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家嘴“卜筮祭祷”简释文辑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卜筮论文,秦家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05)01-0010-04
1986年5月至1987年6月,为配合荆沙铁路修建工程,在江陵庙湖鱼场所辖的秦家嘴铁路线段共发掘楚墓105座,其中秦家嘴M1、M13、M99三座楚墓出土了一批竹简。据发掘简报,三座楚墓共出土残简41支(段),其中M1的竹简出土在边箱的底层,上层堆放着垮塌的分板和车马器,竹简均残断,共出残简7支(段),主要是“祈福于王父”等祈祷之类文字。M13竹简出自边箱近头箱一端的底层,共出残简18支(段),为“占之日吉”等占卜内容。M99竹简一部分放在边箱后端底层,一部分散在棺室后端,均残断,计16支(段),内容为占“贞之吉无咎”,以及少量遣策[1](P36-43)。但这批竹简尚未正式公布。
1995年,滕壬生先生《楚系简帛文字编》(以下简称滕编)出版,其中刊布了秦家嘴三座楚墓所出部分竹简释文的摹本[2],本文从中辑录了部分“卜筮祭祷”类简文,并进行初步考释,括号内的阿拉伯数字是滕书中的页码,释文的隶定、改释主要依据李零先生《读〈楚系简帛文字编〉》[3]和李守奎先生《楚文字编》[4]。为印制的方便,释文采用宽式。
一、秦家嘴M1
第1简:周客無(抚)王于宋东之岁,冬夕之月,辛未之日,紫以其又(有)疾之古(故),筮之于胡□曰:有敚(祟)见(32、128、324、358、382、489、559、624、818、901、1094)。
本简由5段简文组成,据文意可拼接组合成一支完简。“無”读为“抚”,“夕”写作从亦从示,据睡虎地秦简《日书》,字通“夕”,冬夕为楚月名,相当于秦十月。“紫”为人名,从下文第2简看,当姓“凡”名“紫”。“又”通作“有”,“古”通作“故”。“筮”原释文作“箸”,当是“筮”字误释。“胡”字从害从夫,此字亦见青铜器铭文,读作“胡”,“胡”后一字原缺,或系人名。“有敚”之“敚”读作“祟”。
第2简:□祷□都于五世王父以逾至新(亲)父,凡紫□员(云)……(25、514、530、962、1048、1137)。
本简由2段简文组合而成。“祷”前一字原缺,据文意当是“赛”字,“赛祷”楚卜筮祭祷简常见。“祷”后一字不识,“□都”当系地名。“世”字原作存疑字,实即“世”字。“王父”即祖父,《尔雅·释亲》:“父之考为王父”,注:“如王者尊之”。《礼记·曲礼上》:“祭王父曰皇祖考”,疏:“王父,祖父也”。“新父”读如“亲父”。“逾”原释文作存疑字,实即“逾”字,新蔡葛陵楚简甲三5:“……□亦赛祷于荆王以逾训(顺)至文王,以逾……”;甲三201:“择日于八月延祭竞坪(平)王以逾至文君,占之吉,既叙之……”;甲三280:“……竞坪(平)王以逾至……”;零301、150:“……荆王、文王以逾至文君□□……”均为“逾至”连言,可参看。
“凡”为姓,《广韵·凡韵》:“凡,姓。周公子凡伯之后。”“紫”后一字原释文作存疑字,或是“敚”字的误写误摹,读作“夺”或“攻说”之“说”。“员”读为“子曰诗云”之“云”。
第3简:至新父后,思紫之疾速瘥,紫将择良月良日将速赛(179、261、423、489、521、563、624、726、785、901)。
本简由2段简文组成。“后”或写作“句”。“新父后”犹育“親父母”。“思”为发语词,表愿望。“瘥”指病情好转或病愈。“择良月良日”又见包山楚简218号:“择良月良日归之”。“将速赛”之“赛”指赛祷,包山楚简200号:“志事速得,皆速赛之。”望山一号墓楚简150号:“述(遂)瘥,速赛之速瘥……”;新蔡葛陵楚简零12号:“所兆者以速赛祷……”。
二、秦家嘴M13
第1简:乙未之日,赛祷五世以至新父母肥豢(241、346、489、522、563、837、865、1013、1048、1089、1094)。
滕编此简分作2段,“乙未之日”为一段,“赛祷五世以至新父母肥豢”为另一段。楚卜筮祭祷简中,祷辞之前亦有接时间的表述,如望山楚简89号:“……己未之日,赛祷王孙巢……”;新蔡葛陵楚简乙一22:“有敚(祟)见于司命、老童、祝融、穴熊。癸酉之日举祷……”;乙四109:“……己未之日,就祷三世之殇……”;乙四82:“……君、地宔、君子。己未之日弌祷昭……”。
“五世”之后或承前省“王父”,“新父母”即“親父母”。
