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朔瓜传”若干章节的关系_说卦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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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本《说卦传》部分章节之间的联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章节论文,说卦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11)06-0059-05

传本《说卦传》前三章见于马王堆帛书《易传》,因拼接原因,初被认为属帛书《系辞传》,后被置于《衷》篇之中。一些学者或据此认为《说卦传》原本无前三章,或认为《说卦传》是后起的,是西汉以后的东西。我认为,这三章文字本就在《说卦传》之中,理由是就传本《说卦传》来看,这三章的内容与以下各章的内容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就传本《说卦传》与帛书《易传》这三章文字的异文来看,传本《说卦传》的文字应早于帛书《易传》;就帛书《衷》篇行文的情形来看,这三章应为该篇所引用的文字。

我们先来看传本《说卦传》十一章之间的联系。传本《说卦传》前三章的文字是: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致于命。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①

就这三章文字来看,我们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第三章与以下八章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说卦传》全篇主要是讲八卦卦象的,而第三章所说的天、地、山、泽、雷、风、水、火,历代易家皆以为说的正是八卦的基本取象。也就是说,从第三章已具体讲到八卦之象而接下去各章也是讲八卦之象的这一点来看,第三章的文字与以下各章是联系在一起的。而其中第六章、第十一章与第三章内容之不可分割尤为明显。

第六章说:“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而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② 其中“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的说法,与第三章所言“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之间的联系是显而易见的。孔颖达说:“水火虽不相入而相逮及,雷风虽相薄而不相悖逆,山泽虽相悬而能通气,然后能行变化而尽成万物也。”③ 孔氏这种说法很明显是联系第三章的文字,用相反相成的道理来解说第六章与第三章这两节文字文理上的联系。那么,第六章所言可不可以不是如孔颖达所说与第三章相对为义,或者说《说卦传》本无前三章,第六章本是独立为义的呢?从第六章的内容来看,我认为孔颖达的分析是对的。第六章的文字可以分为两层来理解。“神也者”至“莫盛乎艮”,显然是承前第四章讲的:第四章说“雷以动之”,第六章则说“动万物者莫疾乎雷”;第四章说“风以散之”,第六章则说“桡万物者,莫疾乎风”;第四章说“日以烜之”,第六章则说“燥万物者,莫熯乎火”;第四章说“雨以润之”,第六章则说“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第四章说“艮以止之”,第六章则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第四章说“兑以说之”,第六章则说“说万物者,莫说乎泽”。而第四章与第六章所说到的八卦之象显然与第三章说的八卦基本取象是一致的。同样,“故水火相逮”以下的文字也是承前而言的:第三章说“水火不相射”,第六章则说“水火相逮”;第三章说“雷风相薄”,第六章则说“雷风不相悖”;第三章说“山泽通气”,第六章也说到“山泽通气”。由此可见,第六章所说与第三章之内容显然是有联系的。而由第六章与第四章之联系及两章所说八卦之象皆与第三章所言卦象一致来看,实际第四章、第六章都是与第三章密不可分的。这表明,这三章文字是同时存在于《说卦传》之中的,并无所谓不合的问题。所以,以第三章之内容与以下各章之内容不合为理由来推断第三章原本不在《说卦传》之中,这是说不通的。

传本《说卦传》第十一章是集中讲八卦杂象的,如:“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在讲述八类卦象时,于乾首言“乾为天”,于坤首言“坤为地”,于震首言“震为雷”,于巽首言“巽为木,为风”,于坎首言“坎为水”,于离首言“离为火”,于艮首言“艮为山”,于兑首言“兑为泽”。④ 其中除于巽象说“巽为木,为风”,余皆以第三章所言天、地、山、泽、雷、水、火之八卦基本取象为首。这说明,第十一章所述八卦杂象是以第三章所述基本卦象为基础,以其作为纲目来讲述的。因为第三章以下的各章所涉及的卦象虽皆与第三章所述之卦象有密切联系,但却没有说到完整的八卦基本卦象,所以第十一章这种讲法一定是以第三章的说法为基础的。这也就意味着,第十一章与第三章之间同样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本就同在《说卦传》之中。

由传本《说卦传》第三章与以下各章的关系来看,与其同见于帛书《易传》的第一、二章,也应原本就在《说卦传》之中。当然,我说传本《说卦传》的第一、二章原本就是《说卦传》的内容,并非仅仅是根据第三章与以下各章之关系来推断的。就前两章本身的内容来看,实际与下各章是有着文理上的逻辑联系的。

