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国家/地区的贸易强度和互补性分析_贸易互补指数论文

中国与FTA伙伴国/地区贸易密集度及互补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补性论文,中国论文,密集论文,伙伴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世纪初以来,世界出现了新一轮的区域贸易自由化浪潮,中国也在这个浪潮中积极地与有关国家/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FTA)。表1显示了中国已经达成和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

但是一个国家为什么要与其他国家建立FTA?理论上有不同的解释。经典的解释来自Viner①,因为建立FTA或关税同盟具有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只要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转移效应,这对参与FTA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有利的。尽管后来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讨论了FTA的各种效应,但都没有否定这一经典理论。

对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的直接衡量一般都只能是事后的,即在FTA建立以后,但是在建立之前,如何才能知道一个国家与有关国家建立FTA后的贸易创造效应会大于贸易转移效应呢?Lawrence②和Krugman③提出的“自然的贸易伙伴”假说对此给出了解释。他们认为,在FTA成立前,如果潜在成员间的贸易联系紧密度相对于与世界其他国家而言更高,以及成员间的地理距离相对于与世界其他国家而言更加接近的话,那么建立FTA的贸易转移效应会下降,贸易创造效应会更加大于贸易转移效应,从而提高成员的福利水平。此后,Frankel,Stein和Wei④在Lawrence和Krugman⑤的基础上将其模型进一步拓展,考虑了运输成本对自由贸易区成员的福利影响。他们假定世界被分为几个大陆,每个大陆都包括数目相等的同质的国家,这些国家在结成FTA前与结成FTA后的贸易政策保持不变。利用一个实例,他们模拟了“自然的贸易区”与“非自然的贸易区”对成员的福利影响。结果显示,自然贸易区内成员的福利水平要高于非自然贸易区内成员的福利水平。这表明,FTA成员间在建立FTA前的贸易关系及成员间的地理距离确实是影响其福利水平的重要因素。除双边贸易关系的紧密程度外,两国间的贸易结构也会影响一国参加(缔结)FTA所带来的福利改善程度⑥。本文将利用中国数据对“自然的贸易伙伴”关系进行分析。

一、中国与FTA伙伴国贸易密集度分析

在贸易流量分析中,通常使用贸易密集度指数表示双边贸易关系的紧密程度。贸易密集度指数(Trade Intensity Index,TII)由Brown于1947年提出,后经小岛清等作了改进。该指数表示为:

根据可得数据,我们计算了中国与新加坡、印尼、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和秘鲁等9个2009年之前已签署的FTA伙伴国1992-2008年间的贸易密集度指数⑦。从表2的计算结果看,中国与这9个伙伴国的双边贸易密集度均有所提高。达成FTA前,中国与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巴基斯坦和智利的双边贸易关系就较为密切,平均贸易密集度指数大于1,分别为1.09、1.48、1.06、2.12和1.05,而与泰国、马来西亚、新西兰和秘鲁的贸易关系相对松散,平均贸易密集度指数小于1,分别为0.79、0.71、0.67和0.60。签署FTA后,中国与这些伙伴国/地区之间的贸易联系紧密度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巴基斯坦除外)。这表明,FTA的签署对提高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双边贸易联系紧密程度有着积极的意义。

为清楚地显示中国与这些FTA伙伴国/地区之间的双边贸易联系紧密度的动态发展情况,我们将中国与这些国家间的双边贸易密集度指数绘制成曲线图来展示这一过程。从图1可以看到,双边贸易密集度指数总体上呈平稳上升趋势,但中国与巴基斯坦间的双边贸易密集度指数从1993年起开始逐步下降,到2000年又开始回升并呈现出相对稳定的发展趋势。其他国家与中国的双边贸易密集度指数则呈现出相对稳定的上升趋势,尤其是FTA达成后,双边贸易密集度指数总体呈现出了稳定的上升趋势。

