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的一些思考论文_徐斓瑛1,耿克山2,甘德志3

关于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的一些思考论文_徐斓瑛1,耿克山2,甘德志3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 安徽合肥 230061)

摘要:由于电网安全关系着国计民生,电网企业肩负着维持经济社会正常运转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由于诸多外力破坏引发的电网跳闸事故越来越多,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如何深化警企共建,推行法企联合,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制化管理是应认真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电力设施保护;普法宣传;法制化管理

1实施内外联动,健全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组织

1.1保障坚持政府主导,构建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大格局

加大依法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公、检、法及经信、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领导小组,与镇(街)签订《电力设施保护责任书》,各镇(街)与各村(居)签订《电力设施保护责任书》。各村(居)与联防队员、群众护线员签订《群众护线协议》,真正形成市、镇、村、护线员“四级联动”,上下联心、联手、联动的依法电力设施保护大格局。

1.2坚持行业主管,加大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力度

强化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把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一把手工程”,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充实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及时修订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成立由公司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提供组织保障。

1.3坚持部门联动,深入推进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外力破坏造成的电网安全事件在电网事件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塔吊、挖掘机、吊车、树障等安全隐患成为推进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的难点。对此,应改变过去被动防控和治理既成危险点的做法,充分考虑建筑商、种植业主的利益,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和支持,加强与政府部门联合,签订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合作协议,将供电部门的书面意见纳入建筑、种植准许审批的必备手续,全面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加强超前“预控”,帮助建筑、种植业主规避不必要电力安全纠纷,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难点和危险点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强化舆论引导,夯实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思想基础

2.1加强宣传,增强全员护电意识

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公安局配合,制作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等方面的教育片,定期在高密电视台上播放,加强电力普法宣传;制作有关电力设施、线路走廊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录音带,发放到各村在广播上宣传。充分利用媒体,采取举办专栏、有奖征文等形式,加大对有关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扩大社会影响。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奖励在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2加强预警,增强全员防范意识

认真履行安全警示义务,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警示人们一旦越过红线从事禁止行为就会危及生命安全。对在高压线下违章建房、施工人员、塔吊等,除由包线人员口头告知外,更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告知,详细说明高压线下建房、施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同时,签订电力线路安全防护协议,明确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以及责任主体,提前进行安全提示并建档管理,为解决电力事故纠纷留存有关证据。

2.3加强防范,增强客户法治意识

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是增强全员法治意识、超前防范电力事故纠纷的有效举措。按照深入推进依法治业,依法规范合同管理的要求,与各类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加强合同管理,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通过营销系统供用电合同网上审核流程管控,减少供用电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提高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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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化法企联合,构建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新格局

3.1深化警企联合,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要坚持“打防并举、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联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联心、联手、联查、联动,适时组织开展电力市场的综合治理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等犯罪行为,对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给予快、准、狠的打击。

3.2深化“联安联防”,扎实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综合治理活动

层层落实“联安联防”责任制,加强警企联合,与公安局联合建立联安联防的长效机制,坚持每月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分析会,每季度一次依法护电交流会,定期召开警企共建促进会、交流经验,分析问题,落实措施,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等犯罪行为,提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水平。市联安联防指挥中心定期对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协调、调度、指挥;各镇供电所、派出所联安联防巡逻队、巡逻小组,不定期对所辖区域的输变电设施进行巡视;各村兼职护线员,经常巡视本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并及时向供电所汇报。通过实行市、镇、组、村“四级联动”,形成上下相通、左右相连、纵横交错的全社会群防群治的综合治理工作网络。

3.3实行“法企共建”,提升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水平

要把“法企共建”作为依法治企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市法院的合作,优势互补,加强合作,加快推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制化管理,为企业发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司法保障。与市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按照合作备忘录相关要求,不仅在电力设施保护方面提供保障,而且在各个层面加强交流、互动,取长补短。一方面,坚持公正司法,对破获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电网事件等进行依法宣判。另一方面,强化法治培训,加强对法律人员的培训与锻炼,对电网事故案件的深度剖析,实现以案普法,完善内部专业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4加快科技推动,强化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技术支撑

4.1积极推进电力设施保护信息化管理

充分运用数据实时信息化监控技术,利用红外测温仪、超声波测高仪,采集电力设施各时间段的技术数据,通过与设备运行标准参数之间的对比,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重点,不断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为电力设施保护法制化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4.2实行电力设施信息化监控

建立4G无线专网监控平台,利用信息即时监控技术,基于4G无线专网的区段通过监控平台将固定远程监控摄像头、可移动无线摄像头摄取的即时图像传送至公司监控终端,对公司各重要区段进行集约化监控。

4.3实施异常信息现时联动技术

基于4G无线专网不断进行功能拓展,充分利用电力设施保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新技术,将4G无线专网的信通功能应用于电力设施保护管理中,通过4G无线专网向公司管理人员、派出所电力设施保护兼职民警发布异常信息,实现电力设施保护信息的现时联动发布,确保电力设施保护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快速处理。

结论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涉及各行各业的重要工作。我们要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让我们与政府各有关部门携起手来,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为城市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高宁.用电管理法制化的思考[J].农村电工,2016,24(12):8-9.

[2]高宁.用电管理法制化的思考[J].大众用电,2016,31(03):8-9.

[3]于伶.电力监管法制化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2017.

[4]孔平生.信用电力企业法制化管理的灵魂[J].华北电业,2017(09):20-21.

[5]骆明.电力企业法制化管理的概念与内涵[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09):26-27.

论文作者:徐斓瑛1,耿克山2,甘德志3

论文发表刊物:《河南电力》2018年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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