有学者说,今传本《说卦传》的第一章是从作《易》的过程,生蓍、立卦、演卦、推爻讲到易用广大;第二章讲重卦六爻涵天地人“三才”与阴阳“二体”的象征意义,第三章以八卦之间的矛盾而又和谐的运动状态,揭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规律。它们基本上是讲重卦、八卦、筮数的哲理,而后面的八章则不同,基本上是讲八经卦的取象,这种内容上的脱节与不合谐,只能说明今本《说卦》的前三章是后混入《说卦》的。我认为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其问题就在于没有看到前三章所讲的内容与以下各章所讲有关卦象的文字在文理上的逻辑联系。孔颖达说《说卦传》是“备说重卦之由及八卦所为之象”的,⑤ 而讲“重卦之由”和讲“八卦所为之象”其间是有“因为”与“所以”关系的。据我的理解,从第四章起主要回答的是八卦之取象是什么的问题,前三章讲“重卦之由”主要回答的是下面为什么要讲八卦之象的问题。也就是说,《说卦传》的前三章是想说《周易》是用来占筮的,其中又寓有哲理,而要搞清《周易》的哲理,就要明白其占筮之道,要明白其占筮之道就不能不知道占筮中所用的八卦之象,所以下面各章才要专门讲述八卦之象。具体地说,前两章说圣人作《易》的目的是为了使人能“顺性命之理”,即不违于天道性命。而其中说的“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和“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实际上都是在说易道中是如何包含了天道性命之理的。第一章说圣人作《易》之“生蓍”、“倚数”、“立卦”、“生爻”,本是由天地阴阳的变化和自然物的奇偶之数获得了启示,是要以易道这些方法谋求与事物本性和自然规律的统一,使人能明确物理,尽万物本性之所能,从而达到“至于命”的境地。命,即自然所赋予的。“至于命”,是说把客观规律允许做的事情最大限度地做好。“穷理尽性”,对于人来说就是要尽可能去认识客观规律从而发挥人之本性所能,尽物性之所能。这些都是讲圣人作《易》的宗旨,即以易道寓含天道性命之理,使人可由明易道而顺于天道性命之理。第二章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这也是在说圣人之所以要用易道使人顺于性命之理,是因为易道之中有天地人之道。而下面“兼三才而两之”等说法,实际是说易之天地之道和人道是通过重卦、阴阳爻位等方式来表达的。这两章所说用孔颖达的解释来说就是圣人作《易》“蓍数既生卦爻,又立易道,周备无理不尽,上以和协顺承圣人之道德,下以治理断人伦之义,又能穷极万物深妙之理,穷尽生灵所禀之性,物理又尽,至于一期所赋之命,莫不言其短长而定其吉凶”;“三才之道而皆两之”,“易本顺此道理,须六画成卦,故作易者因而重之,使六画而成卦也。六画所处,有六位,分二、四为阴位,三、五为阳位,故作《易》者分布六位而成爻卦之文章”⑥。正因为易道的天道性命之理是寓于用八卦重成的六画卦之中的,欲明此理必先明八卦之象,所以孔颖达在讲第三章说到的八卦基本卦象时说:“易虽备知来往之事,莫不假象知之。”⑦ 这实际也说出了第三章开始所讲到的八卦之象与前面所述圣人作《易》之旨的逻辑关系。孔氏说的“莫不假象知之”是解释第三章为什么讲了八卦之象相错之后要讲“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的,指出这两句上下文的联系是:易数往知来之功用是要靠八卦相错构成的六画卦的卦象来实现的。这与前两章讲的“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和“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等说法实际是相承接的,也是有逻辑联系的。数往知来,这与孔氏解释第一章时说的“穷其短长而定吉凶”与“穷理尽性,以至于命”、“顺性命之理”的说法的含义都是一致的。欲数往知来,知吉凶之理,就一定要知道八卦的卦象,因为这些“莫不假象知之”。第三章讲到八卦卦象前为什么要于第一章讲“生蓍”、“倚数”?因蓍数运算是卦之所从出,《周易》是靠筮法来定爻成卦的。第三章讲八卦之象前为什么要于第二章讲重卦?因为《周易》是用六画卦来占筮的,单个的八卦只能代表物象,两个物象结合才能构成表示吉凶悔吝的象义。所以,我们说第一、二章是在讲圣人作《易》寓天道性命之理于占筮之道中,第三章是在说要明白易道中所寓哲理就要明白八卦之象,因为这些都是“假象知之”的,于是自此以下各章专门解说八卦之象,这是前三章内容与以下各章的逻辑联系。

