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论中的“自娱”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论论文,古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古代“文学”概念,内涵丰富复杂。文、文学、文章、文艺,实是囊括经、史、子、集以及佛、道的一切“人文”,包括今天学科分类的哲学、伦理学、宗教学、语言文字学、文学、艺术等,这是广义的“文学”,或曰“杂文学”、“大文学”。“文学”的又一内涵是指文学、艺术两大门类。狭义文学或曰纯文学,是近代从西方引进的概念,指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本文所论“文学”以纯文学为主,兼顾中国古代文学史实际,有时也包括“大文学”、“文艺”。文学“娱乐”功能是指文学活动可给人们带来感官和精神上的愉悦和享受。与“娱乐”相同、相近的概念还有“欢”、“快”、“怡”、“悦”、“愉”、“适”、“嬉”、“玩”、“赏”、“戏”、“消遣”、“消闲”、“笑”、“谑”等。“娱”又有自娱、同娱、他娱之分,有审美娱乐和纯消遣娱乐之别。“自娱”有时又称“自怡”、“自乐”、“自适”、“自嬉”等,意谓文学活动包括文学创作和文学接受,只是个人的自娱自乐,满足个人感官和精神上的享受。本文联系整个文学史、文学批评和理论史实际,对文学“自娱”说做一番梳理和评价,以期研究者对这一问题予以关注,进一步深化古代文论研究。
文学“自娱”功能是文学与生俱来的。诗歌起源时,即是自娱之具,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说:“人在劳动时既用歌吟以自娱,借它忘却劳苦了。”(注:鲁迅《鲁迅全集》第八卷,31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歌吟以自娱”可以调节身心,忘却劳苦。有闲暇自娱的生活,也必有表现闲暇自娱的文学。文学“自娱”本身也为生活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文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有理论上的总结。我们虽无法确切知道何时、何人最早提出文学“自娱”说,但可以肯定的是:文学“自娱”意识和观念早在文学起源时就产生了,并随着文学的发展越来越明晰、自觉。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临邛令前奏琴,曰:‘窃闻长卿好之,愿以自娱。’”这是我们目前知道的较早明确提出的“自娱”说。听琴自娱,属“文艺自娱”,尚不是“纯文学”的“自娱”。《古文苑》载有扬雄《逐贫赋》,有“子云自序”云:“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家产不过十金,乏无儋石之储,晏如也。此赋以文为戏耳。”“以文为戏”就是以文自我调侃,自娱自乐,实际上扬雄已提出文学“自娱”说。张衡《归田赋》表达厌恶官场、归隐田园的愿望,其中有句“于焉逍遥,聊以娱情。”意谓借笔墨来遣兴自娱。可见,至迟至东汉,文人已明确认识到文学“自娱”功能。魏晋是文学自觉时代,一方面高度评价文学的价值和意义,认为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典论·论文》);另一方面开始明确提出文学“自娱”说。