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贷款利率管制: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_银行贷款利率论文

放松贷款利率管制: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_银行贷款利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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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8日,注定会被载入中国金融改革的史册。中国人民银行在当晚宣布,在把基础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的同时,放开绝大部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上限,与此同时,对存款利率继续实行上限管制。令人惊奇的是,无论是网络言论还是街头巷议,人们的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在升息的影响如何如何,几乎没有人太多地关注贷款利率上限放开这一极具深远意义的改革。但人们很快会意识到,与基准利率提高的那0.27个百分点相比,在今后相当长时间里,真正影响甚至改变数以亿计中国人命运的,是贷款利率管制的取消。同样,贷款利率上限的取消,也必将促进商业银行彻底改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其风险控制能力和经营业绩。

贷款利率放开使无数农户和微小企业今后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成为可能。对于离乡背井到大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说,也同样如此。长期以来,这一群体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因为他们的信息不透明,向其贷款风险大、成本高。唯其如此,对贷款利率的上限管制一直成为农户和微小企业获得贷款不可逾越的障碍。放眼世界,无论在拉美、欧洲还是亚洲,凡是那些较好地满足了农户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国家,无不实现了贷款利率的自由化。这其实不足为奇,从各国的经验数据来看,给农户和微小企业的贷款成本,平均可以高达20%-30%。如果贷款利率低于此数,没有金融机构能够在盈利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地发放较小规模的贷款。从需求的角度看,由于金额小、期限短,对借款人来说更重要的是贷款的可获得性,而不是贷款的价格。这是因为,有无数经济活动能给微小企业带来100%到800%的投资回报率。这一点,在世界各国都得到了证明。这也是有些从事农户和微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其资本和资产回报率甚至超过一些赫赫有名的国际大银行的原因。银行向大客户贷款虽然平均成本低,但是因为大企业往往有其他筹资能力,并不迫切需要银行贷款,因此对贷款利率的讨价还价能力也强,因而银行从中获得的利差其实很小。而且,一旦大额贷款发生问题,损失自然与小额贷款不可同日而语。由此甚至可以推断,那些急着从县以下区域撤退的国有银行,有的很可能在几年后幡然悔悟,自动又回到本来符合其核心竞争力的领域。

即使从救急的角度看问题,如果一个农民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急需一笔数以百元计的小额贷款治病或周济家用,哪怕月息2%左右,最终实际支出的利息成本,也是可以和乐意承受的。他们如果能够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这样的贷款,可以免受高利贷甚至黑恶势力的盘剥。

长期以来,我国在贷款利率上限管制的情况下,试图通过财政补贴(包括各种税收便利和政府出资的信用担保机制等等)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尤其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各种政策措施频繁出台,但就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其中道理一目了然。因为归根到底,财政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既提供补贴,又让大多数目标人群获得实惠。而以低于市场利率提供的扶贫贷款,又大多落到有钱有势人的腰包,反而在客观上助长了贫富差距的拉大。不走商业可持续的道路,不通过让金融机构在盈利的基础上向微小企业长期主动大面积地提供贷款的办法,永远也解决不了问题。在过去十多年来,有大约400多个由国际组织和民间机构支持的小额信贷项目,无一例外地因为机构和利率的限制而无法实现可持续性。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考察,中国的微小企业和农村金融领域的理念和实践,与国际上成功国家相比,落后整整20年。而中央银行此次果断地取消对贷款利率的上限管制,肯定会加快缩短中国与国际社会在这个领域的差距,也是多年来少有的在不扭曲激励机制和给财政带来风险的条件下,为促进微小企业融资做的一件可圈可点的实事儿。

中央银行的公告,表示了对因贷款利率上限取消可能导致高利贷行为的隐忧。世界上有些国家曾经对高利贷有这样那样的规定,但是不顾客观实际硬性规定一个比例,超过即视作高利贷的做法,已经过时了。对高利贷的界定,更多的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难理解,如果借款人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使其能够在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后,还有足够的回报,那么这样的贷款利率就不能算作高利贷。硬性规定的高利贷比例会剥夺借款人的融资机会,也会导致本来可以发生的经济活动没有发生。所有这些没有得到利用的机会加总,实际代表的是没有实现的潜在产出和就业的增长。很多官员和学者从关心农民和微小企业的善意出发,长期以来大声疾呼反对农村和微小企业贷款利率自由化,殊不知他们反而在客观上伤害了他们所希望保护的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因信息不明误入高利贷陷阱,从来都是必要的。问题是通过低利率不但实现不了保护的目的,还因为信贷的无法获得而把他们推向真正的高利贷。所以,很多国家把这个问题视作消费者保护问题,通过监管当局要求放贷者增加信息披露,让借款人明明白白地借款。这次央行果断地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管制,实际效果必将是在全国范围内降低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水平,从而使很多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个人和企业增加融资机会。这也是中央银行此次改革的一大贡献。