同样,我们计算了中国与正在谈判的FTA伙伴国2000-2008年间的贸易密集度指数(见表3)⑧。从表3的数据中可以看出,GCC国家和澳大利亚与中国的贸易关系相对密切(贸易密集度指数均值大于1,分别为1.56和1.27);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国家与中国的贸易密集度指数适中(贸易密集度指数均值为1.00);而冰岛、挪威和哥斯达黎加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则处于相对松散的状况(贸易密集度指数均值分别为0.17、0.32和0.36)。从动态发展来看(见图2),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贸易紧密度基本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状态。其中,GCC国家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密集度指数从2000年的1.99下降到了2008年的1.44,双边贸易关系紧密度有所恶化,但仍处于一个相对紧密的状态。澳大利亚、南部非洲国家及冰岛与中国的双边贸易关系基本处于一个稳定的状态,没有大的波动。与中国双边贸易关系相对松散的哥斯达黎加从2005年起开始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仍处于一个相对松散的状态。

图2 中国与正在谈判的FTA伙伴国贸易密集度指数变化

我们知道,事前双边贸易关系紧密度越高,在采用非歧视的优惠关税制度情况下,两国出口产品越能显示各自的比较优势。在达成FTA后,不会因双方互相给予的优惠贸易措施而带来较多的贸易转移效应,因而不会给FTA成员国/地区的福利水平带来负面影响。相反,如果事前两国间建立在非歧视关税制度上的双边贸易关系不够紧密,则说明两国间的贸易并没有很强的比较优势。达成FTA后,利用双方互相给予的贸易优惠措施所带来的区域内贸易增长有可能并不反映成员间的比较优势,而只是反映了FTA的贸易转移效应。这对FTA成员及涉及的非成员来说,都意味着资源配置效率上的损失,进而会影响其福利水平。所以,在达成FTA后有利于成员间各自比较优势更进一步地发挥,这对FTA成员间的贸易扩大效应具有积极的意义。为避免达成FTA后强烈的贸易转移效应的发生,选择事前双边贸易关系紧密的国家作为FTA伙伴国/地区是比较理想的。这也是“自然的贸易伙伴”标准中将事前双边贸易关系紧密程度作为一个判断标准的原因所在。

我们对中国已达成的FTA伙伴国/地区的双边贸易关系紧密程度的分析也表明,事前双边贸易关系紧密的,在签署FTA后,贸易紧密度指数增长也相对明显。所以,在正在谈判的FTA伙伴国中,优先与GCC国家、澳大利亚及南非CU国家达成FTA可能有助于双边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现较大的贸易转移效应。

“自然的贸易伙伴”的第二个标准为,FTA成员间的地理距离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相对较为接近。Frankel,Stein和Wei指出⑨,FTA成员距离世界其他国家越远,越不容易产生贸易转移效应。FTA成员间具有地缘上的优势,它们之间相对较小的地理距离意味着较低的运输成本,这除了对成员间的贸易扩大具有积极作用外,还不易对非成员产生贸易转移效应。我们以中国到主要贸易伙伴国的平均地理距离与中国到样本国家间的地理距离的比值来衡量中国与其FTA伙伴国间的相对地理距离。如果这一比值小于1,则表示其相对地理距离接近;反之,如果这一比值大于1,则表示其相对地理距离较远。我们将这一比值的计算结果列于表4中。

从表4的计算结果来看,中国与东盟5国、巴基斯坦和GCC国家间的地理距离相对接近,也就是说这些国家更符合“自然的贸易伙伴”的地理距离标准,与它们达成FTA所造成的贸易转移效应会相对较小。而中国与智利、秘鲁、新西兰、冰岛、挪威、南非、澳大利亚和哥斯达黎加等的地理距离相对较远,从“自然的贸易伙伴”的地理距离标准来看,这些国家与上述国家相比符合“自然的贸易伙伴”的地理距离标准要差一些。但地理距离到底会对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达成FTA后造成的贸易转移效应有多大的影响,则需要更为细致的计量回归模型进行分析。

二、中国与FTA伙伴国的引力模型分析

对FTA贸易效应的实证研究分为事前和事后两种分析方法。事前研究是在FTA建立之前,通过模拟可能的贸易自由化措施对贸易产生的影响来预测FTA的贸易效应。这类方法主要以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进行模拟分析。事后研究则是在FTA建成后,运用贸易流量数据,对FTA实际的贸易效应进行估计。事后研究方法中运用最多的是在引力模型中设定一个虚拟变量来考察FTA对贸易流量的影响。贸易引力模型以其形式简单、估计结果稳健而被认为是一种估计双边贸易流量的有效方法⑩。该模型由Tinbergen(11)和Poyhonen(12)最先提出。他们认为,两国(地区)之间双边贸易额与这两国(地区)的经济总量成正比,与两者之间的空间距离成反比。在古典和新古典贸易理论始终无法对双边贸易进行实证研究的情况下,贸易引力模型对两国(地区)之间的双边贸易进行了量化,因此它为国际贸易理论在计量领域开拓了新的研究空间。该模型的原始形式可以表示为:

贸易引力模型的原始形式显示,双边贸易额与两国(地区)的国民收入成正比,而与两国(地区)间的地理距离负相关(13)。引力模型自20世纪60年代提出以来,有了很多的扩展。Linnemann(14)对引力模型进行了重要的扩展,首次引入了两个新的变量,即人口这一内生变量和贸易政策(如FTA)这一虚拟变量。Casetti(15)则通过两条外生变量系列(基本系列和对偶系列)的有机结合,提出了计量研究的扩张方法。虽然计量扩展法使引力模型在计量检验方法上得到了新的扩展,但是继Linnemann之后,对引力模型的扩展主要局限在增加解释变量上。这些不断扩展的解释变量包括:非关税措施覆盖指数、双边汇率、共同语言、人口密度、消费者价格指数、消费者偏好差异等。

我们在原始形式的引力模型中引入一个代表区域贸易协定成员的虚拟变量(FTA)来估计FTA的贸易创造效应。

我们仍以上述中国的FTA伙伴国(包括正在谈判的FTA伙伴国)为样本,研究期间为2000-2008年,对回归方程(3)进行估计。

双边贸易流量数据来自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以千美元为单位;各国GDP和人均GDP数据均来自世界银行WDI数据库,以千美元为单位。各国间的地理距离以各国首都间的直线距离衡量,数据由WinGlobe2.1软件计算,以公里为单位。

方程(3)的回归结果见表5。回归结果显示,除变量外,各变量的系数均具有我们所预期的符号。双边贸易流量与两国的经济规模(GDP)正相关,两国的经济规模越大,双边贸易流量越大。出口国(中国)人均收入水平与中国向伙伴国出口流量呈负相关关系,这可能与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当人均收入提高时,国内需求的增加会显示出由内需替代外需的现象,但其在统计意义上不具有显著性。伙伴国人均水平与中国向伙伴国出口量之间呈正相关关系(系数为0.38),并且在统计意义上也是显著的,这与理论的预期相符,即进口国人均水平的提高会增加其市场需求从而进口量会相应增加。中国与伙伴国之间的人均收入水平差额的系数为负(-0.12),这与Linder假说相符,即在两国人均收入水平相近的情况下,两国居民将具有相似的偏好,两国之间有较大的贸易额,反之,则双边贸易额会比较小。我们的回归结果显示,这一系数虽然为负,但是,缺乏统计上的显著性,这可能与我们使用的是贸易的总量数据而没有使用细分商品贸易数据有一定的关系。回归结果中人均收入水平差异的回归系数小于0,表明样本中中国计划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候选国与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还是有差异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双边贸易增长的阻碍因素。从这一角度看,优先安排与中国人均收入水平相近的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对促进双边贸易发展是一个有利的选择。但是由于收入水平相近的国家之间,特别是双方都是高收入国家时,所进行的主要是产业内贸易,因此,我国与收入水平差异较大,特别是与高收入发达国家建立FTA并不意味着一定会阻碍贸易,可能会有较大的互补性。

说明:***、*分别代表通过了1%和10%显著性水平检验。

贸易成本的距离效应系数为负(-1.68),并且在1%的水平上是显著的。这表明,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各国经济文化交流、不断消除世界各国金融交易障碍、交通与通信技术有了很大进步的同时,国际贸易的距离成本依然是阻碍双边贸易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与已有的经验研究结果相符(16)。从这个意义上说,贸易距离成本较低的伙伴国是更容易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理想对象。虚拟变量FTA的系数分别为正(0.039),且在统计意义上是显著的(通过了1%显著性水平检验),这表明当中国与这些国家间达成FTA后显著地促进了双边贸易量,具有贸易创造效应。

贸易引力模型的分析结果还显示,两国的人均收入水平差异所导致的两国居民消费偏好不同,也是影响双边贸易流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选择地理位置接近、人均收入水平相近的国家为FTA伙伴国,对促进本国的经济福利改善有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距离远的国家之间或者人均收入水平差异较大的国家之间就不要建立FTA了,这只能理解为,在同样条件下,距离相近的国家之间、人均收入水平接近的国家之间组成FTA可能更有利。