陶渊明《五柳先生传》说五柳先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衔觞赋诗,以乐其志。”“五柳先生”实为作者的化身,赋诗著文与饮酒一样,只是自娱,而不是为了“荣利”、“得失”。陶渊明的“自娱”说对后世影响甚大。《世说新语·栖逸》注引《续晋阳秋》谓戴逵“不乐当世,以琴书自娱,隐会稽剡山。”《恶书·王坦之传》记载,谢安喜好音乐,居丧期间也不废伎乐。王坦之劝阻他,他回信说:“仆所求者声,谓称情义,无所不可为,聊复以自娱耳。”以琴书自娱,以音乐自娱,是广义的文学“自娱”。南朝以来,文学“自娱”说时显时隐,一脉不断。
二
“自娱”不只是文学作品的功能,不只是存在于文学阅读和接受过程中,它存在于文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作者的文学生活首先是“自娱”的,他们在没有创作之前即已接受了“自娱”观念,带着这种“前理解”进行创作,创作意图和目的即是“自娱”。进入文学创作过程中,也是“自娱”,构思、写作、修改、抄写等,皆是自娱。整个创作过程皆是精神自娱活动。
作者的文学创作是自娱,创作意图十分明确。这种情况不是我们以先入之见强加给古人的,古人多有现身说法,我们只需看看“夫子自道”即可知晓。曾巩《齐州杂诗序》云:“虽病不饮酒,而间为小诗,以娱情写物,亦拙者之适也。”(《曾巩集》卷十三)苏轼说:“某平生无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注:何遠《春渚纪闻》卷六《东坡事实》,中华书局1983年版。)又《答毛滂书》中谓作文是“闲暇自得”。晏几道《小山词·自序》说词的作用是“析酲解愠”,“为一笑乐”而已,说“试续南部诸贤绪余,作五七字语,期以自误。”理学家邵雍常以作诗自娱,《安乐窝中诗一编》云:“自歌自咏自怡然。”(《伊川击壤集》卷九)
晚明时,“自娱”说最为兴盛。李贽《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云:“老来无事,爰览前目,起自春秋,讫于宋元,分为《纪》、《传》,总类别目,用以自怡,名之曰《藏书》。《藏书》者何?言此书但可自怡,不可示人,故名曰《藏书》也。”《〈读书乐〉引》说:“是以老而乐学,故作《读书乐》以自乐焉。”《与袁石浦》亦云:“大凡我书,皆是求以快乐自己。”李贽极力倡导文学“自怡”、“自乐”、“快乐自己”,不必示人。他是晚明文人的精神领袖,“快乐自己”说一出,自然群起响应。汤显祖《答张梦泽》自述“时为小文,用以自嬉”。程嘉燧《李长蘅〈檀园近诗〉序》云:“余与长蘅皆好以诗画自娱。”袁中道《答蔡观察元履》声称不为“世法应酬之文”,“惟模写山情水态,以自赏适”。
创作诗文自娱,创作戏剧、小说更是自娱。王国维指出:“元剧之作者,其人均非有名位学问也,其作剧也,非有‘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之意也。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注: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第十二章《元剧之文章》,商务印书馆1915年版。)王骥德《曲律》记述自己对王澹翁说:“第月染指一传奇,便足持自愉快,无异南面王乐。”俞樾写《耳邮》,自署“戏编”,自序谓作此小说“实则聊以遣日,非敢云意在劝惩”。
