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议会的历史沿革、制度变迁及其对政治生态的塑造
毛光霞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200433)
摘 要: 台湾省议会是台湾光复后到“冻省”期间台湾最重要的所谓“地方自治机关”,是重要的省级议事机构,在某种意义上甚至被认为代行了所谓“国会”的部分职责。从其成立到废止的50多年里(1946—1998),制度引进、实践传承与政治环境交织下不断变迁的台湾省议会既要忠于所谓“中央政府”的统治,又要扮演所谓“地方代议民主”的角色,虽屡遭变局,但因其仍然有可利用的价值而未被统治集团完全抛弃。台湾省议会历时数十载,对台湾的“民主化”及畸形的“台式民主”乃至于“台独”的形成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 台湾省议会;制度变迁;政治生态;畸形民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台湾光复,回归祖国怀抱。旋即国民政府在台湾地区仿效大陆实行省议会制度,开启了台湾省地方议会政治的道路。[1]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后,将原“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移植到台湾地区。在此背景下,台湾省议会作为装点门面和分担负担的“民意机关”,在扮演其所谓“地方自治机关”角色的同时,孕育出了议会中的“党外势力”。正是这一势力的不断滋长最终形成了台湾岛内两大政党对立的格局,铸造了畸形的台式民主,滋生了“台独”倾向。可以说,台湾省议会是时代的产物,它曾经是台湾岛内各种政治势力角逐的重要舞台,其演变亦反映了不同时期台湾岛内政治及社会变迁的状况,对于台湾的政治生态及其走向逐渐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一影响即使在1998年台湾“冻省”以后仍然存在。因而,台湾省议会是深入考察台湾政治生态发展变迁的重要窗口。
一、台湾省议会的历史沿革
从1946年5月1日成立以来,经过首届台湾省参议会(1946—1951年)、三届台湾省临时省议会(1951—1959年),以及十届台湾省议会(1959—1998年),台湾省议会由草创、建制到所谓“本土议政风格”的形成,以及作为台湾省地方最高代议机关,再到蜕变为“咨议机构”,此间屡经变局。关于台湾省议会的历史沿革,台湾学者所作的分期并不完全一致。由表1可见,台湾学界对台湾省议会历史沿革的阶段划分在前两个阶段基本是一致的,即1946年5月1日国民政府按照情势的需求成立了台湾省参议会,后由于长期不改选,议员席位出缺,再加上1950年岛内行政区域调整,新增各县无省议员代表,参议会议员倡议集体辞职向当局施压,“行政院”在考虑事实、民意和法理的基础上于1951年9月决定成立台湾省临时省议会。学者们争议较大的是对于正式更名为台湾省议会后的阶段划分,具体划分依据详见表1。
表1 台湾学界关于台湾省议会历史沿革的典型观点
本文认为,台湾省议会的沿革与台湾当局的两岸政策及其变化有密切关系。台湾省议会的历史分期不能脱离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仅仅在岛内政治史狭隘的框架内就事论事则有失偏颇。1946年台湾省参议会的设立,既是台湾回归祖国怀抱后,国民政府在台湾省建立政权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国民党政权为在台湾省建立和维持其威权统治的重要举措。1949年后,国民党残余势力败退台湾,此后至1973年,台湾省议会设置及其运行的根本目的是要巩固台湾这一反攻大陆的“基地”。因而,这一时期的省议会有名无实,是为“虚名化”时期,涵盖了台湾省参议会时期、临时省议会时期和第一届至第四届省议会时期。1973年之后,随着形势的变化,台当局事实上选择了维持两岸关系现状,这一时期台湾省议会的运作内容与建设反攻大陆“基地”这一目标的联系消泯,而以台湾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为目的的本土化色彩日益凸显。台湾省议会议事内容更加重视民生经济,省议员选举大有突破国民党一党垄断之势,议政风格也开始由辅政转向议政,且这一时期台湾地方自治正式法制化,因而这一时期的台湾省议会可以被视为“实名化”时期。1998年12月21日,台当局将台湾省议会裁撤并改制为台湾省咨议会,弱化台湾省议会作为所谓的“中华民国”省级地方议会的地位,将其从地方立法机构转变为咨询机关。这是台当局为将台湾这一省级地方予以“国家化”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因而这一时期可被视为台湾省议会的“去名化”时期(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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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台湾省议会阶段划分表
