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的现代考察_公务员论文

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的现代考察_公务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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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期出现的一些社会无序状态,为商业贿赂等提供了土壤。商业贿赂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势必降低政府行政效率,激发社会矛盾,引起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的恶性畸变。因此,公务员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鉴于此,我们在北京、烟台等地对公务员和社会公众进行了调查,以了解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现状,进而为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提高公务员道德素养和道德水平提供参考。

一、研究方法

根据本文的研究目的,我们同时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两种调研方法。

1.问卷调查法

我们选取北京、烟台两地作为大城市和东部沿海城市的代表进行问卷调查,于2006年11月25日至2006年12月20日共计发放问卷1020份,回收986份,回收率为96.7%,有效问卷为941份,有效率为92.3%。

问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对公务员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个人的道德水平情况、所在单位道德建设情况、当前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对当前我国道德建设的总体评价等内容。

调查问卷共有两套:一套问卷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公务员;另一套问卷的发放对象是社会公众。

在针对公务员的调查中,共收集到548份问卷,样本来源既包括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等部委,又包括烟台市的市、县、乡等各级政府机关。其中科级以下占15.4%,科级占33.5%,处级占43.7%,局级及局级以上占7.4%,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在针对社会公众的调查中,我们共收集到428份问卷,其中,企业单位人员占30.3%,事业单位人员占27.5%,学生占26.5%,个体从业者占12.5%,其他占3.2%。样本覆盖面广,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从总体样本的分布来看,样本基本上覆盖了不同的性别、年龄、学历、政治面貌与职业,样本代表性比较强。

问卷收集后,运用SPSS软件包,对问卷调查进行了频数分析、均值分析、T检验等统计分析。

2.深度访谈法

为发现和挖掘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同时还结合深度访谈进行调查。访谈对象包括公务员以及企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个体从业者等社会公众。

二、研究结果

通过调查与数据分析,我们得到以下结果:

1.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已取得的成就

(1)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得到普遍认可。为了解社会公众与公务员对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知程度,我们询问被调查者对“公务员的道德水平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以及“公务员的道德建设对于反商业贿赂非常重要”的看法是否表示赞同。结果显示,对前者题项表示“非常同意”或“同意”的人数总共达到870人,占92.75%,对后者题项选择“非常同意”和“同意”的分别达到375人和450人,分别占总样本的40.1%和48.1%。一些被调查者在附言中写道:“你们做这个课题很有意义,要是真能够起到作用就太好了!”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问卷填写者对公务员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可和对公务员道德品质提高的期待。

(2)绝大多数公务员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国家公务员是受人民的委托来管理国家、治理社会、行使权力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价值导向的基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越坚定,其道德行为就可能越自觉,道德水准就可能越高。在被调查的公务员中,228人对“我有坚定的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表示“非常同意”,占41.7%,301人对此表示“同意”,占55.0%,说明为人民服务的道德信念已扎根于广大公务员心中。

(3)公务员对其道德行为规范较为熟悉。公务员的道德规范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所有的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熟悉公务员的道德规范是公务员自觉遵守道德操守的基础。被调查的公务员中,只有4%的公务员表示不熟悉公务员的道德规范,绝大部分对“我很熟悉公务员的道德规范”表示“同意”和“非常同意”,分别占总样本的65.4%和29.1%,公务员对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普遍比较熟悉。

(4)严惩了一批道德沦丧的官员。问卷以多选题的形式让被调查者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道德建设的主要成就,“严惩道德沦丧公务员”、“确立官员问责制等道德追究机制”、“公务员道德规范的内容在部分法规中有所体现”这三项成就排名前三。被调查者对中央坚决查处公务员犯罪、严惩道德沦丧官员给予充分肯定。一些高官的相继落马,向我们展示了政府严惩道德沦丧公务员的决心。在访谈中,不少人拍手称快,表示:“太好了,早就该这样了!”。这一方面显示出被调查者对贪污腐败人员的极度不满,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通过他律方式制约公务员的必要性。

2.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1)公务员的道德建设水平总体较低,社会公众对公务员道德评价普遍不高。在“请您为公务员的总体道德水平打分”这一题项的调查结果显示,打分的均值为6.8(满分为10分)。尽管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被多数人充分认识,但是当前我国公务员的道德水平仍然不高,我国进行公务员道德建设的任务仍然任重而道远。

