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和欧洲能源:冲突还是合作_能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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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5—511 【文章标识】 A 【文章编号】 1009—721X(2007)01—0049—(07)

2006年1月初的俄乌天然气争端,令很多欧盟国家和西方媒体,惊诧于俄罗斯的能源外交战略,并迫使欧盟于2006年3月出台了新的能源绿皮书《欧洲能源战略:稳定、竞争和安全》,以加快其统一市场、制订共同能源外交政策的步伐。甚至有德国学者认为,这是欧洲“新的冷战的开始”。[1] 2006年11月13日,波兰单方面否决了欧盟启动与俄罗斯签署新伙伴与合作协定的动议,为本来就处于僵持中的俄欧关系和能源合作又泼冷水。而在2007年新年伊始,历史似乎又回到了相似的一幕。俄罗斯与白俄罗斯再次就油气问题发生争端,并引发断气断油事件,部分欧盟国家如波兰、斯洛伐克以及捷克甚至开始动用战略能源储备。俄罗斯是否能够成为欧盟国家可靠的能源供应来源,再次成了一个争论的话题。然而,问题的关键并非是俄罗斯作为能源来源的可靠性,更深入地探寻,则是俄欧能源合作将会以怎样的态势继续发展下去。

一、俄欧能源合作的历史承继与现实博弈

冷战的结束使欧洲地缘政治与安全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俄欧开始靠近,俄罗斯需要西欧的技术和资金,并将自己视为欧洲文化圈的一分子;而欧洲则更需要通过同俄罗斯的接触与合作,巩固欧洲现有地缘政治格局的稳定。

1994年签署并于1997年生效的《合作与伙伴关系协定》第65条规定了俄欧双方在能源合作领域的主要内容,包括能源政策协商、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培训、安全以及环境方面。

2000年10月30日,第六次俄罗斯与欧盟首脑会议上,普京总统与欧盟签署了《战略能源伙伴关系协议》[2],决定在能源领域正式确立对话机制,其内容包括:提高俄罗斯在供应欧盟能源问题上的可信赖度;定期举行能源对话,在能源保护、生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欧盟投资、生产国与消费国的关系协调等领域进行合作等。

2001年3月,俄欧在能源对话的基础上,建立了4个专题工作组,专注于能源政策、技术转让、能源基础设施、投资以及节能环保等议题。截至目前,“俄欧能源对话”已经公布了7份能源综合报告,分别就新建和扩大俄天然气和石油运输管道项目、完善俄罗斯联邦能源投资生产运输等相关法律、建立能源技术中心、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开展节能试验以及建立俄欧共同能源储备和市场等方面达成一系列的共识。

2005年10月伦敦峰会,俄罗斯同欧盟确认了北欧天然气管道项目。而在2006年11月发表的最新一份能源对话进展报告中,强调要进一步促进俄欧双方的信息交流、相互协调能源政策、共同分担新的油气田开发和建设管线可能带来的经济风险、进一步减少能源贸易壁垒,以最终促进俄罗斯和欧盟的“相互的”的能源安全。

