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弄与规训:先秦女性审美中的扭曲现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秦论文,现象论文,女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869(2010)01-0040-04
从美学视角看,审美作为一种精神性活动是极富人文品格的文化行为和人类主体意识自觉的标志之一。这是因为审美是人类生命的拓展形态,是对人类物质活动、生理欲望追求的拓展和提升,审美活动要得以进行,必须要求主体具备一定的心智条件。在现实的审美活动中,它要求人在进入美的世界之前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只有当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暂时忘却各种与审美无关的功利之想,与审美对象保持一种非功利性的静观心态,才能为成功获得美感创造出必要条件。在人体审美活动中,这种面对审美对象非功利性的静观态度,显得尤为珍贵。这是因为与其它审美对象形态不同,人体美与人生理本能有着直接关联。人体美之所以产生且被普遍重视,乃是由于受到来自性选择过程中性意识和性心理的支配。因此,人体审美是生命观照的最直接形式,它比任何审美形式更能激起审美主体内在生命力的高涨。人体美尤其是姿色煞人、极具性诱惑力的女性美,俗称美色,尤能使人心旌摇荡,乃至激起人的生理冲动甚至占有行为。正是在这里,如何使美色成为纯粹的精神观照对象,极大地依赖着审美主体非功利性的静观心态和社会文明程度。既不能因“好色”而使美色沉沦为生理欲求对象,亦不能因“好德”而使美色成为社会道德意识的批判对象。只有摆脱这种对女性美的非审美倾向,才能使它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而带给人悦目娱神的审美感受。
历史地看,先秦时期人们对女性美的发现与欣赏尽管展示出了充分的人文光辉,但同样出现了非审美倾向的扭曲现象。它一方面表现为欲望化的玩弄心态,另一方面表现为道德化的规训意志。
一、玩弄:身体享乐
所谓玩弄即以一种消遣性、轻贱性的不严肃心态对待事物。就先秦女性审美中的玩弄心态而言[1](P21),它表现为主体作践美色的态度和行为,以美色为欲望的对象,对美色欣赏的美感过程直接表现为声色情欲的满足与官能实践,而难以找到任何精神性、人文性的社会理性因素。先秦时期,视女色为淫玩之物的事例比比皆是,大致说来有如下情形:首先,美的劫夺。《左传》桓公元年载:“宋华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宋华督垂涎孔父之妻,以致发动战争而夺之,这便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杀人夺美”事件。类似的故事在先秦史书中还有不少记载,如兄夺弟媳、父夺儿媳等等,情节大多雷同,即以一种强制性、暴力性手段夺取美色。与人类历史上的“抢婚”不同,在此美色作为难得之货显示的是自身作为稀有物品的占有价值,为权贵竞相追逐,必欲据为己有而后快。其次,沉迷女乐。据现有史料,约略从夏朝始先秦权贵宫廷中就开始上演沉迷于女乐的纵欲之风。相传夏桀在宫中养着专为他唱歌跳舞奏乐的“女乐”便有三万人。史籍记载[2](P15),商纣王也好酒淫乐,“以酒为池,悬肉为林”,喜爱“北里之舞,靡靡之乐,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在宫中如此疯狂地纵欲,说明对美色的追逐已无任何观念上的束缚。宫廷权贵沉迷女乐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女乐乱政”的现象,即一国为了乱他国之政而遗之以女乐,而接受女乐之国君无不因此而陷溺于女乐之乐不能自拔而荒毁朝政。历史上著名的如西施、毛嫱等美女的命运无不与此有关。《论语·微子》载:“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这就是一例典型的女乐乱政故事。