上述可见,作者观念中,文学创作只是自己闲暇自适生活的反映,是一种悠然自得的精神创作活动,一种闲雅的个人生活方式。文学不是求功名之具,亦不必示人传世。
文学创作是一种精神愉悦活动,创作过程即充满快感,是自娱过程,不只是成品(文学作品)才能自娱。邵雍《安乐窝中诗一编》自述作诗过程的快乐:“欢时更改三两字,醉后吟哦五七篇。直恐心通云外月,又疑身是洞中仙。”(《伊川击壤集》卷九)《大字吟》云:“诗成半醉正陶陶,更用如椽大笔抄。”(《伊川击壤集》卷十一)唐顺之“半醉作文,先高唱《西厢》惠明不念《法华经》一出,手舞足蹈,纵笔伸纸,文乃成。”(见《操觚十六观》)屠隆“归益纵情诗酒,……诗文率不经意,一挥数纸”。(《明史·本传》)全身心投入诗歌创作中,借美的创造过程以愉悦自身。因此,文学创作过程即是作者自娱过程,娱乐功能早在创作时便已具备了。
文学创作是自娱,文学阅读、欣赏和接受也是自娱。陶渊明《五柳先生传》中说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陶醉于读书的快乐,得到精神上的愉悦,这便是读书的目的。陈师道《咸平读书堂》云:“近事更汉唐,稍以诗自娱。”(《后山诗注》卷十)倪瓒《玄文馆读书》说:“讽吟古人书,怀澄神自怡。”(《元诗选·清閟阁稿》)李贽《读书乐》诗写道:“读书伊何?会我者多。一兴心会,自笑自歌。歌咏不已,继以呼呵……歌哭相从,其乐无穷。……怡性养神,正在此间。”读书得到感情上的渲泄,获得精神上的快感。袁中道《白苏斋记》说袁宗道“取文酒以自适”(《珂雪斋集》卷十二)。蒋如奇、李鼎辑《明文致》,亦仅供“案头自娱”。
读前人、他人作品是自娱,读自己作品也是自娱,江盈科为自己诗集取名《闲闲草》,自称“永日无营,取以自娱。”
阅读戏剧、小说等通俗文学作品更是闲暇时纯粹的消遣自娱。不少文人自称喜读闲书、杂书、奇书、僻书甚至被统治者列为“诲淫诲盗”的禁书,多是出于好奇心,自寻快乐。就是大政治家、正统文人曾国藩也常以小说消遣自娱,如《求阙斋日记类钞》载,咸丰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日中因眼蒙不敢作一字,阅《世说》以消永日。”咸丰十年十一月三十日:“树堂因时事日非,愤闷异常,阅看《红楼梦》以资排遣。余亦阅之。”同治七年闰四月二十一日:“阅小说《儒林外史》以散闷。”
不能著文自娱,编辑选录前人、他人之作也可自娱。明郑元勋《媚幽阁文娱·自序》云:“但念昔人放浪之际,每著文章自娱。余愧不能著,聊借是以收其放废,则亦宜以‘娱’名。”清张潮《虞初新志·凡例》云:“敢谓发明,聊抒兴趣,既自怡说,愿共讨论。”强调编辑点评此书首先是自娱。金鏻闲暇时摘录古人文章俊语,汇为一书,即取名《自怡小品》。
以文学作品消遣自娱,是人类普遍的一种文化行为,也是文学的最基本功能。文学作品首先是一种闲暇时的文化消费品。
古人视文学作品为“文化快餐”,只求一时享受,而不顾其他。王纳谏《苏长公小品·自序》称其“所得于文者,皆一晌之欢也,而非千秋之志也。”王纳谏眼中,文学已脱去了神圣崇高的光环,文学接受也仅是求一晌贪欢,与理想志向无涉。
古人视一切读书行为即读广义的“文学”书经、传、史、子等为自娱活动。如宋蔡襄《赠殿中丞陈府君墓志铭》记载陈光现“日与诸子考经传疑说,雍然自娱,垂四十年。”阅读研究经传是自娱。李清《〈明文奇艳〉序》说读“九经百家之言”,“私自谓世间无复有最乐此者”。视读书为最大的个人娱乐方式。王晫《今世说》载,“或问计甫草(东):‘暇日何以自娱?’计云:‘赋诗弹棋,俱增恶业。但能日诵《楞严经》两卷,便足了一生事。’”读佛教经典亦为自娱。晚明洪化昭著《周易独坐谈》五卷,杂以排谐,殊乖说经之体,自述云:“日北居士谈《易》,每一卦六爻,合成一片,不知者以为迂,而非迂也;发挥文王、周公心事,不知者以为凿,而非凿也。谓之‘独坐谈’,聊以自娱,而不以语人也。”独坐谈《易》,仅仅是“聊以自娱”,以极不严肃的态度对待居“群经之首”的儒学经典。