但在俄欧能源合作顺利发展的大背景下,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2005年末,俄罗斯同乌克兰就天然气价格以及管道过境等问题展开谈判。俄方在谈判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单方面采取行动,切断了通往乌克兰的天然气输送,以此迫使乌克兰妥协。争端伊始,西方媒体几乎完全一边倒地指责俄方单方面停止供气。但事后对这一争端加以检视,除了可以批评俄罗斯在外交手段运用上的不熟练和单方面停止供气的鲁莽之外,事实真相并不如西方媒体所称的那样极端。在过去的15年中,俄罗斯以每千立方米50美元左右的超低价格供应了乌克兰95%的天然气消费。这一价格甚至低于俄罗斯向国内供应天然气的价格。一方面,欧盟不断指责俄罗斯以低价向国内供应能源,有给予国内企业能源补助之嫌;但另一方面敦促俄方恢复对乌供气,间接对俄方要求提高向乌克兰供应的能源价格表示反对,这令俄罗斯方面认为欧盟在对待俄乌争端问题上实行了“双重标准”。而在外界看来,俄罗斯突然向乌克兰发难,政治上的考虑是因为乌克兰在“颜色革命”后积极倒向北约和欧盟,因此引发了对俄罗斯使用“能源武器”进行外交胁迫的担忧。但是这一担忧无法解释2007年初俄罗斯同白俄罗斯之间的油气争端。白俄罗斯曾被认为是俄罗斯在东欧地区最可靠的盟友。但是,俄白这对昔日盟友之间的紧张关系在不断升级。然而,从地缘政治的角度来看,失去白俄罗斯,将会使俄罗斯的西部直接面对西方的压力。普京总统应该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应该说,尽管目前欧盟内部对俄罗斯是否能成为一个稳定的油气来源莫衷一是,但俄乌天然气争端以后的事实表明,俄罗斯并不想得罪它的欧洲客户。俄罗斯坚持要求同乌克兰签订两份合同,以区别向乌克兰供气和过境乌克兰向欧洲供气。在2006年3月的八国能源部长会议和7月的八国峰会上,俄罗斯能源部长赫里斯坚科和普京总统都表示,鉴于能源供应全球化,因此,能源安全要分配责任、风险和利益,要建立在一种经济上可以接受、价格合理且长期可靠供应的基础之上,同时也要确定要采取的措施,以便为世界经济提供稳定的传统能源。

因此,合理的解释应该是俄罗斯认识到,在能源消费国—能源管道过境国—能源生产国的三角关系中,能源管道过境国的地缘政治地位开始上升,俄罗斯需要有相应的政治外交和经济杠杆,或绕开能源过境国,或对其管道运输设施加以控制,保证俄罗斯天然气可以顺利地从中东欧的过境国进入欧洲消费国,以维持俄欧关系和外汇收入。从北欧天然气管道的修建到俄白能源争端中俄方要求拥有白俄罗斯境内管道的股权,都突出了这一战略。

二、欧盟对俄能源合作的空间演变与对策选择

根据欧盟2006年3月发布的白皮书《能源战略:获得稳定、竞争性和安全的能源》中的数据,2005年欧盟25国的石油消耗约为6.5亿吨。欧盟内部产量约为1.35亿吨,约等于其消费量的五分之一。从俄罗斯进口的石油,占到了欧盟消费总量的27%;而欧盟天然气消耗量约为5150亿立方米,其中,作为欧盟成员国的英国、荷兰、德国、意大利、丹麦五国提供了消费量的46%,而俄罗斯提供了25%,其余的部分则来自挪威以及北非和中东地区。而随着欧盟内部能源生产的减少,据估计,未来15年内欧盟对俄罗斯天然气的需求将再增加50%。

对于欧盟而言,对俄罗斯能源依赖的风险,有如下几点考虑:

首先,欧盟担心俄罗斯借用能源作为“政治武器”,以实现其对外政策的要求。近年来,俄罗斯出现了对“自然资源再国有化”的呼声和趋势,在俄罗斯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西伯利亚石油公司以及俄罗斯石油公司控制尤科斯公司主要资产之后,普京政府加大了对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GAZPROM)和国有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公司的股权控制,这与欧盟希望能源市场能够自由竞争,以确保能源多元和稳定供应的能源政策是不协调的。欧盟曾试图对俄施压,要求俄尽快批准《能源宪章条约》,一方面允许第三国使用俄境内的管道设施,另一方面则是加快俄罗斯国内能源企业的市场自由化改造,降低GAZPROM对于天然气出口的控制能力,但收效甚微。

其次,欧盟担心俄罗斯能源是否能够达到欧盟期望的生产、开采和供应能力。据美国估计,2000—2020年期间,俄罗斯仅保持生产体系的基本运行,就需要大约1400亿美元,15490公里的天然气管道网络约有14%在“超期服役”,80%急需维护和保养。[3] 而根据《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估计,到2020年,俄罗斯整个能源经济大约需要5000—6500亿美元的投资。由于设备老化等原因,俄罗斯能源使用效率很低,创造一定国内生产总值所需的石油当量几乎相当于发达国家的2.5到5倍。而且由于俄罗斯国内需求很大,生产后转为出口的石油只不过是其产量的50%,而出口天然气也只有30%。莫斯科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长弗拉基米尔·米洛夫指出,2006年1、2月间,俄罗斯中部能源需求大州获得的天然气量并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数,而到2010年,俄罗斯和欧洲客户可能面临每年1000亿立方米的短缺。俄罗斯天然气管道工业总公司(GAZPROM)在过去3年间用于收购其他国家天然气企业股份的资金已接近140亿欧元,这大大超过了此前10年对天然气上游领域勘探、开发和生产的投资。

