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有较大突破——俄罗斯吸引外资新动向及制约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吸引外资论文,俄罗斯论文,新动向论文,制约因素论文,较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俄罗斯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的近10年中,在吸引外国投资方面一直存在诸多问题。
(一)吸引外国投资为数甚少 俄罗斯是一个资源丰富、技术基础雄厚的大国,但资金缺乏,在固定资本投资仅相当于转轨前1990年1/4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以弥补国内投资的不足。据报道,俄罗斯每年需要吸引外国投资500亿至1000 亿美元, 然而, 从1992年至1999年1月1日为止,俄罗斯累计吸引的外国投资仅为353 亿美元。平均每年吸收的外资约为50亿美元,与俄罗斯所需要的外资相距甚远。
(二)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比例失调 直接投资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通过外国投资者在俄境内直接建厂或设立公司,对促进俄罗斯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俄罗斯吸引的外资中主要是间接投资,属于直接投资的比例却较小。 在俄罗斯累计吸引的353亿美元的外资中,直接投资仅为31%,而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其他投资则占2/3。1989~1998年,俄罗斯按人口计算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在中东欧和独联体国家中排在第21位至第25位之间。证券投资的不稳定性在发生金融危机的1998年中表现得更为明显。1998年在俄罗斯经济部门的外国投资减少4.2%,即从1997年的122.95亿美元下降到117.73 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从上年的53.33亿美元减少到33.61亿美元,减少37%,证券投资从6.81亿美元下降到1.91亿美元,下降82%,而其他投资(包括商业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提供的贷款、银行存款)从上年62.81亿美元增加到82.21亿美元,增长31%。如果考虑到外国资本的撤出,1998年外国在俄的净投资额估计仅为42亿美元。
(三)外流资本多于所吸收外资 俄罗斯每年吸收的外国投资仅为50亿美元,而据俄罗斯报刊的报道,俄罗斯的闲置资金并没有在国内投资,每年有100亿美元至150亿美元的资金不受控制地流向国外。据估计,在外国银行的帐户上有1500亿至2000亿美元是俄罗斯人的资金。国内资金外流的失控,颇大程度上抵消了俄罗斯在引进外资方面的努力。
(四)外资地区分布很不平衡 外资一般都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难以通过吸引外资促进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如1998年在中央区的外国投资额为69.59亿美元,占外国投资额的59.1%, 在远东区的外国投资额仅为5.54亿美元,占外国投资额的4.7%。
(五)外资集中在传统产业部门 投向高新技术部门的外资很少。如1998年引进的118亿美元中,投向工业部门、 商业和公共饮食部门的外资分别占39.9%和12.1%,两个部门所占比重超过了一半,而在工业部门中燃料工业(16%)和食品工业(12.5%)又占了很大的比重,属于机器制造部门的投资仅占2.6%, 与信息产业有关的邮电部门的外国投资也仅占2.3%。
新措施
为解决吸引外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和吸引更多的外资,俄罗斯近年来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俄罗斯外国投资协商委员会的活动 该机构成立于1994年,由俄联邦政府总理领导,其宗旨在于保持俄罗斯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经常性的对话联系。外国投资协商委员会拟加强同外国大公司直接见面,为生产部门引资。该委员会已多次开展了活动。
(二)颁布《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 1999年6月25 日国家社马通过了该法并于7月9日由俄总统叶利钦签署了该法。该外国投资法不适用于银行、信贷组织和保险组织的外国投资,也不适用于公益性的非商业组织(教育、科学和慈善事业)的外国投资。该法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把外资引向生产领域。这一投资法适用于外资企业和外资比重不低于10%的俄罗斯和外国合资企业。就经营和所得利润问题,在为外国投资者规定的有关法律条款中,其优惠程度不得低于为俄本国投资者提供的条件。该法把由俄联邦政府批准列入清单的投资项目,称之为具有优先地位的投资项目,这种投资项目分为两类:一类是外国投资额为10亿卢布以上的项目;另一类是外国投资者法定资本最低比例不少于1亿卢布的项目。 外国在俄投资回报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但投资额达到10亿卢布以上的项目,投资回报期限可以超过7年。在外国投资回报期限之内,俄联邦海关、工商、税收和其他有关收费部门对外国投资者不利的收费行为,均不适用于外国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法,外国投资者在俄境内的经营和投资活动中出现的争议,由法院、仲裁法院或国际仲裁机构按俄联邦法律和有关国际条约解决。