传本《说卦传》的前三章本就在《说卦传》中而不是从帛书《易传》中后抄过来的,这是我们通过传本《说卦传》的前三章与见于帛书《易传》的这三章的异文及其与《说卦传》以下各章的关系也可以看出的。

传本《说卦传》第三章中的“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几句,帛书《衷》篇写作“天地定立,火水相射,雷风相榑,八卦相错”。其中“天地定立”之“立”,“雷风相榑”之“榑”,学者们都以为本字应是传本《说卦传》的“位”和“薄”。此外,于传本《说卦传》这节文字中的“水火不相射”于帛书《衷》篇作“火水相射”。二者有两处不同,一是“水火”和“火水”,二是帛书无“不”字。《彖传》说:“巽乎水而上水,井”,“革,水火相息”,“鼎,象也。以木巽火,烹饪也”。井卦下巽上坎,鼎卦下巽上离,可见《彖传》的说法一般是先下卦后上卦。革卦下离上兑,而《彖传》却不说“火水相息”而曰“水火相息”,不以先下卦后上卦为次,这说明言及水火时先水后火已成为一种语言习惯,“水火”这种提法已是一个凝固的结构。结合古文献如《尚书·洪范》“水曰润下,火曰炎上”先水后火的说法来看,这种凝固的结构来源古老,是有文化传统根源的。这说明,传本《说卦传》的写法要比帛书《系辞传》的写法早。而从传本《说卦传》本身来看,第三章说“水火不相射”,第六章说“水火相逮”,皆写作“水火”,前后相关一致,这也说明第三章本就应在《说卦传》之中。传本《说卦传》此句作“水火不相射”,取水火不容为义,“射”取“入”义,以射为本字。帛书《系辞传》作“火水相射”,若以“射”为“入”义,显与水火不容之性相悖,故学者们取水火相拒之义解之,是以“射”为“谢”之借字。如此,虽两者文字有多一“不”字和少一“不”字之异,而被解释为意思相同。传本《说卦传》第六章的“水火相逮”《经典释文》写作“水火不相逮”⑧。“相逮”为相及、相遇之义,于传本《说卦传》中,因这句与第三章的“水火不相射(入)”相对,故学者们认为此句有“不”字者当为衍文,即认为若此句有“不”字则与水火相反相成之理不合。有意思的是,有学者在说明此句当无“不”字时,又引帛书《衷》篇的“水火相射(谢)”为佐证,这实际也是以相反相成之义将传本《说卦传》文与帛书《易传》的文字联系起来。学者们为何一定要取相反相成之义来讲水火相逮不相逮的问题?案,作为自然界存在的两种物质水和火,性虽不相容,但并不存在一定相逮或不相逮的问题。可作为《说卦传》既讲到水火的关系,讲的一定是相逮,因为不相逮就没有关系了,就不用讲了。具体说,《说卦传》第六章讲“水火相逮”的前提就是前面第三章讲到了“八卦相错”。有八卦相错,才有以水为象的坎和以火为象的离相配,才会使水火的相反之性发生关系,才有相反相成之用的意义。也就是说,第六章讲“水火相逮”的前提就是第三章说的“水火不相射”和“八卦相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有后文的“水火相逮”就一定要有前文的“水火不相射”和“八卦相错”。

由以上考察我们可以注意到:一、传本《说卦传》的三章文字多用本字而帛书《易传》的三章文字多用借字,传本《说卦传》中“水火”的提法合于商周之际的旧典而帛书《易传》的提法则不合,这些说明作为写本传本《说卦传》要优于且早于帛书《衷》篇,即可以肯定传本《说卦传》这三章文字并非如有些学者所说是从帛书《易传》中后抄过来的;二、传本《说卦传》第三章中“水火”的提法与第六章“水火”的提法前后一致,也说明前三章文字本就在《说卦传》之中。