台湾省参议会、临时省议会和省议会的历史沿革跌宕起伏,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职责属性、职能权限和制度功能,影响了台湾政治生态。由表3可见,台湾省参议会的性质主要是竭力充当政府与民间、“中央”与地方以及省内与省外的桥梁角色;临时省议会对外大体沿用参议会时期所展开的几条议政主线,再配合省府的既定政策,对内则致力于议会内部运作规范的建制以及台省议坛风格的树立;台湾省议会时期其职权有所扩大,且这一时期的省议会横跨了两蒋统治时期、政治转型时期而发生了改制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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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台湾省议会职能权限与职能属性变迁
续表
二、台湾省议会制度变迁:制度引介、实践传承与政治环境
转型之前的台湾由于“国民大会”长期不改选,造成“万年国代”现象,议会政治趋近行政化,“行政院”首长长期担任“执政党中央常务委员”,“国会议员”仅在形式上代表民意。依法普选产生的台湾省议会议员履行代议职责,成为民众意愿的传达者和地方自治的代表。在此背景下,不少人将实现所谓“民主政治”的希望寄托于地方立法机关——省议会,以为这一机构“最贴近名义”。“从参议会到省议会,它所扮演的角色,在台湾民主发展的过程上面,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省议会的存在也是对政府做一种刹车,当时监督省政府施政正常化,主要的就是省议会。”[8]台湾省议会之职权分为省规章审议权、省政建议权、省预(决)算案初审(核)权、省政询问权及受理人民请愿权等五项,其后虽有调整,但并无超出上述范围者。议员的职责大致包括省府预算审议权、提案权、对省府各单位与省属行库主管的质询权,以及处理人民请愿案的权利。从1946年到1998年底,从省参议会到省议会第十届结束,前后52年,省议会配合当局政策,对台湾的政治、经济、建设各方面产生了很大影响。[9]就台湾省参议会时期所处理案件的类型和数量来看,有省府交议事项(69件)、台湾省参议员提案(1,265件)、人民请愿案的处置(1,743件)。其中,处理最多的案件属于经济建设类和政治保安类。可见省议会的运作对于当时的经济建设和政治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省议会是在所谓的“国会”停摆的情况下有所作为的,也就是说,省议会只是政治统治工具的替代品。及至台湾“冻省”后,省议会即遭到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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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台湾省议会制度变迁示意图
制度存在于环境之中,与环境之间存在着交换关系,政治制度的变迁也是如此。任何一种政治制度的形成必定会照应原有的政治制度(所谓“路径依赖”),同时也要考量政治现实(所谓“压力与动力”),而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又是彼此形塑的。如是,在政治制度引介与政治现实相互作用这一过程中,实践的传承正如基因一样以路径依赖的形式牢牢嵌入于台湾制度发展之中,瞬息万变的政治环境引发的关键事件又成为台湾省议会制度突破的关键动力和压力。由是,台湾省议会才经由参议会、临时省议会、省议会不断地发展变迁。
省议会的制度引介。制度引介是台湾省议会形成发展中的重要环节,无论是日据时期日本在本土实行的地方自治制度,还是国民政府在大陆地区实行的地方议会制度,都对光复后台湾省议会制度的形成产生了影响,后者还是台湾省议会制度建立的直接制度来源。1900年日本政府对地方制度的调整,如扩大地方权限、放宽对公民的限制、实施男子普选、废除等级选举等都深深地刺激了受“区别”待遇的台湾人民,同时也为台湾人民争取自治提供了制度上可参考的样本。1918年,孙中山对即将赴日考察的李宗黄说:日本之所以强跟他们的地方自治有很大关系。之后,国民政府着手地方自治也参考了日本的经验。无论是1928年通过的《县组织法》、1932年通过的《县参议会组织法》《市参议会组织法》,还是1932年制定的《市参议会选举法》,都对后来的台湾地方自治提供了制度借鉴。
