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动人口的主要特征及对中国城市化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流动人口论文,主要特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22;F29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031(2013)03-0002-07
[修回日期]2012-11-15
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历史表明,人口大规模流动是城市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一个处于城市化快速增长阶段(城市化水平在30%-65%)的国家,居民在较多就业机会、良好生活预期、先进城市文明等因素的引导下,会“用脚投票”,在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从而促使国家由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先进的工业国,由传统的农业社会走向现代城市社会,完成一个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目前,我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增长时期,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本研究通过对“六普”流动人口数据进行分析,并将“五普”与“六普”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流动人口的空间分布和动态变化趋势,总结出现阶段我国流动人口的八大特征,在此基础上,分析流动人口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并提出了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突破口,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推进城市化进程健康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 流动人口的主要特征
1.流动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
2010年,我国流动人口总数为26093.8万人(含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3990.7万人),比“五普”时的14439.1万人增加了11654.7万人。流动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重由2000年的11.6%迅速增长到19.6%,这意味着我国目前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个人为流动人口,我国已经进入“移民时期”。从增长速度看,十年间我国流动人口增加了80.7%,远高于这期间我国总人口7.3%的增长速度,其中,陕西、上海、浙江、宁夏、天津、北京、青海、重庆、江苏等9省市流动人口增速均大于100%。
2.以中青年为主体,男性比重较大
目前,我国流动人口以中青年为主体。其中,20岁到29岁之间的流动人口为7236.3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27.7%;其次为30岁到39岁之间的流动人口,所占比重为21.3%;40岁到49岁之间的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数比重为16.0%,三者合计总数占到了流动人口的65.0%。从性别上来看,流动人口中男性所占比重较大,为52.5%,女性所占比重为47.5%,全国除了黑龙江、吉林两省外,其余省份的流动人口中男性均多于女性。
3.空间分布以东部为主,中西部地区增加较快
从四大板块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看,东部地区流动人口最多,西部和中部次之,东北地区流动人口最少。2010年,东部地区流动人口总数为13798.4万人,占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51.6%,虽然所占比重较2000年时下降了1.2%,但仍为我国流动人口的主要聚集地。
从流动人口占地区总人口的比重看,四大板块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均明显上升,其中,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最大(27.3%),比2000年时增加了10.5%。其他依次为东北地区(17.7%)、西部地区(16.0%)、中部地区(12.9%)。
从流动人口增长速度来看,西部地区增长最快,达到了86.83%,其次是东部地区(85.4%)、中部地区(77.6%),东北地区人口增速相对较慢(46.4%)。
总体看来,上述特征基本上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格局相吻合。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基础好,民营经济活跃,仍为我国流动人口的主要聚集地。同时,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中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为中西部地区劳动力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
4.流动人口迁移距离由近邻流动为主转变为近邻流动、中程流动、远程流动并重
按流动人口的迁移距离划分,可以将其分为近邻流动、中程流动和远程流动[1]。近邻流动是指人口在县内或市内各乡、镇、区之间的流动;中程流动是指人口在省内跨县、跨市的流动;远程流动是指人口的省际流动。
2010年,在我国26093.8万流动人口中,近邻流动人口为9037.3万人,占34.6%;中程流动人口为8468.9万人,占32.5%;远程流动人口为8587.6万人,占32.9%;三种迁移距离流动人口数量差别不大。2000年时三种迁移距离流动人口所占比重分别为45.5%、25.2%、29.4%,十年间流动人口流动距离呈现出近距离流动比例下降,中、远程距离流动比例上升的趋势。
按区域分布分析,2010年,东部地区流动人口以远距离流动为主,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流动人口以近邻流动为主,而西部地区流动人口中程流动的比重最大。从变化趋势上看,四大区域的近邻流动人口比重快速下降,而流动人口比重增加的情况各地区则有所不同,东部地区远距离流动人口所占比重持续增加,其他三个区域则表现为中程流动人口比重快速上升。具体来看,近邻流动比重下降最多的是东北地区,近邻流动人口占比下降了13.6%,其次是东部地区(-10.5%)、中部地区(-10.3%)、西部地区(-9.0%);中程流动人口比重增加最多的是东北地区(12.6%),中部和西部地区并列(10.3%),东部地区中程流动人口比重增加最少(4.3%);远程流动比重增加最多的是东部地区(6.2%),其他三个区域变化不大。
依省份分布情况分析,2010年,除西藏地区(63.1%)外,远程距离流动人口所占比重高的地区均为东部经济发达省份,位列前五位的省份依次是上海(70.8%)、北京(67.1%)、天津(60.4%)、浙江(59.4%)、广东(58.4%)。近距离流动人口比重较高的前5个省份中有4个为中部省份,分别是江西(61.2%)、山西(53.9%)、河南(53.7%)、湖南(52.8%)。中程流动人口所占比重高的前5位省份除安徽省(41.6%)外其余均为西部省份,依次为四川(49.3%)、广西(46.3%)、云南(44.6%)、内蒙古(41.8%)。
近邻流动人口比重的快速下降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传统的“故土难离”观念有了明显的改变。而经济发达地区远程流动人口占主体的特征则说明流动人口的远程流动具有追逐经济利益的共性。可以预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制约人口流动的种种因素的消解,未来西部地区近距离流动人口的比重还将下降,远程流动人口的比重会有所上升。
