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期货市场严禁非法交易——深圳市证管办有关负责人就严禁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问题答记者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按金论文,期货市场论文,深圳市论文,人就论文,记者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本报记者就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等问题,采访了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对记者的提问做了如下答复:
问:从事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是否合法?国家有关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未经批准从事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是非法的。
根据199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的规定,各期货经纪公司均不得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通知》规定,《通知》下发前已设有期货经营机构的全国性公司,经证监会重新审核批准,可为本系统在境外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但必须在证监会指定的境外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品种须经证监会认可。委托境外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交易,受托方必须是证监会认定的交易所的会员。外汇指定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证监会审核批准,可利用境外外汇期货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但要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和证监会的监督管理。从事境外期货业务必须取得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
据了解,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证监会尚未批准一家机构从事这类业务,中国证监会也未向任何机构颁发过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
1994年10月,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联合颁发了《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参与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双方不受法律保护。对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由期货监管部门会同外管、工商和公安等部门严肃查处,坚决取缔。
问:国家为什么严禁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
答:主要基于以下三点:一是境外期货主要是股票指数期货、汇率期货和利率期货等金融期货品种;外汇按金交易是指以保证金为杠杆进行的外汇买卖活动。金融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风险相当大,影响市场的因素也极其复杂,别说是一般投资者难以把握,就连专业投资机构也会屡屡失手,如近年来见诸报端的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事件、日本大和银行巨额亏损事件等都源于金融期货。
二是我国期货市场尚处在起步不久的有限度的试点阶段,市场环境和投资者的素质等都处在较低级状态,在法制化、规范化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不能操之过急,只能在严格监管的条件下,从国内商品期货入手循序渐进地进行试验,以控制风险、积累经验。如果在各方面都不很成熟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个人投资者的巨大损失,导致国家外汇大量外流。
三是从了解到的情况看,从事这类地下活动的机构大都存在对赌、吃点和转移仓位等欺诈行为,有的甚至从一开始就以诈骗客户保证金为目的,一旦得手便携款潜逃。这就加倍扩大了原有的市场风险。
因此,国家严禁非法从事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完全是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本着对国家、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出的正确决策,每个机构和个人都应遵照执行。
问:有人认为四部委于1994年颁发的《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是针对当时情况制定的,现已过时。这种看法对不对?
答:这种看法不对。四部委《通知》没有过时,应该坚决遵照执行。
最近,中国证监会又下发了《关于坚决查处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重申了四部委《通知》的精神,这说明国家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政策没有改变。
问:有些人认为香港回归后,恒生指数期货不再是境外期货。这种看法对吗?
答:不对。最近,一些非法经营者打着香港回归后恒生指数期货不再是境外期货,可以进行交易的幌子欺骗投资者。我们在这里提醒广大投资者,切勿上当。“九七”以后,虽然我国政府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但由于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按照《基本法》规定,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因此,港币在技术上仍被视为外币,以港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期货在技术上也就被视作了境外期货。所以,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受上述政策的限制。
问:据说有人称,内地不能从事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但深圳是濒临香港的经济特区,又是改革的“试验田”,可以进行试点。这种说法对不对?
答:不能这么说。虽然深圳是我国最早引入期货机制进行试验的地方之一,也是我国第一个期货交易所的所在地,但由于期货市场的特殊性使它不可能仅仅是一个局部的市场,它的运作必然会产生全国性的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辐射面更宽)。现在,全国正在运转的14家期货交易所都处在试点阶段,中国证监会也是把全国的期货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来监管的。据我们所知,目前国家还没有在某一局部地区进行扩大试点的计划,更谈不上进行境外金融期货的试点。因此,任何机构声称自己有权进行这类代客买卖都是未经批准的,是非法的。
问: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由哪个部门负责查处?我市将如何打击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
答:1994年以前,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监管。1994年后,改由中国证监会牵头,会同外管、工商、公安联合进行。
原深圳市期货管理办公室坚决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查处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使我市的这类活动一度销声匿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非法境外期货又有回潮的迹象,并引起了我办(原期货办)的高度重视,曾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过多次查处。根据中国证监会最近下发的《关于坚决查处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和市政府的指示,我办还将进一步会同外管、工商和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以彻底清除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
问:误入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怎么办?其所遭受损失能否追回?
答:根据四部委的《通知》,客户(单位或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均属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已经参与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投资者,必须立即退出。根据关于贯彻四部委通知的会议纪要,在非法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中,客户与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应根据法律程序处理。
问:市民发现从事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机构,应向哪个部门举报?
答:今年7月以前,由深圳市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举报和查处。7月后,深圳市期货管理办公室与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合并,成为现在的深圳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因此,市民发现这类非法活动可向我办举报。举报电话是3226093,地址是福田区百花六路长青楼,邮编是518028。也可向外汇管理局、工商局或公安局举报。我办将替举报者保密。在这里,我们正告那些非法经营者不要存侥幸心理,立即停止非法活动,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