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几点思考_精神文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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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阐明了在现阶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提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措施;这是深化改革、实行两个转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社会文明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精神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上,继承和汲取人类文明全部有价值的精神成果,并加以总结、发展、创新的人类迄今为止最高、最新的精神文明。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当前现代化建设的伟大目标和根本保证。它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宏伟蓝图的实现,关系着我们这个民族跨世纪的面貌和姿态,更关系着我们这个民族在下世纪的生存形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中央作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是非常重要而且及时的。本文拟就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谈一点自己的思考。

(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与“讲政治”联系起来。精神文明建设最重要的保证应该是政治文明、制度文明。江总书记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以来反复强调“讲政治”,号召“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充分揭示了“讲政治”对社会发展包括精神文明进步在内的整个社会前行的重要影响与作用。应该把“讲政治”看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步骤。讲政治与精神文明建设不仅相统一,而且紧相关联。这是因为,第一,精神文明建设的诸多内容、诸多环节、诸多实践过程和操作措施都与政治和政体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和相互钳制的关系。党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社会风气转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新价值伦理观的确立等精神文明建设都与政治文明相关联。第二,在社会转型期,对精神文明建设最严重的掣肘可能就是政治影响,江总书记在《关于讲政治》中详尽分析了不讲政治、忽视政治带来的诸多严重问题,指出这些问题不解决,必然影响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决议》也指出,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政风是关键。从目前来说,影响精神文明建设的不良政治倾向主要有三种:①政治缺失,即不讲政治,不懂政治,不问政治,这就是江总书记批评的“不从政治上观察形势,考虑问题”。②政治迷乱,没有严格的政治标准,工作中不区分好坏、美丑、善恶、真假、是非的界限,甚至混淆和颠倒是非、正误。③政治误导,“缺乏应有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工作中常常搞错政治方向,误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江总书记说:“不注意讲政治甚至忽视政治的问题,造成了思想政治建设薄弱,思想政治素质下降”,严重影响政治文明风范的建设。克服这些现象,首先要加强学习和思想教育。除此之外,还应抓两条:一是“扬善”,不断给社会给人民树立各种各样的政治楷模、政治榜样(如孔繁森、李润五、徐虎等),通过正面引导、政治树像,弘扬社会政治主旋律,加强社会权力机构的政治感召力和政治感染性,促使政治风气的好转与政治文明风范的建立。二是惩恶,加大力度惩治腐败。反腐倡廉的工作很得人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真正解决问题,让人民充分信任政府,还需花大力气。

抓精神文明建设,必须首先抓政治风范、政治文明建设,只有这样,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上真正理清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关系,避免“浅视”与“短视”。实践告诉我们,两个文明建设中始终存在着“浅视”现象。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顾此失彼”、“以桃代李”,不能全面地辩证地理解和把握两个文明建设的内涵,孤立、片面地夸大、强调其中一个文明的作用,割裂两个文明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要么“重物质、轻精神”,过分强调物质文明的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变成以经济包揽一切,代替一切,误认为物质文明搞好了,精神文明也就上去了,因而完全忽视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发展的能动作用;要么“重精神,轻物质”,过分夸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作用,忽视物质文明、经济建设。这种“浅视”常常导致政策上忽左忽右的“一边倒”状况。马克思主义认为,两个文明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者不可偏废,没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就不可能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反过来说,没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也难以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因此,江总书记指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展物质文明都不应以削弱甚至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而应积极促进精神文明的发展。”应该做到使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同步发展,共同提高。

另一种浅视现象就是“服务手段”论,不能正确认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结构一功能”关系。这种服务手段论,把经济发展当着根本目的,而把精神文明仅当作是实现这个目的的一种手段,轻视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和作用,甚至把精神文明建设定位在直接的经济效益上,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这实际上是“意识形态工具论”的翻版。这种简单化的陕隘的实用主义文明建设观,马克思早就批判过了,但是,当代人仍然面临着这种尴尬。针对当代人将“精神沦为手段”的精神处境和“狭隘功利观”,雅斯贝尔斯沉重指出:“精神已不再相信是自发的,却变成了达成目的的手段”,“当一切事情都被归结到以利益为目标时,对整体实在价值的认识,已经被摧毁了”,“人似乎在从事一种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勾当,更丧失了目标和意义”,这是一种“社会肌体与灵魂的分裂”,是文明的失衡与倾斜而造成的精神危机与文明危机(《当代的精神处境》第77—79页,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第1版)。马克思主义关于文明的“结构—功能”观认为,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物质文明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成果,精神文明是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物质文明标志着物质生产、物质生活的进步,精神文明标志着精神生活、精神生产的发展,两者共同构筑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决不能把精神文明建设仅当作一种手段,否则“一手硬、一手软”,“一手重、一手轻”的现象永远也无法改变。