第三,欧盟对俄罗斯目前投资环境表示担忧。尽管在欧盟和俄罗斯签订的一系列能源综合报告和俄欧峰会中,依法保障投资环境都作为一个重要的话题而达成共识,但实际情况则是西方几大石油公司目前都在因许可证和违反环保条例等问题接受审查。分析家认为这是俄罗斯试图改写在上世纪90年代达成的开发协议并增加国家在能源项目中的控制权所作的努力。俄罗斯临时决定不允许外国石油公司参与巴伦支海的什托克曼天然气开发项目,尽管其近海油气开发的经验和能力令人怀疑。英国石油公司也已经同意向Gazprom出售其在萨哈林Ⅱ项目中的股份。

俄罗斯有关部门则出台了《外国投资对于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俄罗斯企业的办法》草案,准备防止外国投资者获取诸如航空航天工业、铁路、核能、矿物开采、军工材料生产等重要产业和工业部门的股权,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在购买属于战略企业的控股权时必须申报,国家拥有交易的否决权。[4]

由于欧盟成员国对于俄罗斯能源的需求不尽相同,欧盟至今未形成统一的对俄能源政策和能源战略。欧盟各国对俄罗斯能源的依赖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对俄罗斯能源的依赖程度超过50%的国家,包括波罗的海三国、中东欧的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其中爱沙尼亚、芬兰、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消耗的天然气完全依靠俄罗斯进口,俄罗斯向捷克、希腊提供的天然气占到两国国内天然气需求总量的近80%;土耳其、奥地利、匈牙利的天然气供应2/3以上都是通过俄罗斯解决的。第二类是对俄罗斯能源依赖程度大于10%的国家,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波兰等国,俄罗斯向德国、波兰出口的天然气占两国天然气需求总量的40%左右,意大利、法国从俄进口的天然气占到其天然气消耗量的1/4。第三类则是对俄罗斯能源依赖程度低于10%的国家,如挪威、丹麦、西班牙、英国等。

因此,欧盟委员会呼吁成员国建立统一的能源战略和能源机构,以此来协调欧盟的能源政策。但在俄罗斯看来,欧盟内部甚至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迹象,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这些国家认为能源安全是重要的国家问题,根本不相信成员国能够从一个立场出发去与能源供应国谈判。到目前为止,在能源问题上,欧盟委员会所能做的,最多也只是要求各国在2007年初任命自己的能源通讯代表。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欧洲内部大型能源企业出现的并购和垄断倾向。2006年2月德国E.ON能源公司宣布出资290亿美元收购西班牙恩德萨电力公司;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也提出打算收购法国苏伊士公司。按照2003年6月4日欧洲议会在斯特拉斯堡通过的能源市场自由化的一揽子议案,欧盟将于2007年7月1日彻底开放电力和天然气市场。欧盟部分国家尽管结束了国有企业对能源产业的垄断,但由于担心能源供应的安全,更倾向于经济爱国主义,为由部分能源企业控制的卖主控制市场的局面打开了道路。这个进程的最后,或许将会是少数几家能源集团控制欧盟内部的能源市场。

尽管欧盟竞争委员对于长期合同以及生产商和经销商在竞争中的密切关系所可能产生的垄断影响表示担忧,欧盟也有可能决定禁止天然气生产商拥有运输网络,但这种举动不仅将会受到占据巨大国家市场份额的欧盟能源集团的强烈反对,包括法国天然气公司、巴斯夫公司和德国能源电力公司,同时也会受到Gazprom和俄罗斯政府的抵制。由于缺乏相应的上游来源和运输渠道,大多数的欧洲能源公司将不得不同Gazprom进行密切合作。实际上,GAZPROM本年度已就改进该公司在十几个欧洲国家的市场准入、或就公司投资当地资产等问题达成了协议或正在进行重要谈判,而最新的动向则是与法国天然气公司达成协议,获得直接进入法国市场和接触工业客户的权利。