欣赏好的文学作品,感官、精神上俱得到快乐。王晫《今世说·赏鉴》载:“徐式令云:‘读舟麓片言只字,如梅腊,可以香口。’”余怀《〈幽梦影序》云读《幽梦影》“展味低徊,似餐帝浆沆瀣,听钧天广乐,不知此身之在下方尘世矣。”王晫《〈幽梦影〉序》称“集中之言有快若并州之剪,有爽若哀家之梨。”焦循《花部农谭》描写欣赏《赛琵琶·女审》一出的快乐心理感受:“不啻生凄风苦雨中,咀茶啮檗,郁抑而气不得申,忽聆此快,真久病顿苏,奇痒得搔,心融意畅,莫可名言。”
袁宏道《徐文长传》记述与陶望龄一起欣赏徐渭遗诗的快感:“两人跃起,灯影下读复叫,叫复读,僮仆睡者皆惊起。”快乐之极,竟手舞足蹈起来。
古人文人闲暇时,多以诗酒声色自娱,以为作为文学艺术的“诗”、“声”(音乐)与酒、色一样,并无本质区别,皆为娱乐消遣之具。欣赏文艺作品,有时只是一种爱好,是一种娱乐方式,如同嗜好下棋、游山水、饮酒品茗、钓鱼、养花养鸟、作书作画一样,只求娱目悦耳,怡情赏心,如此而已,不必皆与经国济世之大业联系在一起。
文学作品是精神消遣品,文学阅读仅属消费性质,是一种消闲行为,是纯个人的私事,不必求什么思想深度、哲理高度、社会关怀和终极价值、永恒价值。
三
对以文自娱,我们应做不同层面的理解,弄清其内涵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切勿做孤立、单一、片面、表象、静态的理解。
首先,自娱有“形而下”与“形而上”之分。“形而下”之娱指感官之娱,寻求感官上的刺激和满足,是“娱耳”、“娱目”,是声、色之娱。这是较浅层、低级的自娱,主要满足自然人、生物人的生理欲望,是纯粹的消遣,带有浓厚的世俗气、庸俗味,如欣赏一些宫体诗、香艳诗词、色情小说和戏剧、“靡靡之音”的音乐歌曲等。我们一向批评的沉溺于“声色”、“酒色”、“感官享乐主义”等等,即指这种“自娱”。“形而下”之娱品格不高,负面影响大,不是我们提倡的。
“形而上”之娱指精神之娱,寻求心灵上的审美愉悦,是“怡情悦性”、“娱志赏心”。这是较深层、高级的自娱,主要满足社会人、文化人的心理、情感上的需求。如欣赏一些典雅含蓄的诗词、清淡闲适的小品文、逸笔草草的文人写意画等。这是一种高尚、高雅的自娱,能得到心灵上的净化,达到一种美善相融的境界。宋朱长文《乐圃记》自述“朝则诵羲文之《易》、孔氏之《春秋》、索《读》《书》之精微,明礼乐之度数;文则泛览群史,历观百氏,考古人之是非,正前史之得失。……虽三事之位,万钟之禄,不足以易吾乐也。”诵读经典也是人生最大的快乐,心灵上达到至乐之境,绝非一般的消遣自娱所能达到的境界。这才是我们提倡肯定的自娱。
对上述两种“自娱”,我们应分开评价,努力引导欣赏“形而上”之娱,抑制追求“形而下”之娱。
与上述情况相联系,“自娱”有雅、俗之分。“俗”又有浅俗、通俗、庸俗之别,是世俗性的自娱。如文化层次较低的人只能欣赏接受“俗”文学,柳永词当时是浅俗纤艳的流行歌曲,因此广受世人欢迎,“市井人悦之”,(注:黄昇《唐宋诸贤绝妙词选》卷五,四部丛刊本。)“不知书者尤好之”。(注:王灼《碧鸡漫志》卷二,《词话丛编》本。)阅读欣赏小说、戏剧主要即属“俗”的自娱。这种“自娱”多是纯粹的消遣娱乐,无聊时消磨光阴,寻求感官刺激和一时心理上的快感。这种“自娱”接近“形而下”之娱,但不同的是,它的合理性成分要多一些。“俗”娱是大众文化消费方式和行为,虽然一直受到高雅文化的鄙视和排斥,但它的生存意义是不可忽视的。
