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党建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建论文,现代企业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企业深化改革、促进企业全面发展、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应当说,江苏各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围绕“三个代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但要看到,一些深层次的认识分歧和思想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用中央的要求和企业面临的形势、承担的任务来衡量,为数众多的企业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特别是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一般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课题。
一、新老三会(主要是党委会与董事会)的协调问题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是国有企业两大管理系统,其中,党委会与董事会分别处于政治核心与经营决策中心的地位,它们之间的和谐、统一、密切配合,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这是一种分层的权力结构和组织形式,即“新三会”体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权力框架的支点由厂长(经理)移到了股东会。尽管《公司法》保留了“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但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职代会除了保护职工自身利益之外,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做出实质性的决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负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董事会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定,这与我们现有的党管干部,厂长经理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党委是企业领导核心,职代会行使职工当家作主权利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截然不同。这就出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难题。新老三会的关系解决不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便会双双落空,而企业党委参与决策将更加障碍重重。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国有企业党建面临一系列新问题,企业领导体制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两点:一是新老三会机构和职能交叉、重叠,在实际运行中,往往相互冲撞、相互扯皮、相互取代。二是董事长、总经理与党委书记三者权责如何划分?如何在工作中避免“三心不合”、“三驾马车”的现象?目前,在一些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的企业,存在着关系不协调,矛盾突出,内耗严重等问题。在党政“一肩挑”的企业里,由于目前企业缺乏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个别“一把手”素质低下,以权谋私,为所欲为。一些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吸引力下降,职工对企业党组织的信任和依靠程度降低,甚至个别企业里党组织不如工会。因此,如何理顺企业领导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双重素质,成为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关键。
理顺企业领导管理体制,首先应理顺党委、董事会、经营班子三者间的关系,交叉任职,解决“三心不合”的问题。这种新的领导体制的基本框架应是:①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②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③董事会是企业经营决策中心;④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指挥中心;⑤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监事会按照各自章程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企业新的领导体制的运行原则、行为规范和具体构造,都应该服从这个框架的规定。这种新的领导体制的组织保证是配备好企业行政领导班子,让党委成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入行政领导班子。要按照《公司法》和《党章》来建立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我们认为,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党委书记最好由董事长兼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最好不要一人兼。政府主要抓好大的国有独资企业、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的选配工作,逐步改变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都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任命的做法。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可以兼任正副董事长或副总经理,党员董事长或总经理可以兼任党委副书记。交叉任职明显地缩短乃至省略了党委会与董事会两大系统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过程,因而就减少了乃至消除了内耗,大大降低体制成本,国有企业两大系统运转自如,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综合效益。
其次,要理顺企业内部新老三会的关系。在工作职能上既要有适当的交叉,又要有各自工作的重点。设置党委机构和定员定编,要本着精简、高效、协调和“三个有利于”标准,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生产经营的特点,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干部。要将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党务队伍中来,调离那些不胜任党务工作的人,优化党务干部队伍,人员宜兼则兼,宜专则专。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培养既懂经济又懂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对党务干部,要与同级经营管理干部在待遇上一视同仁。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在选拔干部时,应优先考虑经过生产经营和党务工作两种岗位锻炼过的优秀人才。
再次,新老三会特别是党委会和董事会要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在具体工作方式上党委会与董事会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这实际上是对党委会与董事会分权体制下的一种平面的联合,这种制度运行中的敏感问题是:谁来召集会议?现实中有的是两会的主要负责人协商召集,有的是轮流召集。无论是谁召集,会议都要发扬民主,互相尊重,要为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集思广益,献计献策,要从企业的整体利益考虑,不要狭隘地争大小的问题。
值得强调的是,企业改制后,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并不是也不能直接代替董事会的决策,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要求,明确界定参与范围,做到既参与决策,又要尊重董事会的决策权。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其核心是强调科学、民主、集体决策,保证企业决策的正确。要坚持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必须在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中,积极探索党组织在国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比如:重大问题决策前,董事会中的党委成员要将股东会、董事会准备讨论的重大问题通报党委,先通气。为了使决策做得科学,召开党委会讨论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必要,党委可采取适当形式,广泛听取企业有关部门和职工的意见。然后,通过党委成员董事把党组织的意见体现到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中去。这实际是多了一道对情况了解和掌握得更全面、更有利于董事会做出科学正确决策的程序。只要情况不是特别紧急,这样做,是对企业负责,对出资者负责,是有利于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企业经营生产问题党委会不应作出决议,主要是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讨论,开阔思路,使党委成员董事们就有关问题了解更多的情况,掌握更多的信息,有利于他们独立自主地在董事会上做出科学的决策。不能强求党委成员董事们在董事会上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委的决议,按决议进行决策。诚然,对于事关企业发展命运的重大问题,党委不仅要作出决议,而且还应把意见正式通知董事会。再比如,重大问题决策后,党组织要利用其组织力和凝聚力,发动、宣传和组织力量,保证监督董事会决策的贯彻执行。
