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宏观调控的双向职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宏观调控论文,双向论文,职能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素,江泽民指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绝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有的发展进程、 历史条件决定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具有双向职能:既要弥补市场缺陷和局限,是市场的校正器和替代物;又要促进市场发育和完善,做市场的保护伞和助推器。
一、弥补市场缺陷——政府宏观调控的一般职能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后的几个世纪,其政府普遍奉行自由放任政策,基本上不干预经济运行。绝大多数经济活动都由市场供求和价格信号自发调节。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部划时代的著作中,把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比喻为“看不见的手”,就十分形象地揭示了市场机制的本质,描绘了早期市场经济的特征。但在实践中,资本主义经济却被一次又一次的经济危机所打断,使自由放任的经济主张受到严重挑战,特别是1929—1933年的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使市场机制完全失灵了。美国实行的“罗斯福新政”,使政府充当了经济调控者的角色,在“看不见的手”失灵时伸出了“看得见的手”。1936年出版的凯恩斯的《就业、货币和利息通论》,从理论上论证了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必要性,在经济学领域引起了“凯恩斯革命”。二战后,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重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保证了经济的平稳发展。7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经济中出现了“滞胀”病,凯恩斯主义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遇到了危机。人们认识到,不仅市场会失灵,而且政府也会失效,以至于有人提出了“回到亚当·斯密时代去”的口号。然而,主张极端自由主义的人是极少数,国家干预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这两种思潮之争,分歧不在于要不要国家干预,而在于怎么干预。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发展过程中,国家干预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互相交替的历史表明:市场有缺陷,但资源配置仍要以市场为主体;政府也并非完美无缺,但经济运行同样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必不可缺的。没有政府和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巴掌拍不响的经济。”〔2 〕虽然二者的结合是在不完美的市场和同样不完美的政府之间的一种次优结合,但这却是使市场和政府取长补短、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最佳选择。因此,弥补市场缺陷,就历史地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一般职能,即任何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宏观调控的共同职能。
(一)调控经济运行 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这是社会化大生产本身所具有的节奏性和市场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技术创新能使经济产生质的飞跃,从而导致国民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而由于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农业减产,由于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的制约等因素的影响却会导致经济增长速度减缓甚或停滞。受市场分散决策的“合成谬误”机制的影响,市场机制不仅不会平抑反而会加剧这种波动幅度。“合成谬误”是指个人理性选择的综合效果可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行为甚至灾难。当经济前景看好时,投资者争相投资,消费者争相购买,使经济更热。相反,当经济前景不妙时,投资者减少投资,消费者降低消费,使经济更冷。就单个人来讲,都是理性的谨慎反应,却会对经济总体过热或过冷推波助澜。经济增长速度的大起大落,经济运行的剧烈震荡,对经济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因此,维持经济稳定就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目标,政府主要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逆对经济风向行事,从宏观上调控经济运行,保持社会总供求的大体平衡,从而缩小经济波动的振幅,减缓经济运行的周期性震荡。
(二)保障社会公平 市场机制是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其运行的结果,会形成人们收入差距和经济状况的巨大反差,这种差距如果是平等竞争的结果,那么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是公平的、合理的,但从社会道德的角度看,又是不公平的,在市场上,“物品跟随的是货币选票,而不是最大的需要,一个富人的猫喝到的牛奶,也许正是一个穷人的孩子维持健康所必需的。”〔3〕更何况, 市场分配法则本身也是不能做道德上的公平判断的,市场分配的结果并非完全是个人努力程度的反映,继承权、消费者的偏好、他人的决策、机遇等诸多随机因素均对市场分配结果产生重大影响。这种不公平,市场机制本身是无法解决的,需要政府通过税收政策,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制度等国民收入再分配手段,实现社会的公平目标。
(三)提供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具有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人人都想搭便车享用它的好处而不愿意付费,向使用者收取费用或者不可能或者得不偿失,故私人不愿意生产,提供各种为社会经济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各种公共物品就成为政府的另一项重要职能。主要有:第一,公共基础设施。其中硬件包括供水、供电、供热、邮政、电信、道路交通设施、机场、港口等;软件包括法律制度、行政服务、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税收制度、海关管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特点是投资周期长、数量大,而且一旦沉淀下来就很难再抽回,外部经济效益即社会效益大,私人一般是不愿意提供或不及政府提供有效。第二,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由环境污染导致的“温室效应”、“酸雨”等公共劣品,是经济增长的外部负效应,需要政府投资环保事业,为公众创造一个高质量的生活环境,使经济、社会、自然三位一体,得到有机协调的发展。第三,高科技领域。高科技是现代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各国政府决定资金使用方向的重点。许多高科技行业,对国民经济有很大的带动作用,可以开拓一系列新产品、新市场乃至新产业,具有重大的外部正效应。但是,在新兴领域投资风险大,要承担巨额的创业资本,只能由政府来进行投资。第四,开发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公共物品,开发人力资源,对经济发展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决定意义,因而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政府行为。市场配置资源能带来高效率,但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宏观调控的一般职能就是弥补市场缺陷,增进市场效率,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经济稳定。
