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管理行为探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润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利润管理概念评述和对利润管理行为的再认识
1.利润管理概念评述
从内涵上看,加拿大滑铁卢大学William R.Scott的定义受到了当前学术界比较广泛的认同:
假定经营者可在一系列的会计政策(如公认会计原则)中自行选择,很自然他们会选择那些使自身效用或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这就叫利润管理。
在利润管理的外延方面,Scott归纳了利润管理具有以下表现方式:1)注销巨额资产;2)利润最小化;3)利润最大化;4)利润平滑。
以上四点,除注销资产可称得上是利润管理的方式外,其余三个方面都是利润管理的结果而不是管理的方式和手段本身;即使是注销资产也具有隐晦性,Scott并未交待通过何种形式来注销资产。
2.对利润管理行为的再认识
笔者认为,所谓利润管理行为,是指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为达到某一特定目的而在某种程度上有意识地将自己的主观意志体现在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中的一种技术处理行为。理解这一定义应把握以下四点。
(1)利润管理行为的“有关利益主体”是企业的经营者和企业目前的部分股东,他们的利益有共同的部分,也有不同的地方。
(2)“某种程度”是一种量的把握,如何把握这个“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行为主体的法律意识与道德水平,二是行为主体和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3)“有意识”是指行为主体相关当事人将企业的利润结果朝有利于行为主体方向而进行设计和努力的主观故意。
(4)“体现在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中”,是指利润管理行为的效果主要是由外部的反应所取得的。而“外部的反应”又主要是通过阅读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作出的。
二、利润管理与利润操纵的区别
利润管理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其“褒”和“贬”的分水岭就是在定义中提到的“某种程度”的“度”,这个“度”如何把握,是判断其行为性质的钥匙。借鉴本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总结我国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现实特征,我们认为,利润管理的“度”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
(1)法律制度框架。在框架内的利润管理行为,是在法律、制度、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所作的调整和选择,是适度的利润管理行为;超越法律制度框架范围的利润管理行为,是一种违法或违规行为,是利润操纵,这种行为应受到惩罚或谴责。
(2)企业各利益主体利益的协调性。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结果,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数额。行为主体进行利润管理而使利益分配结果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倾斜,应以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能够忍受为限度。
三、企业利润管理动因分析
(1)自私的假设。自私的假设,指个体在任何情况下,皆毫无例外地在局限条件下争取最大的利益。与这一假设相对应的传统提法是“经济人”假设。“经济人”的具体表现为“理性选择”和“机会主义”,并由此引申出了所谓的效用函数。
(2)需求定律。需求定律告诉我们,在一般情况下,需求引发供给。根据需求引发供给的原理,社会各方面重视利润,企业的有关方面就自然会把利润作为追求的首要目标,除了依靠经营从市场赚取利润外,如果有一些空间可从财务技术上或从管理行为的选择上适当扩大利润额,当然也不会放过。
四、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前提条件和实现手段
1.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前提条件
(1)会计准则的灵活性。会计准则的这种灵活性,给企业从事利润管理行为提供了技术处理的空间。
(2)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信息不对称程度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管理能力的大小。
(3)会计人员的企业立场。在法规、准则许可的范围内,对影响利润的相关会计数据进行管理控制,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人员是否站在与经营者或所有者相同的立场上,是能否实施利润管理行为的关键之一。
2.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实现手段
(1)操控应计性项目。一是操纵经营循环中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点。二是灵活运用会计政策。
(2)调控生产经营活动。通过调控生产经营活动的手段而实施的利润管理,比利用会计准则的灵活性更有效、更隐蔽,也更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怀疑。
(3)购买或出售资产和业务。在需要调节利润的时候,企业可能会出售一部分资产或业务;也可能通过并购企业来实施利润管理。
(4)利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可能不采取正常交易基础上的市场公允价格,而是以低于或高于市价的价格成交(有时甚至是无偿的)。
五、利润管理行为研究的意义
研究和宣传适度的利润管理行为,逐步形成一种对适度的利润管理行为的理解和宽容,恢复和提高社会公众对财务信息的信任程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研究利润管理行为,可为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借鉴和参考,从而促进政策法规的完善。
研究利润管理行为,将利润管理与利润操纵区别开来,还有一个潜在的意义:找出所谓的财务造假或会计造假的始作俑者,从而找到治理利润操纵的治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