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既向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挑战,同时也提供了机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要搞好这项改革,解决好企业转机建制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协调好“新老三会”等组织的关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完成企业各项改革任务,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
二、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管干部原则问题
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管干部问题,既是一个要发扬党的传统的问题,又是一个在新时期需要不断研究探讨与完善创新的新问题,特别要正确认识理解在新时期党管干部的渠道、方式、方法问题。党管干部是我们党历来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它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和发展,并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赋予了它新的内容。但是,在我们党内相当一部分人中却无视这种变化,仍然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理解党管干部的原则,片面认为只有党委讨论任免干部才顺理成章,而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讨论任免干部则名不正言不顺。实际上,党管干部固然要管重要干部的任免,但这只是一方面内容,管好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指导监督行政领导按照党的用人标准和原则任用干部,也应是党管干部原则应有内涵。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行,党管干部原则已发生了一系列的新变化。《公司法》及企业有关章程对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做了明确的规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所具有的人事权力是与它们所承担的基本职责相对应的。这就是说,法人治理结构所具有的人事权力具有不可分离性。企业内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就要参与企业的人事管理活动,这是以往的基本做法。企业党组织如果不参与企业的人事管理活动,其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将受到影响。然而,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制企业的人事管理活动,实际就增加了一个管理主体,多了一个层次,客观上分解了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这种现象反映了企业内部用人权具体配置上的矛盾。能否解决好这一矛盾,是涉及能否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关键。在企业内部不同层次上,党组织的人事权力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如何配置,也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首先,要解决好企业外部党组织的人事权力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的关系问题。企业外部党组织指的是中央和地方党组织(政府党组)以及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党的组织。这些党组织在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按照对党管干部原则的以往理解和传统做法,这些党的组织都可以而且必须对企业人事活动进行领导和监督。特别是涉及到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问题,党组织起决定性作用。国企改制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如何组成,权力在企业内部,而不是企业外部。这种情况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中央和地方党组织负有什么职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的党组织应具有哪些干部人事权力,这些都是亟待明确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其次,应解决好企业内党组织人事权力与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的关系问题,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要弄清什么叫党管干部?党管干部是党对加强干部工作的一个总的概括,而不是单指哪一个具体人或具体部门去负责干部工作而言,它体现了党对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使用等全面管理的职能作用。不论谁去负责这项工作,他都代表一级党组织和班子整体的意图,是通过发挥一级党组织集体领导的作用和智慧去管,是从政治方向、路线上去管。党管干部并不是让谁去管的问题,而是靠什么管,怎么管的问题。如果让书记去管,他不按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去管,而是从个人的小圈子、甚至拉帮结派,那么不但违背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而且也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所以党管干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有原则、范围和约束的。党管干部的关键在于选用那些坚决执行党的路线的人,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的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公仆的人。真正把那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突出政绩的人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
要明确党管干部管什么?党管干部不是一句口号,它有实质性内容和要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坚持选拔干部的标准条件,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干部四化方针;(3)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走群众路线;(4)坚持对干部的全面培训、教育考核,监督检查;(5)坚持对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程序。在选拔任免上,不管行政聘任的或党委任命的都要经过集体讨论,严把质量关,不能个人说了算。党管干部要靠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研究探讨新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为此,要努力做到:
其一、制订新型的党管干部的规章制度。建立干部考核体系、培训体系,制订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方法等,逐步做到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其二、坚持党管干部的程序。企业公司化转制后,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是法人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由董事会讨论聘任,中层管理人员董事会讨论后由主管经理聘任。因此,这就要改变以往的行政中层干部,经党委讨论同意后才聘任的程序。董事会按《公司法》要求,讨论聘任干部是合法的,也代表党的利益和股民利益,只要按程序办就不需经党委会讨论同意了。党委应支持董事长、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那么如何体现党委对聘任干部等重大问题的参与?应在董事会讨论前,由董事会主要负责人与党委领导沟通干部的情况,而党委应及时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尔后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将集体讨论的意见向董事会主要领导沟通。董事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履行聘任、解聘手续。此外,要发挥董事会和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部门中的共产党员作用。各级董事会和管理部门中的部分领导人是党员,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好党组织的意图和决定,可以起到党群干部所起不到的作用。