“雅”的自娱,是文化层次较高的士大夫、雅人韵士的专利。以文学自娱是一种高雅、清雅、闲雅、文雅、风雅的文化行为方式,是一种高尚脱俗的心灵享受。古人喜称所欣赏的文艺作品是“雅玩”、“清玩”,是“雅供”。如明末毛晋辑有《群芳清玩》十五卷,即是当作自娱自乐的“清玩快事”。
俗和雅只是相对而言,两者并没有明显的界限。有时,雅极反俗,大俗反雅。总体上看,“雅娱”比“俗娱”品位高,但有时雅、俗只是风格不同,并无高下之分。
同为阅读“自娱”,有的是纯粹的审美娱乐,是闲暇时的享受,是闲中作乐。有的是单纯消遣娱乐,是茶馀饭后或无聊时的排遣时日、消磨光阴。苏轼《跋李端叔诗卷》诗云:“暂借好诗销永夜。”王纳谏《苏长公小品》自序谓读苏轼小品闲文“暇得之销日焉”。有的则有明确的意图,或是驱赶睡魔、振奋精神,或是遣闷释愁、去忧除烦。这时,“自娱”变成手段。如杜牧诗云:“杜诗韩笔愁来读,似倩麻姑痒处抓。”(陆游《老学庵笔记》引)王世贞说:“懒倦欲睡时,诵子瞻小文及小词,亦觉神王。”(《艺苑卮言》卷四)钟人杰《新校〈虞初志〉题语》云:“永日闲窗,以之作辟尘犀、忘忧草,亦不可无一也。”
“自娱”有时只是表象,是一种情感上的寄托,而实质是忧愁苦闷。文人身值乱世或仕途上、生活上遭受挫折时,以文自娱是一种郁闷情感的渲泄方式。内心苦闷,往往纵情诗酒声色,“寻欢作乐”,实是苦中作乐,以娱不寄,寓哭于笑,寓悲于乐,求得精神上的一时慰藉。“娱”实是心灵麻醉剂、镇定剂。“自娱”是退而求其次的不得已行为,是“载道”无路或无“道”可“载”后的行为。文人失望或绝望于仕途、世事,只得敛缩退避到自我设计的狭小精神天地里,以文学创作自娱,实是自怜自慰,以忘却烦恼忧愁。明李开先退官闲居时,无心再写居官时的经世载道文章,而专写艳词、诗歌、戏曲之类的闲文,名其集曰《闲居》,曾说:“古来才士,不得乘时柄用,非以乐事系其心,往往发狂病死,今借此以坐消岁月,暗老豪杰耳。”(注: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上,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陈继儒《广谐史序》云:“天以笔与舌付之文人,二者不慎,皆足以取愆垢、招悔尤,而又不能闷闷如无口之瓠,则姑且游戏谐史中以为乐。”《媚幽阁文娱·序》亦云:“往丁卯前,珰网告密。余谓董思翁云:‘吾与公此时不愿为文昌,但愿为天聋地哑,庶几免于今之世矣!’郑超宗闻而笑曰:‘闭门谢客,但以文自娱,庸何伤?’”明确提出“以文自娱”,实质是全身避祸之方、安身立命之道,是对现实政治的逃避,是精神痛苦的一种慰藉。因此我们要注意不能仅看到“自娱”的表象。
有时,自娱是“寓教于乐”,“乐”只是手段,“教”才是目的。强调的虽是教化,但“乐”在其中,这也是一种“自娱”,而且是有意义的“自娱”。吴趼人《两晋演义·自序》云:“余向以滑稽自喜,……无已,则寓教育于闲谈,使读者于消闲遣兴之中,仍可获益于消遣之际,如是者其为历史小说乎?”(注:1906年《月月小说》第一号。)在自娱自乐的感觉中读历史小说,接受历史知识教育。
“自娱”往往不是孤立的,常与教育、事功、政治等功能结合在一起,密不可分。因此,我们不能只看到“自娱”的一面。
四
我们应动态地看“自娱”说的变异。因时代、政治、身份及审美趣味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文学“自娱”有不同的理解。
原本“自娱”之文,接受者却能看出善和知识,将其视为严肃的作品。自娱的曲子词也能从中发现微言大义,“自娱”的戏曲、小说也可经典化、雅化。原生态的“自娱”之文衍生出其他功能。