第2简:归豹习以尨占之吉,有敚(祟),以其故敚之。丁丑之日(105、121、181、236、267、282、294、372、489、744、766、822、1060、1089)。
“归豹”为贞人。“尨”原释文作“大”。这是一支“习占”简,滕编分为3段。楚卜筮祭祷简的“习占”类前面均无日期,是承上而省。所以我们把“丁丑之日”放在末尾,下当有“祷辞”内容。
第3简:……□之岁,……癸酉之日,隗豹[以]黄(128、489、552、563、744、822、1097)。
滕编分作3段。“隗”字从畏从阝,“豹”字或写作从鼠从勺,当即上文之“归豹”,此贞人亦见于望山一号墓卜筮祭祷简。“黄”为卜具。
第4简:……□训(顺)至新父母众畏(鬼),戠牛,酉(酒)飤(食)(86、186、241、408、677、727、837、875、1013、1098)。
“训”读作“顺”。“畏”疑读作“鬼”,《庄子·天地》:“门无鬼与赤张满稽观于武王之师”,《经典释文》:“无鬼,司马本作无畏”。《汉书·司马相如传下》:“径入雷室之砰磷郁律兮,洞出鬼谷之堀礨崴魁。”颜师古注引张揖曰:“鬼谷在昆仑北直北辰下,众鬼之所聚也。”《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下·集解》引《汉书音义》曰:“鬼谷在北辰下,众鬼之所聚也。《楚辞》曰‘赘鬼谷于北辰’也。”《续汉书·礼仪志中》:“百官官府各以木面兽能为傩人师讫,设桃梗、郁櫑、苇茭毕,执事陛者罢。”注引《山海经》曰:“东海中有度朔山,上有大桃树,蟠屈三千里,其卑枝门曰东北鬼门,万鬼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郁櫑,主阅领众鬼之恶害人者,执以苇索,而用食虎。”《后汉书·方术下·费长房传》:“后失其符,为众鬼所杀”。
“戠牛”读为“特牛”,“酉飤”读如“酒食”,均属祭品。
第5简:……贞:既□祷戠牛于五世王父王[母]……(39、39、86、241、280、324、405、1048)。
“既”或写作“吉”。“王父王”后当脱“母”字。
第8简:夏夕之月,丁丑之日,苛庆以皇□蔖连嚣……少又(有)慽于宫室(32、59、70、145、425、489、489、502、563、603、664、796、822、1060、1076)。
滕编缺第6、第7简,第8简由4段组成。贞人“苛庆”亦见M99号墓竹简(参下文)。“皇”为卜具,后缺一字据文例当是“为”。“蔖”当为地名,或即“雎”,又写作“沮”,《左传·哀公六年》:“江、汉、雎、漳,楚之望也。”“连嚣”为楚职官,包山楚简210-211号:“赛祷东陵连嚣,冢豕,酒食,蒿之”;新蔡葛陵零354:“……重□连嚣受……”。又见M99竹简(参下文)。
楚简文字中,“少”“小”不分。“慽”原释文作“忧”。
第14简:尚毋又(有)咎?占之恒贞吉,少有慽于宫室,以其故敚之。方秋三月,赛祷五……(25、36、73、77、236、267、280、282、325、578、594、619、664、667、703、865、961、1089)。
本简由6段简文组成。参照上述诸简,可知本简“赛祷”的对象即为五世王父王母以至新父母众鬼。包山楚简214号:“至秋三月,赛祷邵王戠牛,馈之”。楚人大约有在秋季赛祷的习俗。
三、秦家嘴M99
第1简:甲申之夕,赛祷宫地主一,赛祷行一白犬,司命……酉(酒)食祚之。乙酉之日,苛庆占之吉,速瘥(10、25、33、59、99、105、133、168、282、408、489、522、563、614、619、796、964、1055、1096、1098)。
本简由8段组成,“甲申”与“乙酉”相差一日。“司命”在滕编中是一个单独的辞例,暂置于此。“祚”原释文作存疑字,此从李守奎先生释。
第3简:野以其有病之恙也,至秋三月,瘥,毋死,与妻子母……白羽之。(36、236、297、338、372、489、579、627、817、858、865、877、975、1073、1089)。
本简由4段简文组成,其中“白羽之,写在秦九九·三反面。类似的例子亦见包山楚简,如“新父既城(成)。新母既城(成)”写在202号简的反面,接在204号简“凡此蔽也,既尽迻”之后。249号简反面书写“不智(知)其州名”则接在250号简“义占之曰吉”后。所以秦九九·三反“白羽之”是否接在第3号简之后尚有疑问。“”或读为“祲”。
第4简:占之吉……占之四岁无咎(105、128、282、489、667、1042)
