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企业规模的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企业规模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
马克思认为:“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0页, 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因此,无论是货币、商品,还是生产要素,它们只有在一种特定的结构和相互联系中才成为“资本形态”,任何把货币、商品、生产资料等直接当做资本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货币作为价值的一般形态,是资本的最初的和一般的形式,但是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不仅具有质的区别,而且具有量的区别,只有达到一定的量,货币才能“转化”为资本主义资本,而这个量又是由资本的质所规定的。马克思正是从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一质的规定性出发,提出了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的理论,这个理论构成了马克思关于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和企业规模理论的第一个内容。
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也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典型的和本质的特征。但是,从范畴的意义上来说,货币的资本化不仅需要劳动力商品这个质的规定性条件,而且也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商品这个量的规定性条件,这是因为只有资本家雇佣足够数量的劳动力,资本家才能成为真正的资本的人格化主体,才能成为真正脱离直接劳动的剥削者。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就是由资本家必须雇佣的最低数量的劳动力数量来决定的,因此,雇佣劳动力的规模就成为划分资本家和小业主的标准。
那么,货币所有者要成为真正的资本家,他必须雇佣的工人的最低限额是多少呢?
马克思的分析表明,货币转化为资本所必须的劳动力的最低限额,首先取决于人们对资本家必须获得的剩余价值的最低数量的规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这个规定不同,劳动力的最低限额也必然不同。马克思之所以提出了货币所有者必须最少雇用8 个工人才能成为资本家,前提就在于马克思假定了“他的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注:《资本论》,第1卷,第34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除此之外, 马克思还假定了每个工人的工作日都12小时,其中8小时是必要劳动时间,4小时是剩余劳动时间。显然,如果工作日以及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长度和比例不同,从而每个工人提供的剩余价值量不同,那么,货币转化为资本所必须的雇佣劳动力的最低限额也必然不同。
总之,货币转化为资本所必须的劳动力最低限额取决于多种因素,“在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是不同的,而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内,也由于它的特殊的技术条件而各不相同”(注:《资本论》,第1卷,第343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因此,即便是在某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不同部门的货币所有者进行“小业主”和“资本家”的划分时,也必须根据不同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标准,而不能简单化地照搬马克思基于一系列假设所提出的雇用8 个工人的数量标准。
马克思分析货币转化为资本所必须雇佣的劳动力最低数量问题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制造这个最低数量标准本身,而是为了说明,“不是任何一个货币额或价值额都可以转化为资本”,“这种转化的前提是单个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手中有一定的最低限额的货币或交换价值”。马克思之所以提出了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问题,但又并没有直接讨论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本身,而只是研究了其中的主要部分——表现为劳动力的可变资本部分,原因就在于此。
如果我们把马克思的理论分析公式化,那么我们可以用这样一个公式来表达:
NT·K
∑L=─────────
min
(DT-NT)·(1-C')
其中,∑L表示货币转化为资本所必须的雇佣劳动力最低数量, NT
min
为必要劳动时间,DT为工作日长度,K为资本家的消费水平与工人消费水平的倍数,C’为积累率(积累量占剩余价值的比率)。 这个公式表明,货币转化为资本所需要的最低雇佣劳动力数量取决于几个变量及其关系,而绝不是一个绝对固定的量。
这样,我们看到马克思用剩余价值理论说明了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问题,说明了只有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的水平,生产才具有真正的资本主义性质。其中,重要的并不是对资本家的个人消费水平的设定,而是对于资本积累的强调。因为,作为人格化的资本,资本家完全不同于奴隶主贵族和封建主,他的生产目的并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尽可能地多占有剩余价值,从而,必须进行资本积累。(注: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资本家乐于资本积累的品格也许正是所谓“企业家精神”的核心之一。毫无疑问,一切完全以追求奢侈生活为目的的人是算不上真正的企业家的。)
马克思指出:“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就生产方式本身来说,例如初期的工场手工业,除了同一资本同时雇佣的工人较多而外,和行会手工业几乎没有什么区别。”(注:《资本论》,第1卷,第35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马克思所提出的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的理论,以劳动的自然生产力为前提,把若干劳动力的生产力总和直接理解为它的代数和,在这里,只存在剩余价值生产对劳动力数量规模的要求,而不存在生产资料本身对劳动力规模在技术上要求。因此,它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与前资本主义生产仅仅在数量规模上的区别,这种生产规模在数量的区别同时又是一种质的区别,并且它是资本规模不断发展的起点。
