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的美感根源论体系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美感论文,根源论文,伯克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伯克的美感根源论体系包括优美感根源论和壮美感根源论两个部分。优美感根源的探究思路是:优美观念——对象性质(如细小、光滑、渐变、纤弱、温和、轻柔、洁净、明朗等)——愉快情感——身心放松——不杂欲望的喜爱——社交本能;壮美感根源的探究思路是:壮美观念——对象性质(如极大、极强、极暗、极静、突变、断续等)——痛快情感——惊愕、敬畏、尊崇、赞叹——无实际危害的恐惧——自卫本能。尽管其中有遗漏和失误,但伯克对美感根源的空前深细的探究本身就是对美学史的一大贡献。
关键词 伯克 优美感 壮美感 社交本能 自卫本能
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是出生于爱尔兰的英国著名的美学家和政论家。他于1756年首版、次年修订再版的《对我们的壮美和优美观念根源的哲学探究》(以下简称为《论壮美和优美》),因其继兰吉奴斯之后在康德之前对壮美进行了至为丰富的论说而引起美学家们的高度重视。这部著作的真正价值主要不在于它对前人着墨不多的壮美备加关注,而在于它从经验心理学层面对美感的根源做了深细的探究。这种探究自成一个体系,就其广度和深度而言,是前所未有的,也是后所罕见的。可以说,他的美感根源论本身(不论其中是非曲直)就是对美学史的一大贡献。
伯克对美感根源的探究可以被分为两个部分:优美感根源论和壮美感根源论。它们的基本思路是相同的:第一步,论美观念的外在导因(对象性质);第二步,论美观念的内在原由(主体情感);第三步,论美观念的终极根源(人类本能)。
一 优美感根源论
伯克对优美感根源的探究逻辑上始于对优美的界定。他把事物(主要是形体)中那些在人类心智中引起爱或似爱情感的可感性质称为优美(beauty)[①]。
优美所引起的喜爱与欲望不同。伯克对二者进行了区分。他把喜爱理解为在观照任何优美事物之际对心智而起的那种满意,而把欲望当作心智的一种能量,这种能量催促我们去占有某些并非因其优美而是以完全不同的手段打动我们的对象[②]。这就是说,喜爱不占有对象,更不消灭对象,而欲望不仅占有对象,往往还消灭对象;欲望的对象不一定是优美的,喜爱的对象不一定是实用的。在这里,伯克明确区分了审美情感和实用情感,肯定了审美的非用性。他还在论说比例、合适、完善、德性等不是优美本身或其原因时多次提到审美无关实利。
作为优美所致情感的喜爱究竟由客体中哪些性质引起,这个问题是伯克的优美感根源探究之路的第一程的主线。他在《论壮美与优美》的第三、四部分中分节(共十余节)论说了事物中引起优美观念的诸多可感性质。它们可以被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形体的(如细小、光滑、渐变、纤弱等);第二类,属于色彩的(如明朗或鲜明、洁净或清晰、温和、多样化等);第三类,属于声音的(如平和、轻柔、流利、清越等)。
关于形体美的导因。伯克首先论及细小、光滑、渐变、纤弱这四种性质,它们分别属于形体的广延、表面、轮廓和结构。
在优美与壮美的比较中,伯克强调了优美者的细小性质。优美的对象是相对细小的,优美者引起喜爱,它总是居于细小的和适意的对象上,而壮美者引起景仰,它总是居于巨大的和可怕的对象上[③]。
光滑被伯克断定对于优美是一种基本的性质,优美效果的最为可观的部分应归功于它。在这样的对象(指优美者)中经常可以观察到的另一种性质是光滑;树木花卉中,光滑的叶子是优美的,花园中,光滑的土坡是优美的,风景中,光滑的溪流是优美的,动物中,鸟兽的光滑的毛羽是优美的,丽姝佳媛中,光滑的肌肤是优美的,在多种装饰性家具中,光滑洁净的表面是优美的;优美效果的非常可观的一部分应归功于这种性质,甚至是最为可观的部分[④]。
