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审计监督思想及其领导的审计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监督论文,思想论文,领导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毛泽东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领袖,在中国革命时期和建国后,在审计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思想,并且通过高层决策和部署,领导当时的审计实践,对革命和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毛泽东的审计监督思想
毛泽东基于对革命和建设重大事项的探索和决策,产生了具有时代、实践特色的审计监督思想,具体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审计的政治属性。审计通过监督财政财务收支而发挥作用,因而较多地表现为经济方面的色彩,人们容易忽略其政治方面的内涵。毛泽东却慧眼独具,在对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的考察中,将农民运动中的清算和罚款活动归入政治范畴。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列示的农民协会十四件大事,清算和罚款被列入第二件大事“政治上打击地主”。“清算。土豪劣绅经手地方公款,多半从中侵蚀,账目不清。这回农民拿了清算的题目,打翻了很多的土豪劣绅。好多地方组织了清算委员会,专门向土豪劣绅算账,土豪劣绅看了这样的机关就打颤。这样的清算运动,在农民运动起来的各县做得很普遍,意义不重在追回款子,重在宣布土豪劣绅的罪状,把土豪劣绅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打下去。”“罚款。清算结果,发现舞弊,或从前有鱼肉农民的劣迹,或现在破坏农会的行为,或违禁牌赌,或不缴烟枪。在这些罪名之下,农民议决,某土豪罚款若干,某劣绅罚款若干,自数十元至数千元不等。被农民罚过的人,自然体面扫地。”这里的清算和罚款,实际上就是审计查证核实和处理,通过清算委员会的审计,打击土豪劣绅,维护贫苦农民利益,达到政治上的目的。
2.将审计定位为高层次的监督。毛泽东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期间,根据当时客观形势的发展,逐步推动审计制度的建设,设立中央审计委员会。中央审计委员会隶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中央人民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法院并列,由此产生了具有高度权威与独立地位的审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岁入与岁出,监督国家预算的执行。
3.重视“算账”的基础性作用。在农村集体化运动中,出现一些贪污浪费、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毛泽东对此十分重视,强调了算账及其诸多好处。1959年3月30日,毛泽东在陶鲁笳关于山西省各县五级干部会议情况的报告上批注:“旧账一般不算这句话,是写到了郑州讲话里面去的,不对,应改为旧账一般要算。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对群众不能解怨气。对干部,他们将被我们毁坏掉。有百害而无一利。”1959年4月3日,在王任重报送的“王延春、姜一、吴德简一九五九年三月三十日关于麻城市万人大会情况给王任重并湖北省委的第二次报告”上批示:“此件极好,每一个县、社都应这样做。算账才能团结;算账才能帮助干部从贪污浪费的海洋中拔出身来,一身清净;算账才能教会干部学会经营管理方法;算账才能教会五亿农民自己管理自己的公社,监督公社的各级干部只许办好事,不许办坏事,实现群众的监督,实现真正的民主集中制。”同日,在谭震林关于各省的六级干部会议和县的五级干部会议情况的信上批示,也提出了账一般要算的要求。毛泽东批语中的“算账”除了一般意义上的记账、算账,还包括了财务检查与监督,即审计的内容。毛泽东主张账一般要算,算账具有诸多好处,并且将算账提高到了实现民主集中制、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高度。
4.以运动式审计为主要审计形式。在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时期,各种各样的运动多,在审计领域,由于在国家层面没有设立专职的审计机构,运动式审计成了审计的一种主要形式。毛泽东领导了“三反”、“四清”等具有时代特色的群众运动的审计方式。这种方式从上到下、横跨各个领域,根据上级的行政命令,开展审计的核查和处理。它是当时政治环境的产物,虽然不是经常性的审计监督,但涉及范围广,处理严厉,对于遏制贪污和浪费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革命时期毛泽东领导的审计实践
基于革命和战争的客观需要,在毛泽东领导下,革命根据地审计得到了较大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的重要尝试,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审计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
1932年8月17日,中央人民委员会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规定在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设审计处,省财政部设审计科,开展审计工作。1933年9月15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召开第49次会议,会议通过了财政人民委员部拟定的新财政计划,同时决定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隶属于中央人民委员会,审计职能从财政管理机关中独立出来。
1934年初召开了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毛泽东在会上指出:“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反对贪污和浪费的斗争,过去有了些成绩,以后还应用力。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1934年2月17日,经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毛泽东签发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该组织法把预、决算的审查与批准权划归了中央执行委员会,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中央审计委员会,由此,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中央审计委员会直属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的同时,为了保障苏维埃财政政策的充分执行,查处贪污浪费的行为,使财政收支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1934年2月20日,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签署命令,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红色政权第一部审计法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苏区审计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职权、程序和方法。中央审计委员会根据规定开展了一系列审计活动,并在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上公布审计结果,使审计工作具有透明度和公开性。