就帛书《衷》篇的文字来看,以为《说卦传》成于西汉以后的学者称《衷》是一部结构严谨的教材。但也有学者说《衷》篇可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自“子曰:《易》之义唯阴与阳”至“故《易》曰见群龙无首,吉也”,第二部分自“是故键得”至“□其利□□□□□”,第三部分为今本《说卦》前三章,第四部分自“子曰:万物之义”至“此《易》赞也”,第五部分自“子曰:《健》六刚能方”至“此《键》、《川》之说也”,第七部分大体为今本《系辞下》第六、七、八、九章),“考虑到篇题为《衷》的关系,衷意为刚柔并济,为全文之旨,该文是作者将当时所传的某些易学典籍中有关刚柔相济内容的部分集结而成。结合这几部分内容来看,都是在总体论述刚柔之义,其中第三部分出自《说卦》,最后一部分出自《系辞下》,由此可知,《衷》篇可能至少是三篇文章集结而成”⑨。我认为见于传本《说卦传》和《系辞传》的文字与《衷》篇其余文字的关系称为“集结”是否恰当还可以商榷,但肯定这些文字来自《说卦传》和《系辞传》或者说肯定《衷》篇成书时两篇《易传》已然存在,这是正确的。为什么说称为“集结”是否恰当还可以商榷?从《衷》篇的结构来看,在见于传本《说卦传》的文字之前有两部分论说阴阳刚柔的文字,在其后又有三部分论说阴阳刚柔的文字,这些文字皆应属除见于传本《说卦传》和《系辞传》的所谓第三篇文章。也就是说,见于《说卦传》的文字是被夹在中间的。我的理解,若称“集结”,应是三篇文章各自独立的并列在一起。同时,从见于《说卦传》部分的文字与《衷》篇上下文义的关联来看,应是随文义引入的文字。而且,就见于《说卦传》的文字量与其前后论说阴阳刚柔文字的比例来看,也太不对称。为什么说见于传本《说卦传》和《系辞传》的文字是《衷》篇引用的而不是与《衷》篇其余文字同时出于一人之手?我们可以先就上引学者所分《衷》篇之七部分内容的行文看来。其各部分皆以“子曰”开始,先有总论数语,然后一定有结合具体卦爻论说总论之义的文字。如第一部分“子曰”说到“《易》之义唯阴与阳,六画而成章,曲句焉柔,正直焉刚”,下面就说到了乾坤两卦之用九、用六及六二和用九的爻辞。第二部分前有缺文,但缺文之下也具体讲到讼、师、比、小畜诸卦。第四部分说到“子曰:万物之义,不刚则不能动,不动则无功,恒动而弗中则□,[此刚]之失也……”下面就具体说到“乾之亢龙”和“壮之触蕃”等卦爻的刚柔“弗中”之失。第五部分先说“子曰:键六刚能方,汤武之德也”,下面就说到乾卦诸爻之辞以证之。第六部分先说到“子曰:易又名曰川,雌道也”,下面就以坤卦的卦爻辞论说之。各部分的行文结构是一致的,其中唯有见于《说卦传》和《系辞传》的两部分文字特殊。见于《说卦传》的这部分文字只是相当于其它各部分的总论而显得很长的义理论述,下面并无各部分都有的结合具体卦爻的论说。这种行文的不同说明这部分文字并非《衷》篇作者亲手所为,而是引于他书。见于《衷》篇的大体与传本《系辞传》的几章相同的第七部分文字,其特殊性则在于虽然开始也先讲到“子[曰]:易之要,可得而知矣。键川也者,易之门户也”,以下所言也有“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等与乾坤为易之门户相关的话,但如其中的“其□兴也,于中古乎?作易者,其又忧患乎”⑩ 及九卦德义和同功异位说等,明显与乾坤为易之门户或全篇所论的阴阳刚柔之义没有紧密关系。所以,即便是以为《衷》篇大部分内容“浑然一体”的学者,也指出该篇“最末一部分不甚合体”。我这里想指出的是,从这部分文字以“子[曰]:易之要,可得而知矣”这种全篇一贯的行文方式开始,且下文有与全篇所论阴阳刚柔之义相关的内容来看,说明作者是将其作为《衷》篇之组成部分的;而从其行文又不甚合体及一些内容与全篇主题无大关系来看,这种问题正应是因成段引用其他文献而造成的,即因被引用的文献原本不是专门讲《衷》篇作者所要讲的问题,故其中一些文字的内容与《衷》篇的主题没有多大关系。

将以上所论归结起来,从传本《说卦传》各章之间的联系来看,其前三章本就在《说卦传》之中;从同见于传本《说卦传》与帛书《衷》篇的这三章文字的异文和《衷》篇行文的情形来看,传本《说卦传》的文字来源应早于帛书《衷》篇,《衷》篇所见《说卦传》及《系辞传》的文字,应是该篇对这两种《易传》的引用。

收稿日期:2011-06-21

注释:

①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3-94页。

②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3-94页。

③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4-95页。

④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4-95页。

⑤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3-94页。

⑥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3-94页。

⑦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3-94页。

⑧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08页。

⑨ 赵振国《再谈马王堆帛书衷篇之篇名与字数》,《大江周刊·论坛》2011年2月。

⑩ 以上所引《衷》篇文字见廖名春《帛书〈易之义〉释文》,《国际易学研究》第一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年。个别字改用通行今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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