争取地方自治的实践传承。对于刚刚光复的台湾来说,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参考,但是争取自治的实践传承也非常重要。争取台湾地方自治可以说是日据时期台湾人民在当时艰苦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斗争策略。1920年一批有见地的留日学生要求在台湾仿照日本本土实行“地方自治”。日本政府为缓和冲突,于1920年10月起将台湾行政区划改为五州二厅制,并设立州、市及街庄协议会,自此有了地方自治的根基。当台湾人民意识到协议会受日本人操纵而“徒有虚名”时,1930年8月,林献堂、蔡培火、陈逢源、洪元煌、杨肇嘉等人组织“台湾地方自治联盟”继续与日本殖民统治作斗争。1935年4月1日,台湾总督做出让步,首度赋予台湾住民自治权,允许25岁以上的成年男子经由选举选出半数的市会、街庄协议员与州会议员,这些实践锻炼了台湾地方自治的能力。等到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台湾人民表达了希望地方自治的强烈愿望。之后台湾省参议会在1948年4月7日专门组织“国内考察团”重点考察了上海、北平、南京的市参议会,留下了深刻印象。[4]所以说台湾人民对于地方自治坚持不懈的实践传承是光复后台湾能够实行台湾省议会制度很重要的因素。
省议会制度实施的特定政治环境。台湾光复之初,国民政府亟需得到台湾人民的支持,当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后,更需要拉拢民意、站稳脚跟。因此,早在1945年3月14日修正核定的《台湾接管计划纲要》中就规定:“接管后,应积极推行地方自治。”1946年,陈仪设立了“咨询”性质的台湾省参议会;及至1949年国民党败局已定,陈诚于同年1月初接手台湾省主席,次月便宣布进行“三七五减租”“币制改革”,并“推动地方选举”,以最大限度地拉拢台湾民意。1951年,国民党当局成立台湾省临时省议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在台湾获取民意基础,以巩固这一反攻大陆的基地。无论是临时省议会还是省议会时期,作为工具和门面的省议会始终是国民党在台笼络民心的重要工具。除了内部因素的考量之外,省议会制度实施的重要域外因素是美国的影响。二战结束后,世界进入冷战时期。败退台湾的国民党当局急需美国的援助。出于对美国的依赖,施行“地方自治”的省议会制度有助于改变台湾当局在美国政界自由派人士眼中的“独裁”形象,拉近与美国的距离,争取美国的支持。因此,在这种内外形势之下,台湾当局不得不考虑施行地方自治制度。
三、台湾省议会对政治生态的塑造:政治转型、“台独”与畸形民主
台湾省议会在战后台湾政治生态的塑造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的存在和运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台湾地方社会内部的诸多矛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了战后台湾局势。与此同时,台湾省议会也是滋长中的台湾地方政治势力在“代民发声”的同时获取政治资本和政治影响力的重要场所。以民进党为主要代表的政治势力之所以能够壮大成为与国民党分庭抗礼,甚至取而代之的政治力量,很大原因就是地方草根政治势力在省议会获得了政治舞台。台湾政治转型后的“台式畸形民主”的形成,也与省议会时期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争斗方式有密切联系。
B.向含有0.4molFeBr2的溶液中通入0.3molCl2充分反应:4Fe2++2Br-+3Cl2
(一)作为政治统治工具的省议会
在50多年的台湾省议会政治发展过程中,省议会促动台当局确立民主议事程序、设计民主选举机制等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台湾省议会凭借其代表台湾民意的光环,行保障政治稳定与延续之实,是统治者在新的社会条件下维护自身统治而采取的举措而已。
1.维持社会秩序,调和社会矛盾,保证政治统治的稳定性。
1.地方政治与党外势力的组织化。
近年来,围绕着高等教育体系我国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但毕业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仍是短板。其原因是多方面、深层次的,但与目前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侧重理论知识的考查、学生缺少实践动手机会不无关系[1]。