(三)制定产品分成采矿法旨在向外资开放更多领域 1999年1 月7日俄罗斯通过了《关于产品分成协议法》。该法的通过表明, 俄罗斯将进一步向外国投资者开放较有吸引力的油气田、金矿等资源开发项目。在该法通过之前,俄罗斯允许外国投资者开采全部探明储量的20%和“战略”性储量的10%。由于“战略”性的概念是不明确的,难以为外国公司划分开采的地段,又限制了向外资的开放。现在新的产品分成采矿法不区分所谓的战略性问题,规定外国投资者可开采已探明储量的30%。根据该法的规定,俄联邦政府和俄联邦主体有权独立自主地解决关于拨出地下资源用于开采的地段问题,这里所指的是一些不大的矿产地,其储量不超过2500万吨的油田,储量不超过25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田,最大为50吨的金矿和不到1吨的散金矿。
(四)进一步放宽外国公司在股份中所占比重 1999年3月, 俄罗斯允许外国银行在建立法定资本时,提高其在俄罗斯银行资本总额中所占的份额,从原来的12%提高到25%。当时在实行这一做法时,外国人实际的银行资本份额仅占4.5%,根据俄罗斯有关法律的规定, 不允许俄罗斯燃料动力公司下属单位的外国股东掌握超过25%的股票。但实际上目前这一比例已达到35%。
若干特点
从近几年来俄罗斯外资企业(包括合资企业)情况看,其外资企业具有如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一)在外资企业发展进程中,90年代前半期发展快于90年代后半期 到1999年1月1日为止,在俄罗斯注册的外国投资企业共有2.7 万多个,约占俄罗斯全部注册企业的1%。1999年1~7月, 在俄罗斯注册的外资企业有1820个,其中960个全部为外国资本,860个为合资企业。在90年代前半期,外资企业每年增长1倍,并在1995年初超过1.1 万个(1990年为620个)。1995~1996年外资企业的增长速度下降。1997 年外资企业的数量从上年的1.61万个减少到1.47万个。
(二)外资企业在产值、投资、就业和外贸等方面增长速度远高于俄罗斯本国企业 按1990年的固定价格计算,1998年外资企业的产值比1990年增长了6倍多,同期俄罗斯的国内生产总值下降42%。1998 年俄罗斯依靠财政来源的固定资本投资比1996年减少11%,而外资企业的投资却增长了90 %。1992~1999年上半年,外资企业平均就业人数增长3.3倍,而俄罗斯经济部门的就业人数却减少了10%。1990~1997年,外资企业的外贸额增长7倍,其中1995~1997年增长75%,而1994 ~1997年,俄罗斯的外贸额仅增长37%。
(三)外资企业在产值、投资和外贸等方面比重呈上升趋势,但比重仍然较小 外资企业在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1990年为0.5%,1991年为1.3%,1997年增加4.5%,1999年上半年增加9.6%。 外资企业在俄罗斯工业生产中的比重,从1997年的3.2%增加到1999年6月的11.4%。1999年上半年外资企业在俄罗斯固定资本投资总额中的比重达到10.2%。外资企业在俄罗斯外贸总额中的比重从1994年的5.1 %增加到1997年的6.6%。
(四)外资企业劳动生产率高于俄罗斯本国的企业 外资企业就业人数在俄罗斯经济部门就业总人数中的比重不大,这表明外资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1994~1998年,外资企业一个就业者的产量增长15%,1998年比1997年又增长30%。外资企业一个就业者在工业部门生产的产值:1998年为19.50万卢布, 1999 年上半年为 19.60万卢布;俄罗斯的工业企业则分别为11.90万卢布和8.90万卢布。外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平均比俄罗斯的工业企业高出1倍。
制约因素
能否保障人身安全和资本安全,并使投入的资本带来较好效益,是外国投资者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从短期看,俄罗斯还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吸引外资方面不能指望有较大的突破,直接投资增长缓慢的局面也难以迅速改变。制约俄罗斯吸引更多外资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突出的不利因素是:
(一)长达近10年的经济危机使外国投资者对俄罗斯失去信心 经济稳定和持续发展是吸引外资的必要条件,美国和中国成为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两个国家的事实说明了这一点。俄罗斯经济的不稳定性,特别是1998年8月17日爆发的严重金融危机, 给外国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损失。1998年与1990年相比,俄罗斯的国内生产总值下降42.2%,工业产值下降53.9%,固定资本投资下降77.7%。这是俄罗斯在20世纪和平年代出现的最严重的经济衰退。这给俄罗斯吸引外资带来负面的影响。俄罗斯经济恢复的进程将是艰巨和漫长的。随着俄罗斯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吸引外资的状况才会逐步有所改善。