在Frankel,Stein和Wei所提出的“自然的贸易伙伴”基础之上,Krueger(17)又指出,即使满足“自然的贸易伙伴”特征,但如果FTA成员间具有相似的要素禀赋,出口结构相似,从而其出口产品存在较大的竞争等情况下,有可能会导致净贸易创造效应为负。因此,国家之间如果相似性不强而互补性较强,可能更能促进双边贸易。下面我们从中国与FTA伙伴国(包括正在谈判的FTA伙伴国)间的贸易互补性角度分析双边贸易问题。

三、中国与FTA伙伴国贸易互补性分析

Drysdale(18)提出“如果两国存在紧密的贸易联系,那么这种联系存在的原因是贸易互补还是贸易偏向”的问题,并提出了测度贸易互补性的工具——贸易互补性指数(Trade Complementarity Index,TCI)。单个产品的贸易互补性指数计算公式为:

>1时,表示两国之间的贸易互补性强,且的值越大,则表示两国之间的互补性越强;当≤1时,表示两国之间的互补性弱,且的值越小,则表示两国之间的互补性就越弱。

我们计算了以中国为出口国,FTA伙伴国(包括正在谈判的FTA伙伴国)为进口国的综合互补性指数,以分析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贸易互补性状况,计算结果如表6所示。

图3 中国与FTA伙伴国综合互补性指数变化情况

为清楚地显示中国与FTA伙伴国间综合互补性指数的动态发展,我们将综合互补性指数绘制成曲线图(图3)。从表6和图3可看出,中国与FTA伙伴国之间的综合互补性指数均大于1,显示出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存在着显著的互补性。这是中国与伙伴国间贸易持久发展的基础,也意味着与这些国家达成FTA后产业间的竞争度低,从而可能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较小。从动态发展的角度看,这种互补性呈现出显著变弱的趋势,即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贸易互补性随着时间的发展,呈现出了逐渐变弱的趋势,到2008年这一指数在1.2到2.7之间。这种变化有可能反映了各国之间产业结构上的调整。由于我们测量的是中国与这些国家主要产业间的互补性,也就是只衡量了产业间贸易的互补性,而没有进行细分行业、细分产品甚至零部件的衡量,因此当中国与这些伙伴国的产业都不断升级的情况下,贸易可能会从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转为以产业内贸易为主,而产业内贸易的互补性需要细分行业、细分产品甚至零部件的测量。

四、关于贸易密集度和互补性的进一步讨论

本文从双边贸易关系的密集度和相对地理距离等因素讨论了中国与现有及谈判中的FTA伙伴组成FTA对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影响,并用引力模型进行了计量分析。本文还对双边贸易互补性进行了讨论。我们发现,当FTA伙伴国符合“自然的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关系紧密”和“地理距离相对接近”标准时,两国间达成FTA后有利于扩大双边贸易流量,双方比较优势更加容易发挥,相应地,发生贸易转移的可能性会降低。双边贸易互补性分析表明,中国与FTA伙伴国/地区之间在出口产品结构上具有更多的互补性时,可以避免双边贸易自由化后相关产业间的过度竞争,有利于双边贸易关系持续稳定地发展,FTA达成后对区内贸易具有积极意义。

更具体地说,从贸易紧密度方面看,在已达成FTA的伙伴中,中国与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巴基斯坦和智利的双边贸易关系较为密切,而与泰国、马来西亚、新西兰和秘鲁的贸易关系相对松散。签署FTA后,除巴基斯坦外,中国与这些伙伴国/地区之间的贸易联系紧密度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而在谈判的FTA伙伴国中,GCC国家、澳大利亚与中国的贸易关系相对密切;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国家与中国的贸易密集度指数也较高;而冰岛、挪威和哥斯达黎加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则处于相对松散的状况。我们看到,中国与已签订和正在谈判的FTA伙伴国/地区之间总体上贸易紧密度是比较高的,而且是不断提高的。因此可以相信,FTA真正实施以后,这种紧密程度还会进一步较快地加强。尽管引力模型的结果显示,距离因素仍然对贸易起着作用,但是根据比中国早建立FTA的国家,比如美国、智利等国家的经验看,随着运输成本和通讯信息成本的不断下降,距离因素的重要性在不断降低,而且关于中国的贸易紧密度计算也说明,尽管有的国家与中国相距甚远,但是贸易的紧密度还是在提高。