显然,在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中,这种“美人计”之所以能一再得逞,并非因为被接受女乐之国缺乏美色,而是因为在审美心态上国君贵族把每一次馈赠的女乐都视为不可多得的官能满足对象,进而才冒着自毁亡国的风险投入到疯狂的美色享受中去。再次,宫廷乱伦。宫廷内部的乱伦现象最为骇人听闻。如果说美的劫夺与沉迷女乐还只是建立在因权力、经济地位不平等而来的对美色的消费行为,显示的是美色进入文明时代后在社会中的商品价值,那么在宫廷中因美色而乱伦,其危害则是对社会诸多最基本价值观念的挑战,它的危害比前二者要深得多。为了美色,有儿子烝其庶母的,有父亲下淫儿媳的,有兄妹通奸的,有互淫妻妾的,有君臣同淫一妇的,几近丑态百出,无奇不有[3](P28)。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载:“齐庄封好田而耆酒,与庆舍政。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弊氏,易内而饮酒。”所谓“易内”就是换偶的性游戏,它是男性发泄个人私欲的极端享乐主义行为。在这种性游戏和性乱伦行为中,夫妻忠诚、婚姻神圣、血缘伦理等基本价值观念统统让步于性欲的赤裸裸的满足。
无论是美的劫夺、沉迷女乐还是宫廷乱伦,“它们反映了一种共同的心态,即对美色的占有欲。在这种行为中,没有任何静观、欣赏与情感的平等成分,更谈不上对美的仰慕、尊重和敬畏之心。女色只是一件物品,对之只有占有的冲动、独自使用和亵玩的欲望。在这种审美关系中,虽然表面上也有对美的对象的爱美动机,但它与实践意志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根本不可能将其心理化和情感化,因此在这种追求美的欲望里既无情爱内涵也无自我确证的意义”[1](P28),更无社会性的精神因素。
食、色,性也。爱美、好色本是人的天性之一,因为它与人的生理欲求有着难以割断的亲缘关系。但是人对美色的追求又必须超越自身生物本能的役使,注入社会的、文化的性质,才能上升为真正的审美需要。它的必要性是由人类审美活动的精神性决定的。人类审美活动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感性精神活动,目的和效果都是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它在本质上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状态和文明象征,是人在多大程度上摆脱物性束缚的一种标尺。在正常情况下,人是能够超越自身的生理性欲求而全身心投入到对美的世界的精神享受中来的,这是因为人作为充分自觉的生命,当能够有意志控制自己的意识和行为。但是先秦宫廷贵族们并未做到这一点。他们以玩弄、猥亵、轻贱的心态把美色视为自己生理欲望满足、发泄的对象,于是美色的独立性和精神观照意义便荡然无存。美色,作为大自然赋予少数女性的“稀有资源”,本可以给人带来赏心悦目的精神享受,终因先秦宫廷权贵们的意志薄弱而使女性身体不折不扣地作践成了男性渲泄本能欲望的享乐之所。
二、规训:身体抑制
在先秦女性审美实践中,如果说欲望化的玩弄心态是因人“好色”的生物性所致,那么道德化的规训意志则是因人“好德”的社会性促成,它以伦理道德为旗帜,对美色采取抑制性、否定性态度。二者对待美色的动机不尽相同,但效果却一致,都未能使美色成为独立、纯粹的审美观照对象。
1.重德轻色。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重德轻色是先秦乃至中华女性审美的主要特征。自夏商时代始,从地下文物和地上文献中,就很难寻觅到女性外在的自然形体美的影子。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所关注的是女性内在的道德美、素质美。如商代武丁的妻子妇好,从殷墟妇好墓出土文物和有关妇好活动的甲骨卜辞看,人们只能大致猜测妇好应该不是一位弱不禁风的女子而是富贵豪奢、干练英武的贵妇形象,至于她的外在形体、容颜美在现象层面究竟如何不得而知。进入周代以来伴随着伦理道德意识的加强,重德轻色的倾向尤甚。人们所称道的“周室三母”,即太王的妻子太姜、周文王的母亲太任和文王的妻子太姒便是周王朝为女性树立的贤妻良母的样板和女性道德美的典范。古文献中说她们是德色兼备的女子,即所谓“有色而贞顺”、“贤而有色”,但她们具体的外在体貌美实则仍为抽象的存在。