轮廓的圆浑的渐变对于形体美是必要的,而棱角分明的突变则破坏形体美。伯克以美鸟和美女为例来说明这一观念[⑤]。他甚至声称他没有发现过任何棱角分明同时又优美的自然对象。
与细小密切相关的纤弱亦被伯克当作优美的导因。他认为,健壮的和强力的样子对于优美是非常不利的,而纤弱的、甚至脆弱的表象对于优美几乎是基本的。他以植物中的爱神树、柑桔树、杏仁树、茉莉树、葡萄树、花卉类(对比于橡树、桉树、榆树等高大雄壮的树木),动物中的灵(比诸猛犬)、香猫、刺猬(比诸战马或车骑),和人类中柔弱的或纤弱的女人为例,论证其观念[⑥]。
关于色彩美的导因。色彩美往往与形体美结合在一起,但也可单独存在。伯克专辟一节论色彩中的优美。他认为,优美的色彩不应是灰暗浑浊的,而应是明朗洁净的,不应是强烈眩目的,而应是温和轻淡的;如果一种色彩强烈眩目,那么它就得在多样化中被其他色彩冲淡,否则不可能有色彩美可言[⑦]。在论色彩美时,伯克实际提到了四个导因:洁净、明朗、温和、多样化。
关于声音美的导因。伯克以音乐为例说明哪些性质与声音美一致或不一致。他认为,喧嚣、强劲、突转、尖锐、粗糙、低沉等性质是与声音美背道的,而平和、轻柔、流利、清越等性质是与声音美同道的[⑧]。这里提到的声音的清越、平和、流利和轻柔是与前已述及的色彩的明朗、温和及形体的光滑、纤弱类似的。
伯克对优美的诸形式特征的论说大体上是可取的,但其中有明显的和重要的遗漏,如对称、平衡、合规则性、多样统一等优美形式特征末被论及,而比例被排除于优美形式特征之外是令人不解的。
上述种种性质只是优美的外在导因,而更重要的是其内在原由。主体为什么会认为客体中的这些性质是优美的,解答这个问题是伯克的优美感根源探究之路的第二程的主要目的。这一程又可以被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愉快。主体之所以认为客体中的那些性质是优美的,是因为它们给他带来愉快。这种愉快,在伯克看来,是单纯的,不夹杂任何痛苦。与之相对的是痛快,它不纯粹,与痛苦有关,出自痛苦和危险之解脱。他指出,我们完全有理由用某个术语区分本性上如此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即把一种如此单纯的、不带任何关涉的愉快跟那种没有关涉便不能存在、与痛苦太有关系的愉快区分开来;无论何时我有机会谈论这类相对的愉快,我就称之为痛快(delight);由于我用“痛快”一词表达伴随痛苦或危险之解脱而生的感觉,因此当我谈论实在的愉快时,我往往干脆称之为愉快(pleasure)[⑨]。伯克并不是在谈论优美和壮美时区分愉快和痛快的,但他在后面正是把愉快当作优美感的要素,把痛快当作壮美感的要素。
第二阶段,放松。客体中的那些性质之所以让主体感到愉快,是因为它们使他处于一种身心放松状态。伯克比较细致地描绘了观赏者的放松状态,并且由此得出结论:优美通过放松整个人体系统的紧张而起作用,放松是愉快的原因。当我们面前有激起喜爱和亲近欲这样的对象时,躯体多以如下方式被打动:头有些斜向一边,眼睑比往常眯得更紧,眼睛随着对象徐徐地转动,嘴微微地张开,呼吸缓缓地进行,时而发出一声低沉的叹息,整个身子寂然不动,手懒散地垂向两侧,这一切都伴随着一种软绵松弛的内在感官;这些表象总是跟对象中优美的程度和观赏者中敏感的程度成比例;从这种描述出发,几乎不可能不得出结论道:优美通过放松整个人体系统的紧张而起作用,在身体的自然状态之下或多或少的一种放松在我看来就是一切实在愉快的原因[⑩]。伯克暗示,对象的优美程度愈高,主体的敏感程度愈高,则审美者的身心放松程度就愈高。从生理变化角度描述审美状态,伯克以前只有柏拉图一人,值得注意。伯克的描述是生动的,不过,并非所有的优美欣赏活动都伴随着那些身心反应,这一点他本人也不得不承认。他意识到,或许可以发现某种怪异的特殊的事例,其中出现一种程度可观的实在愉快,却没有放松的一切特征。确切地说,这种情形并不怪异特殊,而是很正常很普遍的。