从贸易互补性看,中国与所有已达成和谈判中的FTA伙伴国/地区间的综合互补性指数均大于1,显示出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间存在着显著的互补性,但总体上有下降的趋势。互补性显著大于1说明,双方各自还是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的,且相互的贸易目前主要还是产业间的贸易。而互补性指数下降则说明,国家/地区之间不同产业间的比较优势可能在弱化。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组成FTA会导致贸易显著的转移或减少。如果考虑到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的贸易紧密度在不断提高,那么可以预期,当互补性指数下降时,产业间的贸易会相对减少,而产业内的贸易会更迅速地增加。如果是这样的话,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组成FTA总体贸易转移效应会比较小,而贸易创造效应会相当大。只有当贸易互补性指数下降的同时贸易紧密度指数也下降,才会导致贸易的转移效应大于贸易创造效应,而这种情况在中国与之达成和谈判的FTA伙伴中都没有发生。因此,可以预期,中国与已达成和正在谈判的FTA伙伴国/地区建立FTA后会更有利于促进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的。

注释:

①Viner,J.,The Customs Union Issue,New York: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1950.

②Lawrence,R.Z.,"Emerging Regional Arrangements:Building Blocks or Stumbling Blocks?",in R.O'Brien(eds.),Amex Bank Review Prize Essay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1.

③Krugman,Paul R.,"Is Bilateralism Bad?",in E.Helpman and A.Razin(eds.),International Trade and Trade Policy,Cambridge,MA:MIT Press,1991.

④Frankel,J.A.,E.Stein,and S-J.Wei,"Trading Blocs and the Americas:The Natural,the Unnatural and the Super-natural",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47(1),1995.

⑤Krugman,Paul R.,"Regionalism versus Multilateralism:Analytical Notes",in Jaime de Melo and Arvind Panagariya(eds.),New Dimensions in Regional Integration,Cambridge,U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

⑥Salvatore,D.,"Benefits and Costs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The Brown Journal of World Affairs,Fall 1999.

⑦我们没有计算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及澳门地区的指数是因为其自由贸易协定具有特殊性和不可比性;我们没有将东盟作为一个整体来计算是因为东盟中的有些国家数据不全,并且与中国的贸易额也不大,所以只计算了主要东盟国家的指数。

⑧由于我们只计算到2008年,而当时我国尚未与哥斯达黎加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所以我们把与哥斯达黎加的贸易密集度指数放在这里;而由于当时还没有与瑞士正式进行自由贸易区谈判,所以这里没有对瑞士进行计算。

⑨Frankel,J.A.,E.Stein,and S-J.Wei,"Trading Blocs and the Americas:The Natural,the Unnatural and the Super-natural",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47(1),1995.

⑩Greenaway,D.and C.R.Milner,"Regionalism and Gravity",Scot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49(5),2002.

(11)Tinbergen,J.,"Shaping the World Economy,Appendix Ⅵ",in An Analysis of World Trade Flows,New York:Twentieth Century Fund,1962.

(12)Poyhonen,P.,"A Tentative Model of the Volume of Trade between Countries",Weltwirtschaftliches Archiv,Band 90,1963.

(13)Carillo,C.and C.A.Li,"Trade Blocks and the Gravity Model:Evidence from Latin American Countries",University of Essex 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Essex,Wivenhoe Park,Colchester,UK.,2002.

(14)Linnemann,H.,An Econometric Stud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lows,Amsterdam:North-Holland Publishing Company,1966.

(15)Casetti,E.,"Generating Models by the Expansion Method:Applications to Geographical Research",Geographical Analysis,Vol.3,No.1,1972.

(16)如Sapir,A.,"Trade Benefits under the ECC Generalised System of Preferences",European Economic Review,15(3),1981; Oguledo,V.I.and C.R.MacPhee,"Gravity Models:A Reformulation and an Application to Discriminatory Trade Arrangements",Applied Economics,26(2),1994等。

(17)Krueger,Anne.O.,"Are Preferential Trading Arrangements Trade-Liberalizing or Protectionist?",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3(4),1999.

(18)Drysdale,P.,"Japan,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The Prospects for Western Integration",Economic Recorder,September 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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