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内设审计处。为了加强财政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监督部队、机关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和经费、粮秣,防止贪污浪费,各抗日根据地逐步建立审计机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审计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随着解放区的扩大,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西北、华北、华东、东北等解放区,根据各自所在区域的具体情况,分别建立了适合本地实际、较为独立的审计制度。
革命时期,在毛泽东的领导下,审计工作在开源节流、稳定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财政经济,支持革命战争,防止贪污浪费,保持廉洁奉公的革命本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国后毛泽东领导的审计实践
建国初期,为了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确保国民经济全面恢复,统一财政收支管理,中央政府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决算制度、审计会计制度,加强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中央财政部设立了审计处,六大行政区、大多数省级政府和一些地市及县的财政部门设置了审计机构。为了统一全国的审计制度,1950年中央财政部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审计条例(草案)》,印发全国征求意见,但由于学习苏联经验,后来该条例没有正式发布,原有的审计机构也被撤销。此后虽然没有设立独立、专职的审计机构,但审计工作或活动依然存在,如:毛泽东直接领导的以“三反”、“四清”等群众运动方式进行的财政财务监督活动,财政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进行的财政财务监督活动。
以群众运动方式进行的财政财务监督活动,审计特色最为明显的是毛泽东直接领导的“三反”运动。
1951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各地从11月起开展全面增产节约运动。毛泽东随后在10月23日召开的政协一届三次全体会议上要求“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中共中央并因此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各中央局及其下属省市党委亦相继成立了各级增产节约委员会、分会和支分会,由此发动了一场全国性的增产节约运动。
东北局党员干部会议将增产节约问题与反贪污斗争联系起来,提出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概念。毛泽东在东北局的报告上做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都要“重视这个报告中所述的各项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
1951年12月1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草案时,特别加了一段话:“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证明一九四九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时机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会犯大错误。现在必须向全党提出警告: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中央人民政府不久将颁布惩治贪污的条例和惩治浪费的条例,各级领导机关必须仿照实行惩治反革命条例那样,大张旗鼓地发动一切工作人员和有关的群众进行学习,号召坦白和检举,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和检查。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发,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等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典型的贪污犯,必须动员群众进行公审,依法治罪。”
1951年12月4日,北京市委向中央提交了北京市工作人员的贪污现象及今后开展反贪污斗争意见的报告。毛泽东将该报告批转有关单位:“中央责成你们在接到本指示三星期内,至迟在一个月内,有计划地初步地检查自己单位和所属下一级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贪污现象,仿照北京市委所订各项办法,发动党内外最广大群众(包括各民主党派及社会民主人士),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中央责成你们大体上仿照北京市委的报告样式,在收到本指示后一个月内,向中央作第一次关于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的报告。所有中央和军委各部门,均分别向中央和军委作报告。所有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委、各市委、各区党委、各地委、各县委,均按级向中央及其上级作报告。县委以上的报告,除发其上级外,均同时直接发中央。”
1951年12月5日,毛泽东在中央转发贸易部党组关于大张旗鼓地反贪污的报告上批示,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遵照中央十二月四日二十时的指示,参照北京市委和中央贸易部党组的分析和办法,迅速订出自己的反贪污计划,并开始着手发动这一斗争。各地党委应统一布置这一斗争,使政府系统(重点在财经部门及总务人员)、军事系统(重点在后勤部门)、党派团体系统都同时动作起来。”“三反”运动就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动起来了。
“三反”运动,从审计角度来看,查处贪污和浪费分别属于违纪违规审计和绩效审计的内容。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国后,查处贪污和浪费都被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加以关注。
建国后,在毛泽东的领导下,在基本上没有独立、专职审计机构的情况下,采取运动形式的审计方式以及财政等管理部门结合业务开展的财政财务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查处了贪污和浪费,也为改革开放后建立独立审计制度提供了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