通过对社会公众与公务员两类群体的打分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公务员群体对道德水平的总评价均值分数为7.63分,而社会公众群体对道德水平的总评价均值为5.66分。在独立样本的T检验中假设异方差项的Sig(2-tailed)为.000,表示差异显著,即公务员与社会公众两类群体对公务员道德现状的看法存在显著性差异,社会公众普遍认为当前的道德现状较差。这样的结果令我们吃惊,从样本来看,社会公众对公务员道德水平评价低于及格线水平,社会公众对公务员乃至整个政府的信任度都将面临较大的考验。

(2)公务员对公务员道德规范较为熟悉,但不能完全将道德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我很熟悉公务员的道德规范”题项中,表示“非常同意”和“同意”的分别占29.1%和65.4%,表明公务员对道德规范是比较熟悉的。但在“我在执行公务时能自觉遵守公务员的道德行为规范”题项中,表示“非常同意”和“同意”的公务员只占21.3%和45.3%,分别比认知程度下降了7.8%和20.1%,可见相当一部分公务员对道德规范的熟谙并不能完全转化为自觉的、自愿的道德行为。部分公务员虽然能够把道德规范背得滚瓜烂熟,说的是一套,但做的又是另一套,不道德的行为屡有发生。

(3)道德监督机制尚待加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一系列道德监督机制,其中既包括对公务员权力的监督,也包括对公务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这“五风”的监督,然而监督效果却不甚理想。在调查中,大部分被调查者对目前的道德监督机制持肯定态度,但是仍有18.3%的人认为“说不准”,4.6%的人表示“不同意”。说明我国虽已建立起庞大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但是由于缺少制度化的监督工作以及切实可行的监督操作方法,行政法制监督尚未充分发挥作用,还没有形成有力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4)社会不良现象对公务员有一定影响。狄马克认为,如果行政者是来自一个尊重公共利益和诚实的社会环境,则他们大多数必然是有公益心和诚实感的,假如缺乏这种环境背景,那就难以对他们做这种期望。社会环境对公务员道德水平有着极其重大的影响,尤其是转型期的中国,传统与现代、物质与精神、本土文化与西方文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多元价值观的冲突,在多元价值观冲突的作用下,社会上出现了种种不良现象,对公务员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调查中,272名公务员表示同意“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和消极思想对我或多或少有些影响”,另外73名公务员对此表示非常同意,两者共计345人,占总人数的63.1%。(5)公务员存在较严重的收受贿赂现象。近年来,一部分公务员或受外界的感染,或受地位金钱的引诱,将个人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无视政府的规章制度,利用手中权力,大收贿赂。本文还询问被调查者对“当前道德建设中哪些问题更为严重”的看法,调查数据表明,与短期行为、贪图享受等现象相比,“收受贿赂”既是当前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也是最为被调查者所关心、所厌恶的问题。访谈中,不少访谈对象对公务员收受贿赂也深恶痛绝,有的说:“现在好多人当官就是为了捞钱”。可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蔓延,成为现阶段亟须解决的问题。

三、研究结论、原因分析与建议

1.研究结论

统计分析调查问卷,我们得出结论:尽管公务员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得到普遍认同,然而公务员的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还存在断裂,知行不一。较多社会公众对当前公务员的道德水平整体满意程度不高,对公务员道德水平的期待与实际水平呈现较大的差距。目前公务员的道德水平不容乐观,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任重道远。

2.原因分析

什么因素导致公务员的实际道德水平与公众的期待存在较大的差距呢?本研究认为,公务员的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脱节、传统道德教育方式实效低下、道德监督不力、道德评价不够等因素都将导致公务员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1)传统道德教育实效低下,道德认知难以转化为道德行为。一般来说,个体接受知识的方式可以归纳为权威法、经验法、理性法、怀疑法等方法。对于具有一定知识素养和阅历的公务员而言,理性地判断是其接受道德规范并产生内化的主要方法。通过求助权威来获取知识逐渐退化为较为次要的学习方式。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主要是基于权威主义的教育,将公务员当作是被动接受道德知识的物体。教育主体忽视了与公务员的心灵沟通,使得公务员对单纯的说教式教育产生反感,从而出现道德知识与道德行为的断裂。