(二)在立法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法律缺乏稳定性。有时朝令夕改,使外国投资者无所适从。俄罗斯最初规定,下列企业从其获利当年起2年内享受“免税期”:专门生产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企业、 建筑企业、维修建筑企业及建材生产企业。上述优惠只提供给那些从事上述经营活动所得收入超出其所有产品(工程、劳务)销售所得的70%的合资企业。但是1991年通过的新税法取消了这一优惠。1992年7 月10日根据俄罗斯最高苏维埃决定,又恢复实行这个优惠政策,但其范围只涉及1992年1月1日前注册的企业(外资比例占30%以上的物质生产企业)。其次,俄罗斯政府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有关外国投资的法规。如1991年7 月通过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外国投资法》,早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俄政府虽声称从1993年起就对该法进行修订,但直至1999年6月才通过新的外国投资法。 通过《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等有关法律后,尚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要使这些法律完全付诸实施是困难的。与一些国家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相比,俄罗斯仅停留在外国投资者享受本国国民待遇的做法上是远远不够的。再次,法律不健全,特别是保护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更为欠缺。据西方有关方面估计,俄罗斯的投资风险程度在世界200 个国家中占第127位,而且位置越来越靠后,使外国投资者望而却步。 由于俄罗斯在这方面的法律不健全以及缺乏国际仲裁系统,损害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政局动荡和政府频繁更迭 根据俄宪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俄罗斯政坛力量对比的变化,俄罗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形成了“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的政权格局,三者之间的矛盾和争斗,成为俄罗斯政局不稳定的极其重要的因素。从1998年3月23日到1999年8月9 日,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俄罗斯总统就四次解散俄联邦政府。这种情况尤其不利于吸引更多的直接投资。
(四)黑社会组织活动猖獗和政府官员严重腐败 根据俄罗斯内务部给总统的报告披露:“经济犯罪已经达到了威胁国家安全的程度”。该报告指出影子经济和犯罪经营活动是搞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最重要因素。影子经济的经营额已达到国内总产值的40%。1996年仅已经注意到的因犯罪和行政违法造成的损失就约有10万亿卢布(旧卢布,约合18亿多美元)。考虑到非法经济活动的隐蔽性,应当把实际造成的损失高估几倍。最近4年内务部门揭露了大约80万起经济犯罪案件, 其中必须进行初步侦察的有50多万起。在经济领域已经立案的案件年均增长率为12.5%。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部门官员滥用职权和受贿行为给国家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1993~1996年,对外经济工作领域揭露了2 万多起各类犯罪事实。多数情况下,罪犯在这些犯罪事实暴露之前就有盗窃物资、受贿和其他违法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外国公司的活动以及吸收外资、支配俄罗斯在国外的财产有关。按最保守的计算,在国外的财产价值为1000多亿美元。除此之外,俄罗斯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在近几年里获得迅速发展,使在俄的外商缺乏安全感。据报道,到1996年初,在俄罗斯活动的大约有5000个大的犯罪集团组织,控制着4 万个企业,其中包括407 家银行。在许多地方,直接敲诈已被更间接的做法所替代,即建立了实际上属于犯罪集团的外围组织的安全机构来“保护”一些地区不发生往往与犯罪集团有联系的犯罪案件。在俄罗斯支付保护费已成为既定惯例。俄罗斯约有80%的公司把利润的20%~30%用于保护费。这种社会现象难以在短期内解决。
(五)缺乏信誉的银行系统 尽管俄罗斯对原有的银行体制进行了改革,但目前银行的现状仍难以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主要表现是银行缺乏信誉,使外商深受其害。一是一些银行限制储户取款的自由。一位孟加拉人在俄罗斯银行存了一笔美元,由于该银行限制储户取款,不得不花10%的存款额打通关节才把存款取出来。二是任意改变储户意志,严重损害其经济利益。三是俄罗斯银行倒闭频繁,使外国公司和个人的存款损失严重。
(六)思想意识滞后 尽管俄罗斯向市场经济转轨已经多年,但许多人的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状态,不能适应对外开放,特别是吸引外资的需要。相当多的企业领导层的观念陈旧僵化,看不到吸引外资对俄罗斯经济有利的一面,害怕外国人来俄赚钱,不愿吸引外资。据调查,持这种思想的人在企业厂长层中竟达1/3之多。不少俄罗斯居民,特别是青年人并不理解吸引外资对俄罗斯和参与投资的有关国家都是有利的,认为吸引外资是外国人占了俄罗斯的便宜,甚至怀有敌意和排外情绪。
应当指出,不利的投资环境并不意味着不能或不应向俄罗斯进行投资。即使在俄罗斯投资环境欠佳的情况下,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俄的投资仍持积极的态度,我国在这方面也不应例外。从长期看,俄罗斯的投资环境必将获得改善。俄罗斯是一个自然资源特别是能源极其丰富的大国,技术力量雄厚,经济发展的潜力很大,在政局稳定和经济体制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一旦经济停止下滑并经过一定的恢复期,其经济发展可能是很快的。我国应从加强两国关系的战略高度,通过各种形式争取向俄罗斯进行更多投资,特别是向俄罗斯能源、军工、家电、农业和商业等领域投资,如在俄一些城市设立以销售我国精品为特色的中国商品销售中心,以有助于减少乃至消除我国同俄罗斯的贸易逆差,进一步加快中俄贸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