2.履行代议责任,襄助省府建设,确保政治统治的延续性。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2]制度一旦被确立,通常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或大或小的变化,即制度变迁(Institutional Change)。制度变迁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这种过程受到既有制度功能、政治、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作用。”[3]制度变迁是政治发展进程中非常重要的议题,制度形成与变迁的内在逻辑既是理论研究的基本范畴,又是现实关注的焦点。本文主要关注1946—1998年间台湾省议会制度变迁,按照一般名称分类为省参议会、临时省议会和省议会三个阶段。通过对这三个阶段的行动者(省议员)、制度设计逻辑和政治环境的分析,认为台湾省议会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既是自下而上由台湾民众主动要求的诱发性变迁,同时又是自上而下的国民党的强迫性变迁,同时还是受内外政治环境影响的一个渐变过程。本文通过引入制度引介、实践传承两个变量解释台湾省议会制度的形成背景及原因,通过对政治环境的分析呈现台湾省议会制度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发生制度变迁的过程,其解释路径如图1所示:
3.提供参政平台,促进政治转型,成为“民主政治”的门面。
储能变流器在整个系统中起着核心作用,具有高转换效率、宽电压输入范围、快速并离网切换和方便维护等特点,同时具备完善的保护功能,如孤岛保护、直流过压保护和低电压穿越等,满足系统并、离网要求。
台湾光复之初,民众参加地方选举是表达意愿、参与政治生活的唯一途径。“自1945年10月光复以来,人民参与政治的正常管道,就是在实施地方自治的过程中参与,而政治参与的最大期望,就是参选省议员”,[10]以至于“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台湾光复,很多在外留学的都回来台湾,有很多人才都进入省参议会”。[11]例如第一届台湾省参议会议员选举中,台南医生吴新荣、政界耆老林献堂、战后回台的黄朝琴都决定竞选省参议员,希望成为沟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桥梁。[12]对于有志成为议员的人士来说,参与省议员的竞选能够提升知名度,一旦当选不但能够扩大政治影响力,而且可以为其所代表的县市争取资源,充实地方建设。应该看到,地方自治体制使台湾地方政治具有了一定的民主性、开放性,不仅激发了台湾人民政治参与的热情,也为台湾本土人士加入地方政权提供了重要的渠道。然而,无论如何拔高省议会对台湾政治转型的意义,都改变不了它是国民党退居台湾后笼络人心、维护统治的工具,是装点所谓民主政治门面的用品。这在省议会存废的历史过程中显得尤为明显。
注释:
(二)作为反对党和“台独”势力酝酿平台的省议会
1949年后,蒋介石在台湾采用了两条统治路径:一方面在岛内实行军事戒严、国民党独裁统治和“宪政”法统构成的“三位一体”上层体制,以维持在大陆时期形成的“中央政府”体制;另一方面则是希冀通过县市地方选举吸纳台湾本土精英,取得在地势力的支持与合作,最终稳定国民党在台统治的下层体制。这种独特的“二元政治体制”凭借“白色恐怖”手段确实维持了国民党在威权时期的统治,但这种体制也给下层政治势力以反抗国民党统治的缺口。他们脱胎于下层的省议会并形成党外势力,一面提倡民主政治,促进台湾政治转型;一面鼓吹台湾“独立”,造成台湾社会撕裂与政治极化。
台湾省参议会成立之初即在台湾政坛上扮演着社会稳定缓冲剂和社会矛盾调节器的角色。光复后不久台湾即发生“二·二八事件”,矛头直指国民党当局。台湾省参议会迅速做出反应,代表民众发声并积极处理事件,极力调和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此后,省参议会吸收“二·二八事件”的经验教训,思索其议政风格,在不涉及政治敏感的前提下,所提议案逐渐转向协助民众处理纠纷、解决问题、保障权益等事项。“一方面要配合台湾为后方基地的任务,一方面更要着眼于基地的政治建设,安定民心,鼓舞民气,凝聚团结力量。”[5]国民党败退台湾之际,1949年12月7日,蒋介石在给陈诚的信中要求:“政府决迁台湾,需特别欢迎。望台民意机关多有精神拥护之表示。”[6]台湾省参议会随即响应,议长黄朝琴在行政会议上郑重代表全省民众竭诚欢迎“政府”迁台,并在蒋介石赴台之际参与接待。随着国民党的败退,一时间大量机构、军队、人员如潮水涌至,台湾省参议会也收到不少要求协助迁台的函件。[7]对此,省参议会也做出了回应。无论是省参议会时期还是省议会时期,其对于台湾社会秩序和政治统治的稳定都有着一定的维护和保障作用。由上可见,省议会从一开始就是台湾当局稳定社会、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
2.以省议会为据点,“台独”势力趁势崛起。