三、俄罗斯对欧能源合作的战略调整

出于保护国内产业和居民生活的考虑,俄罗斯国内能源产品价格设定较低,原油价格相当于世界油价的1/3,产业用天然气价格相当于向欧洲出口的1/6,国内供应的负担大大制约了油气田开发和管道建设资金,这对俄中长期能源战略会构成威胁。

同时俄罗斯也对欧盟的能源供应多元化政策抱有敌视态度,认为这会削弱俄罗斯在欧洲市场上的地位。欧洲大陆以外的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和欧盟单一能源市场的建立,将会导致天然气价格的下降,这对于部分依赖能源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俄罗斯经济来说会是不小的打击。2006年1—6月份,国际市场能源产品价格上涨对俄罗斯能源产品贸易起了决定性影响。俄产“Ural”牌原油的平均价格升至64.2美元/桶,增长25.4%,而天然气价格增长50%左右。在这种有利形势下,俄罗斯的石油和天然气等能源产品出口保持强劲增长,原油出口1.1亿吨,成品油出口4968万吨,出口额分别为441.3亿美元和208.9亿美元,分别增长40.8%和55.3%,占俄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2.1%和20.0%。出口燃料及能源商品占俄罗斯出口商品总量的64.7%,总价值约为676.8亿美元[5]。尽管普京政府做好了能源产品价格下跌的准备,如设立储备基金等,但并不意味会坐视这一结果的发生,俄罗斯政府将在可能的范围内将能源产品价格保持在一个较高但却是世界经济可以承受的水平。

对欧盟而言,最大的威胁不在于油价和天然气价格的日益升高,而是担心俄罗斯会以能源作为武器,动辄以断气断油相威胁,在对欧外交上占据强势地位,重新将中东欧地区归入其势力范围。正如美国前任驻立陶宛大使基斯·史密斯指出的,Gazprom的断气不仅显示了……莫斯科能够利用其能源资源作为外交杠杆,同时将会毁掉那些过去被克里姆林宫控制、现在刚刚微露民主曙光的政权。[6]

虽然这一忧虑来源于历史,但一个清晰的迹象表明,尽管享受着高油价带来的巨额利润,今日之俄罗斯已不能再同昔日的苏联相媲美。普京曾明确表示,关于俄罗斯想恢复“某种超级大国地位”的说法或暗示“纯属无稽之谈”,既不符合近期历史事实,也不符合今天的现实。[7] 而在2006年9月的瓦尔达伊会议上普京再次表达了这一观点。[8]

《2020年前俄罗斯能源发展战略》中规定,俄罗斯要增加天然气出口,实行天然气产品销售及出口通道的多样化。在俄罗斯天然气外交的优先方面中,尤为重要的是要保持天然气国际贸易价格的稳定与合理,这就要求保持向欧盟国家供应天然气的长期合同体系,此外还有保障天然气过境运输安全、俄罗斯参与近国外与远国外的天然气开发、进入天然气进口国销售体系等。[9]

2006年7月,普京在圣彼得堡八国峰会上指出:鉴于能源供应全球化,能源安全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这意味着要分配责任、风险和利益。要制定一项,建立在经济上可以接受、价格合理、而且能保证长期可靠供应基础上的全球能源供应战略。同时也要确定要采取的措施,以便为世界经济提供稳定的传统能源,同时采纳节能计划和使用可替代能源。