二、马克思论规模经济——关于协作与分工的理论
如前所述,即使是生产方式完全保持不变,单纯由于同一资本雇佣的劳动力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也会使货币转化为资本,单纯的货币所有者转化为真正的资本家。
“起初只是量的区别”,“不过,在一定限度内还是会发生变化”。马克思考察了在简单协作条件下所存在的规模经济效应,提出了关于协作的理论,它构成了马克思关于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和企业规模理论的第二个内容。
马克思系统分析了建立在一定生产规模基础上的简单协作比分散的个体生产所具有的多方面的优越性:
(一)协作可以抵消各个劳动者在劳动能力上的差别,为资本家提供社会平均的劳动力。
在分散的个体生产情况下,各个生产者在体力、技艺和熟练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别,那些劳动能力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生产者,需要比别人耗费更多的时间才能生产出同样的商品,因此他就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会遭受破产的命运。在进行协作劳动和规模生产的条件下,资本家利用的是社会平均的劳动力,他就能够获得大体等于社会一般水平的剩余价值率,“价值增殖规律”得到“完全实现”。
(二)“即使劳动力方式不变,同时使用较多的工人,也会在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上引起革命”。
这主要是指劳动过程中共同消费的生产资料会由于规模生产而得到相对节约。生产资料的相对节约,降低了商品的成本和价值,从而降低了劳动力价值,增加了相对剩余价值,并有利于提高利润率。
(三)基于一定规模的协作劳动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不同于劳动的自然生产力的新的生产力。
即直接由结合劳动本身所形成的集体力,这种集体力与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有本质的区别,它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
(四)许多人在一起协作劳动,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
(五)许多人一起协作劳动即使没有分工,他们的个人劳动也可以作为总劳动的一部分,代表劳动过程本身的不同阶段,从而使劳动对象更快地通过这些阶段。
(六)在一些生产部门存在紧急时期,即由劳动过程的性质本身所决定的一定时期,在这个时期内必须达到一定的劳动效果,在这种紧急时期,能否投入足够规模的劳动力,对生产的整体结果有着极大的影响。
(七)协作可以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有些劳动过程由于劳动对象本身就存在广泛的空间联系,因此,它必须通过协作劳动来进行;另一方面,协作也可以(与生产规模相比而言)缩小生产的空间范围,从而会由于劳动者的集结、不同劳动过程的靠拢和生产资料的积聚而节约非生产费用。
马克思把由于采用规模生产从而进行协作劳动而产生的全部效果,都概括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这种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是发生在资本家的生产过程中的,因此,尽管它是“工人作为社会工人所发挥的生产力”,但是它仍然属于资本家,而且“不费资本分文”,因为资本总是只对独立的雇佣劳动者个人支付劳动力价格。
既然采用规模生产具有诸多优越性,那么这种生产的规模和协作的规模是由什么决定的呢?马克思认为:“协作工人人数或协作的规模,首先取决于单个资本家能支付多大资本量来购买劳动力,也就是取决于每一个资本家在多大规模上拥有供许多工人用的生活资料。”当然,仅有可变资本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与可变资本相配套的不变资本,因此,“较大量的生产资料积聚在单个资本家手中,雇佣工人进行协作的物质条件,而且协作的范围或生产的规模取决于这种积聚的程度”。(注:《资本论》,第1卷,第366~367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
总之,单个资本家所拥有的资本量决定了雇佣工人进行协作劳动的规模。
但是,要使协作的规模效益得到发挥,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这就是管理。马克思从劳动二重性出发,分析了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二重性所决定的管理二重性:一方面,资本主义管理是一种由劳动过程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并且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另一方面,它又是由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对抗关系所决定的、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
随着协作劳动的规模不断扩大,管理的范围和职能也必然随之扩大和增加,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对生产资料的合理使用进行监督、调节的必要性也增加了,另一方面,伴随生产的扩大,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也不断加深,从而资本为压制工人的反抗所施加的压力也必然增加。这就是说,生产规模越大,管理、调节和监督的范围越大,职能越多,难度越大。这样,管理就日益发展成为生产过程的必不可少的要素,成为社会化生产本身所必需的一种职能,成为资本在市场竞争中能否致胜的关键。