第三阶段,爱慕温柔感。对象中的那些性质之所以让观赏者身心放松,是因为它们使他产生了一种类似爱情但不杂欲望的爱慕温柔感。伯克没有明确把爱慕温柔感当作身心放松的原因,但二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因果联系,无论是在审美体验还是生活体验中,爱慕温柔感总是先于并往往不同程度地引起身心放松。前面引述伯克的优美定义时提到,优美是事物中一切在我们心里引起一种爱慕温柔感或某种最接近它、孜类似它的其他情感的性质(11)。爱慕温柔感使观赏者忍不住要亲近对象,使他心甘情愿地与对象建立某种关系。这种爱慕温柔感与生活中的爱情有许多相似乃至相同的特征,但本质上不同于后者,即它不杂欲望,不带实利性,换言之,它是纯粹的,具有非用性。柏拉图直接称审美情感为爱恋,伯克有时候也称之为爱情,但是伯克比柏拉图更明确地意识到了美感的非用性。在优美欣赏中,特别是在形体美欣赏中,确实会出现似爱情感,使人情不自禁地亲近对象,爱抚对象,甚至亲吻对象,拥抱对象。
审美者何以会对具有那些性质的对象产生似爱或爱慕温柔感,对此问题的解答是伯克的优美感根源探究之路的第三程的目的,也是整个探究之路的终点。这一层次的原因就是优美感的根源。
在伯克看来,优美观念的真正根源是人作为群居动物所必然具有的一般社交本能。这也正是人对客体的某些性质产生爱慕的深层原因。他把社交分为两类,一类是色社交(或两性社交),另一类是一般社交(又被称为大社交)。色社交的目的主要是繁殖,一般社交的目的主要是审美。社交可以被分为两类:首先是色社交,它对应繁殖之目的;其次是那更为一般的社交,我们跟人和其他动物有这种社交,从属于这种社交的情感被称为爱情,它包含一种欲望混合物,它的对象是女人的优美(对于女人,其对象是男性美);另一类是与人类和其他一切动物进行的大社交,隶属于这种社交的情感同样被称为爱情,但它没有欲望的混杂物,它的对象是优美(13)。
把优美感根源追溯到人类的社交本能,应当说是比较深入的。但在这条探究之路的尽头还矗立着一个问题:注定实用的社交之源为何能涌出非实用的审美之流?对此问题,伯克未置一词。他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它。从实用到审美,是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要了解这一过程,就得进行原始文化学的考察,经验心理学方法是不能胜任的。
同样为了探究优美感的根源,同样从对象走向主体,伯克和体姆走的是两条不同的路。休姆把审美愉快归因于对象的表象形式与心智的特定结构之间的同形共构关系,伯克把审美愉快归因于对象的可感性质使具有社交本能的主体产生爱慕温柔感并进而处于身心放松状态。尽管伯克的观念有经验作证,而休姆的观念尚未得到证实,但是后者更可取,因为它更具普遍性,更适合于一般审美活动之解释。
二 壮美感根源论
伯克对壮美感根源的探究逻辑上始于对壮美的界定。他多次明晰地解释过优美,但对壮美的明确解释只有一次。他认为,壮美(sublime)就是事物中一切在我们心里激起痛快的性质(14)。
那么,事物中的哪些性质能够激起人心中的痛快?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是伯克的壮美感根源探究之路的第一程的主线。他认为,激起痛快的事物首先必须是令人恐惧或痛苦的。因此,问题就变为,事物中哪些性质是令人恐惧或痛苦的?伯克在《论壮美和优美》的第二部分中以十多节的篇幅分析了导致恐惧或痛苦的诸多外在因素。概括地说,主要有以下一些。