贷款利率上限取消,还为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注入了动力。1996年以后,虽然央行数次调整贷款利率的幅度空间,但是一直存在一种似乎是悖论的现象:一方面我们明确地知道贷款利率缺乏足够的自由;另一方面,几乎所有的银行在企业贷款中都没有用足贷款利率上浮的空间。于是有人以此为依据,认为已有的贷款利率上浮空间已经不具有约束性,因此没有进一步放开贷款利率管制的必要。这种看法,误读了中国银行业的一个简单事实:在商业银行无法根据客户风险自由定价的情况下,开发真正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似乎多此一举,商业银行也就始终没有动力建立真正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越是这样,越是没有能力识别贷款风险和为贷款风险定价,于是便形成简单的贷款决策定式:要么不贷款;如果贷款,就按照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甚至在竞争的条件下下浮10%。现在贷款利率上限取消了,会迫使商业银行简单不能仅依赖央行原来提供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定价,而必须开发自主定价机制。

在此之前,中国的一级房贷市场一直实行固定贷款利率,其自由程度甚至不如其他贷款。由于是从零起步,因此迄今银行的按揭贷款基本集中在那些收入高风险小的客户。随着按揭贷款覆盖面的扩大,今后不可避免地需要提高贷款利率。从此以后,商业银行也可以按照成本和借款人的风险,为住房抵押贷款自由定价了。一级房贷市场存贷利差的扩大,也可以为长期以来酝酿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供一个必要条件。在原来的利率政策下,几乎注定没有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利润空间。这是中央银行此次利率改革的又一贡献。

这次利率改革,继续保持对存款利率的上限管制,也是十分明智的。否则有些不计成本或者由于资产负债体系不完善而不会计算成本的金融机构,早晚会产生以自杀性利率竞争存款的冲动。不久以前,“存款立行”这一让人脸红的口号还在我国很多银行受到尊崇。现在虽然不像以前那样经常听到了,但是有些经营不善的银行仍然会诉诸以拉存款支付到期债务的做法,从而无节制地提高存款利率。如果这样,中国金融市场发生混乱是可以预见的。

令人欣慰的同时,也不乏惋惜。这次中央银行在放开贷款利率的同时,仍然保持对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管制。其实农信社更需要贷款利率的灵活性。虽然允许它们将贷款利率上浮2.3倍,但是可以断定,对农户和微小企业贷款利率来说,这一空间是远远不够的。在当前农信社改革尚不彻底、农村金融市场仍然缺乏竞争的条件下,再加上以上所述出自善意的反对意见,目前仍然维持一定的限制,虽然不够理想,但是可以理解。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残存的贷款利率管制也会放开。不过由于仍然保留的限制仅仅针对城乡信用社,客观上为商业银行乃至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强大动力,反而有助于打破农信社的垄断局面。

在利率管理的技术方面,似乎也有改进余地。我不知道基准利率调整的幅度为什么是0.27个百分点?但愿不是刻意为了和美联储每次调整0.25个百分点的做法保持差别。这倒不是什么主要问题。值得改进的是对继续维持贷款利率上浮空间的幅度,仍然用基础利率的倍数或分数。直接表示允许具体上浮多少个百分点,肯定会方便得多。

最后非常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利率改革的方式和技巧,充分显示了决策者的勇气和智慧。在加息的同时,低调地宣布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管制,客观上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了升息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反而淡化了人们对一项极具深远意义但可能富有争议的改革的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此次利率改革的重大影响会逐渐显现出来。到那时人们会认识到,与1994年汇率制度改革相比,尽管这次加息没有任何轰动效应,但其深远意义和影响却毫不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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