党外势力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无组织到有组织,从自发的到有领导的自觉的。在这一进程中,以省议会为代表的地方政治派系渐生渐成,最终发展为省议会中的反对党。一是议员利用对国民党的不满、怨恨在省议会中结成反对势力联盟。政治转型以前的台湾实行国民党一党专制,在这一背景下,无论是希冀通过西方民主政治尤其是政党政治以实现台湾政治转型的改良政治路线,还是希望通过选举占领国民党下层体制的议会斗争路线,都因国民党威权的镇压而殊途同归,只能选择利用仅有的参政渠道——省议会——作为施展政治抱负的场所,并在履职过程中不断成长为组织化的党外反对势力。二是议员利用选举政治帮助辅选以拉拢、组织和壮大党外势力。议会政治需要以选举为基础,而选举又需要一系列的动员与组织,其中,有威望的议员帮助辅选是重要一环。在1950年代至1970年代,省议会议员李万居、郭雨新、高玉树等人组成助选团,在全省各地为新党人士助选,并组织召开“选举问题座谈会”,筹备“中国地方自治研究会”,组织“中国民主党筹备委员会”,公开拉拢相关党外人士,壮大反对势力。这一策略在此后的省议会选举中获得巨大成效。以1977年的省议会选举为例,林义雄、张俊宏、蔡介雄等21名党外人士当选为省议员,占77名省议员的27%。[13]省议会中党外势力不断得到发展壮大,而民进党的成立标志着省议会中的反对势力得以组织化,由此前松散的临时性联盟发展为有组织的党派政治性同盟,至此,党外势力组织化一举成为现实,民进党成为与国民党相匹敌的省议会中的反对党。
第四,在林政资源管理过程中要构建一支高素质、强能力的复合型队伍,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作用,对现有的林政资源管理人员加以培训教育,如讲座、进修、考核等,确保相关人员在专业化角度提高自身的造林、护林、用林的水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建设。
在“中华民国台湾化”日益成为台湾政治共识,日益发展壮大及代行所谓“国会”部分职能的省议会逐渐成为众矢之的,“精省运动”被提上日程,最终台湾省议会转型为资政机构。台湾省议会虽随着一纸“冻省”指令成为历史,但其影响并未退却。随着“国民大会”改选,原先的许多省议会政治精英纷纷参与竞选,将省议会中的议事议题、议事风格与议政技巧带到“立法院”,在某种意义上拓展了省议会的政治生命。省议会中的两党对立政治转移到“立法院”,并有愈演愈烈之势。随着两党政治演进,民进党与国民党对立日深,尤其是在处理两岸关系的态度上截然不同。事实上,一些基本议题的对立并不是突然出现的,仅以省籍矛盾为例,从“二·二八事件”到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带来的百万“政治移民”[19]所引发的省籍矛盾在省议会的政治场域中放大、加深、发酵,最终为选举政治选题中“台湾化”与“本土化”做了脚注,并成为现今观察岛内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指标。尤其是在省籍矛盾中形成的“台湾人”概念导致自我意识增强,造成“我者”与“他者”的对立,被夸大的省籍矛盾进而影响到两岸关系。诸如此类的基本议题发轫于省议会,后因两党政治对立而延续,不断加深岛内的政治对立、社会撕裂,并导致政治生活极化和政治效率低下。
(三)作为“台式畸形民主”生长温床的省议会
1.民进党趁势崛起,内讧政治在台湾逐步成形。
1985年,党外政治势力在历经多年的整合之后,组织成立了所谓的“党外后援会”,以政党的姿态提名候选人参与省市议会选举。在开放党禁和“解严”前,原先党外政治势力,如编联会、公政会等,就酝酿组织成立政党,以抗衡国民党。1986年9月,“岛内的反对运动推手由‘党外’而正式成立‘民主进步党’”,[16]并于1986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了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执委”)、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常委”)及党主席。作为一个在省议会中产生的政党,“中执委”31人中担任过省议员的有6人,其中不乏苏贞昌等民进党创始者,“中常委”11人中担任过省议员的更是占据了大多数。[17]鉴于民进党已经拥有相当的民意,尤其是在省议会中成为了当然的反对党,国民党最终对其采取了又拉又打、口头强硬而实则默许的态度,这更助长了民进党的气焰。脱胎于省议会而来的民进党是接受省议会制度训练长成的选举型政党,之后民进党乘胜追击,选情一路高涨,迅速奠定了在台湾政坛中的地位,其中的领军人物正是省议会议员。他们利用自己的声望和选举经验帮助党外反对势力推动台湾政治转型,操控台湾的政治对立和社会撕裂。在省议会中酝酿的台式民主在政治对立、社会撕裂中产生,从一开始就是畸形的。民进党的产生到底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还是本省人与外省人、国民党内部分裂、专制与民主等矛盾的产物值得深入分析。“许多热衷参政的党外人士……争权夺利、相互攻歼、自相残杀。”“党外人士不能和衷共济……呈现出激烈的攻击姿态”,甚至于“某些少数党外候选人及助选员,在言行上却是否定‘民主’价值,而且否定民主和平改革的程序,主张诉诸暴力的手段来解决政治恩怨,这根本是破坏民主政治的竞赛规则”。[18]因而,即使台湾地区完成了两次权力更替,但也不能认为所谓的民主已经巩固。事实上,台湾的政治生态造就了台式民主是内讧式的、对立型的,而且游离于政治极化的边缘,始终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
