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创新体系中信息保障体系的鹅模型_服务创新论文

论国家创新体系中信息保障系统的雁行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雁行论文,体系论文,模式论文,国家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 G305

自从1997年中国科学院向国务院递交《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报告以来,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在理论研究及实践操作上都有了长足进展。一般而言,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以国家为基本单位的网络系统,它既包括若干基本的行为主体,也包括创新政策和创新机制。其中基本的行为主体包括企业、科研机构、教育与培训机构、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和基础设施等;该系统的功能主要是促进和实施创新活动,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换言之,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由与创新活动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行为的相互作用促进了国家的创新以及经济和社会的发展[1]。

一般认为,国家创新体系由4个子系统构成: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然而创新主体信息需求的满足、各创新系统间信息的流动对于提高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功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我们提出了建立信息保障系统的建议,使其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一部分,从而为国家创新体系各子系统提供一个信息保障的平台,保障信息能够畅通无阻地在各个系统内部及系统之间快速流动,并保障信息在适当的时间迅速便捷地流动到适当的地点[2]。对于信息保障系统建设的意义、可行性等问题,在有关论文中已经有所论述,本文主要探讨国家创新体系中信息保障系统的运行模式。

1 信息保障系统的雁行模式

国家创新体系的信息保障系统是由一个信息保障管理中心、面向四个创新系统的各类型信息服务机构和各个创新主体内部的信息保障部门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它的运作是以这个中心为领导,以面向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知识应用系统的各类信息服务机构为纽带,以各创新主体内部信息保障部门为基础而实现的。总的来说,信息保障系统的运作体现出一种雁行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国家创新体系中信息保障系统的雁行模式

从图中可以看出,信息保障管理中心处于领导地位,它的发展带动下面4个模块的发展,因每一模块都由功能不同的信息服务机构组成,所以创新主体外部信息服务机构的良好运作又刺激了主体内部的信息需求,从而促进了主体内部信息保障部门的发展,以整合内外信息。因此信息保障系统的运作便呈现出一种雁群前行的动态模式。

1.1 信息保障管理中心

信息保障管理中心是由政府直接设立的,是一个核心的控制与协调机构:控制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协调各信息保障模块之间的关系。它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模糊各系统间的界限,使信息在各系统间顺畅有序地流动,通过信息把各保障模块链接为一个动态的整体,实现各模块全方位的优化,从而激发单项优势之间裂变的放大效应,并促进信息共享。中心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使政府信息迅速到达知识创新等各系统以及相应的信息机构,从而使各系统和信息机构更为明了自身所处的政策环境;同时中心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系统内部面临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以争取政府采取更多的对信息保障系统的扶持政策。中心在整个信息保障系统中处于领导地位,它不仅制定保障的目标与任务,而且接受社会关于信息保障系统运行效果的反馈信息,从而进一步制定整个系统的发展战略。可以说,它是一只领头雁,决定了信息保障系统的发展方向,并由其自身的发展带动面向知识创新等4个系统的信息保障模块的发展。

1.2 面向国家创新体系各子系统的信息保障模块

知识创新信息保障模块、技术创新信息保障模块、知识传播信息保障模块、知识应用信息保障模块构成了信息保障系统的中坚力量。每一模块由针对这一系统的专门信息服务机构联结而成,形成一个网状结构。需要说明的是,各模块间的界限并不是清晰可辨的,就如同4个创新系统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划分一样,但系统与系统间有差别,每一系统的信息需求不同,信息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也就不同,因而在这里人为地把社会上不同类型的信息服务机构划分为面向各个创新系统的信息保障模块。

1.2.1 知识创新信息保障模块 知识经济的实质在于知识创新。知识创新是指通过科学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的过程[3]。而知识创新系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它是由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转移相关的机构与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行为主体是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科研机构和高校,以及部分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

世界银行出版的《世界发展报告》(1998年)把知识定义为“用于生产的有价值的信息”。因而知识的生产依赖于信息的积累,知识的创新更需要信息的积淀。无论是国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还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所进行的知识创新都是在占有大量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的。知识创新有其更为显著的信息需求:信息的专业化。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知识创新,其所针对的都是某一专业、某一领域的特定知识,因而信息的专业化指某一特定专业全面性、时效性的信息,它涵盖了与这一专业相关的所有信息和这一专业目前发展状况、未来发展趋势的信息。因此,知识创新信息保障模块为知识创新提供的信息保障更侧重于信息专业化方面的保障。

知识创新信息保障模块功能的实现依赖于针对知识创新提供信息服务的专业机构的良好运作。专业信息服务机构为各创新主体提供其创新所需的外部信息,尤其是因各个创新主体内部信息部门因能力所限而无法自行收集但又是其创新所急需的信息。

