2009)。有明确宗教信仰、虔诚的、宗教卷入度高的女大学生更看重婚姻,将其作为人生目标,更期待结婚(Ellison et al.,2010)。从现有研究结果中可以看出,宗教似乎通过影响个体的性别角色及价值观,继而影响个体的婚姻期待,这个影响路径有待深入研究。
也有研究者对电视传媒和女大学生婚姻期待的关系进行考察,发现女大学生观看电视节目的总量与理想化的婚姻期待负相关,但是,浪漫喜剧、肥皂剧一类的浪漫类型的电视节目与高度理想化的婚姻期待显著正相关(Segrin & Nabi,2002)。
5 婚姻期待与婚姻质量
临床实践和理论研究都证实婚姻期待对婚姻质量(尤其是婚姻满意度)评价,以及个体的心理健康产生重要的影响。有研究者对婚姻期待的具体方面——性关系的期待做了研究,发现妻子的性关系满意度与其对性关系质量的积极期待显著正相关(McNulty & Fisher,2008)。除了此类针对具体期待与婚姻质量的相互关系的研究外,研究者们将更大的兴趣放在探讨婚姻期待的满足对婚姻质量的影响之上。
5.1 婚姻期待满足对婚姻质量的影响
对配偶或婚姻关系的期待得到满足的个体对婚姻质量有更高的评价,婚姻期待受挫(marital expectation violation)即期待没有得到满足或满足程度不够的个体会对婚姻有更消极的评价。一些早期的研究发现,对配偶的期待受挫可以预测夫妻双方较低的婚姻满意度和幸福感,在亲密与距离、平等与主控等维度上预测作用尤其明显。而妻子的期待受挫水平的预测作用大于丈夫(Hackel & Ruble,1992; Ruvolo & Veroff,1997)。日本研究者发现,相对于丈夫分担家务的数量而言,妻子对丈夫分担家务的期待满足程度更能对妻子婚姻满意度产生影响(Lee,2008)。针对配偶期待的具体类别的研究发现,对配偶在温暖—值得信任维度上的期待满足程度与关系满意度正相关(Fletcher et al.,2000; Simpson & Fletcher,2002)。在Beachkofsky的研究中,合群宜人性方面的期待满足程度越高,婚姻满意度就越高,因为该特性使得夫妻相处更轻松(Beachkofsky,2010)。Seiger和Wiese针对瑞士分娩后重返工作的女性开展追踪研究揭示,这些女性期待配偶提供情感性支持、工具性支持、信息支持和陪伴支持,其中,情感支持的期待满足程度对女性的情感健康的影响最大。研究还发现,随着时间的增长,这些期待对女性情感健康影响加大(Seiger & Wiese,2011)。另一项研究也发现,妻子对丈夫在照顾孩子方面的期待满足程度影响夫妻双方的婚姻满意度(Khazan,McHale,& Decourcey,2008)。期待满足与婚姻质量的关系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在婚姻期待满足程度上夫妻的性别差异,结论似乎暗示,妻子的期待满足程度比丈夫的期待满足程度更能影响婚姻满意度的走向。另一类研究则考察哪些类型的婚姻期待更具有影响力。
5.2 婚姻期待满足与婚姻质量评价之间的调节因素
研究发现可能起作用的调节因素包括:婚姻期待的弹性、期待受挫证据、期待的类别、期待的重要程度、夫妻沟通、夫妻的归因和应对风格、夫妻双方的特质等因素。
Hackel和Ruble在研究中指出,婚姻期待满足与婚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受两类因素的调节:一类是婚姻期待的弹性,即可变通性,高弹性的期待对婚姻满意度的影响较小。另一类调节因素是婚姻期待不满足的证据是否足够有力。如果个体的婚姻期待弹性低,而期待受挫的证据又很明显的话,就更有可能影响到婚姻满意度(Hackel & Ruble,1992)。Campbell等人的研究也证实了期待弹性的调节作用。弹性小的高期待的满足程度对关系质量的评价影响更大(Campbell et al.,2001)。一项对初次生育的夫妇的研究发现不同类别的期待满足程度对婚姻满意度影响作用不同(Lawrence,Nylen,& Cobb,2007),Hassebrauck等人也发现与亲密关系的主要特质相关的期待满足程度对关系质量评价影响更大(Hassebrauck & Aron,2001)。