5.人口净流入、净流出与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人均GDP最能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通过将各省市人口净流入、净流出情况与人均GDP相对照,可以发现人口净流入、净流出与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经济发达地区多为人口净流入地区,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多为人口净流出地区。人口净流出(流出人口减去流入人口差额)的前6位省份中除四川省(-778万人)外其余均为中部省份,依次是安徽(-891万人)、河南(-803万人)、湖南(-650万人)、江西(-519万人)、湖北(-488万人)。中部地区人口净流出规模大的原因主要是中部地区的人地矛盾最尖锐,而该地区居民的致富意识相对于西部地区来说最为强烈,所以会有大量人口流动到经济发达地区。而人口净流入(流入人口减去流出人口差额)的前5位依次是广东(2062万人)、浙江(997万人)、上海(873万人)、北京(677万人)、江苏(432万人),均为经济发达省份。
6.流动人口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地区差异较大
(1)流动人口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
从整体来看,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2010年,流动人口整体以初中以下教育程度人口为主,其中,初中以下教育程度人口的比重为59.3%,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人口的比重为40.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口所占比重仅为18.1%。
值得注意的是,与2000年时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相比,流动人口整体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其中,初中以下教育程度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9%,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口所占比重增加了1.9%,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口所占比重上升最快,增加了4%。与“五普”时相比,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这种变化主要得益于我国十年来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投入的增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口所占比重上升较快,主要是由于1999年以来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但流动人口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的现况说明我国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为仍要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强制所有的适龄儿童接受完整的9年义务教育,同时在经济发达区域试行12年义务教育,待时机成熟时在全国推行。
(2)各地区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差异较大
2010年,流动人口中初中以下教育程度人口的比重最高的5个省份为西藏(76.3%)、浙江(72.8%)、贵州(69.2%)、福建(67.8%)、宁夏(66.7%),其中,浙江省和福建省由于民营经济发达,但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所以流动人口中文化程度较低人口所占比重较高;而西藏、贵州、宁夏等省的经济发展仍处于工业化起步阶段,所吸纳的也多是低文化素质的劳动力。与2000年时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相比,广东省初中以下教育程度流动人口的比重由72.2%下降到65.6%,所居位置由第一下降到第八,这与广东省近年来淘汰落后产业、实施产业结构升级有很大关系。
进一步分析高素质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可以发现,我国受过研究生教育的高素质劳动力高度集中于北京(19.4%)、上海(12.6%)、广东(7.4%)、江苏(7.0%)、山东(5.4%)等省市,这些省市集中了我国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流动人口总数的51.8%。如果将高素质劳动力的范围扩大到本科层面,则其分布与具有研究生学历流动人口分布的区域基本吻合,只是集中度有所降低。总体而言,上述5省市集中了我国本科以上教育程度流动人口的38.1%。
7.务工经商作为导致人口流动的首要因素作用更加突出
2010年的流动人口情况显示,导致人口流动的原因主要有务工经商(45.1%)——影响人口流动的最重要原因;随迁家属(14.2%)——导致人口流动的第二位原因,上述两方面数据合计占流动人口总数的比例接近60%。其他原因依次是学习培训(11.4%)、拆迁搬家(9.3%)、婚姻迁入(4.8%)、投亲靠友(4.2%)、工作调动(3.9%)。与2000年人口流动情况相比,因务工经商而流动的人口比重增加了14.4%,随迁家属所占的比重增加了1.3%。而因为婚姻迁入(-7.2%)、拆迁搬家(-5.2%)发生流动的人口比重下降较快。
通过流动人口迁移原因或动力的变化可以看出,一方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外出务工经商作为影响人口流动的首位原因的地位更加突出;另一方面也凸显出我国进一步改革垄断行业、放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完善民营经济发展配套措施的任务更加迫切。随迁家属(14.2%)作为导致人口流动的第二位原因说明了流动人口家庭化的趋势更加明显。
8.流动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趋势更加明显
(1)流动人口进一步向城市集中
2010年流动人口的分布以城市(65.3%)为主,其次是建制镇(21.3%)、乡村(13.4%)。与2000年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相比,流动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趋势更加明显,集中于城市的流动人口比例增加了5.9%,分布于乡村的流动人口比例则下降了8%,而分布于建制镇的流动人口比例略有增加(2.1%)。
(2)区域间流动人口聚集形态存在差异
按区域分析,我国四大经济区中,除中部地区外,其他区域的流动人口均呈现出向城市集中的趋势。其中,东部地区趋势最为明显,十年间流动人口在城市分布的比例增加了9.9%,其次为东北地区(4.4%)、西部地区(3.3%)。中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分布于建制镇的比例增加较大(10.6%),其次是西部地区(6.2%)、东北地区(2.9%)。流动人口在不同区域呈现出的这种变化与区域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密切关系。东部地区已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随着位于乡镇的落后加工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人口和要素进一步向城市聚集。而中西部地区仍处于工业化前期和中期阶段,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地区经济发展仍发挥着重要作用,表现在流动人口分布方面的特征就是建制镇的流动人口比重继续增加。