原非“自娱”之文,接受者又从中发现娱乐成分,将经、史、子及正统古文“小品”化、“娱乐”化,甚至庸俗化,以游戏轻佻态度对待庄严典重的经典之作。如晚明陆云龙辑《五经提奇》,在《小序》中说“五经”之作“当日不过舒其意而已耳。高者不假修琢,卑者不知修琢,然而正惟不修琢,其气势更深,格法更奇,词调更可味,一披览令人心目俱快。”他又辑《公提奇》,《小序》中说:“特拔其句调灵隽,议论沉异,奇快可喜者,合为一帙。非敢云已摘其标,夫亦奇我所奇云尔。”以“奇快可喜”为标准看待和选辑儒学经典,原本用以修身养性、经世致用的高文大典也为我所需,自娱自乐。这是“娱”的“泛化”。
原本有“自娱”成分的作品,后人见仁见智,有的只重自娱。从接受心理上看,普通读者偏嗜接受“自娱”之文。
对同一作者的作品,读者也是各取所需。如明末张大复兼擅古文和小品,但世人多欣常其自娱的小品,只求捧腹解颐,而不喜严肃正经的古文。钱谦益《张元长墓志铭》议论道:“君未殁,其书已行于世,人但喜其琐语小言之为之解颐捧腹,未有知其古文者也。”(注: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五十四,四部丛刊本。)这是一种“极端化”的接受方式,于己所不喜者,全然不顾。
不同文体对“自娱”有不同的要求。按传统、正统观念,文载道,诗言志。正宗的古文是廊庙文学、载道文学、事功文学,不是用以自娱的。诗言志抒情,可兴、观、群、怨,净化心灵,是一种高雅的审美活动,也不是单纯的自娱。词、曲、小说则以自娱为主。徐复祚《三家村老委谈》云:“词曲,金元小技耳。上之不能博功名,次复不能图显利,拾文人唾弃之余,供间谑浪之具,不过无聊之计,假此以磨岁耳,何关世事。”又说词曲作者是“正业之外,游戏为此”。认为词曲是超功利的纯然消遣自娱的文体。海上漱石生《繁华杂志·题辞》云:“容我著书消岁月,管他飞檄动兵戈。”“谁道书成了无益,茶馀酒后尽人欢。”(注:1914年《繁华杂志》第一期。)弁山樵子《红楼梦发微·绪言》也说:“夫小说,一茶馀酒后之消闲品耳。”(注:1916年《香艳杂志》第十一期。)创作小说是消遣自娱,阅读小说也是消遣自娱。
正因不同文体有不同功能,故阅读时可区别对待。宋初钱惟演自称“平生唯好读书,坐则读经史,卧则读小说,上厕欲阅小词。”(见欧阳修《归田录》)仅将小说、词视为自娱消遣之词。
不同文体对“自娱”的不同要求也是相对的。写古文同样可以“自娱”,如韩愈写《毛颖传》、《送穷文》即是自娱。晚明兴盛的小品实是古文的消闲化。汤显祖《答张梦泽》中即将用以“自嬉”的“小文”与“长行文字”、“馆阁大记”对举,“小文”只是自娱而已。历代宫体诗、香艳诗、闲适诗也多是自娱。不少小说、戏曲娱乐与教化功能兼而有之,是“寓教于乐”,有些小说、戏曲政治色彩浓厚,则完全脱离了自娱功能。
正统观念中,某些文体如诗、文、赋地位越高,则越轻视其“自娱”功能;相反,某些文体如戏曲、小说地位越低,则越重视其“自娱”功能。
文体在发展演变过程中,“自娱”功能会发生很大变化。任何一种文体于民间初兴时,皆是自娱娱人,文人偶尔染指,也多是自娱,后来便逐渐被统治者利用,政治化、功利化,原来的自娱功能反遭贬低排斥。但“自娱”功能是一脉不断的。这是一种带有普遍规律的文学现象。
