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若干问题论文,城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城市化、城镇化、新型城镇化三者之间的关系
从概念角度讲,“城市化”与“城镇化”具有共通之处,并没有明显的差别。“城市化”一词是国际社会中普遍通用的提法,指人口和产业活动在空间上集聚、乡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的过程。与“城市化”相比,“城镇化”概念更加具有中国特色,该词的出现在时间上要晚于“城市化”,是我国学者根据具体国情,在“城市化”的基础上提出的新概念。城镇化主要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集聚,从而引起城镇数量的增加以及城镇规模的扩大。城镇化率是衡量城镇化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即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比例关系。1999年,“城镇化”一词被官方文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正式采用。“城镇化”概念的提出主要是基于我国拥有规模庞大的建制镇这一现实,目前建制镇的数量已接近两万个。未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就是要朝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向推进。
“新型城镇化”这一概念最早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是在未来城镇化发展方向上释放出推动城镇化发展由速度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新信号。对于“新型城镇化”概念的界定,目前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基本思路大体一致,这里引用大多数人普遍认同的一种看法,即“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二、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及取得的成就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城镇化一直处于缓慢发展阶段。1978年,我国城镇化率不到20%,仅为17.92%,这主要与我国城镇化水平起点较低以及国家制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产业政策等因素有关。这一时期的建设重点是大力发展新兴工业城市,武汉、西安、太原、鞍山等都是这一阶段重点建设和发展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对外开放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展,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化建设逐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际上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当一个国家城镇化水平达到30%时,这个国家城镇化就处在加速发展时期。1996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30%这个临界点,标志着我国城镇化开始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城镇化继续稳步向前发展,城镇化水平以每年接近1%的速度逐年提高。据最新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人口总规模为13.54亿,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12亿,城镇化率达到52.57%。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巨大成就:
1.形成了科学的城镇化发展理念
城镇化建设必须有科学的发展理念作指导,科学的城镇化发展理念决定着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中国的城镇化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之一就是形成了科学的城镇化发展理念。以人为本、统筹城乡、注重发展质量等理念是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不断摸索出来的。有了这一科学理念的指导,中国的城镇化建设也就有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2.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城镇化水平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1949年,我国人口总数为5.4167亿,城镇人口数为5765万,城镇化率只有10.64%,意味着全国只有十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城镇地区。到2012年,经过6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全国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城镇生活和工作。这表明我国城镇化经过多年的发展,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伴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也明显加快。自2000年以来的十多年间,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基本上保持以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远高于同期世界城镇化年均增长0.2个百分点的水平。
3.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镇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我国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镇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城市群也正在逐步发展与完善之中,已形成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成熟与半成熟类城镇群格局。城镇群的形成有利于加强城镇之间的联系,集中优势资源,带动城乡和区域共同发展。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从1978年到2012年,我国城镇人口从1.72亿人增加到7.12亿人,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2.57%。虽然从表面上看,中国城镇化建设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但背后潜藏的诸多矛盾、问题也日益凸显。为此,必须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这已成为城镇化改革的必然趋势。
1.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中国国情的必然要求
基本国情是选择城镇化道路的决定因素。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一,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一初级阶段,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将始终伴随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区域发展不平衡等众多问题和状况。城镇化建设不能再走牺牲资源、破坏环境的老路,只能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新型道路。第二,21世纪以来,我国的城镇化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不高、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城乡差距日益拉大、城镇基础设施不足、城乡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从总体上把握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
当前,面对复杂多变且下行风险不断增大的国际经济形势,我国及时调整经济发展策略,将着力点由过度依赖外部需求转移到扩大内需上来,后者已成为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点。扩大内需,最大的潜力在城镇化。召开于2012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城镇化是产生内生动力的主要源泉,是新形势下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选择。城镇化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集聚并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一方面,城镇人口大幅度增加,必然会带来居民消费观念的更新、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消费规模的提升,释放出巨大的消费潜力,引发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这必将带动投资增长和基础设施建设,引领投资需求。此外,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这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城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总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但在实际推进中,要释放这一最大潜力,使“潜在”需求变为“现实”需求,尚需制定出科学的方法和务实的政策。为此,要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探索城镇化的实现路径,将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有效、有序、合理地释放出来。
3.新型城镇化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条件
城镇化与工业化,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一个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密不可分的两个重要方面。城镇化需要工业发展来充实,同时工业化的实现需要城镇化这一良好的平台作支撑。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中央就提出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即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路子。传统城镇化只有转变为新型城镇化,才能与新型工业化道路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良性互动,共同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新型城镇化,一方面能够增强城镇集聚和扩散能力,提升城镇建设和发展水平,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速度,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另一方面能够依托城镇雄厚的经济基础,推动该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带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此外,新型城镇化能够有效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注意协调处理好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1.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切实维护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目的是造福广大人民群众。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应始终把“人”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切实维护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城镇化过程中需要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我国目前农民工的总量已经超过2.5亿人,并且每年新增1000多万。虽然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2.57%,但其中包括了2亿左右未取得城镇户籍的常住人口。事实上,我国户籍城镇化率仅有35.29%,远远低于世界52%的平均水平。真正的城镇化率应当是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改变目前我国真实城镇化率过低的现状,当务之急是变革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目前,各地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正在进行相应的尝试和创新,国家也正在加紧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以期打破目前存在于城乡之间的户籍界限,引导人口自由而合理地流动。当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围绕逐步放开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有序放宽中小城市、全面放开小城镇的落户限制这一思路和原则,积极稳妥地分类进行推进。在制定具体的政策制度时,不同地区应因地制宜,根据其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探索研究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户籍政策。同时,在户籍改革过程中,应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常住人口的全覆盖,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的城乡对接与区域统筹。此外,新型城镇化还要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此,应该探索劳动力就业制度改革问题,清除农民工在城镇地区就业的各种障碍和壁垒,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疏通劳动力流通渠道。总之,各项改革应始终围绕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和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地位的平等及机会的均等。
2.坚持城乡统筹,处理好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之间的关系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型城镇化要建立在实体经济基础上,需要产业发展作为基本动力。在发达国家,城镇化率一般是工业化率的2至3倍,而我国的城镇化进程长期以来一直滞后于工业化,导致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不相协调。所以,发展新型城镇化,必须与新型工业化道路相呼应,要注意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产业,实现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与升级,优化产业内部结构,为新型城镇化创造新的动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新型城镇化讲求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所以,新型城镇化也要处理好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打破城乡地域界限,加快城乡统筹。具体来说就是要注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业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巩固现代农业对新型城镇化的基础性作用。
3.坚持可持续发展,处理好新型城镇化与资源、环境的关系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向前推进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们对城镇生存环境和生态质量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伴随着人口向城镇地区的大规模集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矛盾和问题也会日益凸显。有限的能源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能否支撑起庞大的人口数量,如何解决城镇化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这是城镇化进程中必须面对和破解的难题。所以,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必须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摒弃过去长期实行的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探索一条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发展道路,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城镇化的全过程。同时,在微观层面上,还应积极引导广大城镇居民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倡导绿色消费,自觉维护生态文明。
4.协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定位
城镇化的过程,有其自身的逻辑和规律。城镇化应该是一个自然的渐进的过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和必然的结果。从这一角度讲,新型城镇化应该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为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的发挥创造有利条件。当然,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中央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也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政府责任。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各级政府一方面应该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规划,引导城镇化健康有序向前推进。另一方面,政府应该致力于各项制度建设,运用政策手段和法律手段,消除限制人口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创造一个尽可能良好的制度环境。
标签:新型城镇化论文;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论文; 城镇人口论文; 农村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