首先,是极大,包括数量的巨大、场面的宏大、体积的庞大、广延的旷大等。数量的巨大、体积的庞大、广延的旷大被放在一起论说。体积的庞大被称为维度的巨大,广延的旷大被分为长度、高度、深度的巨大。维度的巨大是壮美的一个颇有效力的原因,这是显而易见的,司空见惯,无需说明,但对维度的巨大、广延或数量的旷大何以具有最扣人心弦的效果之思考,却并不那么常见(15)。其实,不仅广延的旷大,而且维度的巨大,以及前面述及的力量的强大和后面将述及的场面的宏大,光亮的极强极弱或忽明忽暗,声响的极强极弱或突起突止等,都可以用数量加以描述,只不过有些可以精确地定量描述,有些只能模糊地定量描述。
无限作为一种数量的极大也被伯克当作壮美之源提及。壮美的另一种来源是无限,它倾向于用那种令人痛快的惧怕充满心智,这种令人痛快的惧怕是壮美的最真切的效果和最真实的检验(16)。
为了说明宏大是壮美的一种来源,伯克举星空为例。场面的宏大又被称为雄伟。雄伟同样是壮美的一个来源,本身精彩或可贵的东西的大量汇聚是雄伟的;星空,尽管它非常频繁地呈现给我们的视觉,但从来不曾有失于激起一种宏大观念(17)。场面的宏大可以分解为广延的旷大和数目的巨大或无限。伯克认为星空的雄伟就是星辰数目的无限、位置的无序等因素造成的,他忘了天空广延的旷大。
其次,是极强,包括力的强大、光的强烈和声的强劲。力的强大被称为威力或伟力或强力。威力之观念乍看起来似乎出自那些同等地属于痛苦或者愉快的不偏不倚的观念之列,但实际上,从巨大威力中生出的感受远远不是那种中性特征的痛苦之观念,而首先是死亡之观念,它确实非常摄动人心,以致当我们停留于无论什么被设想为具有打击威力的东西中时,根本不可能完全摆脱恐惧;伟力、强力、痛苦和恐惧是一起涌上心智的观念;威力无疑是壮美的一个主要来源(18)。
不过,伯克同时指出,不是任何威力,只是未经驯服或不可控制的威力,才能引起壮美感。他通过野生公牛与家养公牛、狼与狗等的比较来说明这个观念(19)。
强烈的光线可能引起壮美感。伯克以阳光和闪电为例说明这一点。单纯的光是一种太平常的东西,不能对心智造成一种强烈的印象,而没有强烈的印象,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是壮美的,但是像阳光这样一种直接被施加于眼睛上的光,在它过强地作用于感官时,就是一个很伟大的观念;力度次于此的光,如果它以极大的速度运动,也有同样的效力,例如闪电肯定可以产生壮观,这主要归因于其运作极其迅速(20)。
视觉中有壮美,听觉中也有壮美。强劲的声音也可能引起壮美感。只有超常的喧嚣足以过强地作用于心灵,中止其活动,使它充满恐惧;巨瀑洪流、狂风暴雨、炸雷、大炮噪音在心智中唤起一种伟大的敬畏的感觉,尽管我们在那几种音乐中看不到什么美妙和精巧;众人的叫喊有一种类似的效果(21)。
第三,是光的暗弱和声的寂灭。光的暗弱包括朦胧、黑暗等。声的寂灭包括寂静、荒凉等。两方面因素有时被分开论说,有时被混合论说。朦胧是壮美的外在导因,因为它使事物显得可怕。要使任何事物非常可怕,朦胧一般说来似乎是必要的(22)。朦胧(夜晚就是这样的)之所以使事物可怕,在伯克看来,是因为它使人联想到鬼魂妖怪。不过,不信鬼妖的人可能也害怕黑夜,因为在黑夜里易受攻击而难以防范。黑暗是壮美的导因,它比光明更能产生这样的效果。黑暗比光明更能产生壮美观念(23)。这是因为,根据伯克的见解,黑暗比光明更令人恐惧。
伯克还在题为“隐秘”的一节中,把寂静、荒凉和空旷、黑暗相提并论,当作壮美之源。所有一般隐秘都是伟大的,因为它们(空旷、黑暗、荒凉和寂静)都是可怕的(24)。荒凉之所以被归于声的寂灭,是因为它主要以死寂为特征。
光的暗弱和声的寂灭亦可称为光和声的极弱。光极弱之至便是黑暗,声极弱之至便是寂静。
第四,是突变和断续。突变包括光亮忽明忽暗和声响突起突止。断续包括光亮时有时无和声响时断时续。除了强光和黑暗这两极,伯克认为,光明与黑暗之间的快速转变也能甚至更能引起壮美感。从光明到黑暗或从黑暗到光明的快速转变具有一种更大的效力(指比阳光、闪电等强光更能引起壮美感)(25)。
除了强声和寂静这两极,伯克亦认为,声音的突然开始或突然中止也能引起壮美感。他以静夜突起的钟声、鼓声和炮声为例来说明这一点(26)。
在与光和声有关的能引起壮美感的诸因素中,还有两种,即光亮的时有时无和声响的时断时续。伯克认为,这两种因素比完全的黑暗和寂静更有效力(27)。