可见,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规模不经济”的概念,但是,他通过分析管理与生产规模的关系,实际上揭示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受到管理限制的规律性。按照马克思的分析逻辑,我们很容易得到这样的结论:生产规模扩大的界限也就是管理的有限边界,只有在这个边界以内,生产规模的扩大才表现为规模经济递增,反之超出这个边界,就会出现规模经济递减,从而出现规模不经济。因此,生产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生产规模的扩大并不是不受任何条件的制约。如果说资本主义管理在其产生根源和职能上都具有二重性的话,那么,管理对于生产规模的制约也是二重的:一方面单是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本身就会给管理、调节增加难度,反过来又会使生产规模的扩大受到制约;另一方面,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资本家不仅脱离体力劳动,而且也越来越脱离对生产过程的直接监督和管理,而把这些职能交由经理和监工来完成,这样,资本家就越来越远离生产过程,对经理和监工的管理代替了对生产过程的直接管理(注:由于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越来越引起经济学家的重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对于规模巨大的社会生产来说,股份制是较合适的企业和财产组织形式,而单一业主制和合伙制则适合于中小企业生产和经营。普遍存在于股份制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实际上是由生产的集中化、大型化以及资本所有者和资本经营者之间存在利益差别这两个方面的特点所必然产生的管理问题。可以肯定,只要存在这两个条件,管理问题就是企业的永恒的主题。)。
总之,管理的有效性越来越成为制约生产规模扩大的重要因素,尽管在不同的生产部门这种制约作用会由于生产的技术条件和市场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而这种管理的制约作用又来源于生产规模的扩大本身。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辩证法,生产规模的扩大具有许多经济上的优越性,但生产规模的扩大又给自己规定了一定的界限,超过这个界限,单是由于管理的失败就会使整个协作劳动的优越性丧失殆尽。
简单协作虽然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但是它“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特殊发展时代的固定的特殊形式”。协作不仅存在于古代世界、中世纪,而且在资本主义那些大规模运用资本而分工或机器还不起重要作用的生产部门,始终是占统治的形式。但是,资本主义协作的“典型形态”,并不是简单协作,而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它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即大约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叶居统治地位。很显然,“分工条件下的协作”与“简单协作”的区别不在于协作,而在于分工。马克思对分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虽然马克思并不是从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的角度来论述分工问题,但是,他的分工理论中却包含着关于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分析了工场手工业的二重起源,指出:“一方面,它以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结合为出发点,这些手工业非独立化和片面化到了这种程度,以致它们在同一个商品的生产过程中成为只是互相补充的局部操作。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以同种手工业者的协作为出发点,它把这种个人手工业分成各种不同的特殊操作,使之孤立,并且独立化到这种程度,以致每一种操作成为特殊工人的专门职能。”不管工场手工业的出发点如何不同,“它的最终形态总是一样的:一个以人为器官的生产机构”,即存在劳动分工和协作关系的生产组织。
我们可以看到,工场手工业的形成本身就是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扩大,因为不管它是由哪一种方式产生,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不同的独立手工业者的“结合”和“协作”。因而,工场手工业的规模无疑比独立的手工业要大得多。马克思不仅分析了采用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式如何产生了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也分析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劳动分工对于工人阶级的影响。
对于工场手工业在生产效率方面的优越性,马克思从协作的一般性质和分工的特点两个不同的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
一方面马克思把工场手工业在生产效率方面的优越性仍然归结为“协作的一般性质”即单纯的规模效益。
另一方面,马克思又进一步分析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如何导致生产效率的提高。
(一)在分工条件下,每一个工人终生从事某一种简单操作,从而成为“局部工人”,“他花在这一种操作上的时间,比循序地进行整个系列的操作的手工业者要少”。
由这些局部工人所组成的结合总体工人与独立的手工业者相比较,就会在相同的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从而劳动生产力提高了。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结果,就是因为局部工人在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上进行分工劳动,使每一个工人都只从事一种固定的操作,而不需要频繁变换操作动作,这样就可以减少非生产性的动作,特别是可以减少由于工具的频繁取放所造成的时间浪费和体力的非生产性消耗。
(二)在工场手工业时期,“不同的阶段过程由时间上的顺序进行变成了空间上的并存”。
这些不同的阶段过程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各种劳动因为各个工人之间的这种直接的互相依赖,迫使每个工人在自己的职能上只使用必要的时间,因此在这里形成了与独立手工业中甚至简单协作中完全不同的连续性、划一性、规则性、秩序性,特别是劳动强度。在这里每一个局部工人必须在一定劳动时间内提供一定量的产品成了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规律。
(三)在局部劳动独立化为一个人的专门职能之后,局部的方法也就完善起来。
“经常重复做同一种有限的动作,并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有限的动作上,就能够从经验中学会消耗最少力量达到预期的效果。”(注:《资本论》,第1卷,第376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在任何依靠人的身体器官运动所从事的活动中,经验的积累都是通过大量的动作反复来实现的。因此,在分工条件下局部工人终生从事某种固定操作,同样有助于操作经验的积累,有助于劳动方法的完善和劳动效率的提高。