Guerrero和Bachman等人对严肃亲密关系(serious committed romantic relationship)辛的约会者开展了研究,其结果对于以夫妻为被试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他们发现,关系期待受挫产生的后果与个体对该期待的重视程度有关。受挫的期待越重要,产生的后果越消极(Guerrero & Bachman,2010)。还有研究者关注夫妻沟通的调节作用。McNulty等人认为,对于有积极沟通技巧(如关注对话、倾听等)的夫妻,积极的婚姻期待可以预测到稳定的婚姻满意度(McNulty & Karney,2004)。另一项针对印度、巴勒斯坦裔的加拿大夫妻的研究也发现,共情性倾听(empathic listening)可以调节婚姻期待与婚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Ahmad & Reid,2008)。Kirby等人的研究则发现,当期待未满足时,积极的归因和积极的沟通行为有助于保持高的婚姻满意度(Kirby,Baucom,& Peterman,2005)。德国的研究者认为夫妻的应对风格,尤其是压力情境下的支持行为(supportive behavior)在婚姻期待和婚姻满意度之间起调节作用(Wunderer & Schneewind,2008)。能给予伴侣高回报的个体(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外表有吸引力等)更易令伴侣期待受挫,但也较易得到原谅(Bachman & Guerrero,2006; Guerrero & Bachman,2010)。另外,期待受挫所产生的情感反应受到受挫者的个体因素影响,那些具有较高结构偏好、喜欢计划和条理性、给期待赋予重要意义,并且看重期待满足的个体,更喜欢与期待一致的结果,期待满足会产生更为积极的情感反应(Noordewier & Stapel,2010)。
5.3 婚姻期待受挫及应对研究
研究者们将期待受挫理论(Expectancy Violation Theory)用于亲密关系的研究中,考察期待受挫对亲密关系的影响以及个体如何应对(Burgoon & Hubbard,2005)。当婚姻期待受挫时,个体如何应对?Fletcher和Simpson认为个体会:(1)放弃婚姻,(2)改变配偶以满足自己的期待,(3)改变对配偶、婚姻以及自己的看法使之更贴合自己的期待,(4)降低或改变自己的期待以贴近现实(Fletcher et al.,2000)。Alexander发现当期待未满足时,个体的应对策略包括惩罚、重新诠释、澄清、自我贬低、退出等十种(Alexander,2008),这十种策略均可归类于Fletcher等所列的四种情况中,尽管他们的被试主要是处于长期关系中的约会者或订婚者,但有不少针对夫妻的研究从不同角度支持了他们的观点。Hackel等人的研究发现,当妻子希望丈夫在自己分娩后分担家务的期待落空时,性别角色传统导向的女性更易接受事实,并改变自己的期待,做出较积极的反应(Hackel & Ruble,1992)。Neff和Karney对82对新婚夫妻在婚姻头三年进行追踪研究,发现被试倾向于把婚姻中令人满意的部分赋予更重要的意义,而把没满足的期待看得较不重要,以保持高的婚姻满意度(Neff & Karney,2003)。除了这种认为得不到的不重要的“酸葡萄”效应外,人们也用“甜柠檬”效应来避免失望,即将对方理想化,认为对方满足了自己的期待。一项针对168对夫妻开展的13年的追踪研究发现,把对方理想化,认为对方满足了自己的主要期待的夫妻在新婚期更恩爱,保持这种理想化的夫妻对彼此的爱情较不易下滑(Miller,Niehuis,& Huston,2006)。另一项3年的追踪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Murray et al.,2011)。