2.省议会中的对立议题被延续,极化政治趋于定型。
“战后初期‘台独’曾在岛内酝酿,但由于不符合时代主流,随即昙花一现般消逝,而‘二·二八事件’是‘台独’再度扬起的一次转折点。”[14]“台独”主张在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分离运动”,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离出去,可归于威权时期的“叛乱罪”。“二·二八事件”以后,国民党利用这一罪名在岛内“合法”实施“白色恐怖”,致使整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人避谈政治,都怕惹祸上身。唯一敢于谈论政治的地方是台湾地区各级议会,尤其是台湾省议会。早期以康宁祥为代表的“台独”分子主张“议会路线为主,以街头群众路线为辅,群众路线要服从于议会路线,为议会路线服务”,[15]以争取选票、积攒势力。1970年代,尤其在第六届省议会后,张俊宏、林义雄、余陈月英等并称“党外十三人组”,不断利用省议会抛出具有吸引力的议题,赢得民众选票,大大积攒了“台独”力量。最终1979年底的“美丽岛事件”促成海内外“台独”势力的汇聚和整合,其中最为人关注的就是民进党的成立。
四、结论与再讨论
台湾省议会及其制度的形成、发展与变迁是特殊时代政治变迁的产物,与此同时,台湾省议会的变迁历程又是岛内政治进程的缩影,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岛内政治生态,因而,台湾省议会与台湾政治生态呈现出互相交织的状态。每个时期台湾省议会的地位、作用与影响是多样化的,也是不稳定的,这也为台湾省议会的政治变迁诱发台湾政治生态的“病变”做了脚注。不可否认,台湾省议会在台湾政治发展过程中对于稳定局势、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及治安、开启“民主政治”转型等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究其本质仍然是当局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冻省”后的台湾省议会转型为资政机构,逐渐淡出政治视野。在某种意义上说,考察台湾政治生态的形成与畸形民主的形态不能忽视作为台湾政治生态演变之源的台湾省议会。挖掘台湾省议会的发展变迁当有助于理解当今岛内政治生态。
1.3观察指标与疗效评定标准 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肌酐、尿素氮、24小时尿蛋白定量、内源性肌酐清除率、血清胱抑素C水平,对这些变化进行临床观察和分析。
[1]本文所指的台湾省议会是指台湾光复后设立的台湾参议会到“冻省”期间存在的台湾省参议会、临时省议会和1959年正式更名之台湾省议会的统称。
[2]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页。
[3]赵万里、徐铁梅:《制度理性:制度变迁、行为选择与社会秩序》,《经济学家》2018年第3期,第52页。
[4][5]谢汉儒:《关键年代的历史见证——台湾省参议会与我(1948—1952)》,台北:唐山出版社,1998年,第15-38页,第40-41页。
[6][7][10]欧素瑛等:《台湾省议会会史》,台中:台湾省咨议会,台北:“国史馆”,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2011年,第45页,第39页,第53页。
[8]《台湾省参议会、临时省议会暨省议会时期口述史访谈计划——吴水云先生访谈录》,台湾省咨议会编印,2004年,第98页。
[9][11]《台湾省参议会、临时省议会暨省议会时期口述史访谈计划——魏纶洲先生访谈录》,台湾省咨议会编印,2002年,第30页,第7页。
[12]郑梓:《台湾省参议会史研究》,台北:华世出版社,1985年,第14-15页。
[13][15]杨毅周:《民进党组织派系研究》,台北:水牛出版社,2006年,第8页,第57页。
[14][16]陈佳宏:《台湾“独立”运动史》,台北:玉山社,2006年,第7页,第5页。
[17]此数据为参考杨毅周《民进党组织派系研究》中的统计名单后所作的统计分析,请参见杨毅周:《民进党组织派系研究》,台北:水牛出版社,2006年,第34页。
