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股份合作制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商业改革从“放权让利”开始,逐步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思路。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搞活国有商业,深化企业改革,需要在制度上进行创新。
一、 股份合作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是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的新型社会企业组织形式,是股份制与合作制两种经济形态的结合。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对国有中小型企业进行改组改造,经过资产评估,将企业净资产折股出售,转由企业内部职工或社会法人持股,合作经营,按劳分配,按股分红的产权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其特点有:
1.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既是入股者,又是劳动者,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结合在一起。
2.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相结合。原国有企业资产经过评估,将所有者权益中的净资产部分扣除必要的因素后量化成若干股份,职工出资认购,企业职工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所有权。
3.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在股份合作制企业里,职工既要按按劳分配原则取得报酬,又要按股份取得相应经营红利,也按股份承担相应经营风险。
4.企业的专门机构管理与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相结合。股份合作制企业不仅按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管理,而且由于每个职工有数量化的资产份额,企业也就变过去“一人管”为“人人管”。
衡量一种改革形式是否有生命力,其标准应该是看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 从股份合作制改革推行较早的山东诸城国合商业看, 1993年改制前,亏损面达80%,资产负债率达88%,改制后在企业产权、职工积极性、企业经营机制、经济效益、对国家贡献等方面发生了突破性变化,成为全国企业改革的榜样。实践证明,国有商业内部蕴藏着很大的发展潜力,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造,既可摆脱企业困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可以提高广大职工在经营管理上的参与意识,极大地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采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步伐。国有商业80%是中小企业,其资产少、经营规模小、职工较多,属“放小”范围,通过实行股份合作制这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明晰产权,明确责任,让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达到自我发展的目的。
二、股份合作制的具体实现形式
股份合作制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产物,是劳动群众在改革实践中的创造,正如十五大报告所指出的:“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由于国有商业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在具体实现途径上不可能有固定模式,而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企制宜采取不同实现方式。
1.先出售,后改制。对净资产较小的企业,职工有能力完全买断全部国有资产,承担所有债权债务,企业的产权就由全民所有制转变为内部职工持股的共同所有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原企业情况较好的小企业改制成股份合作制企业。
2.先改制,后出售。对净资产较大的企业,职工一次购买全部资产有困难时,可采取全体职工出资对原有净资产的部分进行置换,同时保留部分应有股权作为国家控股,等企业运行一段后,再将这部分股权分阶段转让给持股职工。也可以采取在职工认购股份基础上再配股,鼓励职工多购股。
3.零价出售。对总资产与总负债基本持平的企业,可按“零”价向职工出让,吸收职工全员入股,构成企业注册资本金,并由企业职工承担与资产等额的债务,解除政府对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
4.负价出售。对总资产小于总负债,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可由全体职工入股组建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新企业先以承担与总资产等额债务的方式,负价取得资产所有权。资不抵债部分的债务有三条处理途径:一是先挂到股份合作制企业账上,由企业以后分步偿还;二是允许企业按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非生产经营性净资产评估作价,抵顶负债;三是由政府一次性冲减资不抵债部分,或可在改制后将企业上交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由财政返还企业,分期予以补齐,或允许企业在一定年限内用税前利润弥补。
5.股份租赁制。对因债务困扰的严重资不抵债的困难企业,由全体职工参加募股,以股本金重新注册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原企业库存商品可由职工一次性买断或作为老企业在新企业的股份,新企业租赁老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地,每年交付给老企业的租金及在新企业入股分得的红利,作为老企业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其余股本金作为新企业流动资金。
6.内部股份合作制。当一个企业整体处于困境状态,但内部仍有若干经营部门可以搞活;或当一部分职工对入股积极,一部分职工抱怀疑观望态度时,可先由这些部门及职工先行改制入股,承租企业有效资产经营,按股份合作制企业机制运行,待职工认识到改制的好处后再将企业整体改制。
三、克服“一股就灵”思想,着力转换经营机制
企业改革的中心任务是要建立一种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营机制。国有商业企业改制成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企业制度创新,但不是“扭亏增盈”,不是一些人所想象的“一改就活”,“一股就灵”。改制和转换机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互相不能替代。改制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供了条件,改制后的企业如果还用过去计划经济时期那套老办法经营企业,照样不能搞活。据报道,浙江金华市企业改制后,有20—30%的企业变化不大或毫无起色。诸城企业改制比较成功。但仍有少数企业改制后没有摆脱困境。可见,改制和转换经营机制是企业发展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
股份合作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必须在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上有新的突破。一是推行连锁经营、批零一体。李岚清副总理指出:“连锁经营是流通领域深化改革的核心问题,是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要尽可能利用原商业网点优势,通过实现采购、配送、销售、经营决策等职能上的专业化,店名、店貌、商品、服务方面的标准化,商流、物流、信息流的集中化,提高商业经营的竞争力和规模效益。批零一体也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当重视的规模经营形式,关键要解决好批发为零售服务和让利于零售的思想,彼此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共同发展。二是发展总代理、总经销,以此控制一定区域内的商品的销售权,实现生产商和代理商在货源安排和销售价格上的一致。
股份合作制企业买断全部国有资产后,企业在管理上要采取相应措施。一是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按《公司法》要求,建立类似于公司的管理体制,尽快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有其名更有其实,各司其职,组成合理的管理构架。改制初期,多数股份合作制企业董事会与经理层领导交叉兼职多,要用制度约束防止企业重大决策个人说了算。二是要建立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经营性资产,是全体股东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确保这些资产保植增值,提高资产运行效益,必须落实好资产经营责任制,保证任期内期末所有者权益等于或大于期初所有者权益。三是要优化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强化基础管理,主要是要加强资金管理、库存管理、费用管理、进货管理。要积极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
四、改制中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1.要按照“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企业适宜哪种改革形式就采用哪种形式,切不可在改革形式上搞一刀切和急于求成。
2.要允许股权向少数人集中,特别是向优秀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等集中,以充分发挥他们在搞活企业、加强管理上的作用。
3.要为改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于企业改制涉及到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债务处理、税收、工商登记等多方面,因此,政府要统筹决策,对企业改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收稿日期:1998—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