但是,劳动者之间的固定分工对于劳动效率的影响是二重的,一方面它提高了每一个劳动者的生产效率,从而使生产的总体效率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不断从事单调的劳动,会妨碍精力的集中和焕发,因为精力是在活动本身的交换中得到恢复和刺激的”(注:《资本论》,第 1卷,第37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在劳动分工中, “局部工人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他的片面性甚至缺陷就成了他的优点”。因此,资本从分工中所获得的规模效益是以工人的全面发展的牺牲作为代价的。而工人的全面发展正是劳动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劳动生产力得到彻底解放的前提。奴隶般地屈从于劳动分工需要,使劳动对于工人来说表现为“外在的东西”、“被迫的劳动”,从而使工人的劳动缺乏自觉性和创造性,结果使劳动效率受到很大的制约。不仅如此,分工和专业化使工人的劳动变成简单劳动,从而使劳动力发生“相对贬值”。因此,“消灭旧分工”就成为劳动者全面发展、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全面发挥的根本途径。(注: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劳动分工”与“劳动者分工”并不同一个概念,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消灭旧分工”实际上指的是消灭劳动者分工,而不是劳动分工。毫无疑问,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分工将不断发展,并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形式和标志,而劳动者的固定分工的消灭,则有赖于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以致于直接劳动不再成为财富的主要因素,从而使劳动真正成为一种自由的创造活动。)
(四)在工场手工业中,由于总是好几代工人同时在一起干活和共同劳动,因此,便于技术上的诀窍得到传播、巩固、积累和流传下去,这同样有利于从总体上相对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效果。
(五)在工场手工业中,劳动工具因劳动分工而发生了分化和专门化,前者使同类的工具获得了适合于每种特殊用途的特殊的固定形式,后者使每种这样的特殊的工具只有在专门的局部工人的手中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劳动工具的简化、改进和多样化,适应了提高劳动效率的需要,而且直接为机器的发明提供了物质条件,因为机器就是由许多简单工具结合而成的。
马克思在对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进行分析时,揭示了工场手工业生产规模扩大的一种规律性:“如果各个不同的局部工人小组之间最合适的比例数,已由经验为一定的生产规模确定起来,那么,只有使每个特殊工人小组按倍数增加,才能扩大这个生产规模。”(注:《资本论》,第1卷,第384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马克思以英国制瓶手工工场为例进行了具体说明,并且指出了这种生产规模扩大中所存在的两种规模效率。一是可以使不同的劳动小组共享某些劳动和管理,因为不管规模大小,某些工作都可以由同一些人来做;二是可以使不同的“劳动小组”共享某些生产资料,从而使之得到“更经济的利用”。
马克思已经注意到工场手工业中存在的生产一体化现象,即不同的工场手工业结合为更大的工场手工业,他以英国的大玻璃工场自己制造坩埚和制造燧石玻璃的工场同磨玻璃业、铸铜业的结合为例,分别说明了“向上一体化”和“向下一体化”。马克思认为“结合的工场手工业虽有某些优点,但它不能在自己的基础上达到真正的技术上的统一,这种统一只有在工场手工业转化为机器生产时才能产生”。马克思对工场手工业的结合所具有的某些优点并没有进行更具体的分析,但却明确指出了这种结合所缺乏的“技术上的统一性”,这实际上已经揭示了生产的一体化发展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受到技术限制的客观规律,当然,正如本文的分析所表明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是决定生产规模的基础,但它并非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扩大的惟一制约因素。
在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中,包含着关于社会分工和工场内部分工的相互关系的内容。只要我们把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同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有关理论(例如新制度经济学)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这一理论的当代意义。(注:自80年代以来,罗纳德·科斯运用“交易费用”范畴来解释企业的产生的理论观点在西方经济学界产生了很大影响,并成为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依据之一。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于企业的产生比科斯作了更为符合实际的分析。在笔者看来,“交易费用”范畴只能用作解释企业规模变动的工具之一,而不能完全用于解释企业的产生。企业与市场既有可替代的一面,但也有根本不可相互替代的一面,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对此作了全面的分析说明。)在这里,我们同样主要是从生产规模、企业规模发展规律的角度阐释马克思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把分工分成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两种形式。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工也有二重起源:一是起源于原始氏族公社内部的纯生理基础上的自然分工,这种自然分工引起氏族成员的分离,从而引起交换,交换使这种自然分工固定化为社会分工;二是起源于原始氏族公社之间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差别基础上的自然分工,这种自然分工引起氏族公社在产品上的互补性,从而引起交换,交换使这种自然分工同样固定化为社会分工。无论产生的途径有什么不同,社会公工的必然结果就是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的产生。