此外,伯克还提到其他一些较次要的因素。如要求巨大的力气和辛劳来完成一件工作之艰难(这不是事物的性质,而是心智的感受),野兽的怒吼声(这可以归入强声中),模仿痛苦中或危险中的人或动物的含糊不清的天然叫声的声音(这可以归入强音或断续音或突起突止音三者之中),还有超常的清苦和难忍的恶臭(味觉和嗅觉也能体验到壮美,有意思,但费解),以及躯体痛苦如各种模式和程度的劳累、痛苦、苦恼、疼痛(这些都不是事物的性质,而是心灵的感受)(28),等等。
在伯克提到的近20种引起壮美感的外在因素中,有一些(如清苦、恶臭、艰难、身痛等)是明显不能引起壮美感的;有一些(如朦胧、黑暗、荒凉、寂静、光亮忽明忽暗和时有时无、声响突起突止和时断时续等)看似有助于壮美感的产生,其实是掠与之同时起作用的其他因素之功,单就它们本身而言,是无此功效的。只有极大和极强两个系列的因素才真正是壮美感的可能外因。康德所云数学上的壮美和力学上的壮美大体对应于这两个系列,或许是受伯克影响的结果。
伯克论及的上述那些性质至多只是壮美感的外在导因,对于壮美感之形成,更重要的是其内在原因。主体为何认为客体中的那些性质是壮美的,对此问题的解答是伯克的壮美感根源论探究之路的第二程的主要目的。这一程又可以被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痛快。主体之所以觉得客体中的那些性质是壮美的,伯克认为,是因为他体验到一种混杂着无害痛苦的痛快。前已述及,痛快被伯克比较于愉快,这是一种不纯的(混杂着痛苦的)愉快,是一种相对的(取决于痛苦或危险的消除程度的)愉快。(29)愉快相应于优美,痛快相应于壮美。一个事物被判定为美的,不管是优美的还是壮美的,它必已给人带来某种快感,不管是愉快还是痛快。
第二阶段,惊愕、敬畏、尊崇、赞叹等。客体中的那些性质之所以让主体产生痛快感,在伯克看来,是因为它们在主体中引起惊愕、敬畏、尊崇、赞叹等情感。在这些情感中,伯克最看重惊愕。由本性上伟大壮美的东西引发的情感是惊愕;惊愕是那样一种心态,在其中心灵的一切活动都被中止,带着某种程度的畏惧;惊愕是壮美者的最高程度的效果,其次的效果是赞叹、尊崇和尊敬(30)。惊愕无疑是壮美的第一效果,因为壮美的各种外在表征给人的第一感受都是出乎意料,这是由它们的本质特性之一非常性决定的。但把惊愕当作壮美的最高效果,是可疑的,因为赞叹、尊崇、尊敬等的心理学强度并不亚于惊愕的。
第三阶段,无实际危害的和痛苦被调和的恐惧。客体中的那些性质之所以使主体产生惊赞尊敬情感,依伯克之见,是因为它们令他感到恐惧,但又不对他造成实际的危害。伯克反复提到恐惧对壮美的必要的先行关系,甚至认为前者是后者的决定性条件,同时论及的还有作为恐惧内因的痛苦和危险。无论什么东西,只要是适合于以任意样式激起痛苦观念和危险观念,那就是说,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在任意方面是可怕的,或是与可怕对象有牵连的,或以一种类似恐惧的方式起作用,就是壮美的一个来源(31)。
使人感悟到痛苦和危险的可怕的东西,只会给人带来不快,怎会被当作是壮美的呢?伯克补充道,因为那危险不是实际的危险,那痛苦是经过调和的痛苦,主体处于一定距离外,对象不能伤害到他。当危险或痛苦挤压得太近时,它们是不可能给出任何痛快的,而是单纯地可怕的;但是在一定距离外,加以一定的调和,它们可能是,且实际是令人痛快的,如我们每天所体验的那样(32)。
在欣赏某些壮美者时,确如伯克所言,主体与客体之间必须有一段距离,以免客体对主体造成实际的危害或切身的痛苦。一个人在深山中突然遇虎,绝不会觉得它壮美;而他在动物园里观虎,可能会觉得它壮美。一个人颠簸于汹涌澎湃的大海上,绝不会觉得它壮美;而他立于高岸纵览怒海,可能会觉得它壮美。在与此类似的种种对比中,决定性的因素是保险或避患的距离。在伯克那里,出现了布洛的审美距离说的先声。