(2)信息不对称,公众难以对公务员进行监督,导致公务员道德失范。建国以后,我国建立了包括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人大监督等多种主体构成的全方位监督体系,但人们对监督的效果始终评价不高。我们认为,对公务员不道德行为的制约一方面需要依靠来自权力结构内部的监督,另一方面还需要依靠社会公众的监督。在社会公众的实际监督过程中,由于公务员是国家公共权威资源的使用者,客观上与系统外社会公众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使得公务员可以欺上瞒下,暗箱操作,导致社会公众难以监督,进一步加速了公务员的道德失范。

(3)道德评价机制不健全,难以有效引导公务员的道德行为。“你考核什么,便得到什么”。公务员的评价机制犹如一面旗帜,旗帜的指向就是公务员行为的目标。《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可见,对公务员的考评包括德、能、勤、绩、廉这五个方面,但工作项目、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等工作业绩方面的内容是公务员考评的重点。这种规定可以激励公务员勤奋和创新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但是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负面作用,即忽视了对公务员道德的考核,尤其当工作业绩容易通过量化指标衡量,而道德水平却无法测量时,这种副作用便更是显而易见了。道德评价机制不健全,导致公务员道德的评价与测量形同虚设,难以有效引导公务员的道德行为。

3.几点建议

(1)创新道德知识开发方法,变权威式教育为理性式教育。改变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创新道德知识开发方法,变权威式教育为理性式教育,促使公务员知与行的统一。首先,从道德教育的理念看,注重从“理”的高度培养公务员的道德观,让公务员积极体验、思考和判断,使外在的道德要求与公务员的思想、情感发生相互作用,变为他们自己的需要和自觉行动;其次,从教学具体方式上看,既可以运用案例研究、角色扮演、录像等这类有形的方式进行教学,又可以运用领导示范等这类无形的方式进行教学,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最后,从道德的教育内容看,除了讲解道德的基本原则之外,还应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探讨人生观方面的内容。

(2)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社会公众对公务员的监督。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我国历史上形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密室统治习惯。政治上的神秘性极易带来公权的滥用和行政的腐败。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公务员的监督,使作为弱势群体的公众参与监督公务员成为可能,需要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打开黑箱,降低公共权力滥用的概率,遏制公务员的寻租行为。

(3)将平衡记分卡(BSC)引入公务员的道德评价体系中。完善道德评价机制,一方面要在评价公务员时对道德评价予以充分重视;另一方面应该考虑设计一种全面综合的、可以量化的道德评价方式,避免道德评价形同虚设。我们建议将平衡记分卡技术引入公务员的道德评价体系中,以达到综合评价公务员道德的目的。

具体来讲,在顾客层面,人民对政府的满意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务员道德的看法;在内部流程层面,从考察公务员办事效率情况体现公务员是否“勤政”;在学习与成长层面,通过考察公务员的道德学习情况来评价公务员道德规范的熟悉与掌握情况;在财务方面,从考察公务员是否具有贪污等问题体现公务员是否“廉政”。通过以上顾客层面、内部流程层面、学习与成长层面、财务方面的考察,达到综合测评公务员道德水平的目的。

(4)优化社会氛围,形成公务员道德践行的大气候。公务员道德水平的提升,不应忽视公务员道德培养的环境——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和选择性进一步增强,人们的价值观承受着时代的变化而较之过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这种多元化价值观主导的社会氛围中,公务员受到各种思想文化及价值观的渗透和影响,社会环境中拜金主义思想越浓厚,对公务员良好道德品质的塑造所起的负面作用越大。因此,要通过大众舆论的传播、发挥公众人物的道德示范作用等方式优化社会氛围,形成公务员道德践行的大气候。

(5)道德制度化。道德制度化就是指把一部分道德要求以规则的形式确定下来,成为制度化道德。张薇强调,应把社会的道德要求由对个体的自律约束变为外在的他律约束规则,从而弥补人们在利益冲突中自律约束的有限性。作为公务员个人而言,在进行公共资源调配时,经常面临权力冲突、角色冲突和利益冲突,当他的自利动机突破道德底线时,所带来的损失可以说是全局性的和毁灭性的。因此,我们建议尽快出台《公务员道德法》,将道德要求制度化,确保有道德意识的和无道德意识的公务员同时实施一定的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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