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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公司职员、高层去职、内幕交易,可能还有公司政治、权力此消彼长……这很容易被视为一个完美的公司八卦。但如果深入进去,也可以一如既往地发现“制度”这个东西。
简单点说,这件事可以让我们观察三个层面的东西,一是为什么总是出现腐败;二是马云的“运动型反腐”是否能保证未来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企业家如何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
第一个层面说起来也不复杂。公司大了,它提供的服务有了“准公共”色彩,而赚钱不多的基层店小二们手中掌握巨大的资源,继而心中产生落差,很容易就找到了寻租空间,于是产生腐败问题。顺着这个逻辑,我对这件事的第一反应是“很正常”,然后……然后突然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为什么“很正常”?如果换个例子,主角是一个政府里负责审批项目的公务员,因为同样原因产生腐败,我会是一个什么态度?“这与公务员赚多少钱是没有关系的事,这是公务员的职责,不能因为有寻租空间而行腐败之事”……在面对公务员和店小二同样的寻租腐败问题的时候,“很正常”背后,是在心里给它们划定了两个标准。
这其实也是第三个层面的问题,私营企业主的财产保护,除了企业家自身和企业合理制度建设——这些企业家能掌控的范围之外,还有法律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有政府部门对私有财产的足够尊重,也有舆论和社会环境的认可。我觉得我们一向对保护私有财产这事看得很重,但在看待具体的事件时,私营企业主的财产保护与对国有资产和公众资源的保护相比,似乎自动地把它们区别对待了。至少从我的“很正常”的反应看,我觉得私产保护还不是很乐观。
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则更有趣一些,给“运动式反腐”是否有效一个否定的答案很简单。但更进一步可能在于它还可能导致一种恶性循环:当负责某项业务的职业经理人因为腐败的领导责任而去职,当他们不被信任的时候,这样反倒有可能刺激更多的职业经理人的短视行为。如果职业经理人失去信心,他们在“运动”中没有足够的安全感,那么结果可能危及的还是马云这些企业创始者的“基业长青”的理想,最终损失的还是企业所有者自身的权益。在阿里巴巴的几次反腐事件中,我们看到了这其中存在的弊端。
制度建设当然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但我们还能看到的是,马云、众高管、贪腐的职员几方之间的博弈实质上是在商业世界里如何管控制度、如何管控权力边界、如何管控自己的欲望的问题。而管控自己的结果,就是规则的确立、边界的形成,而这些就是我们总是说起的——商业文明。所以,如果你我是马云,我们可能不仅仅要进行制度建设,制度是由人来建设完成的,社会也是由我们这些个体组成。当我们批判、指责这个社会中的社会不公、寻租腐败等等的时候,在我们说及制度、批评别人的时候,我们一定也要观及自身,我们应该想到,这个社会是由我们,这个社会中的每个分子——共同完成的。
这应该是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吧。
◎美国商业反腐法律
《海外反腐败法》
该法于1977年制定,旨在限制美国公司贿赂国外政府公职人员的行为。该部法律一方面加强了美国公司及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财会制度,另一方面对判定贿赂罪成立后的公司作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在这部法律中,判定是否贿赂的重要标准是“是否为了影响别人的决定或为了得到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而支付费用”,以此把贿赂与公关费——“确保货物能够通过海关而支付的费用”——区别开来。
◎中国商业反腐法律
《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获通过,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1996年颁布,对实际经营行为中各种具体的以收受回扣、商品购销让利、收取佣金以及赠送现金或礼物等形式出现的行贿、受贿进行了规定,量刑和处罚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八条相同,同时规定商业贿赂行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大公司反腐案例
2011年强生全球行贿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指控文件称,强生通过贿赂伊拉克、希腊、波兰和罗马尼亚等国家的医生和向有关医疗组织支付回扣的方式获得业务合同,随后英国欺诈重案办公室也对上述指控展开调查。强生CEO威廉·韦尔登后称,“强生已经进行了非常重大的修正,努力规范我们的行为,并承诺尽一切所能保证不会再次发生。”
2007年沃尔玛CEO被指受贿
沃尔玛CEO Lee Scott被一名前员工举报违反了公司道德政策,接受了一个供应商提供的旅游、轮船折扣和珠宝,但指控最后并未成立。沃尔玛的道德政策非常严格,它禁止公司管理人员从供应商或是那些希望和沃尔玛做生意的公司那里接受任何礼物和费用。为了防止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沃尔玛还要求美国供应商到位于阿肯色州本顿维尔总部全透明的谈判间与采购买手见面。
2009年可口可乐中国瓶装厂受贿
可口可乐公司亚洲最大瓶装厂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的两名市场部员工涉嫌受贿被警方调查,行贿方是与申美合作的广告公司。为获得广告投放,广告公司向两名员工行贿数十万元。两名员工被起诉后随即被申美解雇,但是针对申美的管理疏漏问题,有关部门的处罚决定并未见诸报端。可口可乐则强调,此次事件是个别员工的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