不同时代、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文学“自娱”有不同的认识。总体上看,唐代特别是盛唐以前的文学基本上属贵族文学、士大夫文学,是“雅”文学,是少数人的专利。文学功能论上,教化、载道、政治、事功占绝对统治地位,文学“娱乐”说尤其是“自娱”说仅处于边缘地位,形不成气候,只少数人偶尔论及。中唐以后,中国文学开始由“雅”向“俗”转化,词、传奇是转化的标志,元代以后,散曲、戏剧、小说兴盛,俗文学大兴,与传统诗文辞赋为代表的雅文学分庭抗礼,并行发展。文学已走向民间大众,昔日崇高、神圣的光环已大大消退。文学的娱乐功能尤其是自娱功能也受到普遍重视,文人进一步从理论上论证文学“自娱”的合理性。文学“自娱”意识、“自娱”观念已深入人心,成为文人从事文学活动的自觉追求。文人的别号、斋名、文集名也多喜用“自娱”、“自悦”、“自乐”等字眼,可视为文学“自娱”说的最简洁、最明确的表达。如元张仲寿号“自怡叟”,清孔尚友号“自怡子”,费寅号“自怡居士”。明闻启祥、黄应徵有“自娱斋”,宋纳有“自怡所”;清何桂芬有“自乐堂”,颜培瑚、黄镜渠有“自怡斋”,张廷骏、许宝善有“自怡轩”。明谢矩有《自适诗集》,刘琏有《自怡集》,俞琬纶、曹玑有《自娱集》;清赵珪有《自适吟》,石芳有《自怡诗草》,李自新有《自怡集》,陈金铭有《自怡小草》。可见文人对“自娱”的钟情。他们在观念上、在主观意图上并没把文学视为崇高、功利的事业,只求自娱自乐。
每一朝代,皆经历了兴、盛、衰、亡的过程,文学随之变化,文学“自娱”观自然也不同。文学有盛世之娱、衰世之娱、乱世之娱,“自娱”的内涵皆不同,或是乐中求乐,或是苦中作乐,以乐为寄。
不同身份的人对“自娱”也有不同的看法。总体上看,政治家、道学家、正统文人基本上是贬斥“自娱”的,下层文人、失意文人、一般读者多认同“自娱”,欣赏“自娱”。但这不是绝对的。以承继“道统”、“文统”为己任的正统文人有时也主张以文自娱。最典型的例子可推韩愈。韩愈是文学的“卫道者”,但他在《送穷文》中自称文章“怪怪奇奇,不可时施,只以自嬉”。《病中赠张十八》诗中说张籍“籍也处闾里,抱能未施邦。文章自娱戏,金石自击撞”。说明自己也认同“文章自嬉戏”。韩愈将载道之文与自娱之文分别对待,承认后者的合理存在,这是通达的态度。
同一人在不同时期对“文娱”认识也不同。如白居易在任谏官时,热心时政,竭力倡导文学的政治教化功能。政治上遭到挫折后特别是晚年,他又大量创作“闲适诗”,转而推崇文学“自娱”功能。文学史上有大量的“悔少作”现象,多是作者走上仕途后反悔年轻时所写游戏自娱之作,实为否定以前的文学“自娱”观。
五
人类情感可分为欢乐快适和悲苦忧愁两大类。“寻欢作乐”是人的本性,既是人的生理需要,也是心理需要。人生的意义之一就是追求乐,尽情享受生活的乐趣。快乐情感需文学来表达,不快乐情感需用文学表现的快乐加以补偿。开心欢乐,人们才能保持身心健康。宴饮、雅集、游赏、养花听鸟、弹琴弈棋、吟诗作画、鉴赏金石古玩,听戏观舞等,皆是娱乐生活。文人政事余暇时自娱,退隐闲居时自娱,绝意仕进时自娱。文学即表现这些自娱生活。文学“自娱”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情合理的。
“自娱”说属“在野”的非主流文学、边缘文学观,历代皆受到主流文学观话语霸权的鄙视、贬斥和否定,处于受压抑的地位。如司马迁《史记·乐书》云:“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明确否定文艺的“娱心自乐”功能。北齐颜之推批评“今世文人”作文只是“自吟自赏,不觉更有傍人。”(《颜氏家训》卷四《文章》第九)北宋人多将词视为“小道”、“末技”,将其排斥到高雅的文学殿堂之外,作家的文集中也不收录词作,实际上是鄙视词体,否定自娱、娱人的音乐文学。