而之前在接见八国部长时普京强调,解决全球能源安全的关键,在于能源生产者、运输者和消费者公平地分摊风险,能源市场应防范不可预见性,这样才能降低其投资风险。

因此,俄罗斯一方面要求欧盟开放市场,以便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Gazprom)能够进入欧盟成员国成为下游市场经销商。2006年4月21日,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米勒在会见欧盟25国驻俄罗斯大使时,明确表示了Gazprom希望成为直接面对欧盟能源消费者的经销商的态度。2005年6月,意大利总理普罗迪和国有石油公司碳化氢公司首席执行官保罗·斯卡罗尼在莫斯科和普京达成协议,Gazprom获得在意大利能源市场投资的权利,而意大利石油公司将参与在俄罗斯进行的石油勘探合作。Gazprom也一直在同德国两大能源公司RWE和E.ON进行谈判,希望购买两大公司的股份或建立合资企业,以便参与到两大能源集团在欧洲的消费市场。然而Gazprom提出的兼并英国煤气公司的收购方案则遭到了英国方面的强烈反对。普京总统指出,这是对俄罗斯能源公司的歧视:“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对依赖俄罗斯能源者的警告,说应该限制俄罗斯公司进入能源市场,当他们到我们这里来的时候叫作投资和全球化,但当我们走出去的时候却被称作扩张。”俄罗斯也以欧盟开放下游市场作为其批准《能源宪章条约》的一个先决条件。

其次,俄罗斯惯于采用能源作为“杠杆”对欧盟国家进行分而治之的策略。2005年10月,俄罗斯与德国签订了建设北欧天然气管道的协议,这令波兰感到忧虑,认为如果建设一条经波罗的海海底的俄德管道,波兰将不再是俄天然气运往德国的中转站,这会使俄有机会向波兰施压。波兰国防部长甚至将此协议比作“莫洛托夫—里宾特洛甫条约”并表示,不会屈服于垄断、敲诈、限价以及利用能源作为政治或地缘政治武器。

而在2006年3月访问布拉格时,普京提出俄罗斯提高石油和天然气价格后获得的利润的一部分将用于捷克,并承诺延长向捷克供应石油和天然气合同的期限。[10] 普京的目的,在于稳定中东欧国家由于1月初俄乌天然气争端后所产生的恐慌情绪,也试图进一步向欧盟表明,俄罗斯并没有切断通向欧盟的天然气供应的意图。

而在另一方面,俄罗斯认识到铺设有连接俄罗斯和欧洲的油气管道过境国,特别是离心倾向颇为严重的中东欧国家,在俄欧能源合作中的支点作用。无论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将来倒向何方,能源都将成为谈判桌上迫使对方妥协的重要砝码。

不同于石油运输方式的多样性,天然气运输方式目前仍被局限于管道运输和液化天然气运输,并且由于俄罗斯在后一个领域的技术相对落后以及利用陆路交通的便利,俄欧之间的能源运输更多地采用管道运输方式。

从上图中可以看到,目前除了计划中的经由波罗的海直接通往德国的北欧天然气管道和通往土耳其的“蓝流”管道之外,乌克兰是俄罗斯主要的能源管道过境国,俄罗斯出口欧洲的90%的石油和80%的天然气都要途经铺设在乌克兰境内的油气管道。剩余部分也通过亚马尔管道经由白俄罗斯送往欧洲。

这也因此引出两个问题:首先,管道运输方式决定目前的俄欧市场只能是一个地区性能源市场,所依靠的也是区域天然气定价机制,俄罗斯作为生产国,拥有相对的定价权。但这一相对的优势地位,也受到能源过境国的限制。一旦能源过境国与消费国联手压低能源产品价格,生产国也就不得不接受。对于生产国来说,更大的困境在于过境国试图切断管道。

乌克兰前总理尤里·叶哈努罗夫曾在2005年12月底表示,如果俄罗斯停止向乌克兰供气,乌克兰将自行截取俄经乌境内出口到欧洲其他国家天然气的15%作为输送费。[11]

2006年11月,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在独联体峰会上建议与乌克兰、摩尔多瓦和所有利益攸关国家组建成能源联盟,以应对来自Gazprom的价格压力,卢卡申科指出,这个由自身并无油气资源的国家组成的联盟,目前所能做的是联合起来与莫斯科展开价格谈判。然而,一旦谈判失败,联盟就该考虑铺设从里海沿海出发,经南高加索和黑海海底,通往乌克兰和摩尔多瓦方向的天然气管道,利用现有的BTC管道,并拉拢哈萨克斯坦加入。上述行为不得不使俄罗斯感到警惕,一旦这两个国家完全投入欧盟和北约的怀抱,俄罗斯在同欧盟的能源谈判中将会处于异常不利的态势,俄罗斯的油气出口也将有可能受到限制。从这一角度考虑,俄罗斯要求获得乌克兰和白俄罗斯管道公司的控股权就有其长远战略上的思考,而不仅仅是为了保持在这两个国家的政治影响力这么简单。