也有人选择改变对方来获得期待满足,Overall等人2006年的研究指出,约会者或已婚者感知到期待受挫的程度越高,改变伴侣的企图就越强烈。而个体改变配偶的尝试越多,被改变者的自我评价就越消极,也会出现更多的自我调控行为(Overall,Fletcher,& Simpson,2006)。Hira和Overall指出,当试图改变对方以满足自己的期待时,被改变者会出现更多消极的行为,因而很难成功,关系评价也会更消极。而当个体尝试通过改变自己来满足提升亲密关系的期待时,也没有产生积极的结果。但是当个体感到伴侣为了满足自己的期待而主动做出改变时,则会报告关系质量的提升。Ruvolo等的研究还发现,在夫妻冲突中保持高度开放,同时对婚姻功能不满意的个体会努力改变自己来满足对方的期待(Ruvolo & Ruvolo,2000)。此研究提示,把配偶作为改造对象对于婚姻质量的提高而言是弊大于利的(Hira & Overall,2010)。这一结论具有跨文化适应性,我国有研究者在中国夫妻被试中开展伴侣调控策略研究,结果验证了夫妇改变对方的企图与被改变者的低自我理想、更多的自我调控高度相关,改变伴侣或感到自己被伴侣改变都会影响关系满意度(张小红,2008)。除了放弃、改变对方、改变自己之外,有没有应对期待受挫的其它道路呢?Doss和Christensen(2006)认为有,他们提出“伴侣接受”概念,即期待未满足时,仍然接受(accept)伴侣而非试图改变对方,他们编制了《伴侣行为频率及接受性量表》(The Frequency and Acceptability of Partner Behavior Inventory),可惜他们的工具只反映在多大程度上被试可以接受伴侣的某些行为,至于被试以何种方式接受、为什么接受没有探讨,因而无法确定,他们的“伴侣接受”是不是Fletcher和Simpson所提到的应对失望的第三和第四种情况,即改变自己去接受失望(South,Doss,& Christensen,2010)。
总之,大量婚姻期待与婚姻满意度的关系研究揭示出,婚姻满意度更直接地受到婚姻期待满足程度的影响。女性的婚姻期待满足程度似乎对双方的婚姻满意度更具预测效力。人们采用不同的方式应对期待受挫,夫妇改变对方的企图与被改变者的低自我理想、更多的自我调控高度相关,对婚姻满意度有消极影响。
6 婚姻期待之配偶期待研究
婚姻期待包括对婚姻关系本身的期待和对配偶的期待,配偶期待领域的研究主要是在进化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理论背景中展开,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其中对配偶的个性特征的偏好研究,以及配偶双方人格特质相似性和互补性方面的研究比重很大。研究的被试以单身者为主,但也有以已婚者为研究对象的。研究者发现,具有生理优势(外表英俊)的男性更具吸引力,因而更具社会优势。但对于严肃的亲密关系而言,易相处(agreeableness)特质最能预测当前和未来的关系质量及关系是否会解体(Bryan,Webster,& Mahaffey,2011)。Fletcher和Simpson发现女性比男性更看重配偶温暖-值得信任和地位-资源两种特质,与长期、严肃的亲密关系相比,短期交往中的标准较低,但更重视活力-吸引力特质(Fletcher,Tither,O'Loughlin,Friesen,& Overall,2004)。Figueredo等在研究中对理想伴侣人格特质研究进行了综述,发现友善、善解人意、聪明、诚实可靠等个性特质始终是个体希望配偶所具备的重要特质(Figueredo,Sefceka,& Jones,2006)。大量研究似乎得到了类似的结论,人们偏好友善(kind)、值得信任、较不具支配性(nondominant)的配偶,但Lukaszewrski和Roney的研究揭示,人们偏爱的是对自己友善、值得信任、不主控的配偶,至于配偶对别人是否友善、值得信任、不支配则要求较少。他们还发现,两性都偏好在其同性群体中居支配地位的配偶,即男性偏好在女性群体中居支配地位的女性,女性亦然(Lukaszewski & Roney,2010)。