1.2.2 技术创新信息保障模块 技术创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技术创新主要指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广义技术创新是一个导致发明实现的全过程,它包括从最初的发现,直到最后商业上的成功和新技术的扩散。因此,可将技术创新大致界定如下:技术创新是指新产品和新工艺设想的产生(获取)、研究开发、应用于生产、进入市场销售并实现商业利益和新技术扩散整个过程的一切技术经济活动的总和[4]。技术创新系统是由与技术知识创新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它的主要功能是进行新的技术知识的创新、扩散和转移,行为主体是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部分科研机构、技术工程类高校等。

对于技术创新的任何一个主体而言,技术创新的信息需求是在其完成技术创新任务、实现创新目标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不论是在创新决策、创新实施、创新实现还是创新扩散的每一个创新阶段,创新的目标和任务都有所不同,相应地对创新信息的需求也有所不同,表现出不同的内容特征[5]。信息保障模块就是为每一个创新阶段提供其所需求的信息,使创新主体通过对信息的搜集、处理、分析和利用来保证创新产品的研制或引进成功并占领市场,从而赢得最大化的效益。具体来说,信息保障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市场需求信息与技术进步信息、主体外部环境信息、市场反馈信息、竞争对手信息等等。

中国科学技术部部长徐冠华近期曾指出,“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求的开放协作、功能完善、高效运行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能够为技术创新主体提供其在各个创新阶段所需的信息,从而促进创新尽快实现,并将其运用到生产过程中,以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

1.2.3 知识传播信息保障模块 知识传播,也即知识的扩展,当然也有专家称之为知识的分配、知识的流通等。知识创新不是最终目的,新知识产生以后,只有通过传播系统,为社会知晓、接受和应用,才能运用于社会和生产中,从而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没有知识的有效传播,再新再好的知识也只能是“枯守象牙之塔”,难以产生应有的效益。知识传播系统是由教育与培训系统、信息服务系统等构成的网络系统,它的主要功能是传播知识与信息、培训人才。客观地看,科研机构、高校、企业、政府部门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参与知识的传播。

科学体系是知识传播中的关键因素,尤其是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教育和培训,即提高人力资本的素质。在知识传播信息保障模块中,公共图书馆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作为创新主体内部信息保障部门的各高校图书馆要在下一节讨论),不同的公共图书馆拥有各自的优势,读者通过利用其中的文献信息能够获得所在单位信息保障部门不曾拥有的信息资源,从而消化和吸收通过不同传播途径而接受到的知识信息。其实,公共图书馆既是一个知识传播机构也是一个信息保障机构,它起着双重作用。

除了学校教育事业之外,文化出版事业、图书报刊发行事业、新闻传播事业等都属于知识传播事业[6]。出版一本畅销书、发行一种报刊、对新闻的采集等都需要方方面面的信息。上述各事业的成功需要各种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加工,不同的信息服务机构满足了各传播主体的信息需求,也就履行了知识传播信息保障模块的职责。

除此之外,随着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知识传播依托于网络这一载体使得其传播内容更为宽泛。与此同时,网络中也存在着垃圾信息,网络生态环境令人忧虑。对于这些有害信息需要信息保障模块予以屏蔽,从而营造一个健康的信息环境。

1.2.4 知识应用信息保障模块 通俗来讲,知识应用是将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所接受到的传播知识应用于具体的工作部门,或是企业所从事的生产活动,或是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所从事的创新活动等。总的来说,知识应用是一轮创新活动的终点,又是新一轮创新活动的起点,整个创新活动形成螺旋结构,不断上升。可以说,知识应用是一个产生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的过程,是创造价值和财富的活动。知识应用系统是由不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包括不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机构、政府部门等。它的主要功能是新知识的应用、储存和扩散。

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产品的竞争力。然而,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一种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需要从多方面考虑:技术的产生背景、这一技术的适用范围、业内有关企业有无引用该技术的、运用情况如何、本企业是否适合引进与应用这一技术、这一技术怎样与本企业员工及软硬件设备结合、如何才能使这一技术创造更大的价值等等。所有这些都是知识或技术应用时所需求的信息。同样,对于其他部门和机构而言,一种知识的应用也需要一定信息的支持,这一信息需求可以简单概括为“什么知识、怎样应用”。知识应用信息保障模块就是要满足不同主体在应用知识时所提出的信息需求。

其实,科技成果的转化讲求时效性,每年有90%的科技成果没有转化,就意味着90%的科研工作是白费工夫,90%的科研经费将白白浪费。因而信息保障模块的另一职责就是定期发布最新科技成果,最大限度地为这些科技成果找到实现其价值的处所,也就是以科技成果的信息冲击企业,以刺激企业的信息需求。