四、俄欧能源关系将来的几种可能前景

尽管目前俄罗斯与欧盟之间在能源领域及人权、中东欧问题上有着较大的分歧,但在可预见的五年中,俄欧关系在能源领域将会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尽管也有可能出现一些极端的情况。

1.俄欧相互妥协

目前看来,俄欧之间形成此种关系的可能性较大。俄罗斯与欧盟在能源问题上的相互依赖,为二者在政策和战略上相互协调提供了现实需要。由于Gazprom已同部分欧盟成员国达成市场准入的协议,欧盟很有可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放开对俄罗斯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下游市场的限制,以换取俄罗斯在批准《能源宪章条约》问题上的让步。意大利同俄罗斯达成的协议可能将成为借鉴的模式。俄罗斯坚持不批准《能源宪章条约》,要求修改有关过境运输的条款,也是担心第三国利用俄境内的管道运输能力,俄罗斯将缺乏控制杠杆,而此次俄罗斯对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发难,强调控制两国油气管道公司的股份,也有可能是为其有条件地批准《能源宪章条约》、作出让步而做的铺垫。尽管俄罗斯试图开发东北亚市场,欧盟也在考虑从马格里布国家、中东和里海地区进口能源,但在未来五年中,俄欧合作不仅是有必要,也将会密切下去,即使是做一对“貌合神离”的伙伴。

2.欧洲结成“能源北约”?

2006年3月,波兰总统卡钦斯基建议建立欧洲—大西洋能源安全组织,以保障组织成员的能源供应,这个组织将以条约为基础,既向欧盟国家开放,也向美国和土耳其等北约国家开放,因此又被称为“能源北约”。波兰政府提出的草案说,条约签字国将必须保证在发生与能源供应问题(贸易争端除外)、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有关的能源危机时提供相互帮助,并排除诉诸武力的可能性。

而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理查德·卢格指出,北约也应该正式把能源安全作为中心任务之一。北约应该决心向对待常规武装进攻那样对待使用能源的攻击。这并不意味着军事行动,而是意味着北约必须做好准备应对利用能源武器反对其成员国的企图。[12]

然而对于欧盟来说,这一建议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响应,欧盟委员会和法国等国家对此表示怀疑,认为这将把美国牵涉进来,未必会有利于欧洲与俄罗斯的接近。而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接待波兰总统时避免在这个问题上向卡钦斯基提供支持,似乎更赞成建立一个主要与俄罗斯甚至哈萨克斯坦合作的能源欧安会的主张。

3.俄罗斯组建天然气OPEC?

2006年11月,有媒体指出,北约经济委员会编写的一份秘密报告称,俄罗斯可能正在寻求建立一个类似“天然气欧佩克”的组织,其成员包括阿尔及利亚、卡塔尔、利比亚、中亚各国,可能还包括伊朗。天然气交易一般遵守长期合同,一般而言,只有在短期市场上,天然气价格攻守同盟才会有其用武之地。希望依靠能源为武器,实现政治或经济目的的能力很可能对生产国自身的外汇收入和经济造成颠覆性的打击,因为市场的替代作用足以遏制任何生产国利用能源作为杠杆的努力。[13] 建立天然气卡特尔的努力将会遭到欧盟前所未有的反对,即使是俄罗斯,也不得不考虑这样做会对俄欧关系带来的后果。[14]

从某种意义上说,长期的超级大国经历使得俄罗斯在实用主义外交政策的选择和运用上要更加有经验。无论俄罗斯是否希望成为超级大国,它都需要同欧洲展开密切的合作,这一点已为俄罗斯政界所认同。而欧盟在对俄战略上却因困顿于人权、民主等意识形态的问题,且无法形成共同的能源政策而处于劣势。再加上欧盟东扩的步伐受到阻碍,包括乌克兰、格鲁吉亚在内的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的机会渺茫,不可能受到欧盟内部框架的束缚。因此,管道过境问题将会成为俄欧能源关系中的重要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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