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军事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路径
傅达林
内容提要: 培养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对于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治军、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当前,我军法治人才仍存在数量偏少、来源渠道过窄、能力素质不高等“短板”。适应新的使命任务需要,军事法治人才培养应确立姓军为战、德法兼修的总目标,按照政治强、军事硬、法律精、视野广的素质结构,积极探索融合式联教联训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军事法治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关键词: 军队建设 依法治军 军事法治人才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离不开大批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作支撑。改革开放以来,适应依法治军现实需求和国家法学教育发展形势,我国军事法学教育从无到有,军事法治人才培养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要看到,与新时代依法治军基本方略的需求相比,与保障我军遂行使命任务、有效维护海外军事利益要求相比,军事法治人才培养仍存在数量短缺、目标不明、路径不清、质量不高等问题,亟待创新军事法学教育,努力造就一大批政治、军事、法律兼优的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
一、充分认清军事法治人才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战略意义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必须走法治化道路,其中,军事法治人才是中坚力量,具有战略性地位和长远性意义。
(一)贯彻落实习主席和军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军事法治人才,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支撑。习主席对推进军事法治建设和加强军事法治人才培养高度关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习主席指出,我军法治专门机构力量薄弱,法律服务保障力量分散,要拿出有效举措,在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就建设高素质军事法律人才队伍作出部署。贯彻落实习主席重要指示要求和军委有关决策部署,必须着眼于新时代依法治军的战略需求,不断创新培养模式和机制,努力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必然要求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习主席视察政法大学时明确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不上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同样,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需要充裕的法治人才作保障。军事法治人才,是法治军队建设的中坚力量,能为各个领域党委首长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情感促动,贯穿于一个人的整个美术教育过程,不是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阶段的产物,它对于一个孩子审美观及创作能力的形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是素质教育对美术教学的要求。
(三)依法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现实需要
户名: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账号:4043200001819900025525,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
鸡皮刺螨通常在夜间活动,白天主要栖息在墙壁、水槽、饲料槽、墙壁、缝隙等处,并且成虫主要在白天聚集场所产卵,在进行该种寄生虫疾病防治中,应该采取内外防治的措施,彻底消灭养殖场内部的害虫[3]。在进行防治中,应该确保鹅体表害虫驱杀和周围环境杀虫同步进行。在进行药物防治中,一定要选择最佳防治时机,夏秋季节外界温度较高,养殖舍温度湿度较大,鹅群呼吸频率较快,防治时机不合理,很容易导致鹅吸入大量药液而出现中毒,因此在进行防治时,最好选择在早晨或傍晚进行,要在有效的时间内反复对螨虫栖息地进行喷雾灭虫处理。
二、准确把脉当前军事法治人才存在的“短板”
思想政治素质,是社会主义军事法治人才培养第一位的要求。习主席指出,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合格的军事法治人才,应当具有极高的思想纯度、政治厚度、党性忠诚度。当前,应结合新一代“四有”革命军人要求,将军事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有机融合,在政治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任务,夯实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思想根基,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面向战场、面向部队、面向未来,努力造就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军队、忠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军事法治人才。
