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结构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调查论文_朱静

某钢结构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调查论文_朱静

江阴市环境监测站 江苏江阴 214400

摘要:以某钢结构企业搬迁遗留场地为研究区域,根据HJ 25.1—201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及HJ 25.2—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进行场地环境调查。结果表明,所有土壤/地下水样品中的检出浓度均未超标,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本次调查可作为指导场地后续再开发利用工作的相关依据。

关键词:钢结构企业;污染场地;健康风险

引言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我国已逐步实施“退二进三”、“退城进园”和“产业转移”等政策,许多大中城市正面临重污染工业企业的关闭和搬迁,由此出现大量工业遗留和遗弃场地[1-2]。

针对这类污染场地再开发过程中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部及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已经出台有关政策 [3-4]。我国在污染场地管理领域起步相对较晚,但近年来,国内许多研究单位和学者开展了对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调查。

本研究以江苏某城市某钢结构企业遗留的污染场地为研究对象,对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土壤中各污染物的分布特点及污染程度。

1 材料与方法

1.1 场地概况

该钢结构企业搬迁遗留场地位于江苏省某城市,该企业于1999年建厂,2008年停产,原场地建筑设施包括:办公楼、厂房、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池、盐酸储罐、固废堆场和绿化空地等。厂房设施设备于2013年至2014年间陆续拆除,目前该地块为空地。该企业主要从事磷化钢缆钢丝、磷化钢绞线的生产,生产工艺涉及热处理、酸洗、磷化、拉拔等工序。

为响应政府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号召,决定对改企业实施搬迁转型发展,将位于原厂区整体搬迁到工业园内。2014年,随着该厂的停产搬迁,该厂区的各类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管线陆续停用和拆除。根据《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工业场地污染风险评估工作的函》,该原厂址所在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场地所在区域埋深40 m内的地层主要分布特征概述如下:埋深3 m以内主要为填筑土;3~9 m为淤泥质黏土;9~12 m为黏土;12~20 m为含沙姜黏土;20 m以下基本为石灰岩。

1.2 采样点布设和样品采集

根据HJ 25. 1—201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 2—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根据场地生产区、办公区和仓库区的污染识别情况,结合实际采样过程中的现场情况,对风险评估范围内54亩的场地制定了采样点位方案,最终本次评价工作共布设了21个土壤采样点位,10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为了判断土壤中污染物浓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本次采样进行了不同深度的取样。清除地表建筑垃圾后2 m以内土壤的采样间隔为0.5 m,2~4m采样间隔为1 m。地下水监测井点位在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后进行监测井安装,完成洗井24~48 h后,测定地下水埋深,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及现场常规指标的测定。

将送检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按制样规范,装入实验室提供的样品瓶,并贴上标签纸,写上样品名称、编号和采样日期等参数,立即放置到冷藏箱中,低温保存(<4 ℃),并及时送实验室检测分析。

1.3 检测分析项目

检测分析项目指标需涵盖该场地特征污染物,同时要对场地污染有全面的了解,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全面性。根据该钢结构企业生产特点,同时考虑到场地历史资料收集的局限性、有效性和场地调查的不确定性,选择Metals 13、TPH、VOCs、SVOCs作为本次土壤监测因子;选择Metals 13、TPH、VOCs、SVOCs作为本次地下水监测因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4 样品分析方法

样品检测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进行化学分析,部分参照美国环保署规定方法进行化学分析。土壤pH值测定方法为NY/T 1377—2007;地下水pH值测定方法为GB/T 6920—1986;土壤和地下水中 VOCs 的分析方法为 USEPA 8260 C—2006;SVOCs的分析方法为USEPA 8270 D—2007;重金属的分析方法为GB/T 22105.1—2008,HJ 491-2009等。

2 结果与讨论

2.1场地土壤检测结果

金属:所有土壤样品中砷、镉、铬、铜、汞、铅、镍、锌、硒、锑检测浓度均低于《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之A级标准。铍、铊、银:所有土壤样品中铍、铊、银均未检出。

半挥发性有机物:所有土壤样品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检测浓度均低于《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之敏感用地筛选值。所有土壤样品中2-硝基苯胺检测浓度均低于《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之居住筛选值。其余半挥发性有机物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

挥发性有机物:所有土壤样品中二氯甲烷、氯仿(三氯甲烷)、三氯乙烯、甲苯检测浓度均低于《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之A级标准。所有土壤样品中一溴二氯甲烷浓度均低于《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之住宅用地土壤筛选值。所有土壤样品中1,3-二氯丙烷浓度均低于《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之居住筛选值。所有土壤样品中1,1-二氯丙烯浓度在0.027mg/kg和0.044mg/kg之间,参考标准均不适用。

总石油烃类:所有土壤样品中总石油烃(C6~C36浓度之和)检出浓度低于《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之A级标准。

2.2 地下水检测结果

溶解性金属:所有地下水样品中锑、镉、铜、锌检出浓度低于荷兰地下水干预值。所有地下水样品中砷、铅检出浓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铬、汞、镍、硒、银检出浓度均未检出。

半挥发性有机物:所有地下水样品中2-硝基苯胺、邻苯二甲酸二甲酯、N,N-二甲基亚硝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在内的半挥发性有机物,且其浓度低于相应的比较标准(如适用)。其余半挥发性有机物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

挥发性有机物: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检出苯,且其浓度低于荷兰地下水干预值(30 μg/L)。部分地下水样品中检出包括1,2-二氯乙烷、1,1-二氯丙烯、四氯乙烯在内的挥发性有机物,且其浓度低于相应的比较标准(如适用)。其余挥发性有机物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

总石油烃(TPH):总石油烃类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

本次有限的场地环境调查结果显示所有土壤/地下水样品中的检出浓度均未超标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本次调查可作为指导场地后续再开发利用工作的相关依据。

参考文献:

[1] 骆永明.中国污染场地修复的研究进展、问题与展望[J].环境监测与管理,2011,23(3):1-6.

[2] 钟茂生,姜林,张丽娜,等.VOCs污染场地风险管理策略的筛选及评估[J].环境科学研究,2015,28(4):596-604.

[3] 唐秋萍,张毅,王伟.医药企业拆迁场地健康风险评价[J].环境监控与预警,2010,2(4):7-11.

[4] 房吉敦,杜晓明,李政,等.某复合型化工污染场地分地层健康风险评估[J].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13(5):451-457.

作者简介:

朱静(1985-),女,本科,主要从事环境监测、污染场地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场地修复工作.

论文作者:朱静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3

标签:;  ;  ;  ;  ;  ;  ;  ;  

某钢结构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调查论文_朱静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