马克思并没有直接用社会分工或商品交换(市场关系)来说明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产生,而只是把商品交换和社会分工理解为工场手工业分工的前提条件。他指出:“因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前提,所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要求社会内部的分工已经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这就是说,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产生并不能单纯从市场关系(社会分工)的一体化得到说明,而只能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历史规定性中得到解释。马克思认为:“整个社会内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媒介,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方式的独特创造。”(注:《资本论》,第 3卷,第397~39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
那么,为什么只能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规定性才能说明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产生呢?这是因为,如前所述,工场手工业是从简单协作发展而来的,因此,说明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产生实际上包含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资本主义简单协作是怎样产生的,二是在简单协作的基础上又怎样产生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对于这两个问题,马克思都是从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属性这两个方面来加以说明的。
所以,与西方经济学家不同,马克思不是把“企业”的特殊社会经济关系这个核心内容抽象掉,单纯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去说明企业及其内部分工的产生的原因。应该说,马克思的理论说明不仅更加科学,而且更加符合历史实际。
既然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会不断发展成社会分工,那么,是否会出现社会分工最终完全取代工场内部分工,从而使工场或企业变成一种没有结构的原子型单位的结局呢?马克思的分析否认了这种可能性。
马克思通过比较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分工的“程度上的”和“本质的”区别,进一步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互相制约”的关系,从而说明了为什么社会分工不可能完全取代工场内部分工,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说工场内部分工分化或分离为社会分工的过程,也就是企业规模变小的过程,那么,工场内部分工的存在及其规模也就决定了企业本身的规模。因此,对工场内部分工存在的说明,也就是对企业最小规模的说明。
从生产的组织性、计划性来说,基于社会分工的社会生产和市场经济同基于工场内部分工的企业生产相比而言,它呈现出“无政府状态”,使社会生产本身所需的平衡经常遭到破坏,并且市场竞争使人与人之间“发生正如在动植物界中一切反对一切的战争”。因此,基于社会分工的市场经济既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又不能促进所有人的福利的共同增进。而工场内部的分工虽然以资本家对工人的专制剥削为基础,以工人的个人劳动力受到“侵袭”并成为“畸形物”为代价,但它毕竟是一种计划生产,从这一点来说,它具有社会分工所缺乏的相对优越性,因而也就不可能完全被社会分工所替代。
总之,马克思是从“生产的组织性”和“计划性”的角度来比较社会分工和工场内部分工的,并从这一层面实际上说明了为什么企业不可能完全被市场所取代的原因。应该说,马克思的分析是极为客观而深刻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百多年以后西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关于企业和市场的关系的理论分析,不过是重新“发现”早就被马克思所揭示过的东西而已。
同时我们还要指出,马克思决没有对工场分工即资本主义企业的结构持绝对肯定的态度,整部《资本论》都是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而对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分析批判则是《资本论》的重点和第1 卷的主题,因此,工场内部分工由于生产的组织性而不能被社会分工完全取代的结论,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以内才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生产(社会分工)连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企业制度为基础)都将最终被未来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取代。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与西方经济学家,包括新制度学派的观点又是绝对不同的。
如果把马克思对社会分工和工场分工的关系的分析看作是关于市场与企业的关系的理论,那么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分析不仅具有无可争辩的现代意义,而且具有深刻的前瞻价值。同时,我们完全有理由把这一部分理论看作马克思关于企业规模发展规律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为我们理解当代发达国家所出现的生产集中化和分散化并存的现象提供了重要的分析工具。马克思通过分析工场内部分工如何导致生产效率的提高,揭示了企业内部分工发展、生产集中化从而企业规模扩大的深刻原因,并且通过分析工场内部分工向社会分工转化的趋势。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中,包含着生产和企业的规模效益同生产和企业分散化和小型化趋势同时并存的辩证论题,从而为我们进一步分析当代发达国家市场结构和组织的发展规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线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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