(一)军事法治人才数量偏少
“文明素养”示范。采用推荐和寻访相结合的方法,在全市范围大力实施“万千百”工程。展示“万家文明风”。在全市各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发掘、推出家庭文明新事,用凡人小事打动人,用身边事引领身边人,将发动的过程变为再教育的过程,以此带动全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选树“千人公德榜”。在新闻媒体、大型户外媒体等设立“千人公德榜”,及时宣传弘扬社会公德的典型,汇聚点滴“善小”,形成强大的道德正能量。上好“百堂道德课”。利用“万家文明风”展示和“千人公德榜”设立的契机,广泛收集身边典型人物的典型事迹,使之成为全市道德教育的生动教材。
(二)军事法治人才来源渠道过窄
院校是培养法治人才的主阵地。以前,军事法治人才主要来源有二:一是军队院校自主培养。我军历史上曾培养过军事法学生长干部本科学员,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这些学员毕业后进入部队情况快,绝大多数成长为军队法治建设的业务骨干。2003年的军队院校调整改革中断了这种模式与渠道,目前仅有个别武警院校培养少量本科学员。二是依托国民教育培养。我军曾10余年依托国民教育招录和引入法学专业毕业生,但总体看,数量规模有限,学员的军政素质与需求仍有差距,尤其是到部队后人才流失严重。随着国防生政策制度调整,2017年起这种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法治人才的渠道进一步变窄。
目前,我军编制的专门军事法治人才,主要包括军事立法干部、军事司法干部、军队律师、保卫干部、军队监察干部等几类,编制员额均远低于美军、俄军等,规模数量难以满足依法治军和我军遂行任务的需要。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目前还没有建立起来,履行保障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职能的军事法律顾问尚未编配到位,立足我军现有法治人才队伍遴选合格的军事法律顾问尚有较大缺口。另外,我军真正能参与国际军事谈判、影响国际规则制定、维护海外军事利益的高端法治人才极为稀缺,全军每年军事法博士招生人数仅为3人,其中战争法方向博士招生人数每年平均不足1人,不能适应新时代我军备战打仗和建设发展的需求。
(三)军事法治人才能力素质不高
军事法治人才不同于一般社会上的普通法治人才,需要具备极强的复合能力素质。但现实中,我军法治人才普遍素质结构单一,懂法律的不懂军事,懂军事的不懂法律,对军兵种知识、军事部门业务工作知之不深,难以与法律专业有效融合。同时,军事法治人才普遍缺乏国际视野,对外军事交往能力不足,处理国际国内复杂涉军法律事务的经验匮乏,尤其是参与联合作战、保障军事行动的作用发挥有限,难以满足海外军事行动伴随式法律保障的需求。
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教育机构力量,才能让军事法学教育根深叶茂、军事法治人才层出不穷。美国陆军和海军分别组建了陆军军法官学校和海军司法学校。加拿大军队为陆、海、空三军组建了军法官学校。印度陆军也组建了专门的军事法学院。目前,我军法治人才培养机构多元多点、培训职能交叉、培养力量分散,没有一所专门的军事法治院校,重复建设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与此同时,改革后全军院校的法学师资力量有所弱化,除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等少数院校设有专门的教学机构外,其他军队院校普遍未设立专门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的教员人数严重不足。
(四)军事法治人才培养力量薄弱
随着综合含水的上升,每采出1 吨油所需要的产液量大幅度增加,用于补充地层能量的注水量也相应增加,导致举升成本、处理成本、注入成本增加,单位生产成本上升。
三、牢固确立姓军为战、德法兼修的军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
习主席鲜明提出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军队好干部标准;同时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适应新时代要求,我军法治人才培养需要实现从低端到高端、从单一到复合、从业余到专业的转变,按照政治强、军事硬、法律专、视野广的综合素质能力标准,确立姓军为战、德法兼修的培养目标,并设定不同岗位的分目标。
近年来,国际军事斗争日益复杂,法理斗争角力激烈。以军事法律顾问为基础构建军事行动法律保障力量,为军事行动提供及时有力的法律支持,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美、俄、英、法、德、奥等国的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经过战争实践和改革调整,其职能任务逐渐从传统的“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转变并提升到“为部队建设和军事行动提供法律保障”。当前,我国周边安全环境十分严峻复杂,各领域、各方向的军事斗争,都离不开法理上的较量。同时,我军参与联合军演、国际维和、远洋护航、武装撤侨、国际反恐、国际救援等行动日益频繁,建设海外军事基地、开展国际军事合作交流等,都越来越需要军事法治人才提供伴随式法律服务保障。这些都对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更高、更迫切的现实需求。
(一)牢固的政治素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军事法学教育取得丰硕成果,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日益受到重视。但是与新时代依法治军的目标要求相比,当前我军法治人才培养还存在诸多“短板”。