对女性外在体貌美的轻视,使得华夏民族最终没有产生西方意义上的爱神、美神。即便是春秋战国时代出现了作为我国传统女性体貌美象征的西施、毛嫱等美女,亦只是美的抽象的化身,并不代表先秦女性美在现象层面上具体的丰富多样性,以至于所谓“沉鱼落雁之貌,闭月羞花之容”成了古典小说形容女性容貌美的套语。在重德轻色观念的支配下,我国古代出现了“贤妻美妾”的女性审美模式[4]。有“德”者往往为皇后、正室、淑女的艺术造型,具有被人尊敬的社会地位;有“色”者多为宫妃、小妾、歌伶、妓女等,往往被描绘为容貌艳丽之人,虽然拥有极美的色相和动人的风韵,但不配有正经的社会地位。这种“贤妻美妾”的审美趣味正是重德轻色的文化心态在女性审美上的病态反映。
2.红颜祸水论。重德轻色的极致便是“红颜祸水论”的出场。作为男权社会的普遍现象,红颜祸水论同样在先秦社会粉墨登场。它是人们片面总结夏、商、周三代覆灭教训而得出的历史结论,所谓“美女,国之咎”、“夏亡以妹喜,殷亡以妲己,周亡以褒姒。”[5](P235)司马迁在总结女性在历史兴衰中的作用时亦隐约传达了红颜祸水论的信息,他说:“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末喜。殷之兴也以有贼,纣之杀也嬖妲己。周之兴也姜原及太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2](P333)将女性德性的优劣放置到影响王朝兴衰和君王贤愚的高度,这与红颜祸水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司马迁之所论也标志着红颜祸水论为中国古代正史所接受。早在上古时代,人们就开始告诫君王要警惕沉溺声色犬马之乐而导致亡国,《尚书》中有所谓:“训有之: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五子之歌》)之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的记载则提出了“甚美必有甚恶”的说法,告诫人们:“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所谓“红颜祸水论”正是建立在这种对美色祸国殃民的危害性的判断之上。
将“红颜”与“祸水”捆绑在一起,固然有美学上的依据,即美色的双重性[6]:既能给人无上的愉悦感,也让人沉湎其中不能自拔,造成悲剧性结局。但是“红颜祸水论”对美色的偏见还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忽略了美色给人带来赏心悦目的美感的一面,而且未能辨明:尤物移人只是对于那些意志薄弱的好色之徒才会奏效。若一个人德义浅薄、生性好色,即便其口头上宣扬“红颜祸水论”,一旦他面对美色亦难以自持。《左传》所记载的申公巫臣面对美女夏姬的言行充分反映了这一点。夏姬乃郑穆公之女,据史料载,“天钟美于是”,是当时公认的美女。申公巫臣为了阻止楚庄王和将军子反沉迷于夏姬,例举了夏姬丧夫失子、祸国殃民之事,把她描绘为“祸水”、“灾星”。于是,楚庄王和子反皆听从了巫臣的劝告,不娶夏姬。从申公巫臣力劝楚庄王和子反勿娶夏姬为妻的言行来看,他俨然也是一个“红颜祸水论”的信奉者。但可笑的是,申公巫臣一直以“红颜祸水论”劝说别人勿纳夏姬,而自己却对她垂涎三尺,最后设下计谋而夺之。在此,申公巫臣自己想得到夏姬的图谋和伪君子两面派的卑鄙面目暴露无遗。因此他所谓“红颜祸水论”是极其虚伪的,它暴露了申公巫臣在面对美色时灵、肉分裂的阴暗心境。从深层的文化根源看,红颜祸水论的形成是男性中心社会性别歧视的结果。事实上,国家的治乱和王朝的兴衰自有其现实原因和客观的必然性,绝非一弱女子所能左右。没有妹喜、妲己和褒姒,夏、商、周三个王朝一样会败亡。所谓红颜祸水论,只不过是男性把女性当做历史衰亡和他自身所犯罪恶的替罪羊而形成的说辞,它反映了男权社会中女性被侮辱、欺凌的命运和男性的霸权与懦弱。
无论是重德轻色还是红颜祸水论,共同反映了男权社会中男性面对美色时的心灵固守。他们无法以正确的心态直面美色,却以伦理道德为心灵后盾对美色进行规训、责难之。这一做法的悲剧性结果在于,它抑制了女性身体的自我实现,使女性无法自信地展示自身的性别体征与气质,进而压抑着生命个性的张扬。
三、享乐主义与伦理主义:女性审美扭曲的渊薮