[18] 彭怀恩:《政治转折点的挑战》,台北:高山出版社,1980年,第12、15、24页。
三是对于转基因食品方面,2007年12月《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施行,废除了原来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新资源食品包括了对转基因的管理,但是更侧重的是无食用习惯的原料和产品。2007年8月,发布并于2009年10月最终修改通过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转基因产品标识立法中的重要部门规章,该法对我国食品标识的内容、标注方式及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于第十六条特别强调,食品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
速生桉树春、夏、秋三季都可以进行种植,但在春季雨后进行的种植成活率最高。因此,造林技术中选择春季雨后种植应更受到重视,在气温、土壤、空气都满足速生桉树生长的最适宜条件下的种植能够满足速生桉树的生长效益,也能够提高其经济效益。
[19]陈孔立:《台湾政治的“省籍-族群-本土化”研究模式》,《台湾研究集刊》2002年第2期,第1页。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the Taiwan Provincial Council,Institutional Changes and the Shaping of Its Political Ecology
Mao Guangxia
Abstract: The Taiwan Provincial Council is the most important so called “local self-government organ” in Taiwan during the period from the restoration of Taiwan to the “frozen province”,and is an important provincial deliberative organ.In a sense,it is even considered to have acted as part of the so called “Congress”.In more than 50 years(1946—1998)from its founding to abolition,the Council had been constantly changing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institutional introduction,practical inheritance and political environment.It had been supposed not only to be loyal to the rule of the so called “central” government,but also to play the role of “local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Though having repeatedly undergone unfavorable changes it had not been completely abandoned by the ruling group because of its value.In a word,Taiwan Provincial Council,which lasted for several decades,has had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aiwan “democratization” and the formation of the abnormal“Taiwan-type democracy” and even “Taiwan independence”.
Key Words: Taiwan Provincial Council,institutional change,political ecology,abnormal democracy
中图分类号: K2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1590(2019)01-037-09
作者简介: 毛光霞,女,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陈小冲)
标签:台湾省议会论文; 制度变迁论文; 政治生态论文; 畸形民主论文;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