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招投标的目的是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取中标人,但围标、串标行为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妨碍了有序竞争机制功能的充分发挥,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围标、串标有三种形式,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相互之间,招标人、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的串标问题更为公众熟悉,投标人之间的围标、串标相对介绍相对较少,本文结合电子化招投标开展两年以来的情况总结,介绍了如何对投标人之间围标、串标进行识别和防范对策。
【关键词】电子招投标 围标串标 形成原因 识别 防范对策
一、围标串标的成因
围标、串标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围标串标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本质上讲围标是经济问题,需要从成本、利润的角度来思考。利润、惩罚力度和围标现象的关系如下:
工程利润的大小与围标的预期收入成正比,利润的大小是产生围标的关键因素。利润越可观,围标行为越激烈,以至于有些项目出现了两伙人甚至几伙人围标的“壮观”场面。
惩罚力度的大小同样影响着围标的发生,当惩罚损失超过围标预期收益所能承担的最高限制时,围标人会选择退出围标。
当围标不被查处的概率很大时,围标的欲望很强烈。
参与围标的人数与总投标人数的比例越高,越易中标。特别地,当所有投标人均成为围标集团成员时,围标人中标的概率等于1,则一切的评标程序、规则、内容均告失效,招标流于形式。
二、投标人之间串标围标行为认定
我市电子开标实施以后,围标、串标得到一定的抑制,但同时有些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如有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一年参加投标几十次,无一中标,从成本角度分析有围标嫌疑;有些标段有明显过高或过低报价;有些标外地投标人分布区域比较集中,广西、四川、江西、福建、贵州等地区投标企业较多,出现频率较高;有些标会有多家投标人投标函的填报犯相同错误,且错误意外一致;有些标竞争激烈,但中标候选人中标后却放弃中标。这些现象都促使我们需要更深入地研究对围标、串标的识别。
根据招投标实施条例,能认定投标人之间串标围标行为的几种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在招投标实践中,情形(一)在纸质招标文件中很难识别和发现,在电子招投标中,比较易于发现,但投标人规避方法比较简单,不由同一人,并使用不同的电脑制作就能规避。我市电子招投标运用初期发现多起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标书的现象,随着投标人对电子招投标的熟悉,目前这一现象很少出现。
情形(二)、(三)、(五)、(六),只要投标人稍加注意就能避免被发现,不具有普遍性,但也时有发生,如电子标开标时有时会发现两家投标人用同一份电子标书等。
情形(四),是我们识别和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最有利的依据。但情形(四),未明确怎样界定异常一致和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我认为有以下情形可以基本判定为围标、串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存在非正常一致。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裁剪、装订、页码非正常一致,投标文件中商务标与技术标表格、式样、文本、图表非正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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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数据、投标单价、自主报价的材料价格、措施费用等错漏一致,算术性修正的错误一致,如两家投标人清单项合价都错误的3*6=15。技术标中施工进度安排、网络计划图表、人工、材料、机械数量、调配安排、质量与进度保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错漏一致。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传统纸质标书要比较投标人之间的报价规律,专家工作量大,不易实施。电子评标系统可以快速计算和比较,可分析下面几个方面指标,对评标专家认定围标、串标提供帮助。
1、雷同性清单项数占总清单项数比率进行筛选。高于设定值,提示专家可能有问题清单,由专家进行认定。
例如:招标文件规定有100条清单,有甲乙二家投标人投标,设定雷同性清单项占总清单项比率报警值K=50%,清单报价比率=甲清单报价/乙清单报价,甲、乙清单中有40项的比率为120%,有15项的比率为90%,则一共有55项比率相同的清单,两家投标人雷同项清单项占总清单项比率= 55/100=0.55>K, 系统会报警清单中55项同比率清单。
2、雷同性清单项(雷同性清单项指投标人一样报价或者相同比例项)报价占总报价比率进行筛选。高于设定值,提示专家可能有问题清单,由专家进行认定。
例如:招标文件规定有100条清单,有甲乙二家投标人投标,甲报价为110万元,乙报价为100万元,设定雷同项报价占总报价比率报警值K=50%,清单报价比率=甲清单报价/乙清单报价,甲、乙清单中有40项的比率为120%,甲总价为60万元,乙总价为50万元,有15项的比率为90%,甲总价为9万元,乙总价为10万元,则一共有55项比率相同的清单,甲总价为69万元,乙总价为60万元,两家投标人报价雷同性清单项占总报价比率= min{甲雷同性清单占总报价比率,乙雷同项清单占总报价比率}=min{69/110,60/100}=0.6>K,系统会报警清单中55项同比率清单。
三、围标串标的防范对策
措施和建议
1)编制高质量的限价。聘请技术过硬、信誉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限价,防止高估冒算和超额利润的发生,降低围标的期望收益。
2)提倡代建模式的自行招标,因为招标质量和代建业主利益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比委托代理机构招标质量更好。如重庆市北部新区代建模式较多,业主反馈意见较好。
3)评标办法提倡少用综合评估法,多用合理低价法。目前多数施工类项目技术要求多数企业都能达到,评标主要是针对商务标,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围标难度更大,利润空间更小,围标家数相对较少,值得推广。
4)加大对围标成员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降低围标的预期收入。加大对所有陪标者的处罚,在预期收入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有效降低围标现象的发生,目前很多项目在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时,多采取废标而没有认定围标、串标行为。如对于陪标的投标人给予在本市区域内禁止投标,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严历处罚则可以起到较好的效果。
5)全面推广电子化开评标。电子化开评标在打击围标、串标上比传统评标更具优势,可以辅助专家进行特征码提取,标书雷同性分析等。
6)推广诚信得分引入评标,我市建立诚信得分体系后,诚信分10分计入总分,经统计诚信最高分中标占比超过69%,取得了比较好的提优、鼓励诚信的作用。
7)加大信息公开,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信息公开是最好的消毒剂,应该加大招标信息公开力度,开评标资料逐步公开,让公众参与监督。
打击围标、串标不是一日之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本文针对电子化招标中的投标人间围标、串标行为的识别和防范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Z].2011.
[2]周其明,汪 淼,任 宏. “围标”行为分析[J]. 重庆大学学报,2004(11).
论文作者:宋剑,周静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6年8月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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