针对配偶双方相似性和互补性的研究显示,人们似乎真的偏好选择和自己相似的人结婚。Wilson等开发了共容商数(compatibility quotient)作为考察夫妇相似性的指标,对夫妻在体形、个性、智力、社会背景、习惯等方面的相似性进行考察,发现即使控制了结婚时间,夫妻的相似性仍显著高于随机配对的男女对照组(Wilson & Cousins,2003)。Figueredo等的研究综述中也得到结论:个体倾向于寻找与自己在择偶价值(mate value)上相似即“门当户对”的伴侣(Figueredo et al.,2006)。我国研究者发现夫妻在对关系的期待方面也存在相似性(刘勤学,方晓义,池培莲,2009)。Berald等人对137对夫妻和同居者的研究揭示,夫妻个性相似性对关系质量的影响取决于在何种个性特征上有高相似性(Barelds & Barelds-Dijkstra,2007)。一项实验指出,想象自己在未来的婚姻中是养家者(provider)的男性或女性,会期待伴侣有更多持家者(homemaker)的特质,认为妻子应该更多承担持家职责的被试对配偶的期待更传统(Eagly,Eastwick,& JohannesenSchmidt,2009)。总体而言,人们期待自己的配偶是合群易相处的、友善、可靠的,但男性的配偶期待和女性的配偶期待在一些维度上存在差异,严肃长期的关系(如婚姻)与短期关系中的配偶期待也有差异。
我国的研究者也开展了很多择偶偏好的研究,徐安琪2000年的研究指出,择偶标准受经济发展、社会价值观和政治因素的影响,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择偶标准差异很大(徐安琪,2000)。钱铭怡等人2003年对女性择偶标准的文献计量学分析显示,女性在择偶时,对男性的社会资源(主要是财产和事业发展)方面期待较高,对对方身高的要求有所下降。作者认为择偶标准向实惠化发展(钱铭怡等,2003)。殷雷(2004)对都市女性的择偶标准的研究发现,女性对男性的品行最为重视,其次则是经济收入、性格脾气,外表的吸引居于末位。乐国安(2005)等人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则发现,中美男性均关注未来配偶的相貌、身材信息,而女性更关注对方的资源与承诺信息。但美国男性的择偶年龄范围大于中国,而中国人更重视对方是否重承诺。可见,中西方文化背景下人们的配偶期待有很大相似处,研究者认为进化心理学的理论架构可以对此种相似进行解释,但无法解释两者的差异。风笑天(2006)考察了城市在职青年的婚姻期望与婚姻实践,发现总体来说,与已婚青年相比,未婚青年的婚姻期望更为理想化。总体而言,我国关于理想配偶的研究仍仅限于对择偶标准的描述和排序,对这些标准的概括总结不足。
7 述评与展望
婚姻期待的研究在近年来,大致有两个热点:其一为跨文化研究,既包括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比较(Epstein et al.,2005),也有非西方文化背景的研究者在本土文化中开展的研究(Delevi & Bugay,2010; Netting,2010; Kim,2010)。其二则是对期待受挫的研究,尤其是期待受挫的应对研究,不少研究者对理想化(idealization)的应对方式开展研究,成为潮流。我国的婚姻期待多为择偶偏好研究,且多数在社会学背景下开展,强调社会文化因素、经济发展对择偶的影响,大多为描述性的,对在研究中发现的各种影响因素,研究者们提出了自己的解释,但对这些解释的验证和探讨并没有深入下去。此外,研究者们未能将择偶标准与个体对关系的期待相结合开展研究,缺失了更具意义的背景资料,从而导致在相对孤立的情境下进行描述和解释,结论有很明显的局限性。
总体而言,对婚姻期待的研究开始得很早,从Dunn 1960年的研究算起至今已有50余年,但是这一领域仍有很多空白,婚姻期待的理论探索与临床实践密不可分,最终也要服务于临床实践,要实现这一重要的临床价值目标,理论研究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婚姻期待未来的研究方向应关注以下问题:
(1)开发适用于我国文化背景的婚姻期待测量工具
从前面影响婚姻期待的社会因素这个部分的综述中可以看出,婚姻期待受不同文化背景和历史时期的影响,运用国外的测量工具对中国夫妻的婚姻期待进行测量,是否真能反映出我国夫妻的婚姻期待令人怀疑。从对婚姻期待测量工具的综述中我们了解到,国外研究者在探索婚姻期待这一概念时,选择的考察项目多是国外夫妻婚姻生活的一些重要领域内容,例如夫妻之间的界限和独立,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强调夫妻之间夫唱妇随、亲密无间,把家庭而非个人作为社会的最小单位,与强调独立自主的西方价值观相比,中国文化中对于夫妻彼此之间的界限并不重视。另一方面,我国文化非常强调家族亲缘关系,中国核心家庭与夫妻双方的原生家庭之间联系紧密,很多家庭三代生活在一起,夫妻上班工作,祖(外祖)父母在家料理家务、照顾孙子孙女的情况非常常见,这与强调核心家庭界限的西方文化也有巨大差异,原生家庭的介入对核心家庭的影响不可忽视,夫妻在这样的家庭结构中对婚姻的期待必然比西方文化中的夫妻有更多对包容性的要求,也极有可能有更多关于冲突处理方面的期待。另外,由于独生子女政策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对孝道教育的重视,中国文化中“重子女而轻配偶”的价值取向也令中国的夫妻更为看重婚姻系统中教养功能的执行(李灵,2004),对婚姻关系中教养任务的分工以及配偶与自己在教养观念方面的一致性会有更高的期待。这些文化特征都提示国内的研究者,直接使用国外的测量工具会影响到研究的效度。而从现有测量工具的项目内容来看,缺少个体在家庭生活中对自己所具有的自主权方面的期待。徐安琪(2005)对婚姻满意度的研究反映,个体在婚姻生活中需要一定的自主权,如决定自己的个人消费、工作学习、业余爱好、社会交往方面的自主权,自主权有利于提升个体的婚姻满意度。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人们也是有这一类期待的,应该在测量工具中有所反映。此外,从现有的婚姻期待的测查项目来看,对不同项目的重要性的强调是不够的,不同个体对不同项目的重要性赋值存在差异,考察项目的权重是很有必要的,在工具中体现这一点,有益于提升测量的效度。
(2)深化对影响婚姻期待的家庭因素的研究
目前,研究者对婚姻期待的影响因素研究涉及个体因素、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三个方面,但相比之下,家庭因素的研究与其重要性不成比例,包括家庭情感氛围、家庭沟通、家庭生命周期(家庭的不同发展阶段)、家庭结构等在内的因素对婚姻期待的影响作用并没有涉及,影响机制也存在研究空档。以婚姻期待的代际传递为例,当前仅有少量文献探讨在此过程中青少年的依恋类型和其独立性发展程度对代际传递的调节作用,对父母相关的变量如教养风格、父母归因方式、父母的问题解决方式等极有可能起调节作用的因素并没有进行探索。此外,现有的研究中有一些相互矛盾的结论,例如,有的研究者提出假设,认为父母婚姻失败或低自尊、非安全型依恋个体会对婚姻有更高的期待,期望在婚姻中得到补偿,但结果发现这类个体常常抱持更为消极的婚姻期待(Russell,1997; Baldwin,2005)。然而,也有研究者得到相反的结论(Conway et al.,2003),发现父母离异的子女对亲密关系有更高期待。这些相互矛盾的结果是源于研究设计的问题还是源于被试的差异?如果源于被试的个体差异的话,这种应对差异的形成机制又是怎样的?是否有一些保护性因素可以保护个体免受父母婚姻不和对其婚姻期待的影响?例如:青少年子女的高自主性发展水平,或者良好的友伴支持,这些都需深入研究。
(3)丰富婚姻期待受挫的应对机制研究