(二)专业的法治素养
军事法治人才,只有了解军事、了解部队,才能更好地解决军事法律问题。习主席视察国防大学提出,多出一些懂打仗的名师,带出一批会打仗的高徒。娴熟的军事能力,包括必要的军事知识、指挥素养和业务能力,是军事人才素质结构的基本构成,也是军事法治人才区别于一般法治人才的重要方面。着眼于军事法治人才服务备战打仗的职能任务需求,设定其具体的军事素质模型和能力标准,坚持培养懂军事、会打仗的军事法治人才。
(三)娴熟的军事能力
军事法治人才,必须在法治素质上过硬,能以法治专业知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这种专业的法治素养,具体包括:要有坚定的法治信仰,对全面依法治国、深入依法治军充满信念和信心;要有强烈的法治思维,认识事物、分析问题、提供咨询、作出判断,均从法律上考量;要有宽厚的法学理论,注重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创新运用,指导依法治军实践;要有娴熟的法律知识,对部队遂行任务涉及的公法与私法、国际法与国内法,都要心中有数、运用得当,做到“又博又专,愈博愈专”。
(四)宽广的国际视野
新时代的军事法治人才,还应当具备战略视野、国际视野以及基本的外语能力,能从战略全局把握军事行动法律保障的意义,善于从国际战略层面提出法律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适应我军“走出去”、维护海外军事利益的需要,军事法治人才应善于处理国际性军事法律问题,具备参与国际军事谈判、影响国际规则制定、开展国际法理斗争、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能力素质。
四、积极创新军事法治人才融合式联教联训培养机制
新时代,提高军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军事人才和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论述,在把脉问题、理清目标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复合型人才素质要求,创新融合式联教联训培养机制。
(一)坚持军地院校交叉融合,走开军队自主培养与依托国民教育相结合的路子
军事法治人才的素质结构,具有不同于一般法治人才的特点,政治、军事素养要求高,单纯依托国民教育难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应尽快优化整合军事法治教育资源,拓展军队自主培养法治人才的渠道和规模,按照“政治+军事+法律+外语”的人才培养标准,实施卓越军事法治人才培养计划,为我军量身打造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法治人才。同时,积极借助地方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在军地院校之间建立融合培养机制。例如,从地方法学知名院校遴选优秀毕业生,送入军队院校进行军事素质尤其是联合指挥素质培养、政治能力训练和军事法专业培训;从军队院校遴选优秀指挥毕业生,送入地方知名院校进行法学专业知识培训。
(二)坚持军队院校交叉融合,走开复合素质联教联训的路子
将指挥素质和法律素质融合培养,是世界许多国家军事教育的特点。例如,美国西点军校专门编设法律系,为学员开设军事法、指挥官的战争法等课程;英国皇家空军参谋学院,将法学作为军官指挥课程的首选课;法国海军学院,开设了国际法和海洋法课程;德国汉堡联邦国防军指挥学院,要求学员必须学习以德国基本法和军事国际法为重点的法学课程。结合我国我军实际,为进一步促进军事法治人才法律素质与军事素质的融合培养,一方面,需要充实全军院校法学师资力量,将军事法、国际法等纳入必修课,加强指挥院校指挥学员的法律培训;另一方面,更要打破军队院校在教学任务上各自为战的“藩篱”,在联合指挥类院校、军种指挥类院校和军事法律院校之间建立联教联训机制,真正培养出姓军为战的复合型军事法治人才。
(三)坚持院校部队交叉融合,走开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路子
习主席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培养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不能割裂价值观念、知识水平与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相反,应当追求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统一,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军事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应尤其强调引入优质的实践教学资源,包括军事法治部门的实践资源和部队遂行任务的实践资源,在教学中要深入研究“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从特色学科中提炼岗位需求的特色实践课程,建立与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实践培训体系,避免军事法治人才在培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判断上的凌空蹈虚和知识学习上的抽象空洞,实现军事法治人才培养与实践需求无缝对接,为未来法治军队建设提供精准的法治人才保障。
中图分类号: E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4484(2019)05-0063-04
作者: 傅达林,国防大学政治学院,系主任,教授,专业技术上校
(责任编辑:徐永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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