依省份情况分析,上述特征表现得更为明显。广东省作为我国乡镇经济发展的代表性地区,经过近10年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转换升级,建制镇流动人口所占的比重由23.8%下降为10.5%,下降了13.3%;而城市流动人口所占比重则由56.7%增加到81.1%,增加了24.4%。中部地区的江西(+18.8%)、河南(+15.0%)、湖南(+12.4%)、山西(+11.1%)和西部地区的青海(+14.4%)、甘肃(+10.6%)等省建制镇流动人口所占的比重增加较大。
二 流动人口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影响
1.流动人口推动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
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向城镇转移的劳动力是我国城市化速度加快的重要因素。2010年,我国从乡村流出的人口为17042万人,其中有14265万人直接由乡村流入城镇。大量的流动人口推动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高,2000年到2010年,我国城市化率由36.9%提高到50.3%,十年间提高了13.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34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大规模的转移、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比重大幅度下降是世界各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显著特点,也是我国城市化成长发展的主流形式[2]。从乡村流入城镇人口的主体是农村中青年劳动力,他们在城镇主要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工作。2010年,我国就业人口中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的生产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已从2000年的63.6%下降到48.3%,下降了15.3个百分点,这与我国城市化水平的发展变化方向相一致。
城镇人口总量增加可能有三个方面的来源:第一,城镇人口的自然增加;第二,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流动导致的城镇人口增加,包括从农村落户到城镇的人口,即乡—城迁移人口,从农村流动到城镇的人口,即乡—城流动人口;第三,城乡地域划分引起的城镇人口增加,即城镇数量的增加和城镇划分标准的差异可能引起的城镇人口增加。经测算,“五普”与“六普”期间,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对我国城镇人口增长的贡献率为10.5%,人口迁移流动对城镇人口增长的贡献率为65.4%[3]。而在“四普”与“五普”期间,人口迁移流动对城镇人口的增长贡献率仅为31%[4],人口迁移流动已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最重要的推动因素。
相关分析结果表明,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与城市化水平的相关系数为0.907,即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与城市化水平之间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流动人口对城市化进程的影响,本研究选取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M)、人均GDP(G,单位:万元)、城市化水平(U)3个指标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如下: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城市化水平的90.4%取决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其中,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就可以提高0.4个百分点。
2.流动人口给城市化过程中的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大量的流动人口推动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快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要素流动,但由于目前大部分城市对流动人口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受传统户籍、社保等制度制约,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涵盖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统一规划,造成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融入困难,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为城市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
(1)流动人口的治安、住房问题
除少部分学历较高、经济实力较强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城市中心区外,大部分远离户口所在地的流动人口居住在租金相对低廉的城乡结合部。城乡结合部作为流动人口的聚集地,一方面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人口集聚功能、加速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居民的法制意识比较薄弱等,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对城市文明造成极大破坏。同时,由于治理理念及管理方式滞后,城乡结合部也逐步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矛盾最为集中的区域,突出表现为刑事案件多发、未成年人及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突出、社会丑恶现象泛滥、“地下经济”滋生。以北京市为例,其城乡结合部及环城乡结合部的发案数曾经占到全市发案总数的七成以上。城乡结合部成了“犯罪人员的安乐窝,社会治安的死角”[5]。
同时,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居住区域相互混杂,居住环境的卫生条件较差,且缺乏良好的卫生设施,流行病一旦爆发,流动人口集聚地区必然成为重灾区。北京等地的有关调查显示,流动人口两周患病率高达124.7‰,且流动儿童贫血发生率、孕产妇死亡率、职业病发病率等明显高于城市户籍人口[6]。
(2)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问题
2010年,我国流动人口中初中以下受教育程度人口有14816.7万人,占流动人口的比重接近60%。流动人口多为中青年劳动力,其劳动力素质长期难以提高,这一方面不能满足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需求,致使我国城市制造业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步履维艰,产业效率提高缓慢,各城市长期处于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竞争的状态;另一方面,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决定了这部分流动人口收入水平有限,且在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中会遇到种种困难。