解决党管干部与现代企业制度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说要深化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一要改革现行企业干部人事制度。现行企业的人事管理活动集中体现为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甚至中层管理人员都是党委任命或变相任命的。企业领导产生渠道的这一传统模式是与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领导体制相适应的,它是与公司制企业用人机制相矛盾的。改革企业的干部人事制度,必须保证所有者“在位”,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确立党管干部的主体,把党管干部原则同“出资者选择管理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企业领导人的管理与资产管理结合起来,按照谁出资、谁派人、谁控股、谁管理的原则,逐步按产权关系确定隶属关系,打破按行政级别确定隶属关系的做法,建立新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二要把运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作为企业用人的主渠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配置企业管理人员成为必然趋势,必将成为企业用人的主渠道。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积极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只要善于把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就一定能使国有企业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问题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不少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的素质不高,党务干部存在着“跳槽”心态,队伍不稳定。表现在:一是综合素质不高。不少企业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党务工作者知识结构单一,不懂经济业务,大多数没有在同级岗位上担任过经济管理工作。二是思想不稳定,工作不用心。有的企业行政领导对党务干部缺乏应有的支持和尊重,在工资、奖金、分配等问题上,党务干部和行政同级干部不能一视同仁,使党务干部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因而想尽办法改行搞经济工作或行政工作。三是年龄偏大,身体素质差。不少企业把要安置的老弱人员及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人往党务队伍里“塞”,出现了党务政工干部中老同志多、中青年同志少,女同志多、男同志少,能力较弱的多、能力较强的少的局面。此外,随着党政“一肩挑”的无限扩展,出现大批兼职党务干部,兼而不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四是部分企业申请入党的职工和党员发展的数量呈下降趋势。一些青年职工不求政治进步,青年职工不愿申请入党,势必带来党员年龄结构日趋老化,政治素质日趋低下等问题。一些党员感到自己在企业中无足轻重,光荣感、荣誉感逐步淡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此也就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党务干部年龄老化、能力退化和党组织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陈旧、呆板的问题,成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容回避的问题。
我们认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要合理的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要反对那种认为党建工作可有可无的思想,或者在企业党务政工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的配备上,把党务工作部门当作安置老、弱、病、残和富余人员的场所的错误作法。为保证党的工作的开展,建议设党总支的企业以上党组织应设专职党委书记,不宜全部兼职。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制定政策法规上,要把党的现行政策和一贯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制定企业行政领导和党务政工人员工资、奖金收入分配的政策规定上,应做到一视同仁。要坚持企业办好了,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同奖;企业办不好,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同罚。三是要抓好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既能从事经济工作,又能从事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干部队伍。要对政工干部实行双重培训,在大力提高其政工政治素质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安排政工干部学经济、学管理、学技术,使之逐步成为经济工作的内行。要有计划地组织政工干部和经济管理干部进行换岗交流。为了保证政工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必须实行能进能出、新老交替的流动机制。同时,企业领导要解决好政工干部的待遇,尊重他们的劳动价值;要在工资、住房、奖金、职称等待遇上同行政管理干部一视同仁;要引入激励机制,对在政工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该重奖的同样予以重奖,从而充分调动政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政工干部队伍。四是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内容。企业党组织必须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运行规范的要求,从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出发,按照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原则,把企业改革的重点、生产经营的难点、职工思想中的疑点和生活中的热点,作为党组织工作的落脚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培养企业精神、建立企业文化、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好企业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让党员真正能够站到改革与发展的第一线。活动方式应把相对集中与化整为零结合起来,活动时间应以业余为主,在保证必要的脱产活动时间外,尽可能把各项活动安排在班前、班后等业余时间进行。
总之,衡量企业党建工作的好差,不能停留在单纯地看开了多少次会、组织了多少次活动、建立了多少簿册等等形式上,而要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看党组织在企业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看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看企业党组织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如何。要探索新形势下衡量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新标准。
从另一角度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规范的要求,企业党组织的活动要从生产经营的特点出发,按照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原则,企业党建工作应当在转变中求适应,在适应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使企业党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中不断获得新的生机与活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探索适应新的企业工作机制下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已成了当务之急。首先,在思想观念上,顺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与民主化四大潮流,确立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的发展思路;其次,在组织体系上,鼓励不同类型企业单位创造具有个性特点的结构形式;再次,在工作制度上,强化“党要管党”的原则及相应的规范;第四,在工作机制和领导方法上,采用灵活、实效的多样化手段,适应党员从单一管理向多重管理的新变化,实现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方式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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