Fletcher和Simpson将人们应对婚姻期待受挫的方式分为四种,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二种(改变配偶以满足自己的期待)和第三种(改变对配偶、婚姻的看法使之更贴合自己的期待)上,对第四种应对方式(降低或改变自己的期待以贴近现实)涉猎较少,事实上,对这类应对方式的研究很有实践意义,人们在什么情境或条件下愿意降低或改变自己的期待?这种可以降低和改变的期待具有什么样的特性?在这些婚姻期待受挫的应对方式中个体选择何种方式与其人格特征是否有关?事实上,除了以上四种应对方式之外,人们有时也会用交换的方式应对婚姻期待受挫,即某一个方面的婚姻期待满足可以抵消另一方面的婚姻期待受挫,例如,一位妻子对丈夫能提供更丰富物质保障的期待得到满足,从而抵消了妻子期待丈夫有更多时间和自己共处的婚姻期待受挫,这种婚姻期待受挫的应对在生活中也十分常见,但相关研究并未开展,我们可以假设,两种可进行交换的婚姻期待在其重要性赋值上应该是相近似的,或者对个体而言,交换者(如,物质保障的婚姻期待)比被交换者(如,共处时间的婚姻期待)具有更高的重要性赋值。对这一假设的验证也是一个有趣的研究方向。在临床实践中,婚姻治疗师常常教来访者用“放下”(letting go)的方式应对婚姻期待受挫(Brubacher,2006),即不再为满足受挫的期待而试图改变对方或改变自己,接受期待受挫的现实。这一概念在佛教及一些灵性治疗(spiritual therapy)中被广泛使用(Bhatnagar,2011)。婚姻治疗师认为这种应对方式最为健康,高自尊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的个体更可能用“放下”这种方式应对婚姻期待受挫。对“放下”这一概念进行探讨,并对其操作性定义和心理机制进行考察,无论从理论意义还是实践价值上都是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的,也可以在现在的灵性治疗研究热点中找到共通之处。
(4)婚姻期待的夫妻匹配研究
尽管婚姻期待中包含有不少被普遍接受的期待和标准,但由于婚姻期待受个体、家庭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也有很多个性化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夫妻双方的婚姻期待无论从内容到重要性赋值都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满意度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夫妻如何应对这种差异以及因之产生的冲突?从配偶期待的文献综述中可以看出,个体倾向于选择和自己在外表和个性特征上相似的配偶,那么具有相似的婚姻期待的夫妻是否比期待相异的夫妻有更高的婚姻满意度呢?对夫妻婚姻期待匹配的研究也是可以深入的一个研究方向。
最后,在数据分析方面,行动者-对象互依性模型分析法(the Actor-Partner Interdependence Model,APIM)被应用于婚姻研究中,该方法是对成对关联数据进行分析的一个创新(Kenny,Kashy,& Cook,2006),此方法充分考虑到了成对对象之间的交互影响,即其互依性,而这正是婚姻与家庭研究所关注的重点。目前APIM在婚姻研究中的应用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婚姻关系质量(Stroud,Durbin,Saigal,& Knobloch-Fedders,2010;张锦涛,方晓义,戴丽琼,2009;Luo & Klohnen,2005)、配偶感知(Kenny & Acitelli,2001)以及关系影响策略(Oria,Wood,& Simpson,2002)等。在婚姻期待中运用这一数据分析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对婚姻期待这一概念获得更深入的了解。
收稿日期:201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