二、促进市场发育——政府宏观调控的特殊职能
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在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注入政府宏观调控的因素,其市场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几百年,已形成了发达的市场体系和成熟的市场机制,因此,弥补市场缺陷自然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职能。而我国则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市场的发育发展和政府行为休戚相关,是用市场打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并逐步增加市场调节的比重,最后走向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依靠市场的自然发育,去等待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的自发形成和完善。宏观调控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促进市场发育,这时政府不是去做市场做不到、做不好的事情,用政府去代替市场,而是让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得更充分、更有效,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助市场一臂之力。这是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中政府宏观调控的特殊职能。
(一)塑造市场主体 自利、自律是市场经济对个人的基本要求。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韦伯认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是新教伦理的天职思想,告诫人们用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是种天职,可以增加上帝的荣耀,但在财富的获取上手段要正当,在财富的使用上要节制和节约,不能贪图享受、挥霍纵欲。这样,新教伦理既使获取财富有了一种光荣奉献的精神动因,又使经济生活有了一种正当原则和节俭的精神自律。美国学者彼得·伯格认为,日本与亚洲“四小龙”的现代化也有一种“亚洲资本主义精神”,即“有非常强的成就取向的工作伦理;高度的集体团结感存在于家庭和家庭以外的一些群体中;对教育周期赋予相当高的声誉,同时对子女的教育有很强的动机。”〔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样需要一种作为精神规范的文化精神,单纯的市场机制只会强化人们的自利意识,却难以自然发展出自律性,需要政府启动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制,对物质利益的推动力辅之以国家的宏观调控,而不是让它纯粹受自发性支配。从而培养出具有健全人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文明主体。
企业作为主要的市场主体,必须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而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隶属于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单位,一切行为都受政府指令性计划的调控,自己没有自主权,既无追求自身利益的内在动力,也无优胜劣汰的外在压力。企业制度的创新一直是在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下进行的,企业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换实际上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十几年企业制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大家的共识,这场制度创新的实质,是寻求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有制形式,而不是照搬西方的模式。因此,在这场变革中,政府仍要发挥主导作用,从宏观上提出改革的目标、政策、原则和要求,为制度创新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以保证这场改革的双向性:即使市场经济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又使公有制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与企业并存的另一类常为人们忽略的重要市场主体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种非盈利组织,它们或者是由于活动成果不具有直接的市场效益而不能盈利。如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或者由于涉及到人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价值而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如教育、新闻、医疗、环境保护等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设施,以及以其精神内容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的精神产品等,这些部门运营目标都应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邓小平同志就曾强调:“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5 〕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营利事业是社会的两大支柱,不论缺少了哪一根,现代商品社会都要倒塌、崩溃。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政府不仅应当保证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同时还应从资金来源、政策导向和机制设计上为其生存和发展提供条件,保证其运营目标的实现。
政府本身也是一很重要的市场主体,还担当着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任务,作为一特殊主体即市场调控主体,政府需要变直接调控为间接调控,变单纯运用行政手段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施有效调控。当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最大的集团消费者行事时,它是一般的市场主体,也要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去我们强调的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者身份而忽视其作为一般市场主体的身份,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政府自身也要不断改造,把自己塑造成为具有双重身份的市场主体。