与这种直接功利观相联系的就是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短视”现象。因为追求过于直接、过于具体、过于狭隘的精神功利,往往会产生一种短期行为,把精神文明当作医治社会病态的某种“偏方”,需要则用,不需要则弃,不把精神文明建设当着社会发展的根本性方略,彻底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建设性、长期性,这是相当有害的。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强调“中国特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强调“中国特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根本性定位。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中国特色”,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方向。这个内容的核心就是,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基础与组织保证。(2 )必须继承中国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建设精神文明不能割断历史。文明进程是一个历时性演化的过程,它不可能是超传统超逻辑超存在的,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传统文化、民族精神中确有一些东西已经不适应甚至有害于时代社会的发展,应加以摒弃。但是,传统文明中还有许多极其有价值的东西,如不甘屈污的爱国主义、自强不息的奋争精神、厚德重礼的文明风化、严于律己的行为规范、诚信笃爱的生活准则、求善求美的理想操守等都是应该加以继承、保留、发扬、光大的。因此对中国文明传统应批判地继承,切不可搞绝对的否定主义。否则,现代的精神文明建设则将举步维艰,难成正果。(3)必须重视精神文明的“现代性”建设。 强调对传统文明的重视,并非唯传统是举,我们更应重视文明的现代性。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已经带来并正在促使社会存在形态的变化——社会结构的分化、价值取向的多元、伦理秩序的重组、道德范式的调整、人文精神的反思、思维观念的转换等等。与经济运行方式、与意识形态的变化相一致、相适应,现代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主体性的、本体性的、实践性的、建设性的,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思想观念的现代性建设:加强思想的开放性与远瞻性;二是存在形态的现代性建设:加强人文素质的提高——从整体意义上说,即民族素质的提高——着重抓教育与科技;三是运行机制的现代性建设:强化法制意识与管理——着重抓法的建设。三个建设相结合,必将促进精神文明的现代性。

在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上,必须克服“单向”思维:要么越传统越好,要么越现代越好。这两者是相联相关的,我们不应也不能撇开传统文明建设现代文明,也不应更不能用传统文明拒绝、排斥现代文明。要避免和改变近现代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存在的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种缺憾:新旧道德理想脱节与对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国特色”的研究,就是要寻找传统文明的优秀品质与现代文明的时代特性的新的契合点,把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美德与时代发展、道德理想与价值导向、社会规范与人的自由相结合,从而建设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适应时代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精神文明。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弄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内在特性和本质要求,而社会主义文化——在现实生活中起实质性作用的文化存在形式——则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某些表现特征,是精神文明的社会实践化和外在物化的表现形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化建设、思想道德规范建设、精神智慧建设,包括正义、真理、道德、信仰、理想、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确立以及对真善美的追求。它的根本任务就是江总书记概括的四句话:“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比较具体,它包括文化事业的发展、文化环境的美化、文化形式的丰富、文化传导质量的提高、文化模式的优化等。它的任务是,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与发展。这两者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既要重视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又不能简单地以文化建设代替精神文明建设。要正确合理地理顺、区分精神文明建设中主与次、轻与重、标与本、隐与显、大与小、内与外、内容与形式、本质与表象、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现实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形,认为多抓几个图书馆的建设,多搞几次文化活动,多进行几次文艺演出,就意味着精神文明搞好了,这实在是一种误导。精神文明建设更应关注全社会优秀精神品质的培养、崇高精神理想的追求、健全精神人格的确立,等等。只有这样,精神文明建设才不会舍本逐末,弃重就轻,从而获得健康发展。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注重“建设”,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付”现象。注重建设,应立足几个方面:(1 )立足整体,精神文明建设属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应从全局规划,不应只抓局部;(2)立足正面,以积极主动的发展为主,以正面引导为主, 不应简单化地被动地从负面应付;(3)立足系统, 梳理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先后左右,加强有序性、防止无序化;(4)立足长期,要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不可“浅视”与“短视”;(5)立足发展, 将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方针落实在变化流动的具体工作中,既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又注意精神文明建设的灵活性;既着眼于现实,又兼顾历史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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