楚卜筮祭祷简中有“卒岁无咎”、“集岁无咎”、“三岁无咎”、“三十岁无咎”的说法,“四岁无咎”似仅见于此。
第5简:野以其有病之……。苛庆习黄占之:吉,无咎无敚(祟)。(105、267、295、627、667、822、982)。
这是一条“习占”简,“野以其有病之”的简文也有可能在“无咎无敚”之后。参看上述第3简。
第10简:□祷之于五世王父王母训至新父母,疾……壴速赛之。(25、33、156、186、241、388、490、522、837、865、1013、1048)。
“祷”前一字当是“赛”,“王父王母”或写作“王父王父”,“疾”后所缺当为“速瘥”一类文字。“壴”当读为“壹”,《孔子家语·弟子行》:“壹诸侯之相也”,王肃注:“壹,皆”。《玉篇·壹部》:壹,“皆也”。包山楚简200号作“皆速赛之”。
第11简:赛祷于五世王父王母……地主、司命、司祸,各一牂,缨之吉玉北方一环。(10、25、33、39、42、43、105、241、325、336、490、522、614、676、865、908、964、1048)
本简由4段简文组成。据秦家嘴M13第1简,赛祷五世王父王母的祭品当是肥豢。但据第5简,也有可能是戠牛。“各一”后一字从死从肉,后世字书亦写作“残”。关于地主、司命、司祸的祭祷品,楚简中多有描述,如包山楚简213号:赛祷“后土、司命、司祸,各一少环”;237号:与祷“后土、司命,各一牂”。新蔡葛陵楚简乙四97:“[地]主与司命,就祷璧玉兆”。望山楚简54号:与祷“侯(后)土、司命各一少环”。天星观卜筮祭祷简:“司命、司祸、地主,各一吉环”(滕编10、33、43、105、614)等。所以其字也可能是“牂”字的误摹。
《山海经·西山经》:“婴之百珪百璧”,郭瑛注:“婴谓陈之以环祭也”。或以为是用玉祭神的专称[8](P23-32)。新蔡葛陵楚简多见,如:
夏夕之月,己丑之日,以君不怿之故,就祷三楚先屯一牂,缨之兆玉。壬辰之日祷之……(乙一:17)
……□就祷三楚先屯一牂,缨之兆玉;就祷□□……(甲三:214)
……玉,举祷于三楚先各一牂,缨之兆[玉]……(乙三:41)
[祝]融、穴熊各一牂,缨之兆玉。壬辰之日,祷之……(乙一:24)
……举祷二天子各两牂,缨之以兆玉。……(甲三:166、162)
……两牂,缨之兆玉。壬辰之日祷之。……(乙二:23、零:253)
……牂,缨之兆玉。定占之曰:吉。……(甲三:170)
……牂,缨之以[兆]玉;举……(甲二:2)
……之日,荐太一静(从牛),缨之以兆玉,祈之。既成,功逾而厭之。是日或……(甲三:111)
……尽缨以兆玉,祈……(甲二:10)
……[司]命一牂,缨之以[兆玉]……(乙二:22)
从上述诸例看,“缨”确系以玉祭神的专名。“缨”是用来修饰或进一步说明“祷”的,联系上举地主、司命、司祸的祭品不出一牂和一环看,简文中的“缨之吉玉北方一环”也当是说明前面的“祷”,意思是赛祷地主、司命、司祸各一牂,再用吉玉一环缨祭于北方。
第14简:秋三月择良月良日,与祷大地主一,与祷太……,缨之吉玉。疾速瘥,速赛之。占之吉(10、25、29、42、105、117、156、423、522、563、579、614、624、785、908)。
本简由7段简文组成。“秋三月择良月良日”,犹言“择良月良日于秋三月”。“与祷太”的祭品,包山楚简237号、243号皆作“一”,义为一黑羊。望山楚简54号则作“佩玉一环”。天星观楚简则作“一”。“疾速瘥,速赛之,”望山楚简116号:“……[与祷]栽陵君肥冢、酒食;与祷北子肥豢、酒食。速瘥,赛之。”句法与之近似,可参看。
第15简:秦客公孙鞅聘于楚之岁,八月庚子之日,野以其有病之(82、325、236,372、384、489、578、887、975、1066、1073、1111)。
本简由3段简文组成。“公孙鞅”即“商鞅”,《史记·商君列传》:“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继位,公孙鞅西入秦,说以强国之道,前356年拜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前340年封于商,号为商君,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商鞅被车裂而死。则此条纪年当在前356年至前340年之间。本条纪年简文亦见天星观卜筮祭祷简。“野以其有病之”亦见第3简和第5简,可见同样的病症贞卜了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