无论是对美色的玩弄还是规训,都是男权社会中女性的悲歌。这种现象在母权制时代是难以想象的。在母系社会,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种的繁衍都以妇女为中心,所以女性享有至高的地位。但是到了父系社会,情形不同了。男性成为了社会的主宰者,而女性成了被奴役的对象。这种在现实生活中男女之间的主奴、尊卑关系,必然会使两性审美深深地打上男权意识的烙印。男性的本能欲望与精神诉求皆会影响女性审美,甚至决定着审美实践中“女性身体”的接受与表现形态。
先秦时期,女性身体首先蜕变为了男性本能欲望的实现之所。本来,朝向异性身体的冲动是人性中的最基本事实,它是男女两性之间互相吸引、欣赏和身体审美意识形成的生理基础。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生物本能的膨胀与享乐主义滋生之间的孪生关系,这使得女性审美从一开始就潜存着从“身体审美”到“身体享乐”的诡谲变异。而弥漫在先秦社会中的享乐主义思潮无疑为这种变异注入了强劲的催化剂。周室既微后,诸侯贵族的活动逐渐摆脱了天子犹为系带的制度与观念束缚,这为人内在的享乐性欲求的任意发展提供了社会政治缝隙与温床。诸侯贵族在制度不立、纲纪废弛的乱世中拼命追求生理物质欲望的满足,使现实的审美活动朝着声色味的享乐方向疾驰,审美活动的美感过程直接表现为主体对审美对象的官能占有与实践。不独是女性审美领域,这一时期的整个审美文化都笼罩着纵欲、享乐之风。《史记·货殖列传》云:“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2](P732)说明在审美上放纵五官欲望在春秋战国时期已是冥顽不化的风气。《左传》、《国语》、《战国策》提到美之为物时,几近是乐舞、佳肴、美人、宫室、台榭、珍宝、衣饰的代名词。[7](P45)在这种“美为享乐”审美精神的大氛围下,审美行为中对美色的玩弄心态之登台也就并非偶然了。
同时,女性身体亦是伦理道德精神实践的领地。伦理道德作为人类后天的文化行为在根本上缘发于人类对自然人性的自觉克服与超越,它要求个体克制自身欲望的过度放纵和扩张,以维系社会的整体和谐与人自身的精神于不堕,因而有着不容质疑的作用和意义。事实上,先秦社会自周代始便进入了一个高度伦理化,与此同时亦是活得更为文明的时代。在这股伦理主义思潮的支配下,先秦思想家就人类审美行为形成了一个否定性命题,即美不善[1](P89),因为审美行为中的感性张扬甚至欲望放纵不利于社会理性秩序的建构和人类积极性精神状态的塑造。历史地看,先秦审美实践一开始便以放纵欲望的享乐主义面目出现,无疑强化了人们对美的这种否定性认识与评价。墨家对审美行为中奢侈浪费现象的批判就是例证。在这种“美不善”审美文化精神的影响下,女性审美中重德轻色观念和红颜祸水论的出场就不难想象,因为审美行为中的沉湎美色不仅腐蚀肉体,还戕害心灵。重德轻色观念和红颜祸水论,它们作为古代社会的一种审美观念与舆论,必然会影响到女性自我塑造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抑制自身性别体征与气质的展示、张扬为代价,而践行、服膺于男性中心社会为她们所规定的女德。
一般而言,作为女性审美扭曲的两大渊薮,享乐主义与伦理主义往往交织在一起。当享乐主义风气日盛时,作为其观念天敌的伦理主义思潮必然会悄然兴起。当身体成为了享乐主义的跑马场时,它同时会成为伦理道德意识的重点规训对象。在男性中心社会的女性审美实践中,无论享乐主义还是伦理主义,都是男性基于自身的单边主义需要,它或关涉男性的本能欲望,或关涉男性的精神诉求。所谓女性美在某种意义上是由男性制造出来的,因为男性世界的目光、标准会内化为女性自我美化的意识追求,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就是这个意思。于是,在中华女性审美史上,人们既可以看到那些宫廷女乐为了满足男性享乐欲求而上演“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悲剧,也能看到那些烈女们为忠实地恪守男权社会为她们所规定的贞节观念而饱受“红颜守空枕”的辛酸。享乐主义与伦理主义的交织,使得千百年来中华女性跋涉在色与德的审美道路上充满着艰辛。
收稿日期:200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