传统、主流文学功能观强调政教、实用,强调文学的利他性、社会性,而轻视甚至忽视文学的利己性和自娱性。实际上是无视作者有权利消费自己的产品,认为作者生来即是为他人、为社会的,创作出的作品必须流通传播,供他人阅读接受。但我们要知道,作者是最有权利也最有资格享受自己劳动产品的快乐。文学家是文学作品的生产者,同时也是其消费者,他在生产文学产品的过程中或以后,同时也消费自己的产品,创作过程是自娱,作品产出后,自己欣赏也是自娱。创作作品,并不一定供给他人消费欣赏,自己却无权消费欣赏。这是很显然的道理。
自娱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只是工具,而是与文学与生俱来的最基本的本质特性之一。元刘将孙《九皋诗集序》云:“夫诗者,所以自乐吾之性情也。”(《养吾斋集》卷十)刘因《辋川图记》云:“古人之于艺也,适意玩情而已矣。”(《静修先生文集》卷二)娱乐本身即是目的,不是手段。文学自娱是一种个人的生存方式,是一种文化创造和消费活动,是个人消闲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是一种合理性的存在。
文学“自娱”观是对正统、主流精英文学、精英文化的挑战,认为文学只不过是个人自娱消遣之物,创作是自娱,阅读也是自娱。文学不必“载道”教化,不必为现实政治服务,也不必是个人追求功名的工具,更不是什么崇高、神圣、不朽的伟业。这种观念自有其天生的缺陷和消极成分,但其合理性我们也是应当肯定的。
晚明郑元勋《媚幽阁文娱·自序》说:“六经者,桑麻菽粟之可衣食也者;文者,奇葩,文翼之怡之耳目、悦人性情也。”认为与六经的实用功能不同,文学是用以愉悦读者的耳目、性情的。六经是如同人们物质生活的必需品,文学则是人们精神生活的消闲品,是物质生活的点缀。这就是文学的本质特性。这是对传统功利主义文学观念的背离,将文学从政治教化的附庸地位中解脱出来,使之具有相对独立性。文学创作不必写高文典册,不必载道征圣,而只是兴会所至,独抒性灵,自娱自乐而已。
文学“自娱”说强调文学是个人的而非社会的,个体的而非群体的,个性的而非共性的,利己的而非利他的;文学是娱乐消遣的,可超政治、超功利;文学“自娱”可满足自然人、生物人的生理、心理欲求,补偿社会人、道德人因过多理性约束而造成的缺憾。
自娱是文学与生俱来的特性,自娱使文学具备相对独立的品格,没有自娱,文学的自身生存发展也会受到很大限制,将经常处于尴尬的境地。
我们也应看到文学“自娱”说的负面影响与消极意义。它有先天性的不足。过分强调文学表现个人的享乐,表现人的世俗之欲,表现人的自然的、生物的本能,降低“社会人”、“文化人”的品格。文学缺乏阳刚正大之气,缺乏对理想、光明的追求,缺乏催人奋进向上的积极力量。作者游戏人生,游戏笔墨,逃避社会责任和义务,逃避崇高。文学变成一种纯粹的个人消费行为,成为专门的“玩”的艺术,是置于案头的“清供”和“小摆设”。艺术躲进了个人生活的狭小天地,躲进了象牙之塔,远离现实政治生活,其社会意义也就有限了。
“自娱”说是对主流文学功能观的反叛、疏离,可弥补其局限性,在古代文论中应有一席之地,研究者应给予充分重视。但不能矫枉过正,一味拔高,文学仅仅“自娱”是不够的,也是缺乏生命力的。
近代以来,引进西方纯文学观念,我们对古代文学的认识已有很大的改变,本来不登大雅之堂,以自娱自乐为主的词、曲、戏剧、小说皆变成文学正宗,成为研究热门,但文学“自娱”理论研究却相对显得滞后。我们肯定自娱文学,却把它抬到“载道”文学的高度,“曲解”其意,盲目拔高,不顾其原生态,对“自娱”理论却视而不见,这是亟待纠正的不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