主体何以因客体的那些性质而感到恐惧,对此问题的解答是伯克的壮美感根源探究之路的第三程即最后一程的基本目的。这一层次的原因就是壮美感的根源。
在伯克看来,壮美观念的真正根源是人作为弱小生命所必然具有的自身保护本能。这也正是人因客体中的某些性质而感到恐惧的深层原因。自身保护本能是与作为优美观念根源的一般社交本能相对应地被论说的。伯克认为人心中的大多数情感可以被归纳为自身保护和社交,前者以畏惧为中心,起因有痛苦、危险、疾病、死亡等,后者以愉快为中心,起因有享乐、安全、健康、生存等。大多数能够对心智造成一种强有力印象的观念,不论是单纯痛苦的还是单纯愉快的抑或调和那二者的,几乎都可能被归纳为这两项:自身保护(self-preservation)和社交(society),我们的所有情感被划算好以适应其中一项或另一项的目的。关涉自身保护的情感大多取决于痛苦或危险,痛苦、疾病和死亡之观念以强烈的畏惧情绪充满心智,而生存和健康,尽管它们使人们能够为愉快所感动,但是它们凭单纯的享乐不造成这样的印象(指强烈的畏惧情绪)(33)。属于个体的自身保护的情感整个依赖于痛苦和危险,属于生育的那些情感根源于满足和愉快中(34)。这里的生育相当于色社交。
当人面对着可能给他带来危害或痛苦的、力量强大的或数量巨大的自然物时,出于自身保护本能,他会感到恐惧,但当他意识到对象不会实际地给他造成危害或痛苦时,他会产生惊愕、尊崇、敬畏、赞叹等情感。到此为止,伯克根据其经验心理学知识所作的推断系列缺了一环,人为什么会对可能但并不实际给他造成危害或痛苦的强大的或巨大的对象产生惊愕、尊崇、敬畏、赞叹之情呢?
人的力量是弱小的,人的躯体是微渺的,这些就注定了人摆脱不了自卑感,而自卑感又造成这样一种人性:当一个对象在某一或某些方面远远胜过我自己时,或者心生妒嫉,或者心生惊赞;当这样的对象(主要作为人类)无意中间接地损害或必将损害我自己的某种切身利益时,心生妒嫉(若对象有意或直接损害其切身利益,则产生的不止是妒嫉,还有怨恨);当这样的对象(主要作为异类)根本或几乎不可能损害我自己的任何切身利益时,心生惊赞。这后一种情况就是对伯克的推断系列所缺乏的那一环的说明。
令人惊赞尊敬的事物何以给人痛快,以致人判定它是壮美的?这是伯克的推断系列缺乏的另一环。
人作为感性动物,有刺激欲,作为理性动物,有好奇心(求知欲的一种低级表现),当刺激欲或好奇心得到满足时,人心便感到一种快活,而令人惊赞尊敬的观赏对象恰能高度满足人的好奇心和刺激欲,故此被判定为壮美的。这是对伯克的推断系列所缺乏的那另一环的说明。其实,不必追溯到自身保护本能(或自卫本能),只要把好奇心和刺激欲的特殊满足的心理生理机制弄清楚,壮美观念根源就算被找到了。
伯克的壮美感根源论无疑影响了康德的壮美分析。不过,与伯克不同,康德把壮美感的根源归于人类的理性定性,而非自卫本能。在壮美感根源问题上,康德偏重理性,伯克偏重感性,均失于偏颇,因为审美(无论欣赏优美还是欣赏壮美)是一种感性和理性融合互渗的活动。
在伯克的美感根源论体系中,探究道路是从客体到主体并在主体中层层深入下去直至人类的隐秘本能;审美愉快的不杂欲望、无关实利的非用性被反复强调,心智在审美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决定作用被充分肯定:这些都是认识论主体性原则的具体运用。当然,伯克对认识论主体性原则的运用是不充分的,他对心智在审美感受中的构造性和创造性未置一词,而对审美趣味和审美感受的复杂的差异性、个人性缺乏深入的认识和公正的评判。
伯克的美感根源论体系包含着一些真知灼见,但也遗漏了一些必要的环节。其经验心理学溯源方法是严肃的和有效的,但对于美感研究是不够用的(必须从经验心理学方法走向实验心理学方法)。把优美观念的根源归于社交本能,把壮美观念的根源归于自卫本能,见解独特,但成问题,前者过于偏狭,后者误入歧途。
收稿日期:1997-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