(二)优化市场结构 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完全垄断是四种典型的市场类型,根据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特点,形成适宜的市场结构,从整体上保持垄断与竞争的有机结合,是政府引导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包括在一些竞争性行业中适度促进垄断和在自然垄断行业注入竞争两方面的内容。
市场是和竞争连在一起的,通过市场竞争,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才会带来效率。但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并不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种原子式的自由竞争,垄断与竞争并存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典型特征。在现代经济体系中,一切以现代技术为特征的产业,都是以大企业为轴心的,例如在飞机、汽车、石油、化工、电子、钢铁、软性材料等现代产业部门,都是少数几家大企业处于龙头地位,起着核心作用。由少数几家大企业垄断某种产品市场的寡头垄断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类型。大企业的竞争使竞争更为有序、有效,避免了过度竞争所导致的资源浪费。而我国大多数行业企业规模过小,组织结构分散,生产集中度过低,无法形成规模经济,使我国许多产品远在合理最小规模以下生产。市场组织结构的不合理,生产的分散化,造成产品低水平重复,技术进步缓慢,导致产品成本高,质量差,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我们的现实并不是垄断过度而是垄断不足,因此,政府需要制定和执行合理的产业组织政策,优化市场结构,使市场竞争更为有序、有效。
完全垄断市场上“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局面,却会使垄断价格高于社会最佳水平,价格高,消费者减少消费,厂家减少产量,由此造成的是社会福利的净损失,而且,垄断厂商必然缺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的动力,往往造成垄断行业创新进程缓慢,产品售价昂贵又长期保持“老面孔”的状况。因此,政府应尽量避免独家垄断的局面。事实表明,原本被人们认为适宜垄断经营的行业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也未必如此,比如美国打破了民航业的垄断经营局面,反而促进了效率的提高,降低了价格。公用事业部门也应引入竞争机制,可以通过采取特许招标和隔几年重新招标的方式,或采用承包经营的办法,对自然垄断加以约束。
(三)执行市场规则 市场经济是种以水平联系和契约关系为特征的网络结构,为保证这些契约的公正和得到遵守,就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和保障。市场经济越发达,法律的作用越重要。从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看,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交易活动的发展,就产生了一种需要,即把每天重复进行的市场交易行为用一种规则固定下来,以便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这种规则开始表现为习惯,后来就演变为法律,这些法律的形式是种渐进的过程,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和执行。而我们国家缺少法律传统,德国学者马克斯·维加尔曾经写道:“在中国可能有这样的情景,一个人已经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后来因为穷苦了,便要求他住进去。如果买主拒不注意兄弟主义的古代训诲,这就会使鬼神不安,所以这位卖主就作为不交房租的房客搬进这座房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笔者注)无法在这样的法律基础上运行。”〔6〕可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制定规则固然重要,保证规则得以执行更为根本。我们需要的不仅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规则,更加亟需的还是保证这些规则得经贯彻执行的制度和人。而制度的创新、全民族法律意识的增强都有赖于政府的积极引导。
(四)培育市场体系市场体系是商品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信息市场等各类市场的有机统一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没有发达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机制的作用就失去了依托,资源的优化组合也无从实现。所以,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之一。但是,市场体系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却遇到两大障碍:其一是思想上的障碍,可以说,每一类要素市场在我们国家的发展都是一场思想解放的革命,从其自然萌芽到理论上承认进而自觉地培育和发展,总是几经曲折,这种状况尤其表现在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上。其二是体制性障碍,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体系必须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但受传统计划体制的惯性影响,部门和地方对市场分割和封锁较为严重,由此造成了城乡阻隔、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当市场供过于求时,某些地方政府限制其它地区商品和资源的流入,当市场供不应求时,则限制本地区商品和资源的流出,利税大的商品,部门、地区之间你争我夺,不惜以行政手段垄断经营,行政机构随意干涉市场运行,堵塞流通,国内统一市场便无从谈起。思想的解放,体制障碍的克服,都需要政府的引导。
关于政府在促进和保护市场发育方面的清单我们还可以再列下去,总之,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为了摆脱旧体制的束缚,政府大量的、直接的作务是培育市场,主体的成熟、体系的完善、秩序的井然、结构的合理,政府均担当着重大的责任。
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宏观调控的双向职能,其意义不仅在于澄清当前理论阐述上的偏颇,即只是一般地阐述政府对市场的替代和校正功能。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错综复杂,有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负效应,即发展市场经济必然引发的问题和弊端,更多的则是市场发育不完善所导致的市场秩序紊乱等问题。是限制还是促进市场的发展,要针对不同的问题,明确政府宏观调控的具体职能和作用方向,以免发生错位。
注释:
〔1〕江泽民:《在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
〔2〕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中文版, 第87页。
〔3〕萨缪尔森:《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 年中文版,第77页。
〔4〕塞缪尔·亨廷顿:《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423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5页。
〔6〕(德)马克斯·维加尔:《世界经济通史》(中译本),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2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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