(3)人口流动使部分地区出现“未富先老”趋势
将“六普”与“五普”期间各地区人口老龄化状况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五普”时我国人口老龄化地区分布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低。而“六普”数据则显示,这一状况已经发生了改变。“五普”时,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排在前5位的均为经济发达省份,分别是上海11.5%、浙江8.9%、江苏8.8%、北京8.4%、天津8.4%。而“六普”时排在前5位的则变为重庆11.7%、四川11.0%、江苏10.9%、辽宁10.3%、安徽10.2%,其中,重庆、四川、安徽都是人口流出大省,除江苏省外,其他“五普”时的4个省市都退出了前5位。
欠发达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涌入经济发达地区,一方面促进了流入地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延缓了流入地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如上海市10年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1.5%下降至10.1%。而欠发达地区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出,则加剧了其人口老龄化程度,如安徽省10年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7.6%增加到10.2%,呈现出“未富先老”的趋势。
三 结论与建议
1.结论
通过对“六普”数据的分析,并与“五普”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已进入“移民时期”,流动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以中青年为主体,男性比重较大;空间分布以东部地区为主,中西部地区增加较快;迁移距离由近邻流动为主转变为近邻流动、中程流动、远程流动并重;人口净流入、净流出与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地区差异较大;务工经商作为导致人口流动的首要因素作用更加突出;向城市集中的趋势更加明显等特征。
定量分析表明,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与地区城市化水平密切相关,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向城镇转移的劳动力是我国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的重要动因。但研究表明,由于长期以来对流动人口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受传统户籍、社保等制度制约,产生了流动人口治安、住房、教育和欠发达地区“未富先老”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2.建议
纵观世界各国城市化的历史可以发现,成功的城市化过程一定是政府根据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通过构建公平的人口流动制度和政策体系,将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转化成为财富的创造者、新增需求的拉动者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城市化高速增长时期,几乎每两个德国人中就有一个处于不同形式的流动状态[7]。如1907年德国有总人口6000万,其中流动人口达2900万,相当于总人口的48.3%;在许多城市中,本城市出生的居民仅占40%,其余60%是外地迁移而来的人口。大量的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在促进德国城市化水平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面对大量的社会问题,德国政府勇于正视并承担起解决问题的历史责任,快速制定了一整套制度框架,将各类问题统一纳入城市新型社会运行管理的制度之下,逐步形成有序、规范的社会发展秩序,有效防止了城市化过程中问题的积累,并为德国工业化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社会管理保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德国在城市化高速增长过程中制定的所有政策都无一例外地将流动人口纳入统一的管理框架之中,政府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公共住宅等一系列政策方面给所有国民以同等的待遇。
现阶段,为成功应对“移民时期”带来的种种挑战,顺利推进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各级政府应借鉴国外相关管理经验,采取积极措施,将流动人口纳入到政府管理框架之中,在全社会逐步推行公共服务均等化,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市民化状况,以迎接我国城市社会的到来。
(1)进行制度创新,将流动人口纳入到政府管理的框架之中
在国家层面,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在地方层面,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规划时充分考虑流动人口的需求,把流动人口的需求纳入到政府管理的框架之中。
(2)在全社会逐步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的差距。流动人口是联系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乡村的重要纽带,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人口无论在什么地区就业都能享受到与该地区户籍居民大致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区域差距,逐步形成更加合理有序的人口流动格局。
(3)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的当务之急是实现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市民化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流动人口的主体。长期以来,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被严重忽视,农民工被排除在城市公共服务的范围之外,这种状况导致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困难、社会冲突加剧、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难以推进、农民收入长期难以提高、空穴儿童增加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8]。现阶段,解决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市民化就要积极采取措施把农民工纳入所在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抓紧建立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具体措施,把具有一定工作年限、收入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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