1.3 各创新主体内部的信息保障子系统

如上小节所述,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是由具体的创新行为主体所构成的,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政府部门、教育与培训机构等等,然而有的行为主体是跨越系统的,如企业可看作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可看作是知识应用的主体。因此,我们不能把每一个系统都作一个清晰的界定,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每一主体内部的信息保障构成了整个信息保障系统的基础,也就是雁行结构的第三梯队。

以企业为例,为从事生产活动、制定竞争策略,企业就必须了解外源信息,也就是自然环境信息、社会环境信息(如政策、法规、科技、文化、道德、宗教、习俗等)和市场信息。但更为重要的是企业要充分了解自己,也就是要了解内源信息:企业的组织管理制度、资源储备(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材料、动力、设备、技术、信息资源等)、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是生产和管理技术)和研究开发能力等[7]。企业只有清晰地了解内源信息才能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战略策略,因而企业内部要设立信息部门,以充分获取内外源信息,如果企业自身信息搜集能力有限,也可把对外源信息的需求外包给专门的信息服务机构,但对于内源信息则应充分获取,认真分析。

再以高等院校的图书馆为例,图书馆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运作提供信息服务,也为在校学生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个人素质提供文献保障,它是高等教育不可缺少的信息保障机构。

不论是企业信息机构也好,图书馆也好,创新主体内部的信息保障部门对于国家创新体系中信息保障系统的建设十分重要。一方面是由于它在创新实施过程中可以起到信息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它为建立行业、产业或地区、全国的信息服务网络提供了平台[8],为信息保障系统的良好运作奠定了基础。

2 雁行模式的实现

信息保障系统的雁行模式以现有信息服务网络为支撑,面向国家创新体系各创新环节,强调信息的流通与共享。它的发展和完善犹如雁群前行,不断为国家创新体系的运行注入生机与活力。我国目前信息保障网络中各信息机构的保障能力相对低下,系统运行缺乏活力,主要原因是没有一只领头雁。雁群中缺乏统一领导与合作机制,使得系统整体效应未充分发挥。雁行模式的实现是由以下几个环节共同努力完成的。

2.1 政府重视并给予政策支持

目前,在我国政府各部门中并没有一个专门的信息保障管理中心,因而要加快这一中心的建设,使其能够真正带动信息保障系统的发展,从而为国家创新体系提供完备的信息保障,使各创新系统与信息保障系统平衡发展、协同作业。除此之外,政府对于信息服务机构也要给予政策扶持。具体来说,政府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应包括财政方面的直接补贴、税收方面的减免税种、信贷方面的低利率贷款,同时还应包括市场开发、人才培养、信息支持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2.2 进一步完善信息服务机构

从信息保障系统的各个模块中可以看出,其信息保障功能的实现依赖于信息服务机构提供快速、优质的信息服务。然而我国目前的信息服务机构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相当一部分信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低、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偏低、缺乏竞争力;一些信息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薄弱,规模小,不能满足市场信息需求;政府改革还不到位,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支持存在错位,等等,因此要完善信息服务机构,使其充分发挥信息保障作用。具体来说,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对所搜集的信息进行深加工,改革现有信息服务体制,开拓市场需求,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个性化服务等等。同时鼓励信息服务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面向某一创新系统的专业服务机构,加强信息服务机构间的横向联系,走联合发展的道路。鼓励建立大规模的服务内容专深的信息机构,使其成为行业领袖,带动中小信息服务机构的发展。

2.3 提高各行为主体处理信息的能力

创新主体的信息能力[9]决定了其信息意识及表达自身信息需求的准确度和充分度,也决定了其创新水平的高低。因而要根据创新主体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加大对其内部信息部门在资金、技术、设施和人才方面的投入,提高主体搜集、加工、处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健全内部信息保障系统(也就是完善信息搜集系统、信息分析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从而为每一行为主体的战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2.4 提高全民族信息素质

不论是信息服务从业人员还是非从业人员,其自身素质都影响着信息保障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对于从业人员来讲,要将其培养为具有全面扎实的科学知识,具有丰富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智力素养,思维敏捷,善于捕捉新信息、新事物的服务者,并且具有正确的合作观和群体创造意识。而对于非从业人员来讲,则要为其营造一个学习环境,倡导学校教育、远程教育和自身教育,提倡终身学习。

2.5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信息设备、信息资源、通信网络和人才资源4部分,它是信息保障系统运行的平台,创新主体、创新系统的所有信息活动都要在这个平台上开展。因此,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带宽“瓶颈”上取得突破,加快